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会计分录和2019年1月1日新账科目余额表(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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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2019年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行政事业单位)

2019年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行政事业单位)

2302 应付账款
1502 1601 1801 1811 1821 1831 1602 1802 1832 1611 1613 1701 1702 1902 1801 1811 1891
2001 2101 2102
2103
2201 2301
长期债权投资 固定资产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 文物文化资产 保障性住房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待处理财产损溢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 受托代理资产
2305 2307 2901 2501 2502借款 长期应付款 受托代理负债 应付政府补贴款
3001 累计盈余 3101 专用基金
四、收入类、支出类/收入类、费用类
3301 3302 3401 3001 3201 3403
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转 事业基金 专用基金 经营结余
专用基金 经营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注:标黄的为事业单位有科目
8001 资金结存
非财政拨款结转 非财政拨款结余
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
注意: 资产类: 177800
负债类:
7800
净资产类: 170000
资产=负债+净资产
直转 直转 直转 直转 直转
合并,将原帐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基建“并账”后的金额)中属 于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 款金额转入新账“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
拆分,将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 资的金额,转入新账“ 在途物品”科目
拆分 拆分,在加工存货 拆分 拆分 拆分,受托代理物资 拆分,股权投资
行政单位应付账款拆分:将原“应付账款”中的 应付质量保证金转入新账“ 其他应付款”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分析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分析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分析引言自2019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

为了确保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财政部于2018年2月1发布了《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对新旧制度衔接提出了总要求,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事业单位要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即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并依据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将未入账的经济事项登记入账,并调整相关科目,最后依据登记和调整后新账的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

由于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方面均发生了许多变化,本文通过例解的方式对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时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方法进行了说明。

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举例分析例:假设A事业单位2018年12月31日科目余额表如表1所示。

表12018年12月31日科目余额汇总表单位:元科目名称余额科目名称余额资产类科目:应缴国库款39300库存现金500 应缴财政专户款40000银行存款4196400 应付职工薪酬60000财政应返还额度1455000 应付账款50000——财政直接支付1300000 其他应付款20000——财政授权支付155000 净资产类科目:其他应收款13000 事业基金2895600存货160000 非流动资产基金1545000长期投资200000 ——长期投资200000固定资产1390000 ——固定资产1190000累计折旧200000 ——在建工程150000在建工程150000 ——无形资产5000无形资产10000 专用基金200000累计摊销5000 财政补助结转1290000负债类科目:财政补助结余1150000短期借款20000 非财政补助结转50000应缴税费10000注:资产类科目中,除“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为贷方余额之外,其余均为借方余额;负债类与净资产类科目均为贷方余额。

2019年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行政事业单位)

2019年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行政事业单位)

8101 8102 8201 8202 8301 8401
财政拨款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转 非财政拨款结余 专用结余 经营结余
拆分 拆分,受托代理负债
三、净资产类
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
合并。1、依据新制度,无需对原制度中“非流动 资产基金”科目对应内容 进行核算,余额转入“ 累计盈余”;2、如原账“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 余 额,转入“累计盈余”借方;3、由于原账的“ 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 分配”科目年末 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行政单位应付账款拆分:将原“应付账款”中的 应付质量保证金转入新账“ 其他应付款”
2303 预收账款
2305 其他应付款
2401 2402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受托代理负债 应付政府补贴款
3001 3101 3301 3302 3401 3403
3201
事业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转 经营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资金基金 待偿债净资产 专用基金
2302 应付账款
1502 1601 1801 1811 1821 1831 1602 1802 1832 1611 1613 1701 1702 1902 1801 1811 1891
2001 2101 2102
2103
2201 2301
长期债权投资 固定资产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 文物文化资产 保障性住房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待处理财产损溢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 受托代理资产
经营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注:标黄的为事业单位有科目
8001 资金结存

新制度下预算会计科目新旧衔接转换

新制度下预算会计科目新旧衔接转换

新政府制度下预算会计科目新旧衔接转换(事业) 预算会计科目衔接转换(事业单位)一、分析填列事业单位原会计科余额明细表事业单位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二二、预算结余类科目新旧会计制度转换思路解析2019年1月1日,衔接转换时新制度预算会计仅预算结余类科目有年初余额,应当以原账中净资产相关科目年末余额为基础,并根据原账净资产与新账预算结余口径不一致的事项所涉及的金额,对新账预算结余类科目年初余额进行调整。

(一)口径不一致的主要事项:1.原账确认收入,增加了净资产,但尚未收到资金,不应计入预算结余,以原账相关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导致预算结余虚增。

因此,对于这类事项,在衔接转换时应当以原账相关净资产科目余额为基础,调减这类事项涉及的金额,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年初数。

这类事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账款等。

2.原账未确认支出,未减少净资产,但已支付资金,应减少预算结余,以原账相关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导致预算结余虚增。

因此,对于这类事项,在衔接转换时,应当以原账相关净资产科目余额为基础,调减这类事项涉及的金额,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年初数。

这类事项主要包括:短期投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中的暂付款、存货等。

3.原账未确认收入、未增加净资产,但已收到资金,应计入预算结余,以原账相关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导致预算结余虚减。

因此,对于这类事项,在衔接转换时,应当以原账相关净资产科目余额为基础,调增这类事项涉及的金额,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年初数。

这类事项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预收账款、长期借款等。

4.原账确认支出,减少了净资产,但尚未支付资金,不应减少预算结余,以原账相关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导致预算结余虚减。

因此,对于这类事项,在衔接转换时,应当以原账相关净资产科目余额为基础,调增这类事项涉及的金额,确定新账预算结余年初数。

这类事项主要包括:应付职工薪酬(贷方余额)、应付账款、其他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中的质量保证金等。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目余额转换表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目余额转换表

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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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科目总分类账余额转表
编制单位: 序 号 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科目 编号 101 102 103 117 125 105 106 108 110 115 116 117 120 124 201 210 205 209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对外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材料 产成品 对外投资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借入款项 应交税金 应缴预算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2001 2101 2102 2103 1001 1002 1011 1101 1201 1211 1212 1213 1215 1301 1401 1501 1601 转入新科目金额 科目 编号 2013年1月1日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短期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短期借款 应缴税费 应缴国库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原科目转入金额 说 金额单位:元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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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科目总分类账余额转换表
编制单位: 序 号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科目 会计科目名称 转入新科目金额 编号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212 213 202 203 204 207 201 301 301 302 303 404 502 503 306 307 308 应付地方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借入款项 三、净资产类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固定基金 专用基金 拨入专款 拨出专款 专款支出 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 3402 3403 3404 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 3001 3101 3201 2301 2302 2303 2305 2401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长期借款 三、净资产类 事业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 专用基金 科目 编号 2201 2013年1月1日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会计科目名称 原科目转入金额 说 金额单位:元 明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账务处理及经验分析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账务处理及经验分析

ACCOUNTING LEARNING107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账务处理及经验分析衡培娜 曹旭东 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摘要:2019年1月1日正式执行的新政府会计制度与原制度的转换和衔接,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本文以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会计实务为例,探讨事业单位在新制度下会计科目余额转账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并总结几点经验,助力事业单位顺利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

关键词: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处理;旧转换一、引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了“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战略任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为了全面、系统、科学推进此项改革,财政部相继印发系列准则、制度,要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1](以下简称“新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财政部自2018年2月以来,先后发布系列衔接规定及政策解读,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衔接规定的总体要求为:根据原账科目余额分别登记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以及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将原来没有记账的事项全部登记入账,最后是对新账相关会计科目按照规定一一进行调整。

在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方面,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发生较大变化,本文从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简称小浪底管理中心)会计实务出发,对新旧制度衔接处理进行分析,并总结经验和做法,助力事业单位顺利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

二、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小浪底管理中心为水利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全面负责小浪底和西霞院水利枢纽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对所属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和黄河小浪底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小浪底管理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经费来源为收取投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三、小浪底管理中心新旧衔接存在问题(一)准备工作不充分对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其紧迫性和重要意义,对业务变化范围及深度理解不透,会计核算系统升级、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固定资产折旧信息调整等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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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会计分录
和2019年1月1日新账科目余额表
1、财务会计类科目转换
(1)资产类科目转换(新制度在借方)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库存物品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
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受托代理资产
贷: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2)负债类科目转换(新制度在贷方)借:短期借款
应缴税费
应缴国库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贷:短期借款
应缴财政款
其他应交税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3)净资产类科目转换(新制度在贷方)借:财政拨款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
非财政拨款结转
非流动资产基金
事业基金
专用基金
贷:累计盈余
专用基金
2、补充未入账事项
①借:政府储备物资
贷:累计盈余
②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盈余
③借:累计盈余
贷:预计负债
④借:累计盈余
借:坏账准备
3、财务会计科目调整事项
借:累计盈余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借:累计盈余
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4、2019年1月1日单位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余额表
财务会计科目余额表
2019年1月1日
5、预算会计类科目转换
(1)“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余额元 - “预付账款”(财政资金预付部分) - “其他应收款”(财政资金预付部分)元 + “应缴税费”科目余额元 +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余额元 + “其他应付款”(财政资金应付部分) = 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余额元。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授权支付)
贷:财政拨款结转
(2)“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原账的“财政补助结余”科目余额元 = 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元。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授权支付)
贷:财政拨款结余
(3)“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原账的“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余额元 - "应收票据"(非财政专项) - "预付账款"(非财政专项) - “其他应收款”
(非财政资金专项部分)元 +"应付票据"(非财政专项) + "预收账款"(非财政专项) + “其他应付款”(非财政资金专
项部分) = 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余额元。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非财政拨款结转
(4)“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元 + "专用基金"科目余额
扣除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形成的专用基金部分 - 短期投资
- "应收票据"(非财政非专项) - "应收账款"(非财政非专项) "预付账款"(非财政非专项) - “其他应收款”(支出类,非财
政非专项)元 - "其他应收款"(收入类,非财政资金非专项) -"存货" +应缴税费(非财政非专项) +应付职
工薪酬(非财政非专项) + 预收账款(非财政非专项) +其他应
付款(非财政非专项) = 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元。

借:资金结存_货币资金
贷:非财政拨款结余
(5)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通过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的专
用基金 - 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 =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
余额元.
(6)“资金结存”科目核对。

原账中“财政应返还额度——授权支付”科目余额元 = 新
账中“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授权支付)”科目余额
元。

原账中“库存现金”科目余额元 + “银行存款”科目余额元 - “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中待转类元 - “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中周转类元 + “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中周转类元 = 新账中“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余额元。

说明:应付政府补贴款、其他应付款中未纳入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转拨资金和其他应付款中收取的押金、保证金等周转类,虽然银行存款已增加,但因不纳入预算管理,因此,需要自银行存款中减去。

其他应收款中支付的押金、保证金等周转类虽然银行存款已减少,但因不纳入预算管理,因此,需要自银行存款中加回。

(6)2019年1月1日单位预算会计科目余额表,如下图
预算会计科目余额表
2019年1月1日
最新文件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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