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六篇)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____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____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____、__基本路线以及____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____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一)负责对上级国税机关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分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分局各部门建立健全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分局的全局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分局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分局贯彻上级国税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5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和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督查责任1. 各部门应明确相应重点工作的督查责任人,由部门领导指定。
2. 督查责任人应具备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独立开展督查工作。
3. 督查责任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工作,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督查内容1. 督查内容包括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问题发现及时报告和协调解决等方面。
2. 督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确保督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督查工作应注重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章督查方式1. 督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文件查阅、听取汇报、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2. 督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被督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综合分析。
3. 在督查工作中,应注意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督查结果1. 督查结果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问题整改的建议。
2. 针对督查结果,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题整改,并跟踪督办工作的进展情况。
3. 对于督查结果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做好工作。
第六章督查报告1. 督查责任人应编写督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督查范围、督查方式、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等。
2. 督查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部门领导,并抄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3. 督查报告应明确要求被督查单位和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整改,并定期报告整改情况。
第七章督查工作保障1. 部门应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应为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和经费支持,并及时解决督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 部门应建立督查工作的信息化平台,便于对重点工作进行监控和汇总。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五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为更好地推动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____工作效率,使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以____、党的基本路线以及____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镇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一)、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1、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年中、年终的政策执行情况,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阶段性工作开展完成情况,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各线各办每月主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重要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工作会议、党代会和人代会等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应到会人员的到会情况。
3、催办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党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决定事项。
4、催办上级部门领导批示、交办事项。
5、督办新闻媒介对我镇工作的重要批评和建议。
6、督办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给领导引起重视的问题。
7、督办“民情信箱”收集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的落实情况。
8、督办机关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9、督办全程办事代理室工作开展情况。
10、督办经领导批准后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督查工作的负责情况1、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负责督查的具体工作。
下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2、督查对象:镇机关各线各办及全体工作人员。
3、督查时间: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
4、督查记录:每次督查应如实做好记录,督查记录由负责。
(三)、督查工作的主要程序督查工作一般遵循立项登记、交办处理、催办协调、综合反馈、办结归档等程序开展。
1、立项登记。
党政办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进行立项登记,并根据督查事项的具体内容,填写《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列明主要事项、立项依据、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和反馈时限等。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参考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参考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是一种帮助组织和管理重点工作的工作流程和规范,以下是一份参考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一、督查责任
1. 重点工作督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包括主管领导、工作责任部门和督查小组。
2. 主管领导对重点工作的督查负总责,督查负责部门对具体工作负责,督查小组协助督查工作。
3. 督查责任人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重点工作的问题和难点。
二、督查计划
1. 每年初制定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计划,并将计划公告到相关部门。
2. 督查计划应包括重点工作的目标、指标、进度和督查方式等。
3. 督查计划应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目标相一致,确保督查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三、督查方式
1. 督查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查看等方式。
2. 督查可以通过检查文档、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等方式。
3. 督查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监督。
四、督查结果处理
1. 督查结果应及时汇总、分析,并形成督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问题和建议等。
2. 督查报告应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并要求其对问题进行整改或解决。
3. 督查报告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五、督办机制
1. 对于重点工作的问题和难点,应建立督办机制,明确督办责任和程序。
2. 督办可以通过约谈、通报、督促等方式进行。
3. 督办结果应及时跟踪和评估,确保问题的解决和整改。
以上是一份参考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具体制度要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
第三条重点工作指的是组织重点关注、重点部署、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督察、督办工作是指对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协调。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平、高效务实的原则。
第二章督查工作
第六条督查工作应明确督查的对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并明确督查的时间节点。
第七条督查工作应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督查工作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重点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督查工作的结果应书面整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督办工作
第十条督办工作应根据督查工作的结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督办工作应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第十二条督办工作应按照任务书和工作要求进行,确保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工作责任和保障
第十三条督查、督办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配合。
第十四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建立工作台账,记录督查、督办的过程和结果。
第十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
第十六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得到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包括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4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旨在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
通过建立和落实严格的督查督办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二、督查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项目按计划、按要求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2. 原则:(1)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明确督查的领导和责任主体,形成统一指挥体系。
(2) 及时准确:督查要及时开展,准确把握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3) 严肃认真: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严肃追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 公正公平:督查要公正公平,不偏袒,不追求形式主义。
(5) 积极创新:督查要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督效果。
(6) 落实整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督查程序1. 制定督查计划:根据重点工作的进度和重要性,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督查计划。
2. 督查通知:在督查前,向责任主体发出督查通知,明确督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3. 督查实施:按计划进行现场督查,对工作进展、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 整理督查材料:将督查过程中获得的材料进行整理,形成督查报告。
5. 督查报告上报:将督查报告上报给相关领导,包括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内容。
6. 督查结果通知:将督查结果及整改要求通知责任主体,督促其积极整改。
四、督办的方式和措施1. 督促报告制度:对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不明、进度滞后的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督促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解决。
2. 例会督办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及时解决问题。
3. 工作分解制度:将重点工作分解给相关责任主体,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定期与责任主体进行沟通督促。
4. 督查督办记录制度:督查和督办的过程要做好记录,形成督查督办台账,便于追踪和监督。
五、督查督办的评估和考核1. 评估指标:根据督查和督办情况,制定量化的评估指标,包括工作进展、问题解决、工作质量等方面。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2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和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督查责任1. 各部门应明确相应重点工作的督查责任人,由部门领导指定。
2. 督查责任人应具备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独立开展督查工作。
3. 督查责任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工作,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督查内容1. 督查内容包括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问题发现及时报告和协调解决等方面。
2. 督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确保督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督查工作应注重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章督查方式1. 督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文件查阅、听取汇报、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2. 督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被督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综合分析。
3. 在督查工作中,应注意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督查结果1. 督查结果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问题整改的建议。
2. 针对督查结果,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题整改,并跟踪督办工作的进展情况。
3. 对于督查结果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做好工作。
第六章督查报告1. 督查责任人应编写督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督查范围、督查方式、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等。
2. 督查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部门领导,并抄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3. 督查报告应明确要求被督查单位和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整改,并定期报告整改情况。
第七章督查工作保障1. 部门应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应为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和经费支持,并及时解决督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 部门应建立督查工作的信息化平台,便于对重点工作进行监控和汇总。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是指针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和督办的一套工作制度,旨在确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
1. 重点工作确定: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年度或季度的重点工作,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2. 督查责任分工: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督查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和督查机构。
3. 督查计划制定:结合重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时间和具体要求。
4. 督查方式和手段: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督查,如会议督查、现场督查、检查材料等。
5. 督查报告和通报:督查机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督查情况,同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通报督查结果。
6. 督办措施和考核奖惩: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及时采取督办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同时,对于完成任务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和奖惩。
7. 督查结果总结:根据督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提供参考。
通过建立和完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可以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同时,也能够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的持续改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为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使本局的各项决策和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督办机构。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专人负责督办落实的重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第二条督办职责。
各负责股室及下属单位及时向上级督办机构上报本单位承担工作完成情况;办公室承办科室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基层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向局领导汇报。
第三条督办内容。
市、县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县领导批办、交办事项;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及其他督办事项。
第四条督办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决策服务的原则,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全局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督促检查的重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五条督办要求。
实行督办工作责任制,逐级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畅通、高效的督办工作网络。
未按期完成的督办事项,承办科室及下属单位应在办结期限前书面说明原因。
确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督办事项,承办科室应向局申请顺延办理时限,提出加快办理措施,经主要领导同意后顺延办理时限。
承办科室每月底前向局办公室书面反馈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做到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虚报。
第六条检查及奖惩。
将督办事项完成情况与机关绩效考评
结合起来,每季度对督办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督办工作完成出色的承办科室,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对督办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承办科室及下属单位,由各股室负责人向局长办公会书面说明,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行政问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机关各项评比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