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文学的保护与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文学的保护与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非物质形式存在和传播的具有一定历史和文化价值的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习俗等。
民间文学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传承和创造力,对于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学,不仅涉及到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更关乎着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和文化多样性的维护。
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文学显得尤为重要。
1、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保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文学,首先需要从政策上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范围。
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保护体系,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法权益,明确传承者的权益和义务,规范民间文学的传承和利用,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监管和保护。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研和申报工作为了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文学,各级部门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研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明确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范围和传承人,形成明确的保护措施和计划。
鼓励有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申报工作,争取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保护认定,并通过认定的方式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3、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化保护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之一。
对于民间文学来说,数字化保护可以帮助文学作品更好地被传承和保护。
各级政府可以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文学进行数字化整理和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库,方便更多的人了解和学习民间文学,促进文学作品的传播和传承。
4、加强对传承人的培训和激励为了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文学,需要加强对传承人的培训和激励。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直接承载者和传播者,他们的能力和热情直接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各级文化部门可以组织培训班和讲座,加强对传承人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民间文学复习资料

民族民间文学(复习资料)一、绪论1.民间文学:民间文学就是广大民众集体创作、口头流传、现场展演的文学样式。
2.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口头传统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音;(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1.怎样理解民间文学的双重属性?民间文学的双重属性:文艺属性、民俗文化属性(一)民间文学的文艺属性民间文学首先是一种文艺现象,它是以语言为主要载体的、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是区别于作家文学的一种独特的文学样式。
其文学属性的主要内容就是文学性。
民间文学具有文学的美学特点,同时又具有表演性。
从文艺属性着眼研究民间文学,就是一种文艺学的研究。
文艺学是研究各种文艺现实的科学。
完整的文艺学,应该包括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两大部分。
这两大部分既有共同的属性和联系,又各有特点,自成体系。
作为一门学科,民间文学的主要研究任务包括:(1)对中国古代民间文学作品的发掘,考释和整理。
(2)对中国现代民间文学作品的搜集、纪律与整理。
(3)对中国民间文学作品的文本、民间文学创作者与传承人情况以及相关的民俗文化研究。
(4)对民间文学一般理论的研究,如对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社会功能、传承规律等等的研究。
(5)外国相关理论和民间文学作品的翻译、介绍与研究。
(二)民间文学的民俗文化属性民间文学的民俗文化属性,指民间文学是一种民俗文化现象。
分两方面:第一,从民间文学的实际产生和存活状态来看,民间文学比作家文学同生活有更加密不可分的关系,以至于口头创作哦与表演本身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第二,从民间文学的学科归属来看,民间文学史民俗学的一部分。
2.什么是“民间”?也就是什么是民俗学之“民”的问题。
民俗之“民”的范围很宽广,它渐有包容任何种类的人群的倾向。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文学的保护与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文学的保护与开发民间文学是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对象之一。
它以口头传承的方式,传递着民族的历史、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社会学的研究价值。
由于现代化的冲击,民间文学逐渐被遗忘和淘汰,亟需保护与开发。
首先,我们要关注的是保护民间文学。
保护民间文学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记录文学遗产:利用新技术,比如录音、录像等工具,记录民间文学的实际情况,为保护之后提供证据支持。
二、培育传承人:对那些熟悉、热爱民间文学的人进行针对性的培养,让他们成为文学传承人,并传承给下一代。
三、加强社区发展:社区是民间文学得以存在和传承的重要载体。
加强社区发展,提高居民素质,加强民间文学的传承。
四、加强法制保护: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制保护,使破坏文学遗产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基于以上措施,民间文学得以保护。
然而,保护只是第一步,我们更希望能将民间文学发扬光大,让更多人了解和接触这一文化遗产。
一、建设民间文学展览馆:既可以作为记录民间文学历史和演变的场所,也可以为人们呈现民间文学的艺术魅力,吸引更多人对民间文学的关注。
二、制定民间文学教材:把民间文学的经验、知识、价值观体现在教育中,让年轻一代更加了解和接近民间文学。
三、组织文学义演:通过文学义演,可以让传统文化和现代艺术相结合,给人们带来不同的艺术感受,并促进更广泛的传承。
四、开发民间文学旅游:将民间文学与旅游相结合,让游客可以亲身体验民间文学把文化深度和旅游体验融合在一起。
综上所述,保护与开发是不可或缺的,在实践中,要立足于保护,注重开发。
通过保护和开发,我们可以更好地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更多的人了解它的价值,继承它的精神,让民间文学真正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载体。
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要点

民间文学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含许多不同类型的口头传统和文学作品。
要申报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需要涵盖以下要点:
文学类型:明确申报的民间文学类型,如民间故事、民间传说、民间歌谣、谚语、顺口溜、民间戏曲等。
传承群体:介绍传承该民间文学的群体,包括民间艺人、传统文化传承人、乡村故事传递者等,要说明他们的传承历史和地域分布。
内容和特点:详细描述该类民间文学的内容和特点,如主题、表演形式、语言风格、演唱技巧等,以及它在当地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传承方式:说明该民间文学是如何传承的,包括口传、手抄、刻录、演唱等传承方式,并介绍相关传承仪式和活动。
社会影响:分析该民间文学对当地社会和文化的影响,以及对传承群体和听众的情感交流和认同感。
保护措施:阐述已经采取或计划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保护计划、传承培训、资料收集、传统演出和展示等。
社会认可:提供社会和当地政府对该民间文学的认可和支持,以及群众参与的情况。
文化传承价值:分析该类民间文学的文化传承价值,对民族文化、历史文化、乡土文化等的贡献。
以上是申报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需要包含的一些要点,具体的申报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申报过程中,需要充分展示该民间文学的独特性、传承性和保护价值,以便得到相应的认可和保护。
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

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介绍
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中华民族创造、传承并保护的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的非物质文化实体和文化现象。
它们主要包括传统技艺、民间文学、口述历史、音乐舞蹈、民间艺术、民俗风情等,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传统技艺:包括制陶、制瓷、制绸、制锦、制革、制酒、制茶等各种领域。
这些技艺历史悠久,技法独特,艺术价值极高。
其中,中国的制瓷技艺因其精美的工艺和独特的风格而享誉世界。
2.民间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谚语、谜语等口头文学作品。
它们反映了古代人们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认识,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
3.口述历史:指通过口头传统方式传承的历史记忆,如家族史、地方史、民族史等。
口述历史是历史研究的重要来源,对于了解历史文化具有很高的价值。
4.音乐舞蹈:包括民间歌曲、舞蹈、戏曲等各种形式。
它们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5.民间艺术:包括剪纸、年画、皮影、刺绣、编织等各种形式。
这些艺术作品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和工艺价值,是
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
6.民俗风情:包括节日习俗、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建筑风格等各种民间风俗。
它们反映了中华民族的风土人情和生活习惯,是中国文化的独特标志。
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见证,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文化多样性,同时也是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文化基础。
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类别

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类别长沙是湖南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
长沙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民间文学。
以下就是关于长沙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的介绍:民间文学是指流传于民间的各种文学作品,包括诗歌、歌谣、传说、故事、神话等。
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在长沙的传承与发展已经有着悠久而广泛的历史。
长沙民间文学的发展,主要形成了以下几种类别:1.湖湘文学湖湘文学,是指湖南和湖北两地的文学作品,在长沙地区,这种民间文学表现形式主要是吟唱,既娱乐又表达民间文化情感。
比如《沁园春-雪》和《夜泊牛渚怀古》等都是湖湘文学的代表作。
2.岳阳楚辞原址位于长沙岳麓山的“徐霞客岳阳楼”,是岳阳楚辞诗集的发源地之一,也是全国文化名胜区。
长沙自古就有詹嘉墓的存在,詹嘉墓的墓葬石刻中,就有一些关于楚辞的刻词。
岳阳楚辞是楚国文化的瑰宝,这些以楚国文化为背景的文学作品,在长沙一带也已成为民间文学的一部分。
3.杜鹃花戏杜鹃花戏是一种典型的湖南民间戏曲,也是长沙本地的特色文艺活动。
自清代就已经开始传承,主要是在春季举行,演出当天游人云集、热闹非凡。
杜鹃花戏以历史、传说、故事等为素材,在演出中表现出来,具有亲民性、实用性和娱乐性等特点,是长沙民间文学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
4.长沙曲艺长沙曲艺是指长沙地区各种形式的曲艺表演,比如坭兴二人转、刘氏书弟、舞蹈表演等。
这种民间艺术以唱、念、说、做等形式,表现了长沙地区独特的文化色彩,同时也是长沙民间文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总之,长沙的民间文学丰富多彩,涵盖面广,无论是湖湘文学、岳阳楚辞、杜鹃花戏还是长沙曲艺,都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
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对于长沙的文化建设、社会发展和文化自信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文学的保护与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文学的保护与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代表了一个民族或社会的独特文化形态。
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护民族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传承、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文学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本文将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文学的保护与开发的重要性,并探讨一些具体的方法和策略。
民间文学是指人民群众创作并传承的口头文学作品,包括传统的民间故事、神话传说、民间歌谣、谚语等各种文学形式。
这些作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代表了一个民族的历史、传统、价值观和审美情趣,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意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文学是维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必要手段。
民间文学是不同民族和地区独特的文化现象,通过保护和传承这些作品,可以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避免文化同质化的趋势。
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学可以促进文化传承。
传统的民间文学作品往往是口头传授的,没有固定的文字和书面载体。
随着现代化的进程,这些口头传统正在面临丧失的风险。
通过保存和录音采集这些作品,可以保留并传承这一重要的文化遗产,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学习。
保护和开发民间文学也可以激发创新和创造力。
民间文学作品往往是人民群众创作的,具有浓厚的民间艺术特色。
通过对民间文学的保护和开发,可以激发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创新能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文学,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机构,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文学的保护和管理。
要加强对民间文学作品的调查和研究工作,确定具有代表性和保护价值的作品,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
还可以通过建立专业的研究机构和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对民间文学的研究水平和保护能力。
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文学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可以通过举办座谈会、展览、比赛等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学习民间文学作品,增强公众的文化意识和参与意识。
非遗分类 民间文学

非遗分类民间文学1. 什么是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指那些人们口口相传、世代相传的口头文化、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习俗、庆祝活动等,它们并非是有形的遗产,并不是可以摸得着、看得见、感觉到的东西。
与有形文化遗产相对,非遗的特点在于它不能用常规的方法、手段收藏、保存。
这种文化遗产不但容易消失,而且一旦失传,便不能重复恢复。
2. 民间文学民间文学(Folk Literature)指从人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中派生出来的表达方式和文学创作形式。
它来自于大众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传承着古老的传说与传统文化,体现着民族文化的独特风貌。
从流传地域上看,民间文学可以分为十分广泛的地域文学,如江南水乡、北国风光等。
3. 民间文学的形式民间文学包括很多不同的形式,例如传说、神话、故事、谜语、俚语等。
其中,传说与故事是最为普遍和重要的表现方式。
传说是人们口口相传的一种传统文化遗产,以具体事件或人物作为载体,展示出民族的格局和文化认知。
而故事,则是语言和行为的一种内容群体,蕴含着大量的智慧和美学意义。
在民间文学中,人物形象、情节结构、文学意象等方面都有着独特的表现方式和特征。
4. 民间文学的重要性民间文学作为文化遗产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具有极高的价值。
首先,它包含着丰富的文化符号和象征,反映着民族文化的历史、传统和社会习俗。
其次,民间文学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情感与智慧,反映了他们对于人生和世界的认识和思考。
最后,作为一种表达方式和传播媒介,民间文学有助于促进跨文化交流和文化多元性。
5. 非遗传承的重要性非遗的传承和保护是当今世界文化保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作为中华民族独有的文化形态,非遗承载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传承非遗文化需要建立全社会的共识和意识,强化教育和培育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和开展保护。
同时,还需要加强信息化和数字化保护技术,保障非遗文化数字化的保存、传播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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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运动的由来
1、日本,1050年制定《文化财保护法》首次涉及到国家对无形 文化遗产进行保护。1951-1953年,日本选出“无形文化财产中 最有价值的、国家不进行保护保护有可能衰亡的”,实施国家出 资进行保护。 2、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 世界各国开始关注民间文化的保护,民间文化遗产获得了全球的 声誉和地位。 3、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国际公约》。 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的另一半,它是无形的、非物 质的、行为的、口头的、既是文化分类的一种,也是一个观察文 化的全新视角。
四、代表作入选标准
1、文化标准和组织标准 (1)、文化标准: 具有特殊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集中(文化空间或场所) 具有特殊价值的民间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口头表述、表演艺术、 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的知识和实践等) 具体的文化价值则考虑:是否有作为人类创作天才代表作的特殊 价值;是否扎根于有关社区的文化传统或文化史;是否具有确认 各民族和有关社区特性之手段的作用,是否具有灵感和文化间交 流之源泉以及使各民族和各社区关系接近的重要作用,其目前对 有关社区是否有文化和社会影响;是否杰出地运用了专门技能, 是否发挥了技术才能;是否具有作为一种活的文化传统之唯一见 证的价值;此外,是否处于濒危状态。 文化标准一般应达到:民族性突出,扎根于传统,具有社区活态 性,有天才的技艺和天才创作,唯一性。
3、濒危性 或传人绝续,技艺传承后继无人,以致人亡 艺绝;或缺乏保护或保存的措施、手段;或 因时代变迁而不能适应,如工业化时代的农 耕文明和手工文化;或城市化对乡村文化、 乡土艺术的影响;现代技术对传统生活、传 统艺术的影响。
五、中国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的现状
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指导方针和 基本原则。目标是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比较完备、有 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 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 得以传承和发展。指导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 传承发展。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 合力;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民间文学 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山大学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遗产 二、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由来 及其标准、体系 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运动的 现状
一、人类的文化遗产
文化:所谓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 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 习惯在内的一种综合体。——(英)泰勒《原始文化》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长河中,人类不仅创造了文化的实物,如工 具、器具、建筑等,也创造了文化的行为、观念、知识和技术。 工具和器物本身是文化,或者更应该称之为文化的果实,制造 这个工具和器物的过程及其过程中的观念、思想、技术、行为 也是文化,甚至是文化的精髓。 按照载体来分,物质和人类的身体都是人类文化的载体。 语言、文学、歌唱、舞蹈、戏剧、信仰、民俗等等都是身体文 化,是行为艺术,是无形文化。因为它们的传承靠口传心授、 口耳相传,靠行为传承、言传身教。
(2)、组织标准 即保护措施 今后十年的保护计划; 遗产所在社区、民族参与保护和利用遗产的 措施与说明;包括: 记录口头传说,调查、登记等的保护措施, 使研究人员获得材料的措施,使有关社区所 有人了解遗产情况的措施,向青年传授专门 技能、技术或文化表现形式而采取的措施等 等。
2、关于“文化空间” 从自然属性看,文化空间必须是一个文化场所,即 具有一定的物理空间或场所,必须具有周而复始的 循环性;如宗教场所、集镇中心、庙宇、寺观、教 堂、圣山、湖泊、村落等等。 从文化属性看,自然应该具有岁时性、周期性、季 节性、神圣性、娱乐性等;如岁时性的民间节日、 神圣的宗教聚会、民间庙会及其狂欢精神、周期性 的民间集贸市场、季节性的情爱交流场所、娱乐性 的歌会舞会、盛大的祭祖祭祀场所与活动等等。 文化空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集中、最典型、最生 动的表现形式。
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 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 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 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 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 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在本 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 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意见》提出,要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 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 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 产代表作名录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省、市、县级非 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 报上一级政府备案。要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 立档案和数据库。2002年开始实施的中国民族 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 要组成部分,要有步骤、有重点地循序渐进,逐步 实施,为创建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积累经验。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 (a) 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 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b) 表演艺术; (c) 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d)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e) 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保护” 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 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 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主要通过 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