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精品资料).doc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乘人装置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职责1. 单位负责人负责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乘人装置安全运行。
2. 乘人装置管理部门负责乘人装置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维护。
3. 乘人装置操作人员负责乘人装置的日常操作,确保乘人装置安全运行。
4. 乘人装置乘坐人员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乘人装置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熟悉乘人装置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3)身体健康,无妨碍操作乘人装置的疾病。
2. 乘人装置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操作规程:(1)启动机器前,检查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确保各部件完好;(2)操作过程中,注意观察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3)操作结束后,关闭电源,确保乘人装置处于停止状态。
3. 乘人装置乘坐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乘车前,了解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和乘坐注意事项;(2)乘车时,按照规定顺序上车,保持坐姿端正,不得随意摆动;(3)乘车过程中,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和超出规定长度的物品;(4)乘车结束后,在指定地点下车,不得随意离开。
4. 乘人装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乘人装置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乘人装置安全运行。
5. 乘人装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人员和乘坐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五、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时,乘人装置操作人员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2. 乘人装置管理部门应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乘人装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提高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制度
一、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前必须检查钢丝绳、蹬钩及人车的各部件运转等,是否灵活可靠,确保正常运行。
二、乘车人员应按秩序乘坐,严禁两人同乘一座,严禁用架空乘人装置运输材料。
三、乘车人员不准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携带炸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乘坐架空乘人装置。
四、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空试一圈,确认无掉绳、脱轮等现象后方可乘坐。
五、人车必须使用紧急停车装置,确保发生异常时可及时停运。
六、乘坐人员要听从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员的指挥,严禁违章私乘。
七、严禁超定位距离乘坐或下车,乘坐人员要注意力集中,严禁迷糊、瞌睡,以防乘坐过位造成事故。
八、要对架空乘人装置随时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定期注油,确保声光、信号、紧急停车等装置灵敏可靠。
九、严禁乘坐人员利用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前推后摇等嬉戏行为,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论处。
十、文明乘车,严禁抢座等不规范行为。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制度**共有五部架空人车,分别安装在*井、*斜井、*轨道一坡、*轨道*坡、*轨道一坡,为了保证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架空人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每位职工在乘车前必须熟悉掌握,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1、猴车运行前维修工要对猴车机头驱动装置、制动装置、被动尾轮装置及张紧装置、沿线横梁、吊架、吊轮固定情况,牵引钢丝绳情况,管线吊挂情况,电气控制情况,防跑车装置下落情况(架空人车运行前,必须将落下的挡车栏挂钩摘下),把钩工要对架空人车上下人平台放置情况,再次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运行,要特别注意是否有管线碰撞牵引钢丝绳,影响猴车运行,发现不进行检查的,罚直接责任人100元/次;猴车绞车要可靠闭锁,否则,罚支书、队长各10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追究。
2、运行前,坡头坡底平台车场阻车器要处于关闭状态,以防车辆误入猴车运行区域,否则,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此间运行区域前后5米及坡中不能停留任何车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绞车钢丝绳钩头要在上平巷巷帮放置。
3、运行前,司机要首先对语音通讯装置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其灵敏可靠,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否则,不准使用。
4、运行前要对运行装置的各项保护进行试验,试验正常后,方可运行架空乘人装置,并做好记录,否则,罚责任人100元/次。
5、运行前,把钩工要对乘人器、抱索器进行检查,发现不完好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发现不完好抱索器被使用的,罚当班维修工及猴车司机100元/人,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开车前先发预警信号,确认沿线无人施工作业,方可开车。
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乘坐人员要听从把钩工指挥,按先后次序排队,依次乘坐,不许拥挤抢坐,更不得随意进入运行区间,否则,对相关人员罚款50元/次。
2023年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2023年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管理,保障乘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部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管理。
第三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管理应当依法、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护乘客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架空乘人装置的所有权人或经营者应当设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运行管理体制。
第二章安全管理原则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应当以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为基础,严格依托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七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应当注重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应当强化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使其熟悉操作规程、安全规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九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应当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保证装置的设备运行正常,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章安全责任和机构设置第十条架空乘人装置的所有权人或经营者应当对安全生产负责,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职责和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二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包括安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并设立安全教育培训中心。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测安全情况,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技术部门负责装置的运行维护,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运行安全。
第十五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安全度过。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乘人装置的管理,确保乘人装置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保障乘客和乘务人员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乘人装置的管理和运营单位。
第三条乘人装置是指电梯、扶梯、自动人行道等用于运输人员的设备。
本管理制度所称乘人装置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养。
第四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设置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乘人装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所有管理和维护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八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保障乘人装置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九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乘客和乘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
第二章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第十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乘人装置的安全技术资料档案,定期进行更新和归档。
第十一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乘人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乘人装置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乘人装置的故障排除和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在发生故障和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和消除。
第十四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文件,确保乘人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保养工作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三章乘人装置的运营管理第十五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乘人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测,确保乘人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乘人装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乘人装置的保险维修和保养维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乘人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规范地进行。
架空乘人装置乘车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乘车管理制度概述架空乘人装置,是一种通过架空导轨或索道等方式,将人员快速运输到目的地的交通工具。
由于其运营特殊性,为保证乘客出行的安全和舒适,需要建立相应的乘车管理制度。
乘车准备1.身体状态评估:乘客在乘坐架空乘人装置前,应评估自身身体状况,确认自己是否适合乘坐,尤其是老年人、孕妇、心脏病等有慢性病史或者身体虚弱的人。
如果有身体不适,应暂缓乘坐,及时就医。
2.衣着及携带物品:为确保乘车安全,乘客在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应保持衣着整洁,不得穿着拖鞋、高跟鞋、凉鞋等不稳定的鞋子,不得携带过多行李或物品,以免影响周边乘客的乘车安全。
3.人员检查:为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乘客在进入入口前,需要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乘车经过1.乘客登车顺序:乘客在登车前,需先确认所乘车厢的方向,以确保乘车顺利和减少拥堵。
同时,乘客应按照依次进出的原则进行登车,按照车厢乘坐人数顺序坐下来,并按照指示或者工作人员的指示系好安全带。
2.乘客乘坐姿势:乘客在乘坐过程中,应坐直身体,双手握紧扶手,不得站立或走动,不得在车厢内大声喧哗、吸烟等。
3.突发情况处理:在突发情况下,乘客应保持冷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如有需要应佩戴救生衣等应急工具。
乘车结束1.车厢卸载顺序:为了保证安全、有序的车厢卸载,乘客在车厢停靠后请勿一拥而上,应按照相反方向依次下车,严禁扒门、从过道中间溜出等危险操作。
2.乘客注意事项:在卸载后,乘客应放慢脚步,以免碰撞其他乘客,尤其是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照顾。
同时注意行李物品是否掉落,如有遗失,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求助。
总结建立完善的架空乘人装置乘车管理制度,是保障乘客出行安全的重要措施。
所有乘客在乘坐前应做好乘坐准备,按要求依次登车、乘车、卸车,以确保乘车流畅、安全。
同时,车站工作人员也应认真执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宣传和监管,掌握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确保乘客出行的安全和舒适。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管理架空乘人装置,完善矿井管理,特制度以下管理制度:
一、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间段
早班:06:00—10:00
中班:14:00—18:00
夜班: 22:00—02:00
其余时间段架空乘人装置处于停运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启动时,与调度联系,经调度通知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后方可启动,在未接到调度的通知时,架空乘人装置司机有权拒绝启动。
二、架空乘人装置管理
1、乘员乘坐时必须坐端正,不能故意左右摇摆,如有发现罚款50元/人/次,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乘坐资格。
2、乘员不得携带超重超长物品(重超过10kg,长超过1.5m),如有发现罚款50元/人/次,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乘坐资格。
3、乘员在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如有发现罚款100元/人/次,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乘坐资格。
4、乘员不得随意拆卸架空乘人装置所有零部件,如有
发现罚款100元/人/次,并损坏的部分由拆卸者付全额维修费用。
5、乘员不得随意拉急停钢丝,如有发现罚款50元/人/次,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乘坐资格。
(完整版)架空乘人装置乘人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乘人管理规定为保证员工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猴车)安全平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猴车司机注意事项:(1)、井口、井底猴车司机要认真对上下井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工器具进行严格检查,发现超规定材料,要及时制止。
(2)、主斜井皮带检修时要与井口、井底猴车司机提前联系,主皮带检修、更换皮带托辊时禁止开动猴车,并要在井底及井口设好警戒,防止人员靠近井底及井口。
(特殊情况确需运行时检修需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要有专人进行监督)二、允许乘坐人员随身携带部分物品,但需符合下列规定:(1)、所带物品重量不得超过10kg,圆形滚动的物品、风煤钻、成捆、成串的超重物品不准乘坐猴车携带。
(2)、所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 1.5m,并要顺着绳道方向携带,还须将两头包裹,防止脱落下滑。
(3)、所携带物品不得刮帮、刮顶或拖地运行。
(4)、所携带物品不得卡入索道钢丝绳和托绳轮之间。
(5)、携带刀、斧、锯等带有刃口的工具时,其刃口部位应妥善包扎,以免上、下车时或乘坐途中伤人。
(6)、各类物品必须由乘坐人员随身携带,不得以单独座椅捆扎携带。
三、其它管理规定1、乘人高峰期间,司机必须监视乘人情况,监督挂绳是否正确,现场示范给与正确的操作方法;主井猴车乘人间距不得小于15米,吊椅存放应有足够的空间,吊挂整齐。
2、爆炸品必须由专人妥善携带,不得刮卡巷道和其他物体。
不得发生碰撞和落地现象,携带炸药与携带雷管人员的乘车间距不得小于100M.携带爆炸物品应避开乘坐高峰期。
3、乘坐人员不得在中途随意上下车。
4、运行时乘车人员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椅,不得用手抓住运载索和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手;乘坐中严禁将脚触及地面;不得以手脚和身体其他部位触及邻近巷道及巷道壁上悬挂的任何物体,以避免发生意外。
5、猴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如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报队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安排处理。
6、运行中听到下信号工打异常的停车信号,立即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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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制度
一、初次乘坐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架空乘人装置装置的运行特性,熟悉架空乘人装置的乘坐方法,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
二、必须服从井口值班人员的调度和指挥,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启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
三、上、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乘车秩序,排队乘车,不得拥挤,井口检身工要维持好秩序并检查,严禁酒后乘车。
四、上车时双手握住吊杆,跨坐在吊椅座板上,双足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运行前方,不得打瞌睡,以免发生危险。
五、乘车人员途中不得随意上、下车,必须到指定的区域内上、下车,严禁越位乘车。
六、所有乘车人员严禁用手触摸运行中的钢丝绳和绳轮,不得触及临近的任何物体。
七、乘坐过程中,严禁故意左右摆动吊椅,上下乘车人员途中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到达下车点必须及时下车,以免发生危险。
八、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松开吊杆慢行,并迅速离开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区域。
九、乘坐过程中,要注意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平稳,若途中发现脱绳或其它紧急情况需要停车时,要及时拉动沿线设置的急停拉线,使架空乘人装置停止运行,同时迅速下车,乘车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待故障排除,运行正常后,方可有序乘坐。
发现速度异常加快,拉动保护后架空乘人装置仍未减速时,乘坐人员不要慌张要果断离座,迅速撤离;无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拉急停拉线。
十、在尾架上和重锤上方以及上变坡点分别装有一个钢丝绳断绳保护开关、重锤下限位保护开关以及上下越位保护开关,乘坐人员无故严禁触动此开关,否则会造成人为的保护停机,影响架空乘人装置的正常运行。
十一、不论任何原因,中途停车时,所有人员必须迅速下车,撤至安全地点,并就近用电话汇报调度室,待故障排除运行正常后,方可有序乘坐,防止架空乘人装置启动时,造成吊椅剧烈摆动,发生人身危险。
十二、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两人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严禁一个座椅做两人,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不得超过20kg,所携带长件物品不得横放,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十三、不得同时运送雷管、炸药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十四、所有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的矿灯、自救器等物品必须牢固,防止挂、碰。
十五、每次架空乘人装置停止后,必须间隔5分钟后才能开启绞车,绞车与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实现电气闭锁。
十六、遇上级部门检查时,矿陪同人员必须先通知调度室,说明情况,由调度室通知绞车房司机开启架空乘人装置,到达位置后,矿陪同人员通知调度室,绞车房接调度室通知后方可停止架空乘人装置运行。
十七、每天由值班人员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要求并乘坐一次架空乘人装置检查运行情况,确保架空乘人装置正常运行。
十八、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间规定
早班:7:30-9:00 11:30-12:30
中班:15:30-16:30
晚班:23:30-00:30
除上级部门检查或接调度室通知,其它时间不开架空乘人装置。
十九、此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凹河煤矿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