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镇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范本(3篇)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推动某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入开展,激励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本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第二章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第一条某市设立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奖励,按照年度考核进行评定。
第二条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实际引资金额、引资项目数量、引资项目质量等。
第三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待提升三个等级。
第四条每年考核结果优秀的市级机关、区县机关和相关部门可以获得相应的奖金。
第五条市级机关获得优秀的奖励金额高于区县机关和相关部门。
第六条奖励金额由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应。
第三章个人贡献奖励第七条某市设立个人贡献奖励,以鼓励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
第八条个人贡献奖励将根据个人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定。
第九条评定主要考虑因素包括:项目引进情况、招商资源整合能力、协调推进能力等。
第十条个人贡献奖励金额由市级机关或区县机关负责发放,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应。
第四章先进单位奖励第十一条某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将根据单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评定主要考虑因素包括:招商引资项目数量、项目实际投资情况、项目推进效果等。
第十三条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将由市级机关或区县机关负责发放,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应。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凡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范本(2)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某市招商引资工作,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经济奖励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某市全域范围内的招商引资工作。
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均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旨在鼓励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效果,营造更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第四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自年度起实施,每年度以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作为考核标准,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奖励。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实施方案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为了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效率和效果,减少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失误和负面影响,本公司拟制了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实施方案,以便更好地激励和约束招商引资人员的行为。
二、方案内容
1.考核体系
本公司将采取绩效考核和行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
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指标:
(1)招商引资金额;
(2)招商引资项目数量;
(3)招商引资成效(投产时间,产值等);
(4)招商引资的需求满足情况。
行为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指标:
(1)遵守公司规定,遵循诚信,避免不当行为;
(2)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工作,为公司做出贡献;
(3)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2.奖励措施。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引进外部资本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可以增加当地的投资、就业和税收收入,提升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引进新的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渠道,推动当地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能力增强。
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来到本地投资,必须要制定一系列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下面,我将对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奖励资金的设置二、奖励条件的确定为了确保奖励资金的有效使用,必须对奖励条件进行明确规定。
首先,必须限定投资行业和项目类型,重点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投资。
其次,要求投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能力,并且在一定期限内达到一定的产值、销售额和利润等经济指标。
此外,还可以设置一些特殊的奖励条件,例如,对于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对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还可以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
三、奖励管理的完善为了确保奖励体系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必须建立健全的奖励管理机制。
首先,要设立专门的奖励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奖励政策、审核奖励申请、发放奖励资金等工作。
同时,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奖励评价体系,通过对投资项目的综合评估来确定是否符合奖励条件。
最后,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奖励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四、奖励效果的监测为了评估奖励政策的有效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奖励效果监测机制。
可以通过定期对受奖励企业的经济指标、税收贡献、技术创新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同时,还可以开展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受奖励企业的满意度和奖励政策的改进空间,进一步优化奖励办法,提高奖励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针对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必须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具体设计,确保奖励政策具有吸引力、激励力和有效性。
通过科学的奖励机制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可以更好地吸引外部资本和人才,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2024年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2篇)

2024年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的成效,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某市对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以奖代补的原则,依据招商引资项目的综合情况,对招商引资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部分进行奖励。
第四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对象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等。
第五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按照招商引资项目预算安排,并纳入年度财政拨款执行。
第二章考核范围与指标第六条考核的范围主要包括招商引资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效益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七条考核指标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一)项目数量:对各级各部门在一定时期内成功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数量予以考核。
主要考察招商引资部门的招商能力和签约效率。
(二)项目规模:对成功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考核。
主要考察招商引资部门的招商能力和项目规模。
(三)项目质量: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进行考核。
主要考察项目的技术含量、创新能力和效益水平。
(四)项目效益: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考核,包括项目的税收贡献、就业创造、产业链带动等方面。
(五)创新能力:对招商引资部门的创新能力进行考核。
主要考察招商引资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方法。
第八条考核指标的权重根据不同的招商引资阶段和项目类型进行调整,并经过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第三章奖励办法第九条考核奖励将根据各个指标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对表现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第十条奖励的形式主要包括资金奖励、荣誉奖励、政策优惠等。
(一)资金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资金奖励的具体数额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二)荣誉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称号,通过宣传树立榜样,激励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政策优惠:对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条件,在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予以倾斜。
街道招商引资工作奖励暂行办法(5篇)

(篇一)为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根据区政府《关于继续执行<**市**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成武府发【**】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街道招商引资奖励审核发放流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本细则涉及奖励包括符合区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奖励金。
二、奖励对象:非国家工作人员、非社区两委成员及享受两委成员待遇的人员和委派会计。
三、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区政府《**市**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成武府发【**】44号)文件执行。
四、兑奖流程(一)申报。
由经办人提出对企业引荐人给予奖励的申请(经办人为街办正编干部、社区分管经济工作的两委成员或投资促进科外勤人员)。
(二)审核1.投资促进科职责:(1)查验企业真实性及资金到位证明材料并核实企业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后,编制企业情况核查表,并签字确认。
(2)为企业登记建册,并留存归档;核实登记领奖人身份信息,并留存归档。
(3)编制招商引资奖励金发放表并签字确认。
2.协税办职责:查验企业税收关系归属情况,对属于我办的企业,据要求核实企业首次纳税情况,并在企业情况核查表和招商引资奖励金发放表签字确认。
3.投促中心主任审核投资促进科和协税办核实情况后,在招商引资奖励金发放表上签字,提交街道工委会审议。
(三)兑现奖励。
财务科依据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及街道党工委纪要兑付奖励金,通过银行转账,禁止现金支付。
五、本暂行办法从**年1月1日起执行,由街道投促中心投资促进科负责解释。
(篇二)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为扎实贯彻落实全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海安经验”学习成果,加大街道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鼓励社会各个层面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推进辖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政策出台的重要内容(奖励标准)1.成功邀请意向客商来**参观考察,提供有效招商线索并积极做好对接,奖励600元;2.成功引进安庆市招商引资考核项目认定标准项目并落户,经区招商部门认定的,奖励3000元;3.年度累计邀请客商4批次以上,优先推荐为**区干部之星人选;成功引进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直接推荐为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招商引资奖励是指政府为了吸引投资者来到该地区进行投资,并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的一种行为。
通过招商引资,政府可以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带动就业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以下是一份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示例,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招商引资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办法,为招商引资者提供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吸引更多投资者到本地区进行投资。
第二条此办法适用于该地区所有经济性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投资的项目。
第三条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应当由财政予以保证,相关部门要及时拨付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和使用。
第二章投资项目奖励第四条对于投资额超过一定限额的项目,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资金。
具体的奖励金额由项目投资额和实施地区的不同决定。
第五条对于符合国家鼓励政策的项目,一次性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
返还的税收比例由实施地区确定。
第六条对于实施较大型项目的投资者,政府给予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批准,并给予一定数量的廉租房使用权。
第七条注册资本超过一定金额的项目,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产权登记和保险代理服务,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
第三章人才引进奖励第八条对于投资额超过一定限额的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产,为当地创造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的,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人才引进奖励。
第九条对于在项目中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根据所引进人才的职称和技术水平而定。
第十条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的本地人才,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培养奖励,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四章经济效益奖励第十一条对于年利润超过一定金额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润分成奖励。
第十二条对于成功上市的企业,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股权奖励,并提供相关的扶持政策。
第五章奖励申请和管理第十三条申请人需填写《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当真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撤销相关奖励资格。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考核指标:根据某市招商引资的目标和政策,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包括引资规模、项目数量、产业结构调整、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2. 考核标准:对于各项考核指标,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以便进行量化评估。
例如,引资规模可以按照实际引资金额进行评定,项目数量可以按照新增投资项目的数量进行评定。
3. 奖励措施: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优秀的企业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可以以奖金、荣誉称号、税收优惠等形式给予,具体奖励金额或幅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4. 奖励程序:明确奖励的申请、审核和发放程序,以确保公平公正。
一般来说,企业或个人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经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或部门进行审核,最后由领导部门批准并发放奖励。
5. 奖励有效期:规定奖励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定年限。
如果企业或个人不能在有效期内达到规定要求,将失去奖励资格。
6. 奖励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获奖企业或个人的名单,并在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以激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以上是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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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招商引资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来吸引资金投资到一些地区或企业的经济活动。
为了鼓励和奖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了以下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指标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根据各地区或企业实际情况,在一定时间内招商引资项目数量的多少来评估其工作成效。
2.招商引资投资额: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成功引进的资金投资额,投资额越大,评分越高。
3.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引进的招商项目的质量,包括项目的可持续性、带动产业发展能力等。
4.招商引资项目效益:考核各地区或企业引进的招商项目对经济发展、就业增加、税收增加等方面的贡献。
二、考核办法1.每年按照上述考核指标对各地区或企业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的依据。
2.评估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定量方面,可以采用指标权重乘积法,对各项指标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最终得分。
定性方面,可以根据各地区或企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创新能力、监管能力、服务能力等进行评估。
3.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各地区或企业的实际情况,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政策环境等因素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4.评估结果公开透明,对每一项指标的得分和排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奖励政策1.对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或企业给予表彰,通过发放奖金、向其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进行奖励。
2.对在项考核指标上表现优异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如对招商引资项目数量排名前三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对招商引资投资额排名前三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
3.对在招商引资项目质量或效益方面表现出色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如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给予奖励;对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就业增加或税收增加显著的地区或企业给予奖励。
4.对连续多年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保持较好表现的地区或企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或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以鼓励其持续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四、监督与评估1.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地区或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奖励规定
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奖励规定1. 背景招商引资是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强,招商引资变得越来越重要。
不仅需要从全国范围内吸引资金和项目,还需要吸引外资。
为了激励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实施招商引资政策,需要制定相关的奖励规定。
2. 目的通过制定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奖励规定,激励全员参与招商引资,主动出谋划策,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率,为经济发展服务。
3.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
4. 奖励方案4.1 招商引资奖当招商引资项目成功落地并投入运营后,项目协调人或项目领导应当向领导汇报,并推荐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员授予招商引资奖。
评选标准包括:•招商引资的资金量;•招商引资的项目数量;•招商引资的质量。
4.2 国际引资奖当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引入外资后,外防办将按照引进外资的情况进行评估,并酌情给予相应的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引进外资的资金量;•引进外资的项目数量;•引进外资的质量。
4.3 优秀贡献奖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如果有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表现,他们将获得优秀贡献奖。
评选标准包括:•推介途径的创新性与拓宽性;•参与投资的积极性与潜力;•招商资源整合与利用度。
4.4 成功案例奖当一项已落地并获得成功的招商引资项目,形成了比较典型的模式和做法时,项目协调人或项目领导应当向领导汇报,并推荐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员授予成功案例奖。
评选标准包括:•招商引资的模式与做法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招商引资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招商引资的示范性和借鉴性。
5. 奖励的设置奖励分为个人奖和集体奖两类,其中个人奖分为一、二、三等奖,集体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所有奖励均由奖励委员会根据管理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
在奖励委员会确定后,奖金将由奖励委员会组织支付。
6.招商引资是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本规定,将对招商引资工作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这对于提高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经济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委托书街道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委托书街道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前言为了促进本街道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奖励办法,以鼓励各单位和个人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一、参与主体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本街道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委托方和承接方。
二、奖励标准1. 委托方奖励委托方(即招商引资需求方)成功引进企业并完成相关手续,可获得以下奖励:•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委托方可以获得投资额的0.5%作为奖励;•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委托方可以获得投资额的1%作为奖励。
2. 承接方奖励承接方(即招商引资服务方)成功为委托方引进企业并完成相关手续,可获得以下奖励:•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承接方可以获得投资额的0.2%作为奖励;•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承接方可以获得投资额的0.5%作为奖励。
3. 奖励结算方式委托方和承接方获得奖励后,应向街道经济发展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无误后,由街道经济发展局通过转账等方式进行奖励发放。
三、其他规定1. 奖励条件委托方和承接方应在合法、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引进企业,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
同时,委托方和承接方应当在申请奖励前向街道经济发展局报备相关招商引资计划和项目情况。
2. 奖励时效性委托方和承接方在完成相关手续后的半年内,需向街道经济发展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
3. 奖励额度本奖励办法所规定的奖励额度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4. 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来自于街道经济发展局的科研、技术推广等经费,为确保奖励资金的安全性,资金管理员应当通过“双录入”制度进行账务核对。
5. 奖励发放委托方和承接方在获奖后可随时向街道经济发展局提出奖励发放申请,街道经济发展局会在审核无误后进行奖励发放。
四、奖励办法的解释与修订本奖励办法由街道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和修改。
如有任何不明确之处,或经过实际实施后发现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在街道经济发展局的领导下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奖励办法将重新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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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街镇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人士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推进我镇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提高服务水平和改进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外资项目落户我镇,促进我镇经济科学、健康发展,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的认定
通过各种渠道向我镇提供真实的项目投资意向、协助我镇与投资商直接联系、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将具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或企业引荐到我镇实现项目落户,履行了中介人职责的国内外个人或组织(以下简称中介人)。
但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村、组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办法奖励对象。
二、奖励项目条件
1.世界500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世界、国家、省和市的名牌企业;
3.重大外资项目及关键外资项目;
4.《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允许类生产性项目或鼓励类生产性项目,且符合东莞市环保和安全的要求。
三、奖励办法
(一)介绍租赁厂房
1.对介绍投资项目租赁厂区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由厂房业主给予一个月租金的奖励;
2.对介绍投资项目租赁厂区总建筑面积5000至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的,由厂房业主给予一个半月租金的奖励;
3.对介绍投资项目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由厂房业主给予二个月租金的奖励。
(二)介绍租赁土地
1.对介绍租赁土地15亩以下(含15亩)的,由土地业主给予一个月租金的奖励;
2.对介绍租赁土地15亩至30亩(含30亩)的,由土地业主给予一个半月租金的奖励;
3.对介绍租赁土地30亩以上的,由土地业主给予二个月租金的奖励。
(三)介绍特别优质项目
1.对介绍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达到3000万美元的,由业主给予100万的奖励;
2.对介绍世界、国家、省和市的名牌企业、上市企业,重大外资项目及关键外资项目,经营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由业主给予50万的奖励。
四、投资项目及其中介人的认定程序
镇外经办负责组织对引进的外资项目进行认定,包括对引进项目在我镇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及批文、批准证书和验资报告的确认,并反馈认定意见给厂房业主。
中介人需经项目落户所在地确认及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无误后,对中介人给予奖励。
中介人获得奖励金的同时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项目引荐成功,业主在收到订金后支付首期奖励金给中介人,奖励金的具体支付时间由业主和中介人协商确定为准。
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冒领外资投资项目奖励金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办法试行一年,由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试行期满后的执行办法由厚街镇人民政府修订为准。
六、本办法由厚街镇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重大外资项目及关键外资项目说明
附件1
重大外资项目及关键外资项目说明
一、重大外资项目及关键外资项目的认定
(一)新引进属于《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允许类生产性项目,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二)新引进属于《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鼓励类生产性项目,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三)新引进以独立法人形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产业支援性服务业。
具体为以下行业:
1.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
2.投资性公司(含地区总部)
3.服务外包企业
二、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投资性公司(含地区总部)、服务外包企业的界定
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投资性公司(含地区总部)的界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服务外包企业指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中长期合同,向客户提供外包业务的服务外包提供商,而且取得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等国际资质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