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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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是什么

人肉搜索是什么

人肉搜索是什么标题:人肉搜索是什么引言:在当代社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的便利获取,人们对于各种问题的搜索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强烈。

除了传统的搜索引擎如谷歌、百度等,人肉搜索(也被称为“人肉引擎”、“人肉大脑”)逐渐成为一种独特而有力的信息搜集方式。

本文将探讨人肉搜索的定义、特点、优势和风险,以及围绕它的一些争议。

一、定义人肉搜索是指人们通过在社交网络、论坛、博客等在线平台上发起调查、询问,并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共享经验来解决问题或获取特定信息的一种互助式搜索方式。

二、特点1. 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人肉搜索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交流和互动,通过集思广益来解决问题,而不仅仅依赖搜索引擎的自动化检索结果。

2. 社会化共享:人肉搜索依靠社区网络的力量,鼓励人们分享他们的经验和知识,以帮助其他人解决问题。

3. 可信度高:由于信息来源是真实人类,人肉搜索结果往往较为可靠,并且能够提供更多个性化和实用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三、优势1. 获取实时信息:人肉搜索能够快速地获取最新的、实时的信息,特别适用于那些搜索引擎无法很好覆盖的领域,如地区特定问题、个人经验分享等。

2. 个性化定制:人肉搜索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可以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进行更加个性化的解答或建议,满足用户的需求。

3. 多样性和广度:由于人肉搜索依赖于众多参与者的贡献,它可以提供多种不同的观点、经验和见解,帮助用户从多个角度来看待和解决问题。

四、风险1. 隐私问题:人肉搜索可能需要涉及个人的隐私信息,一些用户可能会对此感到不安。

2. 可信度问题:尽管人肉搜索的可信度相对较高,但仍然存在信息不准确或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用户需要谨慎甄别。

3. 信息泄露和滥用:在人肉搜索中,用户可能需要分享一些个人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滥用这些信息,进行恶意行为。

五、争议人肉搜索作为一种集体智慧的搜索方式,也存在着一些争议:1. 非法行为:有些人肉搜索的内容可能涉及侵犯他人隐私、传播谣言或进行网络骚扰等不良行为。

人肉搜索法律案例(3篇)

人肉搜索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现象,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人肉搜索是指在网络上通过公开或半公开的渠道,对特定人物或事件进行搜索和调查,以达到揭露真相、监督社会、娱乐大众等目的。

然而,人肉搜索在追求真相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人肉搜索的法律案例入手,分析其法律性质、法律责任以及法律规制,以期为人肉搜索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1. 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之争关于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学术界存在以下几种观点:(1)侵犯隐私权说:认为人肉搜索涉及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2)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说:认为人肉搜索行为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言论自由说:认为人肉搜索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体现,具有监督社会、揭露真相的作用。

2. 本文观点本文认为,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较为复杂,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种法律关系。

一方面,人肉搜索涉及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具有侵权行为的特征;另一方面,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言论自由,具有监督社会的功能。

因此,在处理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其法律性质,进行合理规制。

三、人肉搜索的法律责任1. 侵权责任(1)隐私权侵权:人肉搜索过程中,未经他人同意,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权。

对此,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名誉权侵权:人肉搜索过程中,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名誉。

对此,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人肉搜索过程中,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他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诽谤罪:人肉搜索过程中,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3. 行政责任(1)网络安全法:人肉搜索过程中,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定,如未采取技术措施保护他人个人信息等,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人肉搜索利大于弊立论稿

人肉搜索利大于弊立论稿

人肉搜索利大于弊立论稿在当今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人肉搜索”这一现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对于人肉搜索,社会上存在着诸多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其侵犯了个人隐私,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而我认为,人肉搜索利大于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人肉搜索的定义。

人肉搜索是指通过大量人工参与来寻找问题答案的网络搜索方式。

在某些情况下,它能够帮助受害者伸张正义。

比如说,在一些恶性犯罪案件中,警方的力量可能有限,而通过广大网民的积极参与,提供线索,能够加快案件的侦破速度。

许多犯罪分子在网民们的“火眼金睛”下无处遁形,最终被绳之以法。

这种情况下,人肉搜索成为了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为受害者讨回公道,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次,人肉搜索还能够起到监督和约束不良行为的作用。

在网络时代,一些人可能会因为缺乏道德约束而做出不良行为,比如某些公职人员的贪污腐败、某些企业的违法违规操作等。

当这些行为被曝光后,网民们通过人肉搜索,深挖背后的真相和细节,让这些不良行为无处藏身。

这不仅对当事人起到了警示作用,也对其他有类似想法的人形成了一种威慑,从而有助于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社会环境。

再者,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信息的传播和共享。

在一些紧急事件中,比如寻找失踪的儿童、老人,或者是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寻找急需帮助的人,人肉搜索可以迅速汇集大量的信息,提高寻找的效率。

而且,对于一些社会热点问题,通过人肉搜索,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和全貌,促进公众的参与和讨论,推动问题的解决。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人肉搜索容易侵犯个人隐私。

但我们应该看到,这并不是人肉搜索本身的问题,而是部分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我们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使用,就否定人肉搜索的积极作用。

为了使人肉搜索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和引导:一是加强法律监管,明确人肉搜索的合法边界和使用规范,对于违法使用人肉搜索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俗称“肉搜”,指的是通过网络、信息检索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利用大量个人信息追踪、侵入他人隐私,甚至实施人身攻击的行为。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肉搜索行为逐渐成为网络空间中的问题之一,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人身攻击的行为需严格遵守法律界限,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尊重他人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篇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个人的姓名、肖像、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特别是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获取、传播他人的隐私信息。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应当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得搜集、传播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违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在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人肉搜索行为中,可能涉及到转载、传播他人原创作品的情况,如果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就擅自传播他人作品,将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应当尊重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得未经许可传播他人的作品。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信息泄露、滥用和非法获取等行为。

而人肉搜索行为往往需要借助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进行信息搜集和传播,如果未经授权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将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需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规,不得非法获取、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

人肉搜索行为中的人身攻击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侮辱他人、诽谤他人等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在人肉搜索中,如果借助搜集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身攻击、诽谤他人等行为,将受到刑法的限制,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平台,通过大量网友协作搜集并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甚至对其进行一系列骚扰、谩骂等行为。

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他人的隐私权,可能导致被搜索对象面临严重的侵害和伤害。

对于人肉搜索的行为,需要有相应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对于人肉搜索的行为,可以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角度进行法律规制。

根据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以侵犯个人信息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将被处以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一条款可以适用于人肉搜索的情形,因为人肉搜索行为实际上也是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一种表现。

可以对人肉搜索行为提起刑事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可以立法明确规定对于参与人肉搜索的个人或组织,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组织或个人发起人肉搜索的行为设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样可以有效地遏制人肉搜索现象,提高人们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

对于人肉搜索的行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治理。

被人肉搜索的个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人肉搜索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这可以有效地保护被搜索对象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肉搜索现象的发生。

针对人肉搜索的行为,还需要在社会上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提高大众对于个人隐私权的重视程度,是治理人肉搜索现象的长久之计。

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布相关资讯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人肉搜索的危害,自觉维护他人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人肉搜索行为违反了他人的隐私权,需要有刑法规制与治理。

通过加强法律规定、明确相关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可以有效地遏制人肉搜索现象的发生,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也需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从根本上预防人肉搜索的发生。

什么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的流程

什么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的流程

人肉搜索简称人搜,区别于机器搜索,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用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那么你对人肉搜索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整理关于什么是人肉搜索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人肉搜索的释义“人肉搜索”简称人搜,它是区别于机器搜索即我们中国网民经常用的如百度、谷歌之类的搜索引擎之外的另一种搜索信息方式。

类似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它们属于机器搜索,大部分过程是由机器即电脑来完成的。

机器搜索的特点是不人性化,因为就目前的计算机技术来看,计算机还不能做到能够领会人的意思的境界。

“人肉搜索”是一种类比的称呼,主要是用来区别传统搜索引擎。

它主要是指通过集中许多网民的力量去搜索信息和资源的一种方式,它包括利用互联网的机器搜索引擎如百度等及利用各网民在日常生活中所能掌握的信息来进行收集信息的一种方式。

比如,我们要了解一个人,那么可以通过在论坛发贴的形式发起人肉搜索,也许正好有个网友他认识你所要了解的那个人,那么他就可以利用在网上发贴的形式把该人的信息公布于网上。

人肉搜索的力量是强大的,特别是在当前互联网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我们谁也不能保证认识自己的人没有一个会上网的,假如正好网上有人对你发起人肉搜索,很有可能认识你的人会将你的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布。

搜索引擎是利用机器自动化的收集网络信息并有序化的一种技术。

搜索引擎高效快速,然而因为现在人工智能并不完善,搜索引擎还很难甄别刻意的修饰过的信息,所以SEOS才会那么猖獗。

所以,有些人想从搜索引擎的反面来解决问题,那就是更多的利用人工把搜索引擎得到的信息进一步萃取,进一步有序化,我们称之为人肉搜索引擎。

当然,人搜经常和个人隐私相关连,也非常容易涉及到法律和道德问题。

所以,我们在互联网上不应该轻易地公布他人的隐私,一旦公布将是覆水难收,有可能对他人造成无法挽救的伤害,这是对他人隐私的不尊重,同时也会使自己陷入法律困境。

人肉搜索的流程一般来说,人肉搜索的起因是一起事件。

人肉搜索的名词解释

人肉搜索的名词解释

人肉搜索的名词解释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渠道,以公开的或者隐私的信息为线索,搜集并研究某人的身份、背景、经历和言论等个人信息的行为。

这一现象源于中国大陆互联网用户的日常生活和信息交流,后来逐渐出现在其他国家和地区。

一、人肉搜索的兴起人肉搜索最早出现在中国大陆的互联网上。

当时,由于官方媒体对一些事件报道的不充分或传播的信息不准确,用户们开始自发地通过社交媒体和网络论坛等渠道搜集相关信息,从而了解事件的真相和背后的故事。

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和透明度,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参与。

二、人肉搜索的特点1. 匿名性:人肉搜索的参与者往往使用匿名账号,以保护个人隐私和安全。

2. 大众化:人肉搜索不限于特定人群,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并提供线索和信息。

三、人肉搜索的意义和价值1. 民主与公共记忆:人肉搜索为普通社会公众提供了了解事实真相和追寻真相的渠道。

它有助于传承和弘扬民主精神,促进社会公正和公众利益。

2. 责任与透明:人肉搜索通过揭露个人的行为和言论,有助于形成社会公众自我约束和监督的机制。

它也能够迫使大众或组织对其行为承担责任,促进透明度和诚信度的提高。

3. 司法辅助:人肉搜索在有限程度上为破案提供了线索和证据。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当警方无法有效收集证据时,社会公众的参与可以填补这一空白。

四、人肉搜索的争议和问题1. 隐私泄露:人肉搜索的参与者有时会通过公开或非法渠道搜集个人信息,可能侵犯了被搜索对象的隐私权。

特别是在信息采集时,难以控制信息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被搜索对象可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对待。

2. 人肉搜索成为网络暴力工具:有些人肉搜索活动演变成网络暴力的一种形式。

搜索目标可能受到威胁、辱骂和恶意调查,导致心理和生理的伤害。

五、人肉搜索的发展和现状1. 国家监管:在一些国家,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人肉搜索活动进行了限制和监管,以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这些举措旨在平衡人肉搜索的潜在积极影响和潜在负面影响。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人肉搜索是指一种通过互联网收集他人个人信息、进行寻找、追踪、曝光并加以谴责的行为。

在一定程度上,人肉搜索的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人肉搜索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在进行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往往会收集并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

这些信息的公开可能会对被搜索对象造成严重的侵犯,甚至给其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和困扰。

人肉搜索往往还会伴随着对被搜索对象的人格侮辱和攻击,进一步加剧了被搜索对象的精神压力和心理痛苦。

对人肉搜索行为的刑法规制必须充分考虑保护他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人肉搜索行为可能触犯他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在进行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往往会对被搜索对象进行指责、诽谤和污蔑,导致其名誉受损,甚至影响其社会形象和事业发展。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被搜索对象的名誉权和荣誉权,还可能给其带来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

对人肉搜索行为的刑法规制必须充分考虑保护他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针对人肉搜索行为,国内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严格的规制和治理。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对在互联网上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网络安全法》则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篡改或者非法收集、利用用户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关于审理侵害个人信息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侵犯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并明确了被侵权人的追究赔偿责任。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为对人肉搜索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和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制外,对人肉搜索行为的有效治理还需要加强社会教育和舆论引导。

要倡导崇尚法治、尊重他人隐私和人格尊严的社会风气,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不参与和支持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要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引导网络用户理性表达意见,规范网络公共秩序,杜绝人肉搜索等非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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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新媒体的发展带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但是也诞生了一些新兴的问题,以人肉搜索为寄托,可以以小见大,分析出整个环境中的网络的作用,人肉搜索的影响也可以映射出整个网络所带来的便利和产生的问题,也提醒我们需规范自身,提高道德。

因为人肉搜索对政治、经济、社会、人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人肉搜索政治经济社会人道德伦理认同缺失法律正文: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媒体也快速发展。

传统的媒体是报纸、广播、电视、杂志。

而新媒体则是以网络为主的新兴的媒体。

最常见的新媒体有手机、网络、移动电视、触屏媒体、数字电影、3D电影、数字杂志、数字广播等等。

而网络又是这其中最为普遍的新媒体,人们可以从网络上获得信息包括搜索引擎等等。

而人肉搜索又是这其中派生出来的产物。

要研究人肉搜索的影响,不仅会运用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来看待人肉搜索,它不应仅仅局限于辩证的积极和消极的影响。

更多的,应该运用一种联系的观点来看问题,联系是具有普遍性的,客观性的,在网络这种大环境下,我们能看到的也不仅仅只是文化这一种层面上的东西。

在现代社会,信息的高速发展,使人们普遍都会运用网络来获取信息。

所以人肉搜索也是会被广泛运用的。

而在谈及人肉搜索的同时,我认为首先应看到它的基本属性,是网络引擎搜索上的一种,而这又属于的文化的范畴。

所以谈及其影响,我认为应该考虑到的是它对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因为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也是有一种辩证关系的。

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文化是经济,政治的反映。

一定的经济政治决定一定的文化,一定的文化又反作用于一定的政治与经济,并给与重大影响。

详细的说:任何社会都是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有机结合,文化历来是社会生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所以人肉搜索作为文化中的一种也在现代社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具体来分析,先进的、健康的文化会促进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

所以人肉搜索具有的积极作用就有政治上反腐等等。

而同时畸形的、极端的文化,又会对我们的生活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如会产生网络暴力等等。

同时,文化作为现代社会竞争的一种软实力,我们更应该注重其发展与深化,应该为文化,也为网络创造一种良好的环境,起码要做到文明,使其的积极影响不断被放大。

正式来谈谈人肉搜索。

首先来看它的定义,来自百度百科的定义是人肉搜索即人肉搜索引擎。

人肉搜索引擎,是指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机制,实际上就是通过其他人来搜索自己搜不到的东西,与知识搜索的概念差不多,只是更强调搜索过程的互动而已。

搜索引擎也有可能对一些问题不能进行解答,当用户的疑问在搜索引擎中不能得到解答时,就会试图通过其他几种渠道来找到答案,或者通过人与人的沟通交流寻求答案。

而搜狗百科上的定义是人肉搜索引擎之所以以“人肉”命名,是因为它与百度、Google等利用机器搜索技术不同,它更多的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

据了解,人肉搜索的罪魁祸首是"猫扑网",接近“百度知道”一类的提问回答网站。

先是一人提问,然后八方回应,通过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

人肉搜索中或许没有标准答案,但人肉搜索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肉。

由于人肉搜索引擎聚集了各地的不同阶层、不同知识背景的人,人肉搜索引擎时刻显示着网民互动战争的浩瀚与壮阔。

维基百科对其的定义是人肉搜索,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用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提供数据的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

人肉搜索有时也造就了网络爆红现象。

由此可见,三种定义都是强调一是网络、二是“人”,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出,网络的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就会造成一种不规范,而中国在这方面的法律也不是那么完善,甚至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来管理,所以在人肉搜索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些问题。

而“人”,则会让我联想到既然人人都有一种言论自由权,在网络开放的环境下,则会有更多的问题涌现。

而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自媒体时代。

人人都是信息发布者,动辄就把行人闯红灯、乱吐痰、乱停车等不文明现象发到网上去。

从正面来看,的确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应该把图像处理一下,最好不要给当事人的日常生活造成过分的影响。

自媒体时代,会给我们带来便利,但同时问题也会很严重。

我们作为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是信息的传播者,搜集者,我们则更应该去注重自己的行为,我认为这其中也涉及到了一些新闻传播伦理与道德的问题。

人肉搜索就带有一些新闻传播的性质,所以,这样的新闻传播既是传播行为,又是伦理行为。

所以其影响不仅对社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而且其导向功能也是十分巨大的。

同时在人肉搜索的同时也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们的媒介素养,人的道德素养。

除去定义,就是人肉搜索的一些特点,由人工解答。

人数众多、资源丰富。

一个由十三亿中国人组成的人肉搜索引擎。

更有价值和吸引力。

反馈速度相对慢。

潜在力量更大。

所以它与传统的机器搜索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所以人肉搜索也在社会上造成一些影响。

具体来分析人肉搜索的影响,我想分为四个方面。

一、政治方面,对政治的影响。

人肉搜索在政治这方面,我认为是分为积极和消极的影响的。

在积极方面,人肉搜索有利于网络反腐,如众所周知的“表哥”杨达才事件,2012年8月26日陕西某车祸中36人罹难。

新华社的现场图片显示一当地官员在事故现场“微笑”,引起网友的不满。

网友迅速人肉出图中官员是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之后一组该官员每个场合换一款疑似世界名牌手表的图片也被晒到了网上。

9月,杨达才因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这就是网络反腐的最好的例子,同时我认为也会涉及到一个公众知情权的问题。

在《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概论》一书中,我了解到知情权是一项基本人权、知情权是公民的宪法权利、知情权隐含在我国宪法条文中,而人肉搜索则会提高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的透明度,也会对公众的知情权有一定的作用。

此外还有“天价烟”事件,2008年12月,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发表“将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的开发商”的言论,引来人肉搜索。

网友发现其开会时抽天价烟。

周久耕被调查,移送司法机关,因受贿罪被判11年。

由此也让我们不得不感叹,网络时代,信息的传播与发展都是多么的迅速。

而人肉搜索在反腐上的作用也不输于微博的力度。

同时也有消极影响,我认为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有些人也会利用人们所谓的“正义感”“责任感”去做一些对社会影响不好的事情。

从而一些网络推手也会利用这样的机会来制造网络上的话题,或是诋毁政府,或是来影响人们的思考,思维。

如“秦火火”的事件,就是一种网络推手的负面作用。

他的造谣,使他出名,同时也会有人用人肉搜索来搜索他,他的知名度也会越来越高,但是同时他造的谣言也会越传播越广。

所以这也是人肉搜索消极影响。

同时还有一个案件,也是我查到的资料。

18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对“谷歌中国”网站的色情链接公开进行遣责。

同日,《焦点访谈》播出专题节目。

高也以大学生的身份现身说法:“我觉得这个黄色啊什么淫秽信息在网上那个毒害特别大,特别是经过一些像Google这样的链接,那种毒害特别大。

就是我一个同学,他以前,就比较好奇这些东西,他就去点击黄色网站,搞得那段时间心神不宁。

后来国家打击淫秽黄色网站,他就没上,那段时间好了。

结果后来他又发现,通过Google这些用户比较多的搜索引擎可以打开这些网址。

然后又进入了这些黄色网站,链接特别多,导致又反复了。

”从19日开始,质疑《焦点访谈》用“内部人员”作为采访对象的帖子开始在网络上流传。

在央视《焦点访谈》中,谴责谷歌色情链接的大学生高也,被曝是该栏目组的实习生。

这位来自武汉的大学生,遭到网友“人肉搜索”,短信、电话骚扰更让他不堪忍受。

记者网络搜索发现,网民通过照片和姓名,查找出高也的身份,在他的QQ和博客上留言,称他为“纯情的大学生”,还有不少带有辱骂性质的言论,高也与女朋友的合影也被公布,四处转载。

本身中央台的节目,就会被群众多多少少带有一些有色眼镜来看待,这个事件更是使民众怀疑央视。

所以这也是一个不好的影响,在这个事件中,我认为人肉搜索的作用不仅在于对高也的伤害,也是一种对政府,对央视的伤害,人们通过人肉搜索侧面反映出的是对央视的不信任等等问题,所以这在政治上也是很不好的一种现象。

二、经济方面,对经济的影响。

人肉搜索对经济也是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我并不想把它但分成积极和消极来阐述。

因为人肉搜索在经济上的影响主要就是虚拟货币。

有些人会利用这个来获取经济上利益,如在虐猫事件当中,2006年2月28日,网民“碎玻璃渣子”在网上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

不久,网友“12ookie_hz”把有关“踩猫”事件的网址放在“猫扑”网,网友“黑暗执政官”在“天涯社区”上贴出了踩猫女人的照片,做成一张“宇宙通缉令”,让天下网友举报。

不少网友发愿捐出猫币、人民币悬赏捉拿凶手,连猫扑网官方也将赏金从1000元涨到5000元。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人肉搜索对经济也是由影响的。

所以世界处在一个整体当中,一切都是有联系的,不能说这种虚拟货币对社会是有利还是有弊,应该说也是一种双刃剑的角色。

三、社会方面,对社会的影响。

在社会方面,人肉搜索我认为也可将其分为积极和消极的影响。

在积极方面,我认为人肉搜索可以推进法律的建立于完善,拿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分析说明,就是人肉搜索第一案,2007年12月29日晚,女白领姜岩在北京位于东四环一小区24楼的家中跳楼身亡,事情源于她与丈夫王菲的婚姻。

她生前在网络上注册了名为“北飞的候鸟”的个人博客,并进行写作。

死后就诞生了“死亡博客”被大家广为传播。

王菲认为被告网站上刊登的部分文章中披露了其“婚外情”以及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个人隐私,并包含有侮辱和诽谤的内容,侵犯了其隐私权和名誉权。

2008年3月18日,王菲将大旗网、天涯网、北飞的候鸟三家网站起诉至法院,并索取到赔偿。

由此可见,人肉搜索也是会受到法律的规范的。

在《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概论》一书中,也了解到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一是对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家庭、住宅等最基本的隐私事项予以保护。

如在《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都有对其的规定。

二是对属于隐私的事项以专门立法予以保护。

三是明文规定禁止擅自公布和宣扬他人的隐私。

而联系到这个案例当中,我认为所以称之为人肉搜索第一案,就是因为它联系到了司法,法律。

所以这也是一种对人们行为规范的一种警示作用。

同时也如虐猫事件的后续反馈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人们都希望能够推动保护动物等相关法律的建立。

所以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人肉搜索的消极的一面。

也是由于法律的漏洞,有可能会使一些传播者和搜集者利用这个漏洞来进行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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