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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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8〕75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定市园林局,各扩权县(市)建设部门:《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23日厅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设区市和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分别提出了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当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依法需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变更,应当经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单位于年月日组织设计、施工、
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规定备案。
特此证明。
备案机关(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2:
河北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河北省建设厅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编号:001
工程名称
沧州市南陈屯乡小朱庄村混凝土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
申报人
施工单位
河北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施工图审查机构
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所需文件审核情况
(并将资料原件附后)
文件名称
编号
核发单位、日期
竣工验收报告
规划条件核实认可文件
消防验收意见书
环保验收合格证
工程档案验收许可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已
按合同拨付工程款的证明
质量监督报告
备案情况
已备案
经办人(签字):(公章)
附3: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 保证工程 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和 建设部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 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 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及备案),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设区市和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 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四条 织实施。

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达到使 用要求;-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 检验报告;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 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 并分别提出了质量检 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当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 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依法需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 设计变更, 应当经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审 核签字。

(五) 施工企业提出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当经项目经 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 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 并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 负责人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 并出具认可文件; (七)有公安消防、 环保等部门出具了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 文件;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设区市和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1-(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分别提出了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当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依法需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变更,应当经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施工企业提出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当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并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并出具认可文件;(七)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了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编制工程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2-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直接提交给建设单位。

最新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版-(1)

最新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版-(1)
(公章)
建设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存在问题
竣工验收情况
一、验收机构
1、领导层
主 任
副 主 任
成 员
2、各专业组
验收专业组
组长
建筑工程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室外工程
燃气工程
注: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专业人员均必须参加相应的验收专业组。
二、验收组织程序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勘察单位
层数
栋数
设计单位
工程规模
总造价
施工图
审查机构
开工日期
监理单位
竣工日期
施工单位
施工图审查批准号
施工许可证号
审查项目及内容
审查情况
一、设计图已完工项目情况
1、地基与基础
2、主体结构
3、建筑装饰、装修
4、建筑屋面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6、建筑电气
7、建筑智能
8、通风与空调
9、电梯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情况。
(3)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
(4)各验收专业组核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功能检验组总结发言,建设单位作好记录。
竣工验收结论:
工程评为合格
勘察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监理公司出具了质量评估报告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质量保修书1总包单位2专业承包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符合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规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符合要求审查结论施工单位已按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了该项目的施工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8〕75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定市园林局,各扩权县(市)建设部门:《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23日厅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设区市和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分别提出了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当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依法需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变更,应当经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河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规定

河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规定

河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设区市和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分别提出了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当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依法需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变更,应当经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施工企业提出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当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并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并出具认可文件;(七)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了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额2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土木建筑、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装饰装修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必须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对专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二)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如下程序进行:(一) 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建设单位。

竣工报告应当包括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内容。

(二)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

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向建筑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三) 建设单位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有关部门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程序由各有关部门自定),并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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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单位于年 月 日组织设计、施工、
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规定备案。
特此证明。
备案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附2:
河北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河北省建设厅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编号:001
工程名称
沧州市南陈屯乡小朱庄村混凝土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
申报人
施工单位
河北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施工图审查机构
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所需文件审核情况
(并将资料原件附后)
文件名称
编号
核发单位、日期
竣工验收报告
规划条件核实认可文件
消防验收意见书
环保验收合格证
工程档案验收许可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已
按合同拨付工程款的证明
质量监督报告
备 案 情 况
已备案
经办人(签字): (公章)
附3: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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