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亮点文档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从经济可持续发展全局出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一)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二)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三)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四)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需要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支持,通过建立适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项目环境外部性问题。
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加大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所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
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五)构建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
完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加强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监测评价。
探索通过再贷款和建立专业化担保机制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
对于绿色信贷支持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并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指标评价结果、银行绿色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纳入相关指标体系,形成支持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绿色金融已经成为了全球金融业的热门话题。
绿色金融是指通过金融手段,支持和推动环境友好型、低碳经济的发展,以及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已经成为了全球金融业的共同目标。
下面,我们将提出一些指导意见,以帮助金融机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绿色金融的认识。
金融机构应该了解绿色金融的概念、特点、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知识,以便更好地开展绿色金融业务。
同时,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绿色金融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绿色金融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金融机构应该建立绿色金融的评估体系。
评估体系应该包括绿色金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社会影响评估、经济效益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评估体系应该是科学、客观、公正的,以确保绿色金融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稳健性。
第三,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绿色金融项目的风险管理。
绿色金融项目的风险主要包括环境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方面。
金融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绿色金融项目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有效控制,以确保绿色金融项目的安全和稳健。
第四,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绿色金融项目的资金支持。
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同时,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绿色金融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绿色金融的监管和合规。
金融机构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绿色金融业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绿色金融项目的监管,确保绿色金融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是全球金融业的共同目标。
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绿色金融的认识,建立绿色金融的评估体系,加强对绿色金融项目的风险管理和资金支持,以及加强对绿色金融的监管和合规。
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为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关于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

关于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绿色金融是指通过金融工具来促进和支持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金融活动。
在当前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成为了当务之急。
以下是我对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的一些建议:一、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应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政策引导力度,出台一系列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例如,可以通过提供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来鼓励企业投资环保项目,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立绿色金融标准建立绿色金融标准是确保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应该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包括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各类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并设立相关评估机构,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认证和监管,确保其符合绿色金融标准。
三、培育绿色金融市场培育绿色金融市场是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任务。
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同时,应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金融市场,提升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活力。
四、增加绿色融资渠道和途径为了满足绿色产业和项目的融资需求,需要增加绿色融资渠道和途径。
可以通过设立绿色金融基金、发行绿色债券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和项目。
此外,还可以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并设立专门的绿色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五、加强绿色金融教育和宣传加强绿色金融教育和宣传是提高社会对绿色金融的认知和理解度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绿色金融的培训和宣讲活动,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和公众的绿色金融意识和能力。
同时,可以设立绿色金融奖项,鼓励绿色金融业绩突出的机构和个人。
六、加强国际合作绿色金融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国际合作来解决。
各国应加强合作,加强对绿色金融的监管和评估,推动绿色金融的国际标准化。
同时,应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促进绿色金融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和应用。
七、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投入力度为了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需要加大国家的对绿色金融的投入力度。
关于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一、概述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凸显,绿色金融理念逐渐成为国际金融领域的热点话题。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经济总量排名第二的国家,我国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应出台一揽子的政策措施,指导和规范绿色金融体系的搭建和发展。
二、绿色金融的内涵与意义1. 绿色金融是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发展绿色产业和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经济为目标的金融服务和产品体系。
绿色金融的本质是将环境责任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推动金融资源向环保、清洁、可再生能源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倾斜。
2. 国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义在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促进资源绿色高效利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满足民众对环保金融需求,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
三、我国绿色金融现状分析1. 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增长较快,绿色信贷也逐渐受到关注,但整体仍存在规模小、业务单一、风险高等问题。
2. 绿色金融产品种类单一,市场需求和刚性约束因素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绿色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绿色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发展不充分。
四、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1. 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政策引导(1)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强制金融机构加大对环保、节能、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信贷投放,推动绿色金融业务不断扩大。
(2)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理念融入日常经营实践,提高绿色金融市场化程度。
2. 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1)加强对绿色金融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充分披露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增强市场对绿色金融的认可度。
3. 加强技术创新,拓展绿色金融产品(1)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科技创新和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满足市场需求。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引言概述1.1 近年来,随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技术的不断发展,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的制备、运输设备的不断更新,传统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逐渐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板所取代。
使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使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的整体性、抗不均匀沉降的能力和结构的安全性均有了很大提高。
1.2 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目前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住宅迅猛发展的今天,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的楼面大多采用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钢筋混凝土结构。
但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过程中,也伴随产生了不同因素引起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问题。
而且随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结构的大面积推广,楼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出现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的机率也逐渐增大。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也成了目前施工中较难克服的质量通病之一。
当住宅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出现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后,更成了住户的投诉、索赔,甚至引起纠纷的热点问题之一。
因此,我们必须针对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的成因,在设计、施工阶段就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控制措施予以防治,避免在房屋交付后引起不必要的投诉。
二、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案例正文2.1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简介:该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为六层框架结构(异型框架柱,局部设置短肢剪力墙)、筏板基础、地上式车库一层,总建筑面积为6321.41㎡,是一较为典型的住宅建筑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
该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自2005年3月开工,2006年5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2006年6月~2006年10月间,分别接到202室、407室、603室三家住户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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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中国将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
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全文,希望能够帮到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从经济可持续发展全局出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一)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二)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三)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四)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需要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支持,通过建立适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项目环境外部性问题。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解读中国人民银行、环境保护部等七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就《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以及环境保护部下一步相关工作安排做了解读。
问:《意见》的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答: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
会议指出,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环境保护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意见》。
这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新进展,为引导绿色发展带来了新机制,为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新手段。
目前我国环境治理任务繁重,环保投资需求巨大,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正当其时。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环保目标就是要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抓紧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
“十三五”时期,国家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环境改善的具体指标。
要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上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指标,仅靠政府资金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创新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一方面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中国生态环保领域,另一方面促进金融业向绿色化快速转型。
《意见》的出台发出了国家投融资政策的新信号,为社会资本投向提供了新领域,为环境治理投资来源开辟了新渠道,无疑是必要、及时的。
问:根据《意见》,绿色金融体系主要包括哪些领域?答:根据《意见》,绿色金融体系包括7个基本领域:一是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二是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三是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四是发展绿色保险;五是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六是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七是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2019年绿色金融政策word版本 (11页)

2019年绿色金融政策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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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政策
绿色金融的政策【1】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绿色金融”随绿色发展应运而生,代表国际金融
业发展的新方向和新趋势,对于我国金融业来说,更意味着将迎来一场巨大的
变革。
而结合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应加快以下几方面的
进程:
――加大绿色金融政策引导。
国家应尽快出台对“绿色信贷”的扶持政策,制定“绿色信贷”目录指引、项目环保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放宽“绿色信贷”规模控制,实施差别信
贷政策,使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利可图。
――健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
国家应加快节能减排法制化进程,通过国家立法确定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从而让“绿色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通畅信息交流渠道。
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和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流,建立
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加快金融机构改革。
金融机构应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积极推进业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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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亮点文档Document Writing《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亮点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一、《意见》是支持我国绿色投资的强有力的政策信号要实现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的目标和在2030年或之前碳排放达峰目标的国际承诺,预计每年需要3万亿元到4万亿元人民币的绿色投资。
但是,业界估计财政资金只能覆盖绿色投资的15%左右,因此绝大部分的绿色投资需要来自社会资金。
也就是说,我们亟需动员和激励大量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
而社会资本往往会担心政府是否在绿色投资方面有明确的战略目标和支持性的政策导向。
在目标和政策不确定的情况下,社会资本往往会给未来的项目收益很高的“折现率”,银行和其他投资者也往往会对投资收益要求很高的“风险溢价”,因此会导致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
这个由中央深改小组讨论通过、国务院同意的七部委《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从最高战略层面到各相关部委的层面已经形成高度共识,决心全力支持和推动我国的绿色投融资,加速经济向绿色化转型。
我认为,《意见》将成为引导金融业和绿色企业开展绿色投融资的一个重要的、积极的政策信号,有助于降低投资者对政策不确定性的担心,鼓励更多的“非绿色投资者”加入绿色投资者的行列。
二、《意见》首次给出了绿色金融的“官方”定义,有助于绿色金融产品的界定,为通过“声誉效应”来激励绿色投资提供基础由于绿色金融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国际国内对其范畴和内涵的理解各有不同,而不同的理解可能会影响政策导向。
《意见》的第一条明确表示,“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这是国内迄今为止最为权威的关于绿色金融的定义。
这个定义至少包括几层意思:一是绿色金融的目的是支持有环境效益的项目,而环境效益包括支持环境改善(如减少污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如降低碳排放)和资源高效利用(如节能和各种资源循环利用);二是给出了绿色项目的主要类别,这对未来各种绿色金融产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等)的界定和分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是明确了绿色金融包括支持绿色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和风险管理的金融服务,说明绿色金融不仅仅包括贷款和证券发行等融资活动,也包括绿色保险等风险管理活动,还包括有多种功能的碳金融业务。
明确界定绿色金融,并在此基础上对绿色金融产品贴标,有助于绿色企业和绿色投资者获得应有的“声誉效应”,并以此激励更多的绿色投资。
三、《意见》包括了通过贴息、担保、再贷款、宏观审慎评估、简化审批、PPP等对绿色金融的具体激励措施部分绿色项目虽然有较好的环境效益,但由于回报率不够高,难以吸引足够的社会资本,因此需要一定的财政、金融和监管类的激励机制来降低融资成本或提高项目收益,以帮助投资者达到合理的回报率。
《意见》中的许多内容都体现了对绿色金融的激励,比如,可以通过再贷款(即央行向金融机构提供较低成本的资金来支持绿色信贷和绿色投资)、专业化担保机制(以降低绿色项目的风险溢价)、财政贴息(以降低企业所支付的绿色信贷的融资成本)等方式来支持绿色信贷;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对有良好绿色表现的银行予以一定的激励;支持地方政府通过专业化担保和增信机制及其他措施来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对绿色债券和相关产品的发行,提高核准(备案)效率,以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将绿色项目与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项目。
四、《意见》首次提出了建立国家级的绿色发展基金过去,我国绿色金融主要局限在绿色信贷。
但是,很多绿色项目,尤其是新的绿色项目,首先需要的是股权融资,因为它需要有资本金才能进一步做债务融资。
所以要通过建立一些绿色股权基金来推动绿色项目的股权融资。
很多绿色项目是比较新的,从技术上来讲,民间觉得风险比较大,也面对着政策上的不确定性。
由于这些不确定性,民间资金不太愿意投入到这些绿色项目。
而政府背景的基金参与投资这些项目后,可以大大降低民间资金对于这类项目的风险嫌恶,使得民间资金愿意跟投。
《意见》第一次提出将“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绿色产业,体现国家对绿色投资的引导和政策信号作用”。
从国际上看,像中国这样在国家层面上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是少有的一种中央政府对绿色发展的强力承诺。
一个可比的案例是成立于20xx年的英国绿色投资银行。
虽然这个机构叫“银行”,但它不能吸储、不能发债,因此事实上也是一个绿色基金。
五、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意见》提出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和完善相关业务指引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有多方面的好处:为绿色企业和项目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解决银行和企业期限错配、为投资者提供新的资产类别、通过“声誉效应”强化发行人的绿色投资行为。
20xx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同时发布了绿色金融债的公告和《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20xx版)》,启动了中国绿色债券市场。
此后,发改委和两个证券交易所相继发布了关于绿色企业债和绿色公司债的指引。
20xx年以来,中国绿色债券发行量已经成为全球第一。
《意见》提出下一步完善绿色债券市场的若干发展方向,包括“建立和完善国内对绿色债券的界定标准”,其目的是防范监管套利的风险,也有助于降低投资者对绿色债券的“搜寻”成本;“研究探索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以保证第三方认证和绿色评级能客观、有效地评价绿色债券发行人和支持项目的环境效益,并强化发行人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力。
六、《意见》明确了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只有提供了充分的企业环境信息,包括二氧化碳和各种污染物排放量的数据,投资者才能判断哪些企业是绿色的,哪些是污染型的,哪些是深绿的,哪些是浅绿的。
换句话说,只有提供了环境信息,资本市场才能用脚投票,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绿色企业,减少对污染性企业的投资。
目前,国际上已有20多家证券交易所推出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要求或指引,至少有7家交易所已经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
我国大陆的深交所、上交所在ESG信息披露方面颁布了相应的通知或指引文件,但对多数上市企业来说还是以自愿披露为主,因此目前实际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只有20%左右。
《意见》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对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内容的信息披露要求。
我认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分阶段走的办法:在第一阶段,对环境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和发行绿色债券企业采取强制性披露要求,对其他企业采用“不披露就解释”的半强制要求;在第二阶段,将强制性披露要求推广到全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
七、《意见》明确支持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去年,中国向世界承诺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并宣布在20xx年启动运行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
这将是推动我国经济结构向低碳、绿色转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动力。
碳交易是一项“政府创造、市场运作”的制度安排,是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等环境负外部性问题的重要手段。
20xx年到20xx年间,被碳交易机制覆盖的欧盟地区企业总减排量达到13%。
碳交易和在此基础上的碳金融市场至少可以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抑制排放总量的功能,即通过控制配额总量,实现总体减排的目标;二是价格发现功能,通过价格信号实现碳配额资源在空间上的优化配置;三是成本分担功能,即让高排放者向低排放者支付,事实上起到共同为减排买单的作用;四是为减排者提供融资的功能,即通过向有未来碳收益的企业提供融资来支持其发展;五是为碳市场参与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意见》指出,要“促进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市场”,“有序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租赁、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探索研究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意见》的出台,将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参与,促进形成规模化交易的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
碳金融市场也将包括各类以未来碳收益为支持或抵(质)押的贷款和通过债券和股票市场的融资。
八、《意见》明确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全国每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数百起。
很多环境事故的责任人都是中小企业,发生事故以后企业就倒闭了,因此没有人来支付环境修复的成本。
而受害者一般是事故现场周围的居民,会强烈要求政府处理,从而使环境事故演变成地方财政压力和财政风险。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建立绿色保险制度。
发达国家的绿色保险大部分是自愿投保。
这是因为,发达国家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环境执法力度也比较强,许多企业和股东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环境法律责任,自愿到保险公司购买环境责任险。
但在国内,这种自愿性环境责任保险的推广不是很顺利。
《意见》提出要在“按程序制(修)订环境污染强制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
不少学者指出,未来应该用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在环境高风险行业中(比如采矿、冶炼、皮革、危险品运输和仓储等行业)建立强制性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目前,应该开展更多的环境责任保险试点,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环境责任保险创造条件。
九、《意见》首次提出开展对环境风险的压力测试由于一些金融机构对污染性投资所带来的对自身的市场和信用风险缺乏分析能力,因此可能导致对污染性行业的过度投资。
去年开始,工商银行已经率先通过压力测试开始探索环境风险对银行造成的风险。
工行在几个行业领域做了环境风险对银行不良贷款率影响的分析,比如说火电、水泥、钢铁、化工等行业。
这些行业的污染比较严重,但是其所面临环境风险还没有全部转化为信用风险。
这是因为,未来会出台很多环境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新的市场机制。
如果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提高后,原本逃避缴费的企业就必须要对其污染物排放付费,从而使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
全国碳交易市场将在20xx年正式启动,如果控排企业的减排目标难以实现,就必须去市场上购买碳配额,也会产生更多开支。
所以,很多污染型企业将会面临成本上升、收益下降的情况。
对银行来说,这些企业的不良贷款率也会相应上升。
如果通过压力测试可以估计出这些环境高风险行业的未来不良贷款率,由此得出环境风险和未来信用风险之间的定量关系,从而使银行能够重新审视自己的资产配置,激励其减少对污染行业的贷款,同时加大对绿色行业的资金投入。
《意见》提出,要“支持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开展信贷资产压力测试时,将环境和社会风险作为重要的影响因素”,这主要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分析环境因素对信用风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