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22凝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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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滴定液1.0 简述1. 1 滴定液系指在容量分析中用于滴定被测物质含量的标准溶液,具有准确的浓度(取4 位有效数字)。

1. 2 滴定液的浓度以“mol/L”表示,其基本单元应符合药典规定。

1. 3 滴定液的浓度值与其名义值之比,称为“_F”值,常用于容量分析中的计算。

1 . 4 本操作规范适用于《中国药典》20 1 0年版二部附录X V F“滴定液”的配制与标定。

2 .0仪器与用具2 . 1 分析天平其分度值(感量)应为O . l m g或小于O.lmg;毫克组砝码需经校正,并列有校正表备用。

2.2 10、2 5和5 0 m l滴定管应附有该滴定管的校正曲线或校正值。

2.3 10、15、2 0和2 5 m l移液管其真实容量应经校准,并附有校正值。

2.4 2 5 0 m l和1 0 0 0 m l量瓶应符合国家A 级标准,或附有校正值。

3.0 试药与试液3 . 1 均应按照《中国药典》附录X V F“滴定液”项下的规定取用。

3 . 2 基准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与领用。

4.0 配制滴定液的配制方法有间接配制法与直接配制法两种,应根据规定选用,并应遵循下列有关规定。

4.1所用溶剂“水”,系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在未注明有其他要求时,应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项下的规定。

4.2采用间接配制法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根据规定量进行称取或量取,并且制成后滴定液的浓度值应为其名义值的0 . 9 5〜1.05;如在标定中发现其浓度值超出其名义值的0 . 9 5〜1.05范围时,应加人适量的溶质或溶剂予以调整。

当配制量大于1000ml时,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按比例增加。

4.3采用直接配制法时,其溶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后称取,取用量应为精密称定(精确至4 〜5 位有效数字),并置1000ml量瓶中,加溶剂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配制过程中应有核对人,并在记录中签名以示负责。

2010版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

2010版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

2010年版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和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共2册作者: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日期:2010-9-1册数:16开2册定价:665元优惠价:498元内容简介(一)2010年版《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定价:285.00元《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主要收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附录对于各项药品质量检测方法、各类制剂以及生物测定、中药等诸多方面检验操作规范化的要求,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标准的重要依据和补充。

2010年版《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编写。

现已出版发行。

(二)2010年版《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目录:片剂注射剂酊剂栓剂胶囊剂软膏剂乳膏剂糊剂眼用制剂丸剂植入剂糖浆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膜剂颗粒剂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散剂耳用制剂鼻用制剂洗剂冲洗剂灌肠剂搽剂涂剂涂膜剂凝胶剂贴剂一般鉴别试验紫外一可见分光光度法红外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荧光分析法火焰光度法纸色谱法薄层色谱法(二部)柱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柱国内常用十八烷基键合硅胶色谱柱气相色谱法电泳法毛细管电泳法分子排阻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色谱数据处理系统相对密度测定法馏程测定法熔点测定法凝点测定法旋光度测定法折光率测定法黏度测定法pH值测定法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非水溶液滴定法氧瓶燃烧法氮测定法乙醇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甲氧基、乙氧基和羟丙氧基测定法脂肪与脂肪油测定法维生素A测定法维生素D测定法(第一法)氯化物检查法硫酸盐检查法硫化物检查法硒检查法氟检查法检查法铁盐检查法重金属检查法砷盐检查法铵盐检查法干燥失重测定法费休氏水分测定法炽灼残渣检查法易炭化物检查法残留溶剂测定法热分析法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制药用水的电导率测定法溶液颜色检查法澄清度检查法不溶性微粒检查法结晶性检查法粒度与粒度分布测定法X射线粉末衍射法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可见异物检查法崩解时限检查法融变时限检查法溶出度测定法释放度测定法含量均匀度检查法最低装量检查法片剂脆碎度检查法吸入气雾剂、吸入粉雾剂、吸入喷雾剂的雾滴(粒)分布测定法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青霉素酶活力测定法β-内酰胺抗生素高分子杂质测定法异常毒性检查法热原检查法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升压物质检查法升压素生物检定法降压物质检查法无菌检查法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锥入度测定法核磁共振波谱法拉曼光谱法近红外光谱分析法离子色谱法细胞色素C活力测定法过敏反应检查法溶血与凝聚检查法生物活性效价和生物活性限度测定的统计方法灭菌法抑菌剂效力检查法玻璃酸酶测定法肝素生物测定法绒促性素生物测定法缩宫素生物测定法胰岛素生物测定法精蛋白锌胰岛素延缓作用检查法硫酸鱼精蛋白生物测定法洋地黄生物测定法葡萄糖酸锑钠毒力检查法卵泡刺激素(FSH)生物测定法——幼大鼠卵巢增重法黄体生成素(LH)生物测定法——幼大鼠精囊增重法降钙素生物活性测定生长激素生物活性的测定方法滴定液分析天平使用与称量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中药补充部分中药丸剂中药散剂中药颗粒剂中药片剂煎膏剂(膏滋)中药糖浆剂合剂中药胶囊剂酒剂膏药中药注射剂搽剂洗剂涂膜剂中药眼用制剂贴膏剂凝胶剂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显微鉴别法薄层色谱法(一部)薄层色谱扫描法铅、镉、砷、汞、铜测定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铅、镉、砷、汞、铜测定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水分测定法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中药注射剂有关物质检查法甲醇量检查法浸出物测定法鞣质含量测定法膏药软化点测定法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酸败度测定法聚合酶链式反应法(PCR法)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黄曲霉毒素测定法《2010年版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定价:380.00元收载的内容主要是各项仪器常规使用的基本的规范性操作。

[整理]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整理]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1 简述1.1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ⅪE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

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试验。

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1.2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限值的确定1.2.1 药典中或国家标准有规定的,按供试品各论中规定限值;1.2.2 尚无标准规定的,按以下公式确定供试品内毒素限值:L=K∕M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以EU/ml、EU/mg、EU/U等表示。

K为按规定的给药途径,人用每千克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 表示。

其中注射剂,K=5E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EU/(kg·h);鞘内用药品,K=0.2EU/(kg·h)。

M为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最大剂量,以ml/(kg·h)、mg/(kg·h)、U/(kg·h) 等表示。

药品人用最大剂量可依据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参阅《临床用药须知》,中国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注射时间小于1h的按1h计。

若供试品按体表面积给药,供试品每平方米体表面积剂量乘以0.027即可转换为每千克体重剂量[即M:(最大给药剂量/(m2·h)×1.62m2)/60kg]。

1.3 供试品最大有效稀释倍数的确定供试品的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按下式计算:MVD=C·L/λ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当L以EU/ml表示时,C等于1.0ml/m1;当L的单位以EU/mg或EU/u表示时,C为供试品制备成溶液后的浓度,单位为mg/ml或U/ml。

λ在凝胶法中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在光度测定法中为所使用的标准曲线中的最低内毒素浓度。

供试品如为无菌粉末或原料药,供试品最小有效稀释浓度(MVC)按下式计算:MVC=λ/L。

黏度测定法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2010年版

黏度测定法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2010年版

黏度测定法1 简述黏度系指流体对流动的阻抗能力,《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ⅥG中以动力黏度、运动黏度或特性黏数表示。

液体以1cm/s的速度流动时,在每1cm2平面上所需剪应力的大小,称为动力黏度η,以Pa·s为单位。

在相同温度下,液体的动力黏度与其密度(kg/m3)的比值,再乘以10-6,即得该液体的运动黏度[ν],以mm2/s为单位。

高聚物稀溶液的相对黏度的对数值与其浓度的比值,称为特性黏数[η]。

第一法用平氏黏度计测定运动黏度或动力黏度1 简述1.1 本法系用相对法测量一定体积的液体在重力作用下流经毛细管所需时间,以求得液体的运动黏度或动力黏度。

1.2 本法适用于测定牛顿流体(如纯液体和低分子物质的溶液)的动力黏度或运动黏度。

2 仪器与用具2.1 平氏黏度计(见《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ⅥG中的附图1),毛细管内径有0.8mm±0.05mm,1.0mm±0.05mm,1.2mm ±0.05mm,1.5mm±0.1mm或2.0mm±0.1mm多种,可根据各品种项下规定选用(流出时间应不小于200s)。

2.2 恒温水浴直径30cm以上、高40cm以上的玻璃缸或有机玻璃缸,附有电动搅拌器及电热装置,除另有规定外,恒温精度±0.1℃。

2.3 温度计分度0.1℃,经周期检定。

2.4 秒表分度0.2s,经周期检定。

3 操作方法3.1 黏度计的清洗和干燥取黏度计,置铬酸洗液中浸泡2h以上(沾有油渍者,应依次先用三氯甲烷或汽油、乙醇、自来水洗涤晾干后,再用铬酸洗液浸泡6h以上),自来水冲洗至内壁不挂水珠,再用水洗3次120℃干燥,备用。

3.2 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测定温度调整恒温水浴温度。

3.3 取黏度计,在支管F上连接一橡皮管,用手指堵住管口2,倒置黏度计,将管口!插入供试品(或供试溶液)中,自橡皮管的另一端抽气,使供试品充满球C与A并达到测定线m2处,提出黏度计并迅速倒转,抹去黏附于管外的供试品,取下橡皮管接于管口1上,将黏度计垂直固定于恒温水浴中,并使水浴的液面高于球C的中部,放置15min后,自橡皮管的另一端抽气,使供试品充满球A并超过测定线m1,开放橡皮管口,使供试品在管内自然下落,用秒表准确记录液面自测定线m1下降至测定线m2处的流出时间;依法重复测定3次以上,每次测定值与平均值的差值不得超过平均值的±5%。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中药补充部分20铅、镉、砷、汞、铜测定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中药补充部分20铅、镉、砷、汞、铜测定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铅、镉、砷、汞、铜测定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 简述本法系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对中药材中的铅、镉、砷、汞、铜进行限量检查。

2 仪器与用具2.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应配备有火焰原子化器、石墨炉原子化器和适宜的氢化物发生装置,并具有氘灯或塞曼效应背景校正功能;铅、镉、砷、汞、铜等元素的空心阴极灯;普通或热解涂层石墨管;乙炔气、高纯氩气或高纯氮气;空气压缩机及冷却循环水泵等。

2.2 微波消解仪内罐为聚四氟乙烯材料制成,具有适宜的耐压密封装置和过压安全保护装置;具有程序控制、功率可调的微波发生装置;可采用适宜的方式监控反应罐内的温度和压力。

2.3 电热板应具有温度均匀的加热表面和温度控制装置。

2.4 纳氏比色管或量瓶应尽可能使用耐腐蚀的塑料器具,以聚四氟乙烯材料制成的为好,玻璃器皿易吸附或吸收金属离子,因此仅适于短时间内对溶液的容量使用。

3 试药与试液3.1 铅、镉、砷、汞、铜单元素标准溶液及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杨树叶中国剂量科学研究院提供,单元素标准溶液用于制备标准曲线,杨树叶或茶树叶可作为工作对照物质,检查方法的可靠性。

3.2 硝酸、高氯酸应采用高纯试剂,盐酸、硫酸、磷酸二氢铵、硝酸镁为优级纯,碘化钾、抗坏血酸、盐酸羟胺为分析纯,使用前应检查各试剂中的相关金属元素含量符合测定的要求。

3.3 水去离子水或用石英蒸馏器蒸馏的超纯水,使用前应检查其中的相关金属元素含量符合测定的要求。

3.4 25%碘化钾溶液取碘化钾25g,加水100ml使溶解,即得。

本液应临用新制。

3.5 10%抗坏血酸溶液取抗坏血酸10g,加水100ml使溶解,即得。

本液应临用新制。

3.6 含1%磷酸二氢铵溶液和0.2%硝酸镁溶液的混合溶液取磷酸二氢铵1g,硝酸镁0.2g,加水100ml使溶解,即得。

3.7 1%硼氢化钠和0.3%氢氧化钠混合溶液取氢氧化钠3g,加水1000ml使溶解,加入硼氢化钠3g,使溶解,即得。

本液应临用新制。

3.8 4%硫酸溶液取硫酸4ml,加入水中稀释,并加水至100ml,即得。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

化学药品质量控制按剂型分ⅠA片剂ⅠB注射剂ⅠC酊剂ⅠD栓剂ⅠE胶囊剂ⅠF软膏剂乳膏剂糊剂ⅠG眼用制剂ⅠH丸剂ⅠJ植入剂(增订)ⅠK糖浆剂ⅠL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ⅠM膜剂ⅠN颗粒剂ⅠO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ⅠP散剂ⅠQ耳用制剂ⅠR鼻用制剂ⅠS洗剂冲洗剂灌肠剂ⅠT搽剂涂剂涂膜剂ⅠU凝胶剂ⅠV贴剂片剂系指药物与适宜的辅料混匀压制而成的圆片状或异形片状的固体制剂。

片剂以口服普通片为主,另有含片、舌下片、口腔贴片、咀嚼片、分散片、可溶片、泡腾片、阴道片、阴道泡腾片、缓释片、控释片与肠溶片等。

含片系指含于口腔中,药物缓慢溶解产生持久局部作用的片剂。

含片中的药物应是易溶性的,主要起局部消炎、杀菌、收敛、止痛或局部麻醉作用。

含片应进行释放度检查。

舌下片系指置于舌下能迅速溶化,药物经舌下黏膜吸收发挥全身作用的片剂。

舌下片中的药物与辅料应是易溶性的,主要适用于急症的治疗。

口腔贴片系指粘贴于口腔,经黏膜吸收后起局部或全身作用的片剂。

口腔贴片应进行溶出度或释放度检查。

咀嚼片系指于口腔中咀嚼或吮服使片剂溶化后吞服,在胃肠道中发挥作用或经胃肠道吸收发挥全身作用的片剂。

咀嚼片口感、外观均应良好,一般应选择甘露醇、山梨醇、蔗糖等水溶性辅料作填充剂和黏合剂。

咀嚼片的硬度应适宜。

分散片系指在水中能迅速崩解并均匀分散的片剂。

分散片中的药物应是难溶性的。

分散片可加水分散后口服,也可将分散片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

分散片应进行溶出度检查。

可溶片系指临用前能溶解于水的非包衣片或薄膜包衣片剂。

可溶片应溶解于水中,溶液可呈轻微乳光。

可供外用、含漱等用。

泡腾片系指含有碳酸氢钠和有机酸,遇水可产生气体而呈泡腾状的片剂。

泡腾片中的药物应是易溶性的,加水产生气泡后应能溶解。

有机酸一般用枸橼酸、酒石酸、富马酸等。

阴道片与阴道泡腾片系指置于阴道内应用的片剂。

阴道片和阴道泡腾片的形状应易置于阴道内,可借助器具将阴道片送入阴道。

阴道片为普通片,在阴道内应易融化、崩解并释放药物,主要起局部消炎杀菌作用,也可给予性激素类药物。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部分内容

《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部分内容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制药用水 1、生产工艺 纯化水 饮用水经蒸馏、离子交换、反渗透等方法 注射用水 纯化水经蒸馏 灭菌注射用水 注射用水按注射剂生产工艺制备 2、修订后质量标准增二项检查 电导率检查 新增附录用于检查各种阴阳离子的污染程度 总有机碳检查 控制有机污染(有机小分子、微生物) 修订附录: (1)除控制水中TOC外,增加了对制水系统的流程监控作用 (2)对TOC测量的各种原理和方法不作任何褒贬,只强调技术 要求
-∞
Ψ Raman 与极化率变化相关│(aij)nm│= ∫ a Ψ dτ 2、两者选一律 互为补充 3、拉曼光谱测定快速、准确,样品制备简单甚至无需制备 4、拉曼光谱通常处于可见与近红外区 可以有效地用光导纤维将各光学元件联结 样品可以包封在对激光光源透明的玻璃、塑料中或将样 品溶于水中 5、一些特殊的拉曼技术,如共振拉曼和表面增强拉曼光谱 可以使谱带强度增加103~106倍,使痕量物质的结构研 究成为可能。
10 μm通道的累计计数
≥68%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可见异物检查法
1、合并原附录ⅨH及《可见异物检查法补充 规定》 2、10ml及以下规格,每次手持不超过2支 3、目视检测时间不超过20秒 4、所检样品必须系随机抽取
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主要增修订内容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 1、供试溶液的浓度 (1)由仪器可测定范围改为不大于700mOs mol/ ㎏ (2)经稀释的供试液,其渗透压摩尔浓度不能 简单地用实测值乘以稀释倍数表示,而应 将实测值和稀释倍数完整表述 2、扩大了应用范围,在制剂通则的注射剂和眼用 制剂项下有明确规定。 3、各类制剂的渗透压摩尔浓度范围暂不作统一规 定,原则要求与血液等渗或接近等渗(285~ 310mOs mol/ ㎏ )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2019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word精品文档29页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2019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word精品文档29页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1 简述1.1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Ⅺ E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

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试验。

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1.2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限值的确定1.2.1 药典中或国家标准有规定的,按供试品各论中规定限值;1.2.2 尚无标准规定的,按以下公式确定供试品内毒素限值:L=K∕M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以EU/ml、EU/mg、EU/U等表示。

K为按规定的给药途径,人用每千克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 表示。

其中注射剂,K=5E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EU /(kg·h);鞘内用药品,K=0.2EU/(kg·h)。

M为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最大剂量,以ml/(kg·h)、mg/(kg·h)、U/(kg·h) 等表示。

药品人用最大剂量可依据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参阅《临床用药须知》,中国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注射时间小于1h的按1h计。

若供试品按体表面积给药,供试品每平方米体表面积剂量乘以0.027即可转换为每千克体重剂量[即M:(最大给药剂量/(m2·h)×1.62m2)/60kg]。

1.3 供试品最大有效稀释倍数的确定供试品的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按下式计算:MVD=C·L/λ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当L以EU/ml表示时,C等于1.0ml/m1;当L 的单位以EU/mg或EU/u表示时,C为供试品制备成溶液后的浓度,单位为mg/ml 或U/ml。

λ在凝胶法中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在光度测定法中为所使用的标准曲线中的最低内毒素浓度。

供试品如为无菌粉末或原料药,供试品最小有效稀释浓度(MVC)按下式计算:MVC=λ/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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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胶剂
凝胶剂(《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 U)系指药物与能形成凝胶的辅料制成均一、混悬或乳状液型的稠厚液体或半固体制剂。

除另有规定外,凝胶剂限局部用于皮肤及体腔。

凝胶剂应均匀、细腻,在常温时保持胶状,不干涸或液化;除品种项下规定的检验项目外,还应检查“装量”、“无菌”或“微生物限度”;混悬型凝胶剂还应检查“粒度”。

“装量”检查法
1 简述
1.1 凝胶剂系多剂量包装的制剂,除另有规定外,装量按最低装量检查法检查。

1.2 本项检查目的在于控制标示装量为500g(ml)或500g(ml)以下凝胶剂的最低装量。

2 仪器与用具
2.1 天平感量0.1g(适用装量大于50g)或0.01g(适用装量小于或等于50g)。

2.2 注射器(包括注射针头)规格50ml以下,预经标化(容量包括注射针头)。

2.3 量筒(量入型)50~500ml,预经标化。

3 操作方法
3.1 重量法(适用于标示装量以重量计者)
3.1.1 取供试品5个(标示装量为50g以上者3个),除去外盖和标签,容器外壁用适宜的方法清洁并干燥,分别精密称定重量。

3.1.2 除去内容物,容器内壁用适宜的溶剂洗净并干燥,再分别精密称定空容器的重量,求出每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与平均装量(均取三位有效数字)。

3.2 容量法(适用于标示装量以容量计者)
3.2.1 取标示装量为50ml或50ml以下的供试品5个,摇匀,小心开启容器,将内容物分别用相应体积的干燥注射器抽尽,排除空气;或取标示装量为50ml以上的供试品3个,摇匀,小心开启容器,将内容物分别倾入相应体积的干燥量筒中,并将容器倒置15min,尽量倾净。

3.2.2 读取每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并求其平均装量(均取三位有效数字)。

3.3 复试在上述结果中,按5.3项下附表的规定,如其平均装量符合规定,但仅有一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不符合规定,应另取供试品,照3.1或3.2项下方法进行复试。

4 注意事项
采用容量法检查时,所用注射器或量筒必须洁净、干燥,并经定期校正;其最大刻度值应与供试品的标示装量相一致,或不超过标示装量的2倍。

内容物应摇匀、抽尽或尽量倾净,以免影响数据的准确。

5 记录与计算
5.1 记录室温、抽取供试品的个数及标示装量。

5.2 记录每次称量数据或每个容器的装量,并求出平均装量。

如经复试,应记录复试的全部数据。

6 结果与判定
6.1 每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与平均装量均符合上表规定者,判为符合规定。

6.2 如其平均装量符合上表规定,但仅有一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低于上表的规定,经按3.3项复试后,每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与平均装量均能符合上表规定者,仍判为符合规定。

6.3 如初试结果的平均装量不符合上表的规定,或有1个以上容器内容物的装量低于上表的规定,或在复试中仍有1个容器装量低于上表的规定,均判为不符合规定。

“粒度”检查法
1 简述
本法适用于局部用混悬型凝胶剂的粒度检查。

2 仪器与用具
同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标准操作规范第一法显微镜法。

3 操作方法
3.1 目镜测微尺的标定同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标准操作规范第一法显微镜法3.1项。

3.2 取供试品适量,置洁净的载玻片上,涂成薄层,薄层面积相当于盖玻片面积,盖上盖玻片,轻压使颗粒分布均匀(如发现颗粒分布不均匀,或有气泡时,应重新取样制片)。

共涂3片。

3.3 将玻片置显微镜台上,立即在50~100倍显微镜下检视盖玻片全部视野中大于180μm的粒子。

4 注意事项
4.1 所用载、盖玻片应洁净无痕,透明度良好。

4.2 盖盖玻片时,用镊子夹取盖玻片,先使其一边与供试品接触,慢慢放下,以防止气泡混入,轻压使颗粒分布均匀。

5 结果与判定
5.1 3片中均未检出大于180μm的粒子,判为符合规定。

5.2 检出大于180μm 的粒子,判为不符合规定。

“无菌”检查法
用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凝胶剂,照无菌检查法标准操作规范检查,应符合规定。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除另有规定外,照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范检查,应符合规定。

修订人:周立春赵明(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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