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判例法的发展
GATT一般例外条款的介绍

377法治时空GATT 一般例外条款的介绍樊翠蔚(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济南 250300)摘 要:世界贸易组织的主旨是为了建立一个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但是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环境主权问题与贸易主权问题矛盾日益突出,探讨金枪鱼案件和海龟保护案两个经典的案例,了解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对于条约的解释方法,对未来各国解决关于环境和经济价值的纠纷提供先例。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GATT 狭义解释;大陆法 普通法作者简介:樊翠蔚(1995-)女,汉族,山东省东营市人,法学硕士,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研究方向: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研究。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第一协定的序言,其主要目标是促进一个自由化的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使成员国能够刺激他们的经济增长,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达到充分就业水平。
许多人批评这个机构不够关心社会的其他方面政策,比如环境。
当然,一个只关注和促进有利于贸易利益的贸易制度很有可能损害国家在社会政策和环境保护等敏感领域的管理自主权。
为了避免这种危险,似乎需要考虑在总协定中加入例外条款,以例外地允许成员追求可能与世贸组织法律制度下的国际贸易义务相抵触的其他非经济价值,因此WTO贸易总协定中规定了一般例外条款也就是环境条款,GATT第XX条。
但是,仅仅存在概括规定而没有适当的解释并不能保证各国如何适用。
第二十条分为一般的导言条款(序言)和随后的条款,这些条款构成了对关贸总协定义务的例外,表明跟其有关的环境贸易政策是合理的。
第XX条序言中使用的语言清楚地表明,序言作为一般规则适用于第XX条以后的所有类别。
缔约国所采取的具体行动必须属于(a)至(j)所列的十款之一,才有理由。
因此,缔约方如果试图以第二十条采取的措施为根据进行辩护,就必须采取既属于(a)至(j)款又符合序言标准的行动。
第XX条序言的用语确立了将第XX条适用于某一具体争端时应遵循的先后顺序。
序言在规定“此类措施”必须进一步满足总协定所接受的具体标准之前,首先提及在(a)至(j)款的例外情况下可以允许的“此类措施”。
第20条(g)项

关于第20条适用的法律问题
第20条的适用,一般分两步: 1、确定具体措施是否符合第20条的具体某项 2、确定该措施的实施方式是否符合第20条导 言规定的条件 第20条导言对实施方式规定了三个条件: 1、不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构成任意歧视; 2、不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构成不合理歧视 3、不得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限制∞
关于非政府机构参与环境贸易争端的问题 在该案审理期间,海洋保护中心、国际环境法中 心、世界自然基金三个NGO自愿提交案情摘要。 申诉方要求专家小组不予考虑。 专家组认为,根据Understanding第13条,寻求和 选择信息的主动权掌握于专家小组,未经主动要 求接受非争端方提供的信息违反规定。 上诉机构认为Understanding第13条赋予专家组的 寻求信息的权利是全面而不受限制的,这并不代 表禁止专家小组接受非经其要求的资料,专家组 对此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 大多数成员反对接受法庭之友的报告。
WTO时期20条适用特点
1. 从援用的总体趋势来看,数量和范 围都不断扩大。 2. 从涉及国家来看,发展中国家也渐 渐意识到一般例外条款的价值,并在 实际中加以利用。 3.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裁定结果出现 了有利于一般条款援方的变化。
对第20条d项的理解1
焦点是何为“法律或法规”(laws or regulations),何为“措施” (measures)? 第一次引用第20条d项是1983年的美国汽车弹簧部件案。美国国际贸 易委员会依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以侵犯美国专利权为由 ,于1981年下令停止从加拿大进口汽车弹簧部件。美国在该案中引 用第20条d项作为抗辩,但该案中加拿大和专家组对这两个术语的使 用都存在混乱。 这种混乱在1989年的美国芳族聚酰纤维案中得到澄清。美国杜邦公 司以荷兰AKZO公司侵犯其芳族聚酰纤维专利为名,援引337条款向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起诉并胜诉。欧共体认为美国违反GATT第3条第 4款,因为美国对国内专利侵权行为规定有民事诉讼程序,而外国侵 权者则引用对被告更不利的337条款。美国后以第20条d项作为抗辩 。双方达成共识,337条款构成保证遵守美国专利法的措施。
WTO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解读

WTO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解读作者:殷菲菲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03期摘要在倡导自由贸易的同时,如何协调环境与贸易的关系,成为当今WTO的一个新议题。
GATT第20条“一般例外”的规定,被称作“环境保护例外条款”,包括序言、(b)项和(g)项,其目的旨在保护环境而非实行绿色壁垒。
关键词环境保护贸易自由 GATT第20条绿色壁垒中图分类号:F1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1-103-021947年临时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为GATT1947)在WTO协议的整个法律框架中被归入附件——多边货物贸易协议中的《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为GATT1994)。
GATT1994年第20条“一般例外”的(b)项和(g)项是为环境保护的需要而规定的。
本文仅将WTO“环境保护例外条款”作狭义的理解,即仅指在GATT第20条中包含的“为养护可穷竭的自然资源”和“为保护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的例外性规定以及其他WTO协议中的类似规定。
如何在倡导自由贸易的同时协调贸易与环保的关系,已经成为WTO的一个新议题。
一、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双重目的GATT1994年第20条“一般例外”规定,只要“措施的实施在条件相同各国间不会构成不合理或武断的歧视手段,或者不会形成伪装起来的对国际贸易的限制”,则任何缔约方都可以采取“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b项),都可以采取“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g项)。
WTO在继承GATT1947法律体制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主兼顾非经济价值目标的多元价值体系。
环境保护例外条款旨在确认WTO成员为环境保护的原因而实施的贸易限制这一合法的目标。
它一方面允许各成员为保护环境,可以暂时停止实施WTO义务,另一方面确保援用方善意行使其权利,并尊重其他成员在WTO下的权利。
《1994GATT》第20条环境例外条款的具体含义和适用的具体条件

中 图 分 类 号 :74 f 4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号 :6 1 352o 17—04 17 —56 (o6 o 05—0 4
歧视的性质是武断的或不合理的; 其三, 歧视必须是在情况相 在 W O建立之前,l9C ,' O T <94 A’ 第2 条是唯一涉及环境问题 二, I》 I
其具体指进口国还是出口国?是否包括非缔约国?这些国
家哪些标准“ 相同” ?这些是必须弄清楚的问题。依前言部分, 即 实施方式, 相同的国家应为包括拟援引例外条款限制市场准入
于列为具体例外的事项。 ̄(9 G a} 2 条规定 : P19 A' 第 0 4 r 本协定不 得解释为禁止成员采用或加强以下措施, 但对情况相同的各国, 贸易的变相限制:b为保护人类、 () 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 措施;g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 () 为有效保护可用 外条款, 需要弄清两点: 一是要符合第 2 条() g项的理由, O b 和()
对这个术语的解释, 海虾海龟案” 在“ 得到了较好的解释。在 此案中上诉机构报告通过详尽的事实分析最终认定美国国务院
、
关于第 2 条前言 O
将第 2 条前言换一说法, O 即为如果实施() j项规定的 a 至( )
0 条款过程中存在如下武断的或不合理之处①美国 措施 , 则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其一, 对情况相同的各成员, 实 在实施第 69 施的措施不构成武断的差别待遇; 其二, 对情况相同的各成员, 实 施的措施不构成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其三, 相关措施不构成对国
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适用及我国运用能力的提升

一、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评析(一)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简介(二)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评价二、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在争端解决实践中的发展(一)gatt第20条(b)款的发展(二)gatt第20条(g)款的发展一般认为,“可用竭的自然资源”应限于不可再生资源,而可更新、可再生的资源则应排除在外。
但在“汽油标准案”中,上诉机构认为清洁的空气是“可能被用竭的”。
在“第一龙虾海龟”案中,上诉机构指出,“可用竭的自然资源”与“可更新的自然资源”并不相互排斥,“根据条约解释中的实效原则,保护可用竭自然资源的措施,无论是生物资源还是非生物资源,都属于第 20 条(g)款的范围。
”对“可用竭的自然资源”的扩大解释使该条款的援引门槛大大降低。
gatt时期坚持将gatt第20条(g)款“有关的”严格界定“为主要目的在于”,增加了援引难度。
在“汽油标准案”中上诉机构认为,作为措施的汽油规则与作为保护对象的清洁空气之间存在着密切而真实的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因此汽油规则是与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
在“第一龙虾海龟案”中上诉机构认为,作为措施的第609条款与保护海龟这个目标之间同样存在着密切而真实的手段与目的的联系。
因此第609条款是与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
新的“有关的”认定标准大大降低了成员方援用gatt第20条(g)款的难度。
关于“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
gatt时期曾经将“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解释为“主要使这些限制有效”。
在“汽油标准案”中上诉机构认为,只要限制性措施公平地适用于进口产品和国内产品,而不论其实施效果是否相同,就符合“一同实施”的要件。
并且只要对“国内生产”和“国内消费”中的一项实施相同限制措施即可,而不要求同时满足。
在“第一龙虾海龟案”中,上诉机构也是据此标准标准认定美国的第609条款所规定的限制措施满足了“同限制国内生产一同实施”的条件。
(三)gatt第20条适用的逻辑顺序发生变化(四)扩大了gatt第20条例外条款的适用范围在1991年“第一金枪鱼案”中,专家组认为,承认国内环境措施域外效力会导致大规模的贸易保护主义,严重损害gatt多边贸易体制,gatt第20条所保护的范围仅限于一国管辖范围内,不具有域外效力。
GATT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与发展

GATT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与发展冯㊀从㊀㊀陈希沧㊀㊀史晓丽内容摘要:‘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21条(即安全例外条款)是GATT中的义务豁免条款,该条款允许各成员为维护国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免于承担其在GATT中的义务,但是该条款的模糊性导致在具体实践中产生许多争议㊂虽然自GATT实施以来有多个案件涉及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但是直到2019年专家组对 俄罗斯 过境运输措施案 (DS512)做出裁决,才首次出现WTO争端解决机构对GATT第21条的法律解读㊂该案确立了WTO争端解决机构对GATT第21条的管辖权,对 基本安全利益 的范围做出了清晰界定,并进一步明确了WTO法律体系下GATT第21条的适用㊂我国应进一步提升对这一条款的认识,积极采取措施以维护我国合法利益㊂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㊀安全例外㊀GATT第21条㊀俄罗斯 过境运输措施案一㊁国家安全例外问题的提出国家安全是一国的根本㊂早在1948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ariffsandTrade,以下简称GATT)文本中,就已纳入安全例外条款(第21条)㊂GATT第21条允许各成员基于维护国家基本安全的理由免除其对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的承诺,为各成员履行WTO承诺提供了 安全阀 ㊂但对于该条款中 自判性 (self-judgement)和 基本安全利益 的解读一直存在争议:安全例外条款是否可以作为成员减损其在GATT协议下义务的法律依据?专家组是否具有审查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应如何确定审查的标准?值得关注的是,WTO争端解决机构就乌克兰诉俄罗斯过境交通运输限制措施案(Russia-MeasuresConcerningTrafficinTransit,DS512)做出的报告首次就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问题做出了裁决,对当前多个涉及国家安全例外条款的争端产生了深远影响(刘美,2020)㊂本文将主要结合GATT第21条 安全例外条款 的规定,对该案中各方当事人的主张以及专家组的裁决进行分析,进一步厘清GATT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标准及影响㊂二㊁GATT第21条的历史演化GATT第21条安全例外条款①是指在成员方维护基本安全利益时,可以在条约的正常实施中暂时停止履行其根据协议应承担的条约义务,为成员方在必要时违背WTO自由化承诺提供了途径(傅廷中,2011)㊂该条款深层含义在于实现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的均衡,即以自由贸易政策推动经济繁荣的同时,又以 安全例外 的形式保障国家安全㊂为了进一步厘清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标准问题,探析该条款的历史演化具有重要意义㊂(一)GATT第21条的立法历史安全例外条款的起源最早可追溯至1945年11①[课题信息]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一般项目 区块链技术下的跨境商业交易监管问题研究 (20BFX2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㊂[作者信息]冯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希沧,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史晓丽,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㊂通讯作者:冯从,电子邮箱:cong feng@outlook com㊂第21条内容如下: 本协定不得解释为:(a)要求任何缔约方提供其根据基本安全利益认为不能公布的信息;或(b)阻止任何缔约方为保护其基本安全利益对下列事项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任何行动:(i)有关裂变材料或提炼裂变材料的原料;(ii)有关武器㊁弹药和军火的运输或直接和间接供军事机构用的其他物品或原料的运输;(iii)战争或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状况;或(c)阻止任何缔约方根据‘联合国宪章“为维持国际和平和安全而采取行动㊂月美国提交的第一份‘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以下简称‘宪章“)的起草阶段,并贯穿伦敦㊁纽约㊁日内瓦和哈瓦那会议㊂在日内瓦会议期间,美国代表团率先建议删改部分分项内容,将国家安全例外条款从商业政策章节中分离出来并作为一个独立的条款使其适用于整个‘宪章“,国家安全条款第一次拥有单独㊁明确的标题㊂在哈瓦那会议期间,各缔约方对‘宪章“中国家安全例外的适用范围问题加以讨论,并提出缔约方可以根据国家安全等政治问题终止其‘宪章“规定下的其他义务,但仍未明确具体的适用标准㊂后来,虽然‘宪章“被终止,但其中的安全例外条款仍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onTrade-RelatedAspects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以下简称TRIPS)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radeinServices,以下简称GATS)中延续㊂(二)安全例外条款的内容演变历经两次世界大战之后,在国际贸易协定中写入安全例外条款以保护国家主权也成为了发展现代国际自由贸易的基础㊂美国第一份提案草案中一般例外条款无疑是当前安全例外的起源条款①,随后的伦敦会议草案中仍将国家安全例外的部分载于一般例外章节下,但首次涉及了关于 可裂变材料 和 战争或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状况 的内容㊂GATT中安全例外条款内容上的演变则自纽约会议开始,其起首语的部分增加了采取例外措施的先决条件,并规定所适用措施不得成为限制国际贸易的手段,其确立了防止缔约方因政治目的滥用该条款以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基本原则㊂随后在日内瓦会议期间,安全例外条款作为一个单独的条款从一般例外条款中分离出来,并在GATT中适用至今(Yoo,2016)㊂GATT在最终草案中对安全例外条款的内容进行了更加具象化的修订,并反复强调保护各成员基本安全利益的重要性㊂由此可见,国家安全例外条款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㊂美国是最早将国家安全概念引入到国际贸易中去并多次推动其修改㊁确立其独立成款的国家,同时也是之后最热衷于使用该条款的国家㊂虽然该条款在多次的细化中逐渐完善并有了至关重要的地位,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管辖权划分和对该条款适用范围的具体解释,使得该条款仍存在被滥用的可能㊂三、GATT第21条的实践探索截至1995年1月1日WTO成立,涉及国家安全例外条款的争端共计有11个,但是由于该条款的模糊性和争议性,只有一份专家组报告被缔约方所采纳,大多数案件甚至未成立专家组㊂WTO成立初期,由于在立法过程中缺乏对自判权限和适用标准的具体解释,各成员不但很少援引该条款为自己辩护,也未对该条款提出过多质疑㊂截至2000年,只有3起争端中,被告正式援引GATT第21条进行辩护㊂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合作的推进和贸易摩擦的加剧,涉及安全例外条款的争端也日益增多②㊂(一)美国在被诉案件中对GATT第21条的观点1 捷克斯洛伐克诉美国暂停履行义务案1949年,捷克斯洛伐克向GATT发起申诉,指控美国出口管制制度侵犯了其自由贸易权,美国则援引GATT第21条为自己进行辩护,认为 战争材料 的出口事关国家基本安全利益㊂捷克斯洛伐克称,美国对于 战争材料 一词的解释过于宽泛,对于这种解释的适用是对战争力量的延伸,甚至可能会颠覆整个国家㊂美国则指出,对东欧实施出口限制是GATT第21条赋予的权利㊂最终,成员们以压倒性投票反对将该争议提交至专家组裁决,各国认为美国的做法似乎是合理的,并且每个国家都应该在涉及自身国家安全的问题上有所保留㊂该案件是GATT成立以来最早涉及国家安全例外的争端,但由于其始于冷战早期阶段,政治是当时的主要考量因素,没有从法律上对GATT第21条做出进一步的解释或说明㊂①②原文为: 本章的承诺不应被解释为阻止成员国采取或强制执行 (3)关于贩运武器㊁弹药和战争工具的措施,以及在特殊状况下为履行维持和平与安全的义务而采取的贩运其他军事用品的措施 (8)为履行维持和平与安全的义务而承担的义务㊂ WTO网站列出了各争议相关文件,详见https://www wto org/english/tratop_e/dispu_e/dispu_e htm,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9月25日㊂2 尼加拉瓜诉美国贸易措施案该案件是由于1983年里根政府大量减少从尼加拉瓜进口蔗糖引发的㊂尼加拉瓜认为,美国的蔗糖进口限制违反了国民待遇等原则㊂该案中,美国并没有明确援引GATT第21条,而是声称其减少进口的措施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贸易问题,并且已经超出了GATT专家组的审查范围㊂因此,专家组并未就安全例外条款做出任何评论或裁决,只是建议美国尽快调整尼加拉瓜的蔗糖进口配额㊂1985年5月1日,里根总统发布针对尼加拉瓜的大规模贸易禁令,尼加拉瓜将美国再次诉到GATT,指控其违反GATT义务㊂此次,美国改变了最初的辩论战略,援引了GATT第21条国家安全例外条款,并以GATT是一个贸易组织,无权对此类问题做出判断为由反对专家组对此进行审理㊂在参会的43个缔约方中,有19个缔约方认为GATT第21条是自我裁决条款,GATT没有审理权限;另有9个缔约方对此持反对意见,并表示该条款可能被强国滥用以实现其政治手段㊂专家组在权限大幅受限后意识到,只有当各缔约方在援引该条款时都充分权衡其国家安全需要与维持稳定贸易关系的需要时,才能实现促进非歧视性和开放性贸易政策的基本目标(Alford,2011)㊂3 欧共体诉美国古巴自由和民主团结法案1996年2月,克林顿政府颁布了‘古巴自由和民主团结法“(赫尔姆斯-伯顿法)以进一步加强对古巴的经济制裁㊂随后,欧盟向WTO提出申诉,称该法案违反了GATT和GATS的若干规定㊂美国仍援引安全例外条款,并认为争端解决专家组无权也没有能力审查美国对古巴制裁的正当性或动机㊂这是WTO成立以来首次处理国家安全例外条款的争议,但却陷入两难的境地:如果WTO接受美国的辩护意见,则任何成员均可以以国家安全为由为其贸易措施进行辩护;但若WTO做出不利于美国的判决,则可能引发美国的极端消极反应,减损WTO发展初期的权威性㊂该案最终以欧盟要求专家组暂停诉讼程序并与美国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打破僵局,但对于是否可以援引安全例外条款为违反GATT义务的行为进行辩论的问题仍没有明确的答案㊂(二)其他缔约方在被诉案件中对GATT第21条的观点1 瑞典对若干鞋类的进口限制案1975年11月,瑞典对某些鞋类实行了全球进口配额制度㊂瑞典强调本国的进口配额限制是为了维持国内相关行业的生产力以备战时之需,其完全是出于保护国家安全的考虑㊂部分缔约方国家对该理由表示怀疑,认为瑞典更可能是出于商业目的而采取该措施㊂虽然瑞典最终自行取消了进口配额的限制,但GATT理事会在审理中特别强调了第21条中的 基本安全利益 一词,并开始注意区分 商业目的 和 善意的国家安全措施 ㊂可以看出,各方开始意识到如不制定更为客观的衡量标准,则该条款将存在被无限滥用的可能㊂2 阿根廷诉欧共体㊁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非经济原因贸易限制案1982年5月,在阿根廷暂时强行吞并马尔维纳斯群岛(英国称 福克兰群岛 )之后不久,欧共体联合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对阿根廷实施了最为严苛的贸易限制㊂虽然GATT没有成立专门小组来审查对阿根廷的贸易限制措施,但各缔约方通过了一项决定,规定了关于使用第21条的解释性准则㊂该准则承认了适用GATT第21条可能对国际自由贸易造成危害,并肯定了可能受影响的缔约方仍保有在GATT规则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允许它们请求对安全例外条款的援引进行审查㊂3 洪都拉斯㊁哥伦比亚诉尼加拉瓜进口措施限制案在洪都拉斯㊁哥伦比亚诉尼加拉瓜进口措施限制案(Nicaragua-MeasuresAffectingImportsfromHondurasandColombia,DS201)中,洪都拉斯和哥伦比亚认为尼加拉瓜1999年颁布的对洪都拉斯和哥伦比亚货物和服务征税的法律规定不符合尼加拉瓜在GATT和GATS下的义务㊂尼加拉瓜援引GATT第21条,称在尼加拉瓜诉美国案中,各方达成的谅解表明专家组对此没有管辖权限㊂但是,欧盟作为此案的第三方,对尼加拉瓜的观点不予认同(Alford,2011)㊂该案后虽未成功组成专家组进行进一步审理,但WTO和各成员方均已意识到安全例外条款不再如GATT时代一般的 绝对不可审 ,对该条款的进一步解读时不我待㊂四㊁安全例外条款适用的转折点:俄罗斯 过境运输措施案(一)案情及争议点1 乌克兰在WTO争端解决机构的指控及俄罗斯抗辩随着乌俄关系的不断恶化,俄罗斯政府于2014年至2018年间对公路和铁路过境实施了一系列限制,使得乌克兰无法使用任何公路或铁路方式将货物运往哈萨克斯坦㊂2016年9月14日,乌克兰要求与俄罗斯就此限制问题进行磋商,并对其合法性提出了质疑,称俄罗斯违反了加入WTO的承诺和GATT第5条(过境自由)下的若干条款㊂俄罗斯并未就乌克兰的诉求给予实质性回应和举证,而是援引了GATT第21条(b)(iii)中的国家安全例外条款,声称其所采取的措施是完全正当的㊂这些措施旨在应对2014年的政治动荡事件,保护其在国际关系紧急状况中的基本安全利益㊂此外,俄罗斯还认为专家组对该问题并没有管辖权,因为国家安全例外应被视为是 完全的自我裁决 ①㊂2 本案与GATT第21条有关的争议点相比于WTO此前处理的贸易争端案件的复杂性,此案的案件事实相对更加清晰明了㊂使得此次争端和专家组报告尤为重要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作为WTO争端解决专家组第一次澄清此类援引安全例外条款的案件,此案是否会赋予成员方更大的权利,而使其不同于普通贸易争端㊂对于该问题,专家组采用的是与国际法院相似的方法:首先对其是否有权对涉及安全例外条款的争议进行裁决,再对案件事实进行裁定㊂其二,在审议案件的案情时,专家组还必须对意义远远超过了案件争议本身的适用安全例外条款的范围和衡量标准首次做出解读㊂(二)援引GATT第21条的成员方是否有绝对的自判权在俄罗斯的理解中,一旦成员声明是为了保护其基本安全利益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则专家组应遵从该声明并对成员援引的安全例外的措施予以承认,不再进一步对争议措施的性质进行评估㊂乌克兰反驳了该观点,并反对成员方根据现有事实来单方面证明其对安全例外的援引是正当的㊂对于该问题,中国㊁欧盟㊁澳大利亚㊁巴西等国认为专家组对此有审查权㊂中国还特别提醒专家组在对该案件进行审查时应格外小心,以不打破 防止第21条被滥用 和 逃避WTO义务 之间的平衡㊂欧盟则坚持其之前的立场,赞成给予专家组审查的权力,但审查标准则需参考援引安全例外的成员的观点㊂美国方面则坚持其一如既往的立场,认为成员方对依照该条款所采取的措施具有自我裁决权和不可诉性㊂专家组驳回了俄罗斯的观点㊂首先,专家组是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下简称DSU)依程序设立的㊂DSU第7 2条中明文规定,专家组有权处理争议方援引的包括GATT第21条在内的任何协议下的任何条款㊂随后,专家组对第21条(b)的开始条款中的短语 其认为 (whichitconsider)进行了分析,强调该形容词条款并非适用于让成员决定每一种情况,并提出第21条(b)第1-3项中列举的特殊的安全例外实为用于削减成员自由裁量权的 限制性条款 ㊂这意味着,若要使措施属于第21条(b)的范围,则须客观地证明所采取措施符合该条文所列举的某一项的要求㊂相比于此前争端中专家组默认各成员方绝对保留自判权的态度,本案中专家组首次明确提出根据安全例外条款采取的措施是可审查的㊂该判决反映出其尊重各成员对国家安全利益进行评估,但仍保留自身进行客观审查的权限,而非赋予成员方以国家安全为由采取任何措施的纯粹的主观酌处权㊂由此可见,成员方在引用任一安全例外措施时都应接受专家组的客观审查㊂(三) 基本安全利益 的范围该如何认定报告中,专家组对成员方的 基本安全利益 的范围和限度做出了诠释㊂专家组指出,一个国家的基本安全利益仅限于与国家根本性功能有关的利益,包括 保护自身领土及其人民免受外部威胁,以及维护国家内部的法律和公共秩序 等㊂对于何为基本安全利益的问题,专家组提出了如下判定标①案件内容参考DS512专家小组报告:Russia–MeasuresConcerningTrafficinTransit-ReportofthePanel㊂准:判定基本安全利益时必须是以真诚善意(goodfaith)为出发点㊂为了防止 基本安全利益 的概念被滥用,专家组基于 真诚善意 的标准对俄罗斯所采取的措施来进行 合理性测试 (plausibilitytest),以确定其所采取措施与紧急状态的联系㊂专家组经分析发现,限制商品进入俄罗斯境内的争议措施实施于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关系紧张的背景下,与俄罗斯和乌克兰边境安全问题直接相关㊂基于此,专家组认为俄罗斯所采取的运输限制措施符合GATT第21条(b)第3项下所描述的义务㊂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为了保护国家安全而采取的违反了GATT的措施都可以根据第21条列举的例外来证明其正当性㊂一项措施的应用,如果仅仅是为了绕开GATT义务,虽有保护自身基本安全利益为噱头,但也无法援引第21条的例外来证明其正当性㊂该判决吸收了瑞典案中提出的需区分 商业目的 和 善意的国家安全措施 的内涵,在给出 基本安全利益 概念的同时,通过进一步的 真诚善意 关联性测试有效避免了对 基本安全利益 的僵化解释,使其更加贴合瞬息万变的国际形势㊂(四) 战争或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状况 该如何认定在确认拥有审查争议措施的权限之后,专家组指出第21条(b)第3项中陈述的 战争或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状况 仅应以所处事实环境已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为前提㊂专家组认为,2014年以来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局势不断升级的国际影响和双方之间存在的武装冲突等情况符合 所处事实环境已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的大前提,足以证明两国之间存在 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状况 ㊂同时专家组认为,存在争议的措施可确定是在国际关系紧急状况期间发生的,因而符合第21条(b)第3项的要求㊂专家组将外部环境发生的根本性变化作为援引该条款的先决条件,继而成员方才有机会证明其于紧急时期所采取的措施是正当的,其通过设置前置条件的方式限制了成员方的任意性扩大解释,同时还可约束安全例外的应用范围㊂五、从GATT第21条争端解决实践看我国的应对该判决作为相关问题的开创性判决明确了WTO法律体系下国家安全例外中的自判性问题和审查要素标准,对当今紧张的国际贸易局势产生了诸多影响(徐程锦,2019)㊂其明确指出GATT第21条规定的安全例外情况并非不可审理或完全自我裁决的,援引国家安全例外条款的成员方虽有权自行判断为保护其基本安全利益而采取措施的必要性,但必须是出于真诚善意并且是 合理的 (plausibility)㊂此外,专家组在罗列了 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状况 包括的几种情形外①,进一步对适用紧急情况的前提做出了限制,要求成员方只有在证实了当前所处的紧急情况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签订条款时语境时,才可证明自己根据该项条款采取的措施是正当的,加强了对国家滥用该条款的限制㊂此外,专家组在明确表示对援引安全例外条款的争议拥有管辖权后,还确立了相关争议的审查酌处顺序:第一步,确定国际关系中是否真实存在紧急情况;第二步,判断措施是否采取于发生紧急情况期间;第三步,确定援引方是否根据真诚善意原则定义其基本国家安全利益;第四步,成员方所采取措施是否符合此类安全利益的 最低合理性要求 ㊂该适用思路为目前悬而未决和未来可能发生的涉及安全例外条款的争端提供了指导思路㊂在最新的 沙特阿拉伯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案 中,专家组基本沿用了本案的审查标准和逻辑做出判决,支持了沙特阿拉伯的主张㊂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该报告在实践中具有指导性作用,但该报告对后续的争端和上诉机构而言并非具有约束力的判例㊂抛开当前上诉机构受美国影响暂时 瘫痪 的问题不谈,如若争议方选择就此报告提起上诉,上诉机构也有可能做出不尽相同的裁决㊂①专家组分析认为,一成员方可能面临的紧急状况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武装冲突局势㊁潜在武装冲突局势㊁紧张局势或危机加剧;国家处于被不稳定因素吞没或围绕着的状态;其他专家组认为可能构成 国际关系中的紧急状况 的情形㊂(一)我国在 美国 232措施案 ①案件中的应对策略从以往的实践中不难看出,美国一直坚持认为WTO专家组抑或其前身GATT均不具备审理GATT第21条的权利㊂同样,美国在应对多国就其232措施向WTO提起质疑时仍坚持这一长期立场,并指出专家组在 俄罗斯 过境运输措施案 中对GATT第21条的解读是错误的㊂美国指出,不论是根据历史背景或是先前的惯例解读, 其认为 均赋予了各成员方自我裁决的权利㊂此外,安全例外是一个政治上的例外条款,专家组或上诉机构都不能根据DSU对其做出裁决或提出建议(彭德雷,2018)㊂综上所述,美国认为专家组采用了以结果导向的方法对该案件进行分析,不符合‘争端解决协议“对专家组的规定㊂此次 俄罗斯 过境运输措施案 的专家组报告和 沙特阿拉伯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案 对该专家组报告的沿袭可能会对美国在WTO的钢铁和铝关税案非常不利,这也为我方在该案中采取的法律策略提供了借鉴思路㊂首先,鉴于美国在非恶化关系的环境下同时向多个贸易合作国家发起232调查,很难证明其符合专家组对 国际关系中的紧急状况 适用设置的前提条件,即当前的事实环境与签订合约时语境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㊂此外,专家组在诠释 国际关系中的紧急状况 时明确指出,各成员方之间的政治或经济差异本身并不足以构成国际关系中的紧急情况,美国提出的钢铝进口可能会对美国制造业甚至对美国国家安全产生威胁的论调可能很难符合专家组关于 国际关系中的紧急状况 的判断标准㊂即使美国成功证明了所采取的措施符合上述标准,我方仍可提出其措施并不是出于真诚善意且不是必须采取的㊂例如,特朗普作为美国总统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发表的言论中均暗示增加关税的行为是美国恶意报复其他国家的手段,这显然与真诚善意原则背道而驰㊂专家组还指出,违反真诚善意原则最明显的例子之一便是一成员以 基本安全利益 为名行促进自身贸易发展之实,从而试图摆脱以公平透明和非歧视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㊂由此可见,美国的行为不仅因缺乏判定自身安全利益的能力而违反了GATT第21条,更因为对GATT第21条的滥用而威胁到了整个多边贸易体系㊂(二)我国应坚持的总体应对原则在国际应对上,我国应在日后应对涉及国家安全例外的争端时坚持国家对自身安全利益的自判权,并同时承认WTO对安全例外条款的管辖权,要求WTO成员方在援引安全例外条款时应诚信行事㊁理性克制㊂同时要求WTO进一步澄清相关现有规定,提高该条款适用的透明度并对所采取措施进行多边审查,积极维护自由多边贸易体制,同时防止其他国家滥用该条款侵害我国利益㊂如前所述,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对多个成员方进口的钢铝采取配额和关税限制,其中一些受影响的成员方在WTO提起诉讼,还有一些成员方采取了针对美国进口限制措施的补救措施㊂中国应该进一步在国际社会上推动该类补救措施的合法化,以维护受损害成员方在WTO下权利和义务的平衡㊂补救措施的合法化会消除关于自判性问题永无止境的争论,通过避免诉诸WTO的方式避免一部分政治问题,从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㊂同时,推动补救措施合法化使得受损害成员方能做出及时有效的反应和回应,重建有关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㊂国内方面,随着时代的进步,当前对国家安全的定义已经不同于以往,科技信息安全和经济安全等也成为国家安全内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㊂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国内立立法体系,将国家安全例外细化到国内立法建设中去㊂当前中国‘对外贸易法“中仅在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章节和服务贸易章节宽泛地提到可因为国家安全对贸易进出口进行限制,而未有切实的法律路径㊂基于此,我国应在将‘对外贸易法“作为一般法的基础上完善货物条例和技术条例的修改,同时建立中国化的 232制度 ,使我国在应对国家安全相关的紧急状态时有法可依㊁有迹可循㊂我国还应该借鉴其他国家对国家紧急状态的专门立法,以国家核心利益为尺度,以国家安全为①2018年美国商务部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授权,以国家安全为由,对中国进口的钢铁产品和铝产品分别征收25%和10%的关税,中国已向WTO起诉(DS543)㊂。
关于GATT和GATS的例外和总则说明书
第29章例外和总则A节:例外第29.1条一般例外1.就第2章(货物的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第3章(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程序)、第4章(纺织品和服装)、第5章(海关管理和贸易便利化)、第7章(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第8章(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第17章(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而言,GATT 1994年第20条及其解释性说明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后纳入本协定并成为本协定一部分。
12.缔约方理解GATT 1994第20条(b)款中所指的措施包括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环境措施,且GATT 1994第20条(g)款适用于与保护可用尽的生物和非生物自然资源相关的措施。
3.就第10章(跨境服务贸易)、第12章(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第13章(电信)、第14章(电子商务)2和第17章(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而言,GATS第14条(a)款、(b)款和(c)款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后纳入本协定并成为本协定一部分。
3缔约方理解GATS第14条(b)款中所指的措施包括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环境措施。
1就第17章(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而言,GATT 1994第20条及其解释性说明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后纳入本协定并成为本协定一部分仅针对一缔约方影响货物购买、生产或销售,或影响最终结果为货物生产活动的一措施(包括通过国有企业的活动或指定垄断而实施措施)。
2本款规定不影响数码产品是否应归为货物或服务。
3就第17章(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而言,GATS第14条(包括其脚注)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后纳入本协定并成为本协定一部分仅针对一缔约方影响服务购买或提供,或影响最终结果为服务提供的活动的措施(包括通过国有企业活动或指定垄断而实施措施)。
4.本协定中任何条款不得解释为阻止一缔约方采取WTO争端解决机构授权的行动,或根据采取行动的缔约方和被采取行动的缔约方均为参加方的一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争端解决专家组作出的决定而采取的行动,包括维持或提高关税。
透视世贸规则的环保例外商务指南频道案例分析.doc
透视世贸规则的环保例外_商务指南频道案例分析从美国小虾-海龟案看贸易政策中的环保措施【题解】近年来,世界海洋渔业管理及贸易政策越来越多地引入与借助环保措施。
1992年联合国环发会议的《议程》就确立了“使国际贸易和环境政策相辅相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主持召开的非法捕捞国际会议建议,有必要为所有鱼种使用捕捞和统计文件(SDP和CDS)。
这些都是环保措施在世界海洋渔业管理及贸易政策方面的演进。
本文将对世贸组织美国小虾-海龟案进行解析,探讨环保措施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以及如何具体运用环保措施的问题。
【案情】1996年10月,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和泰国共同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提出与美国磋商要求,要求解决美国禁止进口这些国家捕捞的虾的问题。
1996年11月,各方进行了磋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997年1月,马来西亚、泰国和巴基斯坦请求成立专家组。
申诉方指出,完全支持美国为保护海龟而通过的国内立法,但如果某个国家没有与美国类似的法律,美国就禁止从那些国家进口野外捕捞的虾,这种国内法域外适用的做法,十分令人担忧。
美国的措施对双边贸易造成了巨大损失。
泰国称美国禁令违反了《关贸总协定》第1、11和13条,损害了其利益。
1997年2月,争端解决机构决定成立专家组解决马来西亚、泰国和巴基斯坦提出的问题。
同月,印度请求成立专家组。
1997年4月,争端解决机构决定合并成立专家组。
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欧共体、危地马拉、中国香港、日本、墨西哥、尼日利亚、菲律宾、塞内加尔、新加坡、斯里兰卡、委内瑞拉保留作为第三方介入本案的权力。
1998年4月,专家组作出报告并散发给W TO各成员。
7月,美国提交了上诉方材料。
8月,印度、巴基斯坦和泰国联合、马来西亚单独提交了被上诉方材料。
同时,澳大利亚、厄瓜多尔、欧共体、中国香港和尼日利亚提交了第三方材料。
1998年8月,上诉机构开庭审理本案,10月作出了终审报告。
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适用及我国运用能力的提升
注 并深入 研 究 该条 款 在 W T O争 端 或健 康所 必 需 的措 施 …… ( g ) 与 “ 必 需 的” 等用 词 具有 不确 定性 或 解 决 实践 中 的新 发展 ,提 高运 用 保护 可用 竭 的 自然 资源 有关 的措 明显 主观 色彩 ,成 员 方可 能会 有 该 条款 保 护 本 国环 境 的 能力 , 同 施, 如此 类 措施 与 限制 国 内产 品 不 同 的甚 至 截 然 相 反 的理 解 , 从
般 例外 ” 条 款 的理解 和适 用 而
援 引来设 置 环境 贸 易壁 垒 ,阻止 标 清 晰并 有 系列 协定 作 为坚 强 的 引起 的 , 该“ 一般例外 ” 条 款 也 是
我 国的贸易 出 口。 2 0 0 9年 的美 国、 支 撑 。关于 环 境保 护 , 只 是在 《 关 其 他 附属协 定 中有 关环 境保 护 例 欧盟、 墨西 哥诉 中国“ 九种 原材 料 税 与 贸 易总 协 定》( G A T T ) 以及 相 外 制定 的基础 。 相 比而言 , G A T T第
构 提起 设立 专 家组 请 求 ,此 案 目 定 不得 解释 为 禁止 缔 约方采 用 或 环境 争端 发 挥着 重要 的作用 。但 前 尚无最 终结 果 。 这类 案 件表 明 , 加 强 以下措 施 ,但 对情 况相 同的 作 为 以促 进 贸 易 自由化 为首 要 宗
G A T T环 境保 护例外 条款 已经成 为 各 方 ,实施 的措 施不 得 构成 武 断 旨的 国 际组 织 , G A T T环 境 保 护 例 我 国手 中 的“ 矛” 与“ 盾” , 在 环 境 的 或不 合理 的差别 待遇 ,或 构 成 外条 款 的具 体表 述难 免先 天地 具 保护 与 自由贸 易成 为世 界发 展 两 对 国际 贸易 的变 相 限制 : …… ( b ) 有 浓 厚 的 自 由 贸 易 本 位 主 义 色 大潮 流 的背 景下 ,我 国应密 切 关 为保 护 人类 、动 物或 植 物 的生命 彩 。 同时 , “ 武 断的 ” 、 “ 不 合理 的 ” 、
GATT一般例外条款
第20条条文结构:两层次分析 20条条文结构 条条文结构: 第一层次之第20条(b)项 第一层次之第20条(b)项 第一层次之第20条(d)项 第一层次之第20条(d)项 第一层次之第20条(g)项 第一层次之第20条(g)项 第二层次之第20条 前言” 第二层次之第20条“前言”
第20条条文结构:两层次分析 20条条文结构: 条条文结构
第一层次之第20条(d)项 第一层次之第20条(d)项
的义务得以履行所采取的措施, 的义务得以履行所采取的措施 , 不包括为了实现这种法律法 规的目的所采取的措施 “The Panel noted that this provision does not refer to objectives of laws or regulations but only to laws or regulations. regulations. …… Each of the exceptions in the General Agreement - such as Articles VI, XII or XIX - recognizes the legitimacy of a policy objective but at the same time sets out conditions as to the obligations which may be imposed to secure the attainment of that objective. objective. These conditions would no longer be effective if it were possible to justify under Article XX(d) the enforcement of obligations that may not be imposed consistently with these exceptions on the grounds that the objective recognized to be legitimate by the exception cannot be attain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conditions set out 欧共体对零部件进口管制案” L/6657 in the exception.” ( “欧共体对零部件进口管制案” ,L/6657 ) exce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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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判例法的发展左海聪.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关键词: GATT 环境保护自由贸易例外条款判例内容提要: 经过若干年渐进的发展,GATT第20条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判例法已经基本实现了保护环境和自由贸易之间的微妙平衡,在赋予环境保护价值优先于贸易自由价值的同时,对环境贸易措施的采取施加了严格的限制。
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判例还通过对关键词的解释,增强了该条款的可操作性,为今后的执法和司法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我国如果要援引该条款,还需要充分借鉴现行的判例法。
GATT第20条是一个“一般例外条款”,规定了GATT/WTO成员可以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从而偏离其在多边贸易体制中所承诺的自由化义务的10项特定事由。
这10项特定事由规定在第20条的(a)项到(i)项中,其中(b)项和(g)项因为与环境保护相关而被称为GATT的环境保护例外条款。
经过若干年渐进的发展,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判例法已经基本实现了保护环境和自由.贸易之间的微妙平衡,在赋予环境保护价值优先于贸易自由价值的同时,对环境贸易措施的采取施加了严格的限制。
基于此,本文主要探讨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款的判例法的发展及其中的重点法律问题,进而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一、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及相关判例GATT第20条(b)项规定,GATT/WTO成员可以采取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援引(b)项而采取措施,成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该措施是为了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设计的。
(2)该措施是实现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这一政策目标所“必需的”。
第20条(g)项规定,GATT/WTO成员可以采取为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
成员要援引(g)项,必须要证明三点:(1)其限制措施指向“可用竭的自然资源”。
(2)其措施与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相关。
(3)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
但无论是援引(b)项还是(g)项,成员还需要符合第20条序言的规定,即“此类措施的实施必须以不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构成武断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的方式进行”。
从1947年GATT成立到现在,成员国援引GATT第20条(b)项和(g)项采取贸易限制措施引发争端并诉诸专家组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六件。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1.加拿大影响未加工的鲱鱼和鲑鱼案(简称“加拿大鲱鱼案”)。
[1]该案的起因是加拿大依据《1970年加拿大渔业法案》发布禁令,禁止未加工的鲱鱼和鲑鱼出口,以保护国内水产加工业。
美国诉至GATT称加拿大的禁令违反了GATT第11条,而加拿大认为其出口禁令是旨在保护鱼类储量的渔业资源管理体制的一部分,依据GATT第20条(g)项是正当的。
专家组裁定加拿大败诉。
2.泰国限制香烟进口和香烟国内税案(简称“泰国香烟案”)。
[2]泰国依据其1966年《烟草法案》禁止进口香烟,但却授权国内香烟的销售。
美国诉称香烟进口限制违反了GATT第11条,并不能根据GATT第20条(b)项获得正当性。
泰国则主张其进口限制因GATT第20条(b)项而具有正当性。
在1990年11月7日通过的专家组报告中,专家组裁定香烟进口限制违反了GATT第11条,并不属于GATT第20条(b)项的例外,泰国败诉。
3.美国限制金枪鱼进口案(简称“美国金枪鱼案”)。
[3]在太平洋的东部赤道地域,成群的金枪鱼经常游弋在成群的海豚下边。
用渔网捕捞金枪鱼时,时常造成海豚的意外伤亡。
美国《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案》为美国国内渔船以及其他国家的渔船制定了海豚保护标准。
如果某个向美国出口金枪鱼的国家不能向美国权威机构证明其符合法案所规定的标准,美国必须停止所有来自该国的金枪鱼进口。
美国的一个地区法院应环保组织的请求发布禁令,禁止从墨西哥进口金枪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鱼,同时也禁止将墨西哥金枪鱼进行中间处理的“中间国”进口金枪鱼至美国。
1991年墨西哥向GATT提起申诉,请求裁决上述进口禁令违反了GATT第11条、第13条和第3条。
专家组认为,被诉的直接禁令和“中间国”禁令,并不构成GATT第3条意义上的国内法规,其违反了GATT第11条,并且不能依据GATT第20条(d)项、(g)项获得正当性。
环保组织对该专家组报告发出了“GATT谋杀海豚”的呐喊,该报告于1991年9月3日公布但最后没有被通过。
美国与墨西哥随后进行了双边谈判。
4.美国精炼汽油和传统汽油标准案(简称“美国汽油标准案”)。
[4]根据美国1963年《空气清洁法》的1990年修正案,美国环境保护署在1993年颁布了关于汽油成分与排放物的新汽油规则。
自1995年1月1日起,汽油规则只允许在美国严重污染地区销售精炼汽油,在其它地区,只能销售不比在基准年1990年所售汽油清洁度低的汽油(即传统汽油)。
汽油规则适用于全美的汽油炼油厂、合成厂和进口商。
根据汽油规则,任何在1990年营业6个月以上的美国炼油厂,必须确立代表其1990年所产汽油质量的单独基准;同时,美国环保署确立了代表1990年美国汽油平均质量的法定基准,适用于任何在1990年营业不足6个月的美国炼油厂以及所有的合成厂和进口商。
这样,国内汽油生产企业以其各自1990年的生产质量标准为基线,进口汽油则必须符合美国环保署制定的固定标准。
巴西和委内瑞拉所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产的汽油大量出口到美国,但因无法达到严格的新标准,使出口受到严重打击。
经磋商未果后,巴西和委内瑞拉诉至WTO,指控美国汽油规则违反了GATT第3条第1、4款以及《技术性贸易避垒协议》(以下简称TBT)第2条的规定。
专家组裁定美国的汽油规则与GATT第3条第4款不一致,并且不能依据GATT第20条获得正当性。
美国提起上诉。
上诉机构认为,美国的措施符合GATT第20条(g)项但未能满足第20条序言的要求。
争端解决机构于1996年5月20日通过了报告。
5.美国对海虾及虾产品的进口限制案(简称“美国海虾案”)。
[5]1987年,美国政府根据《1973年濒危物种法》发布规章,要求所有美国的拖网虾船在对海龟有重大伤害的规定地域捕虾时使用批准的海龟驱逐装备,以避免附带杀死海龟。
1989年11月美国制定了“第609节”国内法。
根据该法,没有安装海龟驱逐装备的拖网捕虾渔船所捕获的海虾及其产品禁止进入美国市场。
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和泰国诉至WTO,请求裁定美国的措施违反了GATT第1条、第11条和第13条。
专家组裁定美国对海虾及虾产品的禁止进口违反了GATT第11条第1款,且不能根据GATT第20条获得正当性。
美国提出上诉,上诉机构认为美国措施虽然符合GATT第20条(g)项的临时正当性,但没有满足GATT第20条序言的要求。
报告于1998年11月6日由争端解决机构通过。
该案之后,马来西亚请求设立专家组并请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求裁定美国的执行措施仍然不符合GATT第20条序言。
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均裁定,美国的措施符合GATT第20条序言的要求。
6.欧共体影响石棉和含石棉产品案(简称“欧共体石棉案”)。
[6]1996年12月24日法国发布禁止石棉的《第96—1133号法令》,禁止各种石棉纤维和含石棉纤维产品以任何名目生产、加工、销售、进口、投放于国内市场和运输;同时还规定有临时性的例外,在严格限定的条件下,允许温石棉纤维和含温石棉产品不适用有关禁令。
事实上,从1988年以来,法国所进口的石棉产品全部都是温石棉类的。
在法令生效之前,法国每年从加拿大进口温石棉及含温石棉产品2万至4万吨,占法国总进口量的2/3。
在禁令生效后,类似的进口全年仅有18吨,在案件提起之时,有关产品已经被完全排除在法国市场之外。
加拿大认为,尽管石棉对健康危害极大,但在适当条件下,尤其是通过“控制性使用”,温石棉并不具有类似的危险。
经磋商未果后,加拿大诉至WTO,请求裁定法令违反了GATT第3条第4款和第11条,以及TBT第2条。
专家组裁定法令虽违反了GATT第3条第4款,但依据GATT第20条(b)项具有正当性。
加拿大上诉。
上诉机构推翻了专家组关于法令违反GATT第3条第4款的裁定,但支持专家组关于争议措施可依据GATT第20条(b)项获得正当性的裁定。
争端解决机构于2001年4月5日通过了报告。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从以上判例可以看出,在GATT时期,援引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案件都没有成功,被诉方泰国和加拿大都被判败诉,而美国金枪鱼案引起了环保组织的强烈反对。
到了WTO时期,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美国汽油案和美国海虾案中,尽管美国的措施没有通过GATT 第20条序言的检测,但都已经满足了GATT第20条(g)项的要求,可以说在主要问题上已经获得胜诉;在欧共体石棉案中,被诉措施不仅满足了GATT第20条(b)项的要求,而且也符合第20条序言的要求,取得了全胜。
二、判例对GATT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主要发展案件审理结果的重大变化,源于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环境保护例外条款在解释和适用上的发展。
(一)对GATT第20条(b)项的发展审查争议措施是否是GATT第20条(b)项所“必需的”,是专家组工作中的一个关键步骤。
在GATT/WTO判例中,对“必需的”这一关键词的解释经历了微妙的变化。
1.GATT时期的判例确立起了“最低贸易限制”要求。
“必需”这一术语最早是专家组在美国第337节案 [7]对(d)项的分析中界定的, [8]在泰国香烟案中专家组也遵循了相同的解释,这两起案件确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立起了“最低贸易限制”要求。
在美国第337节案中,专家组认为,在诸多可合理采用的措施中,如果存在与GATT其他条款不相抵触的措施,就必须选用这样的措施;即使不存在上述措施,如果可能,也必须选择比争议措施“更少不一致”的替代措施。
这一标准被称为“最低贸易限制”要求。
专家组在泰国香烟案中借鉴了美国第337节案专家组报告中的“最低贸易限制”要求。
专家组认为可供泰国采用的,既符合总协定规定又符合保障人民的生命或健康这一目的的替代措施是很多的,如采取严格标记和充分披露香烟成分的方法可以控制香烟的质量,禁止香烟广告、维持烟草专卖或提高香烟的价格可以控制香烟的销售量等。
因此,泰国对进口香烟的数量限制不是依GATT 第20条(b)项所“必需的”,因此不能取得正当性。
2.WTO时期的美国汽油标准案维持了“最低贸易限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