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标准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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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总结

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总结

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总结第一部分工作任务及技术路线1、工作任务1)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以开展土地综合定级(分类定级)为基础,利用市场交易资料测算各级别分用途的基准地价,并建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具体完成任务为:2)利用REGIS原件的土地定级模块,经过定级单元的划分,功能分值的衰减计算,作用分值的空间叠加以及单元格分值的计算汇总,最后通过频率直方图、级别划分等窗口划分评价区的土地级别。

3)利用REGIS软件的土地估价模块,经过对样点地价进行地价测算,样点地价的统计分析,样点地价的筛选,利用软件的空间分别功能确定样点地价的级别,最终通过基准地价测算功能窗口测算各级别商、住、工基准地价。

4)利用软件的数图录入模块,通过矢量化、分层控制等功能,绘制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地价样点图等。

5)根据工作组织开展情况编写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

6)根据工作技术过程、技术处理等内容编写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2、技术路线(详见技术流程部分)第二部分技术流程及报告部分1、资料准备(1)表格准备1)国土局拟收集资料、表格2)相关部门拟收集资料、表格(2)参考技术规范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3)参照重要法律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6)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7)《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6]31号);8)《关于贯彻国发[2001]15号文件加强土地市场与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1]125号);9)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10)《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 307号);11)《关于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发[2006]5号);12)《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13)《关于实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7]11号);14)《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级别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08号);15)《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9]20号);16)《关于执行新的土地等别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09]425号);17)《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9]143号)。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02•【字号】荣昌府办发〔2018〕59号•【施行日期】2018.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价格正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8〕5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为做好我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加强地价管理,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9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了《荣昌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日荣昌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947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适应市场规律,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深入推进土地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健全公示地价体系,完善地价管理政策,维护合理的地价形成机制,更好地支撑和服务土地有偿使用,促进国有土地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利用,建设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更新土地级别。

在现行土地级别的基础上,对城镇条件变化引起土地质量发生较大变化的,根据市场状况、土地收益等更新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级别,并划定公共服务项目土地级别。

(二)全面更新基准地价。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

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的未来发展趋势
评估方法将更加科学化和规 范化;
02
发展趋势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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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将更加准确和可靠;
将更加注重与相关政策的衔 接和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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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将更加注重与国际接轨和交 流合作。
THANKS
感谢观看
REPORTING
https://
通过比较类似土地交易实例来评估基 准地价,要求市场交易资料充足可靠。
收益还原法
基于土地年总收益和资本化率来评估 土地价格,适用于有稳定收益的土地。
成本法
通过估算土地取得费、开发费、税费 和利息等来评估土地价格,适用于新 开发土地。
剩余法
预测开发完成后的总价值,扣除开发 成本、利息和税费后得到土地价格, 适用于待开发土地。
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 理
通过对土地进行分等,可以更好地制定土地保护和 管理政策,防止低价值土地被过度开发和浪费。
有利于土地市场的规范化 发展
通过对土地进行分等,可以规范土地交易市 场,避免出现不公平交易和欺诈行为。
PART 03
土地定级
REPORTING
WENKU DESIGN
土地定级的依据
基准地价的应用
地价管理
制定地价政策、标准,调控土地市场,防止 地价暴涨。
城市规划
指导城市规划和建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土地税收
作为土地税收的计税依据,保障国家财政收 入。
土地开发利用
为土地开发者和投资者提供参考依据,促进 土地合理利用。
PART 05
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 的关系
REPORTING
土地的经济和社会条件
土地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包括经济发展水平、 人口分布、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等,这些因 素对土地的利用价值和开发潜力也具有重要 影响。

XX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XX项目支出成绩评价叙述

XX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XX项目支出成绩评价叙述

XX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XX项目支出成绩评价报告**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XX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

立项背景**市城区上一轮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的估价时点为2016年1月1日,至今**市城区上一轮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已经使用了3年时间,在这期间,**市的市场和土地市场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无论是土地成交单价,抑或是商品房成交单价的上涨幅度都较大,从而使得上一轮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已经不适合市场行情,如不及时调整基准地价,势必导致土地这项国有资产的价值流失.所以,在2019年开展新一轮的**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是适应市场变化,防止土地这项国有资产价值流失的需要。

国土部及有关文件规定,城镇基准地价需要每三年更新一次,至本项目委托日,距离**市城区上一轮基准地价的估价时点已经超过三年.所以,在2019年开展新一轮的**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也是遵守国家有关策文件的需要.2。

立项目的根据**市土地与市场以及地价管理工作的现状和趋势,立项目的如下:(1)、根据**市城市经济建设和自2016年以来、地产市场调整对地价管理工作在确**级估价等基础数据现时性上提出的要求,在2016年**市基准地价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综合定级、商业用地定级、商务金融用地定级、居住用地定级、用地定级、**用地定级等六类定级和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居住用地、用地等四类土地的级别基准地价及配套的宗地地价修正体系。

(2)、**类用地的基准地价结果,不仅具有地面土地使用权的基准地价,而且还包括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基准地价。

(3)、完成**市城区**类用地的标定地价评估。

3。

项目内容、执行标准和实施期限4。

使用情况(须包含预算安排、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财下拨及项目单位实际支出等情况)目前经费已拨付44。

7万,其余分批再拨。

5.项目组织管理情况组织是搞好工作的保障,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是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成果质量的关键。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实施细则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实施细则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确定和执行工作,保障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基准地价的确定(一)基准地价的确定原则1.公正合理原则:基准地价的确定应公正合理,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人为干预。

2.市场参考原则:基准地价的确定应参考市场价格,尊重市场的供求关系。

3.稳定可行原则:基准地价的确定应稳定可行,不宜经常进行调整,以避免对市场的不确定性影响。

(二)基准地价的确定方法1.数据收集:通过收集市场上的土地交易数据、调查研究、相关政策的参考等途径,确定基准地价的数据依据。

2.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土地交易案例。

3.评估模型:建立基准地价评估模型,根据筛选出的土地交易案例和相关数据,计算出基准地价的评估结果。

4.审批发布:经过专业评估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审批,确定基准地价的最终结果,并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

(三)基准地价的调整1.定期调整:基准地价应每五年进行一次定期调整,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2.特殊调整:如果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严重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根据情况进行特殊调整,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三、公示地价的确定和调整(一)公示地价的确定原则1.公示透明原则:公示地价的确定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参考基准原则:公示地价的确定应参考基准地价,基于市场的公平公正。

3.改善土地利用原则:公示地价的确定应鼓励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示地价的确定方法1.基于基准地价:公示地价的确定应基于基准地价,通过一定的比例系数和修正因素进行调整。

2.专业评估机构:公示地价的确定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合理范围:公示地价的确定应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既能满足市场需求,又不会过高上升或过低下降。

(三)公示地价的调整1.定期调整:公示地价应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调整,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8.20•【字号】渝府发[2000]76号•【施行日期】200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的通知(渝府[2000]76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颁布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准地价是城镇土地分区域、分用途测算出的平均价格,是制定土地费(税)的依据。

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是实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步骤,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工作,确保顺利实施。

二、公示地价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有者权益应收部分(土地出让金)价格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收益价格。

三、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调整和确定土地级别。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基准地价、公示地价的技术规范,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本通知颁布的基准地价、公示地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00年八月二十日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50年┏━━━━━━━━━┯━━━━━━━┯━━━━━━━┯━━━━━━━┓┃用途类别│ 商服业│ 住宅│ 工业┃┃土地级别│││┃┠─────────┼───────┼───────┼───────┨┃ 1│ 7090│ 1650│ 1350┃┠─────────┼───────┼───────┼───────┨┃ 2│ 5880│ 1450│ 1200┃┠─────────┼───────┼───────┼───────┨┃ 3│ 4490│ 1050│ 980┃┠─────────┼───────┼───────┼───────┨┃ 4│ 3590│ 850│ 750┃┠─────────┼───────┼───────┼───────┨┃ 5│ 2950│ 600│ 550┃┠─────────┼───────┼───────┼───────┨┃ 6│ 2640│ 470│ 450┃┠─────────┼───────┼───────┼───────┨┃ 7│ 2400│ 410│ 400┃┠─────────┼───────┼───────┼───────┨┃ 8│ 1900│ 360│ 350┃┠─────────┼───────┼───────┼───────┨┃ 9│ 1600│ 320│ 300┃┠─────────┼───────┼───────┼───────┨┃ 10│ 1300│ 300│ 260┃┠─────────┼───────┼───────┼───────┨┃ 11│ 980│ 265│ 220┃┠─────────┼───────┼───────┼───────┨┃ 12│ 650│ 230│ 185┃┠─────────┼───────┼───────┼───────┨┃ 13│ 450│ 190│ 150┃┠─────────┼───────┼───────┼───────┨┃ 14│ 300│ 165│ 130┃┠─────────┼───────┼───────┼───────┨┃ 15│ 250│ 150│ 120┃┠─────────┼───────┼───────┼───────┨┃ 16│ 230│ 138│ 115┃┠─────────┼───────┼───────┼───────┨┃ 17│ 200│ 126│ 110┃┠─────────┼───────┼───────┼───────┨┃ 18│ 168│ 115│ 105┃┠─────────┼───────┼───────┼───────┨┃ 19│ 132│ 106│ 102┃┠─────────┼───────┼───────┼───────┨┃ 20│ 110│ 102│ 100┃┗━━━━━━━━━┷━━━━━━━┷━━━━━━━┷━━━━━━━┛说明:基准地价定义为50年期城市熟地[成熟度: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场地)],容积率为1的平均价格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示地价(一)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测算方法方法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宗地价格与宗地出让金比率的乘积。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2486 号有关区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200279 号),我局拟定了《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二○○二年七月九日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200279 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基本概念 1.1 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是城镇土地分区域、分用途测算出的平均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也是土地估价及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土地费(税)政策的依据,不是具体收费标准。

1.2 土地级别。

土地级别是根据城镇土地自然和经济属性而划分出的土地等级序列。

重庆市城镇土地级别另行分布。

宗地级别不明确时,可参照宗地周围土地级别确定。

1.3 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使用者应向政府缴纳的款项。

1.4 土地收益。

土地收益是指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批准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者需向国家缴纳的费用。

1.5 土地还原率。

土地还原率是用以将土地纯收益还原为土地价格的利率(或比率)。

制定本次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土地还原率为0.0585。

2.本次调整的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适用区域范围: 2.1 东起铜锣山,西至中梁山,北起井口、人和、唐家沱,南至小南海、钩鱼咀、道角区域内的土地。

2.2 北部新区范围内的土地。

2.3 渝北区回兴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3.03.30•【字号】渝规资规范〔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5号中心城区各区(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部署,我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已进行了更新,并经市政府审批同意。

现将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所辖范围内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统一执行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二、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是制定土地税费、核算土地资产收益和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的主要依据。

各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政策实施的衔接工作。

对施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三、本基准地价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公布执行重庆市主城区及江津区双福街道珞璜镇土地级别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2〕305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434号)同时废止。

四、本通知施行前,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依法受理的土地供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补缴地价款手续以及已经批准的经济适用房、农转非安置房、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含危旧改安置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的不计容建筑部分办理划拨转出让补缴地价款手续等业务,涉及应用基准地价的,按照上一轮基准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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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标准研究与实践
摘要:研究目的:为重庆市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中数据库的建设建立数据库标准,为此次工作的数据库建设提供指导,统一工作成果,为今后基准地价管理信息化打下基础。

研究方法:参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和相关地理信息标准化的要求,密切结合实际,广泛征求意见。

研究结果:建立了一个对数据库的基本内容、分类体系、信息编码、要素分层定义、属性数据结构设计、数据交换格式、元数据标准等进行规定的重庆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标准。

研究结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数据库标准化是一个系统的工作过程,数据库标准的建立将对规范、深化重庆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调整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关键词:重庆市;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数据库标准
Abstract:The purpose of the study is to build the standard for constructing the database in the new round of Chongqing urban land grading and standard land price update work, provide guidance for the constructing the database and unify the work product. It is also the foundation of informationization in the later work of land value management. The requirements of Regulation for grad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n urban land, Regulations for valuation urban land and related geography information standards were referenced; a lot of advices were accepted according to the reality. The standard for Chongqing urban land grading and standard land price update database were constituted, in which, such as basic content, classification system, information encoding, data layering, definition of attribute data structure, metadata was prescribed. Urban land grading and standard land price update database standardization is a systemic work process, new requirements on Chongqing urban land grading and standard land price update work emerged after database standard had been set up.
Keywords: Chongqing; land grading; standard land price; database standard
1 引言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对土地使用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城镇土地定级估价作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基础,具有突出的地位和突出的作用。

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评定城镇土地质量等级和基准地价已经成为当前和未来土地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但由于土地的自然性、社会性、区域性、多源性等特点,土地定级估价具有工作量大、数学计算多、实时更新、数据类型复杂等特点。

2011年,重庆市启动了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1],并且制定了工作的实施方案[1],以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市场管理的客观要求,保证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现势性、指导性,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建立全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数据库,但2002年7月1日实施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
规程》[2][3]虽对计算机系统辅助工作的系统功能、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未涉及系统内部具体数据库的有关内容与格式[4]。

2 材料与方法
在数据库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借鉴国际地理信息标准化的基本方法,将现成的数字信息技术标准与专业应用有机集成[5],从基础地理要素实现标准化,遵循综合协调、切实可行、相对稳定的原则,其技术路线见图1。

参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数据库标准及建设规范编制指南》中数据库标准的一般结构,组织重庆市的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数据库标准的框架结构,以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为依托,研究重庆市的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数据库标准,在充分理解两个国家规程的基础上,大量的收集包括重庆市、四川、湖北等多个省市的土地定级估计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将规程和实际经验结合,分析梳理国土资源业务和数据的关联关系,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增加删减因素因子以及样点类型,形成数据库标准的初稿,邀请相关专家以及重庆市的评估机构对数据库标准的初稿开展研讨,经过多次的讨论修改形成重庆市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数据库标准。

并将形成的数据库标准作为此次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建库依据,既可以规范重庆市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相关数据,也可以检验数据库标准的适用性。

图1技术路线
Fig.1 Technology roadmap
3主要研究内容
作为土地定级和估价专项工作的数据库标准,本研究参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数据库标准及建设规范编制指南》,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以及土地定级和估价工作的具体要求,从数据库的基本情况、数据库的命名规则、数据库的层次结构三个大方面进行了探索。

3.1 数据库基本情况
数据库的基本情况包括数学基础、空间参考、数据类型、格式等是数据库建立基础,通过综合考虑数据库标准的使用年限和应用范围,确保能与其他的国土管理数据实现链接,结合当前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本数据库标准规定一律采用西安80坐标,数据格式为ARCGIS的SHP。

3.2数据库命名编码规则
数据库的命名编码规则直接影响数据库的实用性,土地定级估价数据库里面的内容复杂,数据纵多,为了更利于数据的录入、维护、调用,参考国家第二次
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命名规则完成本数据库标准命名编码。

3.3数据库结构
数据库的结构反映的是实际工作中各数据之间的逻辑和层次关系,本数据库标准主要包含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两大部分,参考两个国家过程中规定的相关表格和《土地信息分类与编码》确定了本次数据库标准结构。

4 研究的创新点
4.1 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层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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