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

合集下载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和放射性等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减量化处理。

2:优先选择环境友好型的替代品或工艺。

3:强制分类、标识和包装,确保安全运输和储存。

4: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特性和物理形态进行分类,包括毒性废物、腐蚀性废物、爆炸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

第五条各类危险废物应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进行鉴定和识别,确保正确分类和正确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特性,在容器和包装上进行明确的标识和标记,以提醒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安全。

第八条收集和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应经过资质认定,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泄漏和破损。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采取科学、环保的方法,确保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应建立必要的监控和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废物泄漏等突发事件。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监管和执法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监管和执法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加强对危险废物生产、运输和处置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件附件一、危险废物分类标准附件二、危险废物收集和运输标准附件三、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标准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环境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监管措施。

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防治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以下简称三废一噪)污染以及危险废物,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及相关科室。

第三条防治三废一噪、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以及减少产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和有害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的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三废一噪、危险废物,保证环境保护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科对各车间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进行统一指导、监督和考核,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废水污染环境防治1、维修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高效运行,严格控制处理过的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均达到回收利用水平。

严禁废水不经过处理直接外排,提倡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和资源化利用。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降低生产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3、生产部门要监督各单位按重复使用、循环使用、废水回用的原则搞好节水工作,减少污水排放量。

4、各车间负责管好本车间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雨水的按其各自管道正常排放。

5、各单位的管理及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

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转率达98%以上。

6、各单位发生不正常排污时,要立即设法解决,以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7、未经允许,各车间的装置、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和污水,不得擅自变更排放系统,非正常地临时性排水或改变排水流向,必须报安环科批准。

第七条废气污染环境防治1、各车间要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减少异常和紧急情况的发生。

2、各车间要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跑、冒、滴、漏,防止污染。

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不安全废物环境监测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不安全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其产生与处理需要经过严格的监测和管理。

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订立本《不安全废物环境监测制度》,旨在规范不安全废物的监测工作,确保废物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部生产单位和相关部门,包含不安全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3. 监测责任3.1 生产单位责任1.生产单位应建立不安全废物监测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不安全废物环境监测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

2.生产单位应定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安全废物进行监测,确保废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3.生产单位应配备必需的监测设备和仪器,并进行定期的校准和维护,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4.生产单位应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和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

5.生产单位应搭配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抽查。

3.2 监管部门责任1.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测设备、仪器和人员的管理制度,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规范进行。

2.监管部门应及时检测不安全废物的环境影响,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和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3.监管部门应组织开展监测人员培训和业务本领提升计划,提高监测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4.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监测设备和仪器进行检定和维护,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4. 监测内容和方法4.1 监测内容监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不安全废物的类型、数量、产生源和处理方式等基本信息;2.不安全废物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毒性和不安全特性等相关指标;3.不安全废物的处理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排放物的监测;4.不安全废物的储存条件和容器的监测。

4.2 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监测标准和规范,具体监测方法包含但不限于:1.采样:依照相关规范要求,在监测点位进行采样,保证采样操作符合规范;2.分析: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对采样得到的样品进行分析测试,确保分析结果准确可靠;3.记录: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包含监测时间、地方、人员、方法、仪器、分析过程等信息;4.分析结果的评估和报告: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及时编制报告并上报相关部门。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引言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质。

由于其具有高毒性、易燃易爆、腐蚀性、有害性等特点,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纷纷出台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以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管。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1. 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在固体、液体或气体状态下的化学性质、物理性质或生物性质等特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险的废弃物质。

危险废物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五大类:易燃物、易爆物、有毒物、腐蚀性物质和有害垃圾。

2.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的重要性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的实施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和处置的流程,提高废物管理的规范性和标准化水平。

其次,它可以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控制,防止废物对土壤、水域和大气造成污染。

最后,它可以促进危险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3.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的内容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的管理规定该部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理的管理规范。

包括废物产生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废物处理单位的资质和许可要求、废物处理和处置的操作规范等。

3.2 危险废物的标识和包装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特定标识进行标识,并采取特定的包装措施。

该部分要求危险废物的包装必须具备防漏、防湿、防撞等性能,以确保废物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3.3 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储存管理该部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储存管理要求。

包括运输车辆和容器的要求、装卸操作的规范、存储条件的要求等。

3.4 危险废物的处置和利用规定该部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处置和利用的规定。

包括废物焚烧、填埋、固化等处理方式的要求,以及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措施和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依法执法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特性和来源分类,分为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农药残留、化学品废物等。

第五条危险废物应当标识,标识应当包含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和安全处理要求等信息。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标识应当遵守国家标准并在可见位置进行标示,禁止使用模糊不清或损坏的标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储存应当遵守相应的包装、标志、分类、隔离和防漏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采取安全环保的处理技术和方法。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单位应当接受相关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并建立相关的举报和投诉机制。

附件:1、危险废物分类标准2、危险废物标识示例3、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指南4、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资质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

2、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行为,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弃物是指经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或处置等过程后,因其化学、物理性质或其它特征,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减少危险废弃物产生和危害;2. 依法管理,加强监督,确保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3.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加强社会共治;4. 追溯负责,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的认定第四条危险废弃物按照其危险性分为四个类别:1.物理性危险废物;2.化学性危险废物; 3.生物性危险废物; 4.其他危险废物。

第五条危险废弃物的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认定,并编制危险废弃物名录。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贮存第七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贮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进行。

第八条危险废弃物收集、运输和贮存环节中应当加强监管,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技术和作业指导,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第九条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当根据其危险性及特性,采取合理、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鼓励危险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限制危险废弃物的填埋和焚烧。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下设相关调查监测机构负责对危险废弃物的监测和报告。

第十二条危险废弃物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章罚则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危险废弃物分类认定标准附件二:危险废弃物运输审批申请表附件三:危险废弃物处置许可证申请表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环境保护法律文件。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指对产生、利用、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规。

本文将从法律背景、管理要点和实践案例等方面,对《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一、法律背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也逐年增加。

这些危险废物如果不进行科学、安全、环保的处理,将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我国于2002年出台了《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修订。

随后,为了更加具体地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我国于2011年颁布了《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并在2018年进行了部分修订。

二、管理要点《办法》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处罚措施等内容。

下面将对《办法》的几个重要要点进行详细介绍。

1. 危险废物的分类和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和管理,将其分为有毒有害废物、易燃可燃废物、腐蚀性废物、爆炸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多个类别,并指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要求。

对于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处理和处置。

2. 生产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管理责任《办法》规定了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生产单位需要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分类、储存和标记,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运输和交付给处置单位。

处置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并保证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和监测。

3. 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办法》明确了监管机构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监管机构有权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利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确保法律规定的废物管理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三、实践案例为了更好地了解《办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下面将以某危险废物处理企业为例,介绍其遵守《办法》的经验和措施。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一、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各方。

二、定义1.危险废物指含有或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固体、液体、气体、淤泥、污泥等物质。

2.收集指将危险废物从产生场所或储存场所收集到废物转移站或其他收集点的活动。

3.转运指将危险废物从收集点运输至处置场所或其他收集点的活动。

4.处置指将危险废物加以处理,达到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的。

5.监管指国家对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各环节进行监管、检验、评估等管理措施。

三、管理要求1.收集要求(1)危险废物应在产生或储存场所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包装、标识。

(2)危险废物的收集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不得泄漏、散落、外溢。

(3)收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收集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措施。

2.转运要求(1)转运前应查验车辆是否符合运输要求,废物是否符合分类、包装、标识要求。

(2)运输途中应按照相关规定,保持车辆稳定,避免发生泄漏、散落、外溢等情况。

(3)应急预案要及时完善,如遇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处置要求(1)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和含量选择合适的处置方法,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理。

(2)处置设施应符合国家废弃物处理工艺规定,并且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修缮。

(3)应对处置过程中的污染进行监控和评估,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

四、执法监管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应受到切实的执法监管。

2.对于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处以相应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附件:1.…2.…法律名词及注释:1.…2.…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办法
为确保我县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监管办法。

一、监管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深化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有效预防和遏制危险废物环境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重大环境安全风险源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环境应急监管水平,规范我县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二、监管依据
依据包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三、监管范围及内容
第 1 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为其真实性及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