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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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有害物质、易燃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指专门用于存储危险废物的场所,包括临时贮存场所和长期贮存场所。

第五条贮存场所内的危险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确保贮存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六条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第七条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保证贮存场所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第八条贮存场所应具备以下基本设施和设备:(一)围墙:贮存场所应安装围墙,确保外部人员无法直接接触贮存场所的危险废物。

(二)门禁系统:贮存场所应设置门禁系统,控制人员出入贮存场所,并记录相关信息。

(三)通风设备:贮存场所应配备通风设备,确保危险废物的排放和处理符合相关的要求。

(四)防火设施: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防火墙、灭火器等设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泄漏检测设备:贮存场所应配备泄漏检测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情况,防止污染环境。

(六)监控设备:贮存场所应设置监控设备,对贮存场所进行实时监测,保障安全。

(七)应急设备:贮存场所应备有应急设备,包括急救箱、应急通讯工具、应急照明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第三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和培训证书,熟悉危险废物的特性,具备危险废物的处理能力。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巡查和检测,确保贮存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进行分类贮存,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相互危险。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应的标识要求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包括名称、性质、危险等级等。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单位和个人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感染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源头减量,优先由废物产生单位负责处理和处置;(二)分级管理,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程度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三)全过程管理,包括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四)安全优先,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过程的安全性;(五)资源化利用,促进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回收利用。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行业的科技含量和环境友好性。

第二章危险废物贮存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贮存危险废物,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废物贮存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约定进行贮存活动。

第七条危险废物贮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选址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要求;(二)贮存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要求;(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扩散和污染环境;(四)贮存设施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贮存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危险废物贮存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制度,包括:(一)贮存计划,明确危险废物贮存的时间、数量和方式;(二)贮存记录,记录危险废物的存入、转移和处理情况;(三)安全培训,培训贮存人员关于危险废物贮存的安全操作和事故处理的知识和技能;(四)应急预案,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九条危险废物贮存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和处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4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4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一、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目的:为了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储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储存和准确的库存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出入库管理过程,包括出库、入库及相应的记录、核对和报告程序。

三、管理责任:1. 危险废物贮存库负责人负责库存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对出入库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出入库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出入库过程的安全和准确性。

3. 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的出入库进行监管和审核。

四、出库管理程序:1. 出库申请:出库申请人填写出库申请表,注明出库物品、数量、用途、目的地等相关信息,并经库负责人审核。

2. 审核审批:库负责人对出库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出库物品、数量和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 出库操作:出库操作人员按照申请的出库物品和数量,从库房中取出对应物品,并确认无误后交由申请者签收。

4. 出库记录:出库操作人员向库负责人报告出库情况并填写出库记录表,记录出库物品、数量、领用人等信息,同时将出库记录上报给环保部门。

五、入库管理程序:1. 入库申请:入库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表,注明入库物品、数量、来源等相关信息,并经库负责人审核。

2. 审核审批:库负责人对入库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入库物品、数量和来源合法合规,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 入库操作:入库操作人员按照申请的入库物品和数量,将物品储存到指定位置,并进行标识和分类。

4. 入库记录:入库操作人员向库负责人报告入库情况并填写入库记录表,记录入库物品、数量、来源等信息,同时将入库记录上报给环保部门。

六、和其他制度的关联:1.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出入库过程必须符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要求。

2. 库存管理制度:出入库操作必须与库存管理制度相结合,确保库存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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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造成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做好防渗漏、防扩散、防流失、防盗等措施。

三、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口必须设置警示标志,仓库内及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必须明确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四、危险废物贮存的日常管理由管理部负责。

保管各库房的钥匙,建立贮存档案,记录各种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入、出库数量,每月做好汇总,监督并协助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装车运输。

五、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库房,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库房时必须开门或者强制通风10分钟,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库房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六、库房内应配备灭火器,并要确保在有效使用期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食”告示牌要完好无损。

七、通风照明设施要能达到要求。

八、危险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计划的规定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运输处置。

九、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

十、贮存管理人员定期定时对仓储状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由管理部提供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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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品贮存管理制度

危废品贮存管理制度

危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危险废物的分类根据废物的性质和特性,危险废物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常见的包括有毒废物、腐蚀性废物、易燃废物、感染性废物以及放射性废物等。

各类危险废物有不同的特性和处理要求,因此在贮存管理中需要做出相应的区分和处理。

1.毒性废物:指含有有毒物质的废弃物,如废液污水、废液体废漆、药品废物等。

2.腐蚀性废物:指具有强腐蚀性的废弃物,如废酸废碱、废水污泥等。

3.易燃废物:指易燃的废弃物,如废油漆、废涂料、废溶剂等。

4.感染性废物:指含有病原体的废弃物,如医院废物、生物实验室废物等。

5.放射性废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如医疗废物、核工业废物等。

在实际管理中,需要对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进行准确的识别和分类,以便采取相应的贮存和处理措施。

二、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原则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依规: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政策,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2.安全第一: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应以人员和环境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贮存设施和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3.分类贮存: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性进行正确分类,采取相应的贮存措施,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4.密封防漏:贮存设施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避免危险废物泄漏污染环境,确保贮存安全。

5.定期检查:定期对贮存设施和危险废物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贮存合规。

6.合理利用:在贮存管理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废弃物的生成,促使资源的再利用和循环利用。

7.安全处置:当危险废物需要处理和处置时,应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置机构和方法,以确保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

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要求为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贮存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

以下是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基本要求:1.贮存措施: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性,选择合适的贮存容器和设施,确保危险废物的稳定贮存。

2.密闭贮存:贮存设施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避免危险废物泄漏。

贮存容器应为防腐蚀、防破裂的密封容器。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加工、使用和处理过程中产生并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管理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环境健康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危险废物存储管理,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和环境保护。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布局和环境要求1. 存储场所应设在无渗漏、无明火、无爆炸和无高温区域。

必要时,应设置遮阳棚或其他防护设施。

2. 存储场所应远离居住区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与食品、饮用水、水源保持一定距离。

3. 存储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危险废物不受高温、潮湿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4. 存储场所的地面应平整、无渗漏。

必要时,应设置防渗漏装置。

5. 存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牌,指明危险废物存放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 存储场所应定期检查、清理,及时清除废弃物、杂物和可燃物。

三、危险废物存储容器和包装要求1. 存储容器应具备防漏、防腐蚀、耐火和耐高温的特性。

严禁使用易变形、易破裂和易燃的容器。

2. 存储容器应与危险废物的特性相匹配,使用不同类型的容器进行储存,避免发生化学反应和事故。

3. 包装危险废物时应确认包装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并妥善密封,确保包装不漏、不渗透。

4. 存储容器和包装应标有清晰、明确的标识,包括废物类型、性质、毒性等相关信息。

四、危险废物存储管理人员的要求1. 存储场所应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存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储存管理要求。

3. 存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保障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五、危险废物存储操作规程1. 存储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禁胡乱堆放、搬运和混合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库房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库房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设置(库房)管理规定
1、本公司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库房)实施专人负责制,除专职
管理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库房设置为封闭式,要求尽量远离生产作业区、职工生活区、
生活垃圾堆放区,危险废物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3、危险废物必须装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袋)中方可入库,入(出)库时应核进行交接登记。

4、出库交有资质利用或处置单位时必须对有资质运输单位和车
辆核对相关人员的有关证件等,并保存交接登记清(联)单以备核查。

5、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严禁堆放与危险废物无关的杂物,危险废
物必须按特性、种类分开堆放贮存,严禁混合贮存。

6、对贮存设施(库房)定期检查、维护与清理,保持设施(库房)
功能状态良好及内外环境整洁。

7、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库房)的建设与维修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
准进行施工。

8、危险废物设施库房要配备必要的安全劳动保护与污染防范(应
急)用品并加强维护与管理。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

危废贮存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工业、商业、医疗等单位和个人贮存危险废物的地方。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人类健康具有危害性的具有可燃、腐蚀、毒性、放射性、感染性等属性的废物。

第四条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章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第五条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督和管理,要定期对贮存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贮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贮存要求第七条危险废物的贮存应设专门的贮存间,要求通风良好、干燥、无火灾隐患,严禁混存危险废物。

第八条贮存间应设置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进入。

贮存间应设有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

第九条贮存单位应定期对贮存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

第十条贮存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贮存计划和流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归类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贮存单位应定期清理贮存间,及时清除危险废物,防止废物积累引发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贮存单位应保持贮存间的环境卫生,禁止乱倒垃圾,避免诱发交叉感染。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贮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贮存单位,要求其整改不合格项。

第十五条贮存单位应配合主管部门对贮存间进行检查,如有不尽责之处,应立即整改。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贮存单位违反本规章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十七条贮存单位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的,可以获得相关奖励,鼓励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行为造成环境污染或人身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危险废物贮存间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共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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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制订管理制度。

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2.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边界应用墙体或其他有效隔离物封闭,并在出口设置
标志牌;
2.2 危险废物贮存不得露天堆放,并有防渗漏措施;
2.3 负责废物接收并存储的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危险废物接收台帐”,对危
险废物的种类、来源、数量、承运人等,均作详细说明。

2.4 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信息的传递
2.4.1 本“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应通报危险废物供应方、承运方及相关
装卸人员;
2.4.2 以相关单位的通报信息传递由经营科负责实施。

3. 危险废物的仓储管理规定
3.1危险废物仓储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2仓储管理人员应定期定时对仓储状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由安环科提供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

4、实施日期:XXX年1月1日
表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使用记录部门名称: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
转移联单填报内容转移情况



填写
日期
送返废
物产生
单位日

接受单
位返回
日期
报送环保局日期
废物
名称
废物
类别
数量
(kg)








废物
去向
产生

接受地
表2 危险废物交接记录
部门名称:年月时间
(日时分)进出







源/


废物名称废物种类
数量(kg)
车(船)
牌号





接受
人/发
货人
签名
门卫
签名
备注




表4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情况记录
车间:岗位:表3 危险废物贮存情况记录
时间
(日时分)入库出库
废物来源/
去向
废物名

废物
种类
数量(kg)
存放
区域
接受人/发
货人
备注
毛重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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