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教材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课件

个人卫生与培训
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管 理与培训,提高卫生意识和操作 技能。
医疗废物管理
分类与处理
详细介绍医疗废物的分类与处 理方法,确保安全与环保。
监测与监管
建立医疗废物的监测与监管机 制,确保废物的正确处理与处 置。
技术与设施
介绍医疗废物管理中的相关技 术和设施,提升管理水平与效 率。
卫生监督与协管的目标
1 健康促进
2 疾病预防
3 环境保护
通过卫生监督与协管工作, 提升公众健康水平,促进 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的改 善。
预防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发 生与传播,保障人民的身 体健康。
监管环境因素,减少环境 污染和危险因素对人体的 危害。
卫生监督与协管的角色与责任
监督与执法
负责监督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制止违规行 为。
加强对空气污染的预防和 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管理工业和社会噪声,保 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与良好 生活环境。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课 件
介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以及本课件的内容和目标。
卫生监督与协管的法律框架
1
责任与义务
2
阐明卫生监督与协管人员的角色与职责,
建立卫生监督与协管工作的责任制度。
3
法律法规
全面介绍卫生监督与协管的法律框架,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
协管与合规
解析卫生监督与协管的合规要求,促进 协管各方共同遵守法律法规。
水质管理
1
饮用水卫生
加强对饮用水卫生的监测与管理,保障
水污染防治
2
公众健康。
防治水源污染与水体富营养化,维护水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教材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四部分容:●什么是卫生监督协管●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主要任务●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具备的工作能力●职业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及协管工作主要法律依据什么是卫生监督协管根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解读》:1、卫生监督协管不是行政行为,其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2、卫生监督协管以开展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协助行为调查为主。
对区县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
3业务上接受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与管理,并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反馈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二者是协助关系,共同完成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主要任务●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流程图1、可疑职业病信息报告(1)信息来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诊医师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如发现就诊者为企业工人,应询问以下问题:工作单位和工作场所、工种和工作时间、可能接触的危害因素、发病过程(特别是接触危害因素与发病的时间先后)、同伴发病情况等,如上述问题,回答都是肯定的,则初步考虑其为可疑职业病。
(2)可疑职业病患者的识别与判定程序:●第一步:患者的疾病是否属于《职业病目录》●(常见职业病:尘肺、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正已烷中毒、二甲基甲酰胺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氯气中毒、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等)。
●第二步:患者是否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第三步: 患者的工作场所是否存在可导致此类疾病的危害因素;第四步:患者所患疾病是否在接触危害因素之后发生。
(3)可疑职业病患者的登记和报告●可疑职业病患者登记、报告的容●、性别、年龄、号、工作单位、工种、接害时间、可疑职业病名称、个人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见表1)。
●表1.可疑职业病患者登记与报告记录表●可疑职业病患者报告的方法采用报告或书面报告形式。
●可疑职业病患者报告的程序第一步: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后,做好登记,并向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PPT课件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23
contents
目录
• 卫生监督协管概述 •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内容 •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流程 • 卫生监督协管案例分析 • 卫生监督协管展望 • 结语
01
CATALOGUE
卫生监督协管概述
定义与职责
定义
卫生监督协管是指由卫生监督机 构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 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卫生监督工 作的活动。
量。
加强信息化建设
建立信息化平台
建立统一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 。
完善数据采集与分析
加强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 力。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01
根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
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规范执法行为
02
明确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职责和执法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开展
工作。
加强法律宣传与教育
03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法律意识
和执法水平。
06
CATALOGUE
结语
总结与回顾
01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的重要性
通过培训,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能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监督
05
CATALOGUE
卫生监督协管展望
提高监督效率与质量
强化培训与考核
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 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 能力,确保监督工作的高效性和
准确性。
优化监督流程
通过改进和优化监督流程,减少 冗余环节,提高监督效,提升监督质
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教材

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教材目录第一章卫生行政执法概述第一节卫生法概述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概述第三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分类第四节卫生行政执法受监督第二章卫生监督工作程序第一节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第二节卫生监督检查程序第三节行政处罚程序第四节卫生监督文书第五节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程序第三章食品卫生监督第一节食品的分类第二节食品的基本卫生要求第三节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管理第四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通用要求第五节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管理第六节集市贸易食品和街头食品卫生管理第七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第八节食品卫生监督第九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第十节食物中毒与食品污染事故的处理第十一节法律责任第四章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第一节公共场所的概念和卫生管理立法第二节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第三节公共场所卫生要求和卫生指标第四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法律责任第五章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第一节医疗机构的概念和设置条件第二节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条件和要求第三节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第六章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第一节传染病防治的法律依据和法定管理传染病第二节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第七章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第一节职业病防治概述第二节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节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第四节职业卫生监督职责及法律责任第八章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教材第一章卫生行政执法概述卫生监督是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根本依据,按照卫生学特有规律为指导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
总体上讲,要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就必须做到依法监督、科学监督、规范监督。
因此不论是执法者或协助开展执法活动的人员,首先要知法、懂法、在执法活动工作中运用法言、法语,才能保证执法活动的权威性、合理性,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教材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内容
一、概况 二、协管服务内容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3.饮用水卫生安全、学 4.校卫生服务、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访 三、考核
一、概 况
卫生监督工作: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 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卫生 (含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传染病管理、采 供血管理等。
食品污染:指食品及其原料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因农 药、废水、污水各种食品添加剂及病虫害和家畜疫病所 引起的污染,以及霉菌毒素引起的食品霉变,运输、包 装材料中有毒物质和多氯联苯、苯并芘所造成的污染的 总称。
在服务的辖区内,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 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 的线索和事件,按规定上报并协助调查,要有书面记录 台账。
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而进入人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包 括生物性病原体)等致病因子所造成的疾病。一般可分为感 染性和中毒性,包括常见的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人畜共 患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所引起的疾病。 食源性疾患的发病率居各类疾病总发病率的前列,是当前世 界上最突出的卫生问题。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 充,是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内容之一,包括五 个方面: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 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要求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 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 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明确责任分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 告制度。
频次
有□ 无□ 频次
有□ 无□ 有□无□ 有□无□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课件PPT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挑战与对策
协管员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分析。
分析协管员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包括行政干预 、法律法规不完善等方面。
介绍解决方法和应对策略,强调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的重 要性,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等环 节。
针对不同问题的应对措施总结和梳理,方便学员记忆和应 用。
1.谢谢聆 听
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
协管员在工作中需要掌握的实用知识
03
介绍协管员在工作中需要掌握的实用知识,包括食品
卫生标准、传染病防控知识等。
卫生监督协管实践案例分析
• 实际案例介绍和背景分析:介绍实际案例的背景和相关情况 ,为学员提供参考和分析的依据。协管员在案例中的角色和 任务执行过程详解。详细解释协管员在案例中的角色和任务 执行过程,包括发现问题、信息上报、协调处理等环节。
协管员的工作流程和步骤介绍
介绍协管员的工作流程和步骤,包括工作计划制定、现场检查、信息上报等环节。
卫生监督协管技能与知识
协管员需要具备的技能和能力
01
介绍协管员需要具备的技能和能力,包括沟通协调、
法律法规理解、信息采集与分析等方面。
协管员需要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02 介绍协管员需要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食
解决方法和应对策略介绍,强调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的重 要性。
总结针对不同问题的应对措施,方便学员记忆和应用,包 括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流程等措施。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总结与展望
01
本次培训内容的总结和回顾,强 调重点内容和注意事项再次提醒 学员掌握核心知识点。
02
回顾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强调 重点内容和注意事项,帮助学员 巩固所学知识。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教材

数据上报
将审核通过的数据上报给相关 上级部门或单位,如卫生监督
机构等。
数据发布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可公 开的数据进行发布,如公开监 督检查数据、年度报告等。同 时,注意数据发布的规范性和
安全性。
05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材料
培训内容选择
01
02
03理论Βιβλιοθήκη 识包括卫生监督协管的基本 概念、相关法律法规、工 作流程和规范等内容。
02
卫生监督协管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监督协管执法程序
明确监督协管的范围和职责 确定监督协管的频次和方式
规范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 细化监督协管的措施和标准
监督协管法律责任
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责是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执法 工作,包括巡查、报告、指导和协调基层卫生机构开展卫生 监督相关工作。
工作范围与内容
工作范围
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范围包括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 卫生、医疗机构卫生等领域。
工作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内容包括开展巡查、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对违法行为进 行初步调查、协调基层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相关工作等。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教材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卫生监督协管概述 • 卫生监督协管法律法规 •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务 • 卫生监督协管数据处理与报告 •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材料 •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展望
01
卫生监督协管概述
定义与职责
定义
卫生监督协管是指由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并指导基层卫生机构 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课件

培训效果不佳的挑战与解决方案
挑战
优化培训方式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效果不佳,学员难以将 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采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小组讨论等多 样化的培训方式,提高学员学习兴趣和参 与度。
加强培训后的跟踪评估
建立激励机制
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学 员对培训的反馈和评价,及时调整和改进 培训方案。
设立奖励制度,激励学员积极参与培训并 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将培训成果与工作绩 效挂钩,提高学员的学习动力。
06
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案例分享
成功案例一:某市卫生监督协管培训项目
80%
培训目标
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水 平和综合素质,确保卫生监督工 作的有效开展。
100%
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监督技能 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责
主要包括对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等 进行监督检查,收集和报告公共卫生信息,协助政府开展卫生宣 传教育等。
卫生监督协管的重要性
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卫生监督协管通过对公共场所、食品等领域的监督 ,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障公众健康。
提高公民健康意识
通过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 护能力,促进健康行为的养成。
实践操作法
总结词
通过实践操作,培养学员的实际操作能 力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VS
详细描述
实践操作法是卫生监督协管培训中不可或 缺的一种方法。通过模拟实际工作场景, 让学员进行实践操作,培养学员的实际操 作能力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这种方法 可以帮助学员更好地掌握卫生监督协管工 作的技能和技巧,提高工作效率和应对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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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教材目录第一章卫生行政执法概述第一节卫生法概述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概述第三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分类第四节卫生行政执法受监督第二章卫生监督工作程序第一节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第二节卫生监督检查程序第三节行政处罚程序第四节卫生监督文书第五节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程序第三章食品卫生监督第一节食品的分类第二节食品的基本卫生要求第三节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管理第四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通用要求第五节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管理第六节集市贸易食品和街头食品卫生管理第七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第八节食品卫生监督第九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第十节食物中毒与食品污染事故的处理第十一节法律责任第四章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第一节公共场所的概念和卫生管理立法第二节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第三节公共场所卫生要求和卫生指标第四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法律责任第五章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第一节医疗机构的概念和设置条件第二节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条件和要求第三节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第六章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第一节传染病防治的法律依据和法定管理传染病第二节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第七章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第一节职业病防治概述第二节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节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第四节职业卫生监督职责及法律责任第八章常用卫生法律法规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教材第一章卫生行政执法概述卫生监督是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根本依据,按照卫生学特有规律为指导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
总体上讲,要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就必须做到依法监督、科学监督、规范监督。
因此不论是执法者或协助开展执法活动的人员,首先要知法、懂法、在执法活动工作中运用法言、法语,才能保证执法活动的权威性、合理性,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一节卫生法概述(一)卫生法的概念卫生法是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言之,卫生法是调整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主要的卫生法律法规主要卫生法律有: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和红十字会法。
主要卫生法规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
此外,卫生部等也制定发布了大量卫生规章。
依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在卫生监督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三)卫生法的实施1、卫生法的实施卫生法的实施,是指卫生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是卫生法律规范作用于卫生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卫生执法即卫生法的适用,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卫生事务。
2、卫生法的适用卫生法的适用是卫生法实施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保证卫生法律规范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是卫生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卫生法的适用是指国家专门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定的职责和程序,将卫生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场合中的专门活动。
卫生法的适用的具有以下特征:权威性——卫生法的适用是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组织和司法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卫生法律规范的专门活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具有从事此项活动的资格。
强制性——卫生法的适用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使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现的活动。
程序性——卫生法的适用,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专业性和科学性——卫生法的适用,既要以卫生法律、法规为准绳,又必须遵循相应的专业卫生科学技术和卫生标准。
要式性和规范性——卫生法的适用一般都要以适用有关法律的相应文书表示出来。
卫生监督有卫生监督文书、行政处罚有行政处罚文书等。
每一种文书都有其特定的规范要求和效力。
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概述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具体卫生行政事务,将卫生法律规范适用于现实的社会关系的活动。
卫生行政执法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执法活动。
(一)卫生行政执法的一般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
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只有卫生行政机关才是真正意义的卫生行政主体,才具有政府职能部门的资格。
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法规将卫生执法权授予某一组织,这种组织称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一般视同于行政主体。
卫生行政机关要把执法权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并承担法律责任。
2、职权的法定性。
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所执行的法律规范,只能是法律规定应由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
卫生执法主体只能在法定职权内履行卫生行政管理责任,不得越权执法。
3、行为的主动性。
卫生行政执法是一种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主动行为,不以相对人的意愿为转移。
4、国家的强制性。
卫生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权运转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由卫生行政主体单方面决定的国家管理活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性。
(二)卫生行政执法的特有特征卫生行政执法除具有上述行政执法的一般特征外,因卫生领域的特殊性还表现出以下一些特征:1、目的的特殊性。
卫生行政执法是以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为根本目的的行政执法活动。
这决定了卫生行政执法以人为中心、以生命和健康为中心的行为和运作模式,要求执法者必须及时、迅速、准确的处理案件。
2、内在的科学性。
卫生行政执法是以自然科学方式与社会科学方式紧密结合的行政执法活动,强调"客观性"和"必然性"。
在合法的前提下,注重卫生行政执法的科学性。
3、操作的技术性。
卫生行政执法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执法主体必须具备相当的卫生技术能力,需要有强有力的医学卫生技术支撑作为后盾。
遵循卫生法律规范和卫生科学技术规范,对相对人实施监督管理。
4、执法的社会性。
卫生行政执法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是涉及复杂社会人群和多种社会关系的行政执法活动。
通过卫生行政执法,改善人们劳动和生活环境的卫生条件、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体现了全社会的愿望和利益。
5、较大裁量性。
在依据法律的前提下,卫生行政执法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卫生法律、卫生法规给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留下了较大的空间,需要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政策和相关的因素进行裁量,这就要求执法者提高执法水平,更为公正的处理案件。
裁量性大不是随意执法,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
(三)卫生行政执法依据1、法律依据卫生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规章,这是卫生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和法定依据。
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在做出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依据,否则是无效行为。
2、技术依据卫生行政执法的技术依据,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在卫生行政执法中必须执行和依据的医药卫生方面的技术规范、要求和标准。
例如国家制定或者认可诊疗规范常规、有关的卫生要求、卫生规范、国家颁布的有关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等。
特别是卫生规范和卫生标准,是国家颁布的重要的卫生技术规范。
第三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分类(一)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应相对人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活动的法律权利。
也称为卫生行政审批。
(二)卫生监督检查行为卫生监督检查,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依职权对卫生行政执法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目的是防止和纠正卫生违法行为,保证卫生法律规范的实施。
卫生监督检查具有国家的强制性,被检查者必须接受并配合。
卫生监督检查是一项专业性相当强的具体工作。
卫生监督检查主要分为预防性卫生行政执法和经常性卫生行政执法两大类,卫生法律规范对监督的方式、种类、频率、技术要求等都有明确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还可以分为一般卫生监督检查和专项卫生监督检查等。
卫生监督检查方法和手段也可以多种多样,包括:检查、调查、审查、检验、查验、监测、登记、统计等。
(三)卫生行政强制行为卫生行政强制,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为保障卫生行政执法目标的实现,依法采取强制手段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为维护公共卫生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安全,对有关场所和相对人人身或财产采取的紧急性、即时性的强制措施的具体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卫生行政强制,常见的是卫生行政控制措施,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对已经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和社会利益的行为、物品以及特定人或场所,依法采取的一种紧急控制措施。
实施这种紧急控制,主要是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行为和事件,因此一是要快,二是要准,三是要尽量减少损失。
实施卫生行政强制必须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以相对方违法拒绝履行义务或者处于某种危险状态下为前提,不能滥用!(四)卫生行政处罚行为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 (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的惩罚。
其主要特征是:第一,卫生行政处罚是一种法律责任,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所应承担的一种带有制裁性的法律后果。
第二,只有在相对人实施了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以及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处罚,才有可能被行政处罚。
这是卫生行政处罚的前提第三,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的主体,只能是卫生行政执法主体,而且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定的程序实施卫生行政处罚。
第四,被处罚的对象,只能是作为卫生行政执法主体行使卫生行政执法管理职权的相对一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例如食品经营户违反了食品卫生法,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可以依法处罚,但若是居民在家宴请亲友,即使发生了食物中毒,也无权处罚。
第五,没有法定依据或者违反程序的卫生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节卫生行政执法受监督卫生行政执法受监督是指有法定监督职权的主体:如党的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专门监督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也包括卫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对卫生行政执法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卫生执法人员是否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卫生部于2005年6月10日印发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各级卫生监督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1)超越法定权限的;(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4)违反法定程序的;(5)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6)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7)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8)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清造成重大过失的;(9)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