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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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1. 引言城市轨道交通是现代城市中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它为人们出行提供了便利和快捷。

然而,突发事件和灾害可能导致轨道交通系统的中断或事故,给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风险。

因此,制定一份全面的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2. 意义和目标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的主要意义在于:-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乘客的安全;- 减少事故发生后的损失;- 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责任与职责;- 加强与其他紧急救援机构的协作和配合。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的目标是:- 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理事件;- 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确保乘客的安全撤离;- 恢复轨道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应急响应流程3.1 事前准备- 成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物资调配和通信保障等方面;- 建立相关的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行情况;- 提供紧急救援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2 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机构;- 集中指挥和调度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紧急疏散和救援措施;- 维持与其他紧急救援机构的通信和协调。

3.3 事后处理和恢复- 对事故或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和责任;- 报告事件的处理情况和救援效果;- 整修和修复轨道交通设施,确保恢复正常运行;- 提供相关的救助和赔偿。

4. 应急预案的监督和更新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需要定期进行监督和更新,以应对不断变化的风险和挑战。

具体措施包括:- 定期进行模拟演练,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加强与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经验交流和合作;- 定期培训和考核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5. 结论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是确保乘客安全和减少损失的重要措施。

通过制定、完善和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可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事故风险,维护良好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环境。

轨道交通综合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综合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综合应急预案一、前言随着城市的发展,轨道交通在现代城市交通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轨道交通系统的复杂性和运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如火灾、列车故障、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等。

这些突发事件不仅会影响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威胁到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完善、有效的轨道交通综合应急预案,对于提高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轨道交通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中心成员包括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负责人、相关部门的主管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等。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3、突发事件发生时,负责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应急信息。

(二)现场应急指挥部在突发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包括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救援队伍的负责人等。

其主要职责包括:1、执行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2、组织实施现场救援和抢险工作。

3、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三)各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以下应急救援小组:1、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如灭火、救援被困人员等。

2、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3、交通疏导组:负责疏导现场交通,保障救援车辆和人员的通行。

4、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5、技术专家组:负责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措施1、加强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营过程的安全监控。

(二)预警机制1、建立完善的预警信息收集和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和分析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信息。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突发事件报警与启动应急措施:
对于发生在列车上的突发事件,驾驶员应立即通过无线通信
系统向驻站工作人员报告,并采取紧急制动、自动停车等措施。

驻站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计划,通知相关部门的应
急队伍前往现场,并启动车内紧急广播系统,向乘客发布紧急信息。

2. 乘客疏散与救援:
乘客疏散是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

驻站工作人
员应根据现场情况,指导乘客有序疏散,避免拥堵和踩踏事件。

,应急队伍应及时赶到现场,为乘客提供安全保护、医疗救
护等支持。

3. 事故处置与恢复:
事故处置包括现场勘查、证据保护、责任追究等工作。

相关
部门应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赶往现场,展开调查与处理。

事故恢复工作主要包括车辆修复、轨道疏通等。

相关部门应
迅速安排人力、物力进行恢复工作,尽快恢复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4. 群众安抚与信息发布:
应急工作中,及时向乘客和群众发布信息,告知突发事件的
情况,避免谣言传播,稳定舆论。

,应建立与媒体的联络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供真实、准确的情报。

5. 事故调查与:
事故调查是为了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应急机构应迅速展开调查工作,对事故展开全面、深入的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针对突发事件的预先规划,以保障乘客安全、迅速疏散、高效恢复交通运营,并对事故进行调
查和,以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参与抢险救援,协助疏散乘客;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 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组织消防力量扑灭事故现场火灾;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 查与处理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对运营突发事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进行处置;负责组织 安全生产专家组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营突发事件提出相应处置意见;牵头负责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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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案》,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5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4月30日
谢谢观看
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运营规模迅速扩大,客运量迅速增加,网络化效应愈发明 显。同时,国家应急管理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完善,2006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中华人 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10年《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3 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和应急预案的 制修订。2008年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职责移交给交通运输部,原《预案》中一些内容已 无法适应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新形势以及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原《预案》亟需进行修订完善。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预案一、前言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大量市民的出行需求。

然而,由于各种突发事件可能对城市轨道交通造成影响,因此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预案显得至关重要。

二、应急管理预案的制定目的1. 保障市民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2. 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减少事故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影响;3.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减少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三、应急管理预案的内容1.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响应级别,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2. 应急响应程序:包括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组织结构、人员职责等。

3. 应急资源保障:确保应急资源的充足和有效利用,包括设备、人员、物资等。

4. 应急处置措施: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保障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理。

5. 应急演练与评估: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进行评估改进。

四、应急管理预案的执行1.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2. 各级工作人员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行动,保障事故的及时处理;3.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进行事故的总结、评估,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优化应急管理预案的建议1. 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不断完善和更新应急管理预案,保持其及时性和有效性;2. 加强应急演练频次,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效率;3.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整体安全防范水平。

六、结语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预案的建立对于保障市民和乘客的安全、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正常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预案规定,严格执行,不断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性和应急处理水平,为城市交通运营保驾护航。

2023年轨道交通企业运营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23年轨道交通企业运营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运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目旳..................................................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合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引用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工作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分级响应原则 . (3)5.1响应分级原则 (3)5.2合用范围 (3)5.3分级响应条件 (3)5.4应急响应 (4)6应急处置机构与职责 (4)7应急处置过程 (7)7.1机构成立 (7)7.2资源调配 (7)7.3处置预案 (7)7.4指挥分级 (7)7.5信息汇报 (7)7.6乘客服务 (7)8应急结束 (8)9后期处置 (8)10保障措施 (9)11附则 (10)运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目旳为切实做好轨道交通企业突发事件旳防备与处置工作,保证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地铁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旳生命安全和国有财产、设备设施安全,维护地铁运行工作旳良好秩序,特制定本原则。

2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轨道交通企业处置运行突发事件时旳组织原则和基本程序规定。

3引用原则下列引用文献中旳条款通过本规章旳引用成为本规章旳条款。

但凡注明日期(或版本号)旳引用文献,其随即所有旳修改单(不包括勘误旳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本原则。

但凡未注明日期(或版本号)旳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有关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旳规定》《国家处置都市地铁事故劫难应急预案》《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轨道交通企业突发事件管理规定》《轨道交通企业安全信息管理措施》《轨道交通企业应急预案管理措施》4工作原则4.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发生突发事件,贯彻“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旳规定,积极采用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1. 引言城市轨道交通是现代城市重要的公共交通方式之一,提供了快速、便捷、安全的出行选择。

然而,由于人为因素、自然灾害等原因,轨道交通系统也存在着各种应急情况的风险。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是必需的。

本文档旨在提供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的编制指南,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和应对。

2. 应急预案编制流程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的编制包括几个步骤:2.1. 风险评估和分类首先,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分类。

这些风险可以包括地震、火灾、恐怖袭击、人员拥堵等。

评估的结果将为后续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基础和依据。

2.2.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紧急情况的定义、责任分工、应对措施、应急资源调度和协调机制等内容。

预案应具备可操作性和实施性,需要考虑不同应急情况下可能的因素和难点。

2.3. 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发展和变化。

修订时应考虑实践中遭遇的问题和教训,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3. 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应包括内容和要求:3.1. 紧急情况定义和分类明确不同紧急情况的定义和分类,例如地震、火灾、设备故障等。

针对每种紧急情况,应提供详细的处理流程和操作指南。

3.2. 责任分工和协作机制确定各级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建立起日常管理部门、应急指挥中心、救援队伍之间的良好协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及时响应。

3.3. 应对措施和资源调度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疏散方案、事故处理流程等。

同时,确保应急资源的充足和合理调度,如救援人员、医疗器械和物资等。

3.4. 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能力和协同合作能力。

通过模拟真实场景,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4. 应急预案的实施和监控应急预案的实施和监控是保证其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确定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和范围针对轨道交通系统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提前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以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运营的正常进行。

应急预案的范围包括各类轨道交通运营模式,例如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

二、建立应急预案编写团队为了保证应急预案的质量和有效性,必须建立一个专门的应急预案编写团队。

该团队应由来自轨道交通管理部门、运营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和相关专家组成。

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共同协作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写工作。

三、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在编写应急预案之前,需要对轨道交通系统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技术故障等。

通过分析可能发生的风险,可以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制定应急响应流程根据风险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流程。

该流程应包括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步骤,确保应急响应能够快速、有序地展开,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制定资源调配计划针对各类紧急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资源调配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救援人员、医疗急救队伍、警力、工程维修人员等。

资源调配计划应考虑到不同情况下的需求和应对能力,确保及时、高效地调配资源。

六、制定沟通和协调机制在应急情况下,有效沟通和协调是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

应制定明确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包括应急指挥中心的建立和运行、信息传递渠道的畅通等,确保各参与方之间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信息共享和协作。

七、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执行,必须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培训内容应包括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技能培训等。

演练计划应定期进行,模拟各类突发事件,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

在编写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预案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密切关注行业的最新发展和经验借鉴,及时更新和调整应急预案,以应对轨道交通系统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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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事件分级2 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3 现场指挥机构2.4 运营单位2.5 专家组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和风险分析3.2 预警3.3 信息报告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4.2 响应措施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因地震、洪涝、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依据国家相关预案执行,同时参照本预案组织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相关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事件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交通运输部负责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影响,交通运输部或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可报请国务院批准,或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国务院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支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开展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必要时,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交通运输部成立国家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

地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运营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跨区域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3 现场指挥机构负责运营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

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运营单位运营单位是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运营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与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

2.5 专家组各级组织指挥机构及运营单位根据需要设立运营突发事件处置专家组,由线路、轨道、结构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环境与设备监控、运输组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和风险分析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测体系,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对线路、轨道、结构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消防、特种设备、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和环境状态以及客流情况等的监测力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

当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可能受到影响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情况的日常监测,会同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安全监管、地震、气象、铁路、武警等部门(单位)和运营单位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突发大客流和洪涝、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等信息的收集,对各类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将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件的信息告知运营单位。

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信息通报同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3.2 预警3.2.1 预警信息发布运营单位要及时对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内设施设备及环境状态异常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相关岗位专业人员发出预警;因突发大客流、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要及时报请当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楼宇或移动电子屏幕、当面告知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2.2 预警行动研判可能发生运营突发事件时,运营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防范措施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内设施设备及环境状态预警,要组织专业人员迅速对相关设施设备状态进行检查确认,排除故障,并做好故障排除前的各项防范工作。

对于突发大客流预警,要及时调整运营组织方案,加强客流情况监测,在重点车站增派人员加强值守,做好客流疏导,视情采取限流、封站等控制措施,必要时申请启动地面公共交通接驳疏运。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组织运力疏导客流。

对于自然灾害预警,要加强对地面线路、设备间、车站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巡视,加强对重点设施设备的巡检紧固和对重点区段设施设备的值守监测,做好相关设施设备停用和相关线路列车限速、停运准备。

责令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调集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3)舆论引导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公布咨询电话,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3 预警解除运营单位研判可能引发运营突发事件的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告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乘客。

事发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接到运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运营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运营突发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事发地城市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对初判为重大以上的运营突发事件,省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要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4.1 响应分级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运营突发事件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一般运营突发事件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在建立跨区域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合作机制时应明确各级应急响应的责任主体。

对需要国家层面协调处置的运营突发事件,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或由有关省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出请求。

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响应措施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必须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

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人员搜救调派专业力量和装备,在运营突发事件现场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救援队伍之间要加强衔接和配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4.2.2 现场疏散按照预先制订的紧急疏导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迅速引导现场人员撤离事发地点,疏散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站点乘客至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口;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实施分区封控、警戒,阻止乘客及无关人员进入。

4.2.3 乘客转运根据疏散乘客数量和发生运营突发事件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行方向,及时调整城市公共交通路网客运组织,利用城市轨道交通其余正常运营线路,调配地面公共交通车辆运输,加大发车密度,做好乘客的转运工作。

4.2.4 交通疏导设置交通封控区,对事发地点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维护疏导,防止发生大范围交通瘫痪;开通绿色通道,为应急车辆提供通行保障。

4.2.5 医学救援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

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的医学救援工作。

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做好伤病员的心理援助。

4.2.6 抢修抢险组织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开展设施设备等抢修作业,及时排除故障;组织土建线路抢险队伍,开展土建设施、轨道线路等抢险作业;组织车辆抢险队伍,开展列车抢险作业;组织机电设备抢险队伍,开展供电、通信、信号等抢险作业。

4.2.7 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划定警戒区,做好事发现场及周边环境的保护和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2.8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应用程序(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运营突发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伤亡情况、应对措施、救援进展、公众需要配合采取的措施、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和临时交通措施等。

4.2.9 运营恢复在运营突发事件现场处理完毕、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及时组织评估;当确认具备运营条件后,运营单位应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4.3.1 部门工作组应对初判发生重大以上运营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置、原因调查、运营恢复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

4.3.2 国务院工作组应对当需要国务院协调处置时,成立国务院工作组。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2)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3)赶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根据地方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工作;(6)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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