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明代中后期的宗藩问题与宗藩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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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宗室的倾轧与争斗述论

明代宗室的倾轧与争斗述论

关键 词 : 明代 宗 室 ;爵 位 承 袭 ;争 斗 ; 同 宗相 残
中 图分 类 号 :K 4 28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 l 7 ~ O 1 ( 0 9 O 一 。 9 — O 63 3320)4 0O 5
宗 藩对 明代社 会 有 着 深 刻 的影 响 。2 O世 纪 8 O 年代 ,明代 宗 藩 的研 究 受 到 学 界 的重 视 。9 O年 代 以后 ,有学 者 开 始 注 意 明代 宗 藩 犯 罪 及 罪 宗 管 理

王 府 爵位 承 袭 引 发 的 争 斗
济 蟥 串通 庆 成 王 济 炫 、永 和 王 济 娘 等 人 “ 奏 晋 屡 王 济 熔 心 怀 忿 愤 ,图 为 不 轨 ” ④,为 了 拱 倒 济 焙 ,
平 阳王 “ 日诉济煊之过 于朝” ,又诱使 王府官校 、军
明初 ,朱 元璋 “ 惩宋 元孤 立” ,于是 ,“ 稽古
封父 爵 ,定 以 庶 长 承 袭 ,若 有 越 次 争 袭 ,朦 胧 奏
扰 者 ,将 本 宗 参 究 罚 治 ” ,并 惩 处 辅 导 官 与 同 谋
之 人 ③。
为宗禄拖 欠 ,却 只 能 在 衣 食 不 继 中 艰 难 度 日。爵
位 的高 下形 成 地 位 上 强 烈 的反 差 ,因 此 ,为 了 爵 位 承 袭 ,宗 室 问 的 争 斗 从 未 停 止 过 。不 仅 如 此 ,
宗 藩也 因为 一 己 之 利 而 尔 虞 我诈 ,彼 此 攻 讦 ,甚 至父子 反 目,同 宗 相 残 ,这 在 明 代 中期 以后 也 属
司 空 见惯 。

解” ,两 人积 怨 已久 。 当然 ,更 关 键 的 是 一 旦济 熔
革 夺 王 爵 ,按 论 序 ,则 济 嫫 当 立 为 晋 王 。于 是 ,

历史趣谈明朝藩王群体庞大 “同父兄弟之间竟不能尽识”

历史趣谈明朝藩王群体庞大 “同父兄弟之间竟不能尽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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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很多清宫剧里面都提到一个机构:宗人府那是管理王公贝勒的专职机构。

其实,宗人府在明代就已经设立了,是专门管理皇族本家宗室事宜的
很多清宫剧里面都提到一个机构:宗人府——那是管理王公贝勒的专职机构。

其实,宗人府在明代就已经设立了,是专门管理皇族本家宗室事宜的部门。

明代藩王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其规模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根据规定,明代宗室分为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八等。

众所周知,明太祖是非常抠门的,他把官员们的俸禄定得很低,但对自己的龙子龙孙金枝玉叶却很大方。

这些宗亲子弟的俸禄都是由国家供给,年俸标准是:亲王禄米10000石,郡王2000石,镇国将军1000石,辅国将军800石,奉国将军600石……
由于有优越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明代的大多数宗亲子弟除了创造人类,基本没有其他追求。

据当时著名文人王世贞的《皇明盛事》记载,有一位王爷儿子多达100人,除长子世袭封王位外,其余99人都封镇国将军。

每次家族聚会,同父兄弟之间竟不能尽识。

到了万历二十三年(即公元1595年),有档案可查的宗室人口就有157000余人,“千古所未有也”。

如此一个庞大的寄生集团,让国家财政难以负担。

而这些宗亲子弟,多半是游手好闲之辈。

顾炎武曾评价说:“为宗藩者大抵皆溺于富贵,妄自骄矜,不知礼义。

至其贫者则游手逐食,靡事不为,名曰天枝,实为弃物。

”这一针见血之论,活脱脱地勾画出明代宗藩的脸谱。

生活常识分享。

明清藩王制度的论文

明清藩王制度的论文

明清藩王制度的论文朱元璋建立了大明王朝后,为了监督各地方官吏、巩固朱家王朝的统治,朱元璋推行分封制。

把皇子皇孙分封到各地做藩王。

共同来“夹辅皇室”。

藩王制度从超级恩惠走到特殊限制。

其副作用日益凸显。

最终成为明朝灭亡的因素之一。

朱元璋在建立明王朝的同时、正式确立了封藩制。

所谓封藩制,即将自己的诸子和个别宗室封为藩工。

让他们率领精兵分驻全国要塞,建立起由皇权直接控制的中心。

一方面,用以巩固边防,另一方面,用以削弱诸功臣将领的军权。

监视各地的文武官吏。

运用强大亲藩为屏卫。

确保朱氏皇统的巩固。

所以。

朱元璋将封藩制度作为强化皇权的一个重要措施。

清人赵翼说、“明祖以布衣起事。

与汉高同、故幕下士多以汉高事陈说于前。

明祖亦遂有一汉高在胸中。

而行事多仿之。

”朱元璋建国之初,分封在边塞重镇的藩王,兼有节制卫所。

奉令征伐之任。

其目的是“镇固边防、翼卫王室”。

直到“靖难之役”后,藩王的军政之权渐被剥夺、但在经济上仍给予藩王极其丰厚的待遇。

使得明王朝在封建制上只留存于形式。

即所谓“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徒拥虚名、坐糜厚禄”。

这些优待和特权也致使后来社会矛盾的出现。

1.独有的军事特权。

在军事方面。

各个藩王都占守着战略要地、并具有节制诸将、直接调遣军队地权力。

每个藩王属地都有镇守之兵和护卫兵。

守镇兵由常选指挥统领、护卫兵则由王调遣。

万一属地是险要之处、如有紧急事物、两种兵都可“并从王调遣”亲王都拥有三护卫重兵。

每护卫“甲士少则三千、多则之万千”、而边塞诸王则多于此数。

比如宁王权“带甲八万、革车六千”,“遣将征诸路兵。

必关白亲王乃发”,“凡朝廷调兵、须有御宝文书,又得王令旨,方许发兵。

无王令者,不得发兵”由此可见,明代诸藩王所具有地独特军权。

2.丰富的恩惠。

在政治上,建藩初期、王府不仅有相傅。

而且武臣由勋臣担任。

出则为将,入则为相。

王府官可兼行省参政、为地方行政首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地方兵权。

这时的藩王是列爵治民。

走向生命尽头的宗藩体制

走向生命尽头的宗藩体制

走向生命尽头的宗藩体制【摘要】本文认为近代以来,由于世界局势的变动,传统的中朝宗藩体制经历了一个瓦解过程。

本文具体梳理了这一过程,分析其原因并对之做出了评价。

【关键词】宗藩体制,近代,中朝关系,瓦解一、宗藩关系的概述东亚自秦汉以来,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了以中国为中心所谓“天下秩序”。

我们把这种天下秩序称为宗藩体制,这种体制到明清时期臻于完善。

宗藩体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传播了中国大陆的先进文明,密切了各藩属国(特别是朝鲜)与中国的关系,保证了其政权的稳定以及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因素。

而作为与中国大陆关系最为密切的藩属国之朝鲜便是在该体制下成功运作的光辉典范。

随着近代西欧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在东方的中国和朝鲜传统的中朝宗藩体制日渐成为了列强侵略进程中的“绊脚石”。

因此中朝之间这种传统的宗藩关系一开始便受到了列强先进近代条约体系的猛烈冲击。

清朝末年,随着列强侵略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传统的中朝宗藩体制也最终瓦解。

简而言之,近代中朝宗藩关系的瓦解过程实质上是一场殖民侵略国家与腐朽的满清王朝在朝鲜半岛围绕宗主权问题而进行的力量角逐过程。

然而作为亚洲新兴起的资本主义国家日本最终成为了这场斗争的最大赢家,取代了清对朝的宗主国地位,逐步将朝鲜纳入自己的殖民地版图。

二、近代中朝宗藩关系的瓦解过程纵观中朝近代历史,近代中朝宗藩关系的瓦解大致经过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经过明治维新改革的日本逐步走上了对外侵略扩张的道路,其将魔爪首先伸向朝鲜,此时它已经把“侵略吞并朝鲜”定为本国政府的一项基本国策。

他们深知吞并朝鲜是实现其大陆政策的首要目标,而割断朝鲜与中国的传统关系才是其实现吞并朝鲜的首要任务。

然而清政府似乎还未认识到日本的险恶用心及其问题的严重性。

他们认为“朝鲜虽隶中国藩服,其本处一切政教禁令向由该国自行专主,中国从不与闻,今日本国欲与朝鲜修好,亦当由朝鲜自行主持”。

在中国的让步之下,1876年2月27日,朝日双方在江华府签定了《江华条约》,它标志着日本从此迈出了撕开中朝宗藩关系的第一步。

试析明朝中后期的改革

试析明朝中后期的改革

试析明朝中后期的改革明朝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朝代之一,其历史上的改革运动对于中后期的社会政治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通过对明朝中后期的改革进行分析,以了解这一时期的改革举措及其对明朝社会的影响。

一、经济改革明朝中后期的经济改革主要包括农业、商业和海外贸易等方面的变革。

在农业方面,明朝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提倡耕作技术的改进以及推行赋税制度等,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这些改革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农业产能,并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同时,明朝中后期还积极推动商业的发展。

明成祖时期设立了专门负责商业经济的机构,促进了商业活动的繁荣。

随着商业的发展,市场规模扩大,商业网络也日益完善。

一些新兴产业如制瓷、制造业等也逐渐兴起,为明朝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此外,明朝中后期的海外贸易也有了重要进展。

明成祖、明宣宗时期,对外海上贸易逐渐扩大,渤海湾、东海沿岸成为重要的贸易区域。

明代政府积极发展海军力量,水师逐渐完善,推动了海外贸易的发展。

二、政治改革明朝中后期的政治改革主要包括监察制度的建立、科举制度的完善以及地方政权的调整等。

明太祖设立了中央和地方的监察机构,以加强对官员的监督。

明代还进一步完善了科举制度,强调以文化素养和能力来选拔官员,改变了以往的世袭制度,提高了官员的素质,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另外,明朝中后期还对地方政权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

明朝加强了对地方行政的控制,设立了巡抚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的管理。

这一改革措施使得地方行政更加高效,同时降低了地方军阀的势力。

三、文化改革在文化方面,明朝中后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为中国历史上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明代的文化改革主要包括教育改革、书籍刊刻和文化交流等。

明代建立了完备的教育制度,普及了教育,培养了大批人才,为社会的进步提供了人力资源。

同时,明代也出现了大量的书籍刊刻活动,丰富了文化资源。

明中后期,碑帖学和戏曲、诗词等文化形式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明朝历史-明后期社会、政治矛盾尖锐

明朝历史-明后期社会、政治矛盾尖锐

明朝历史-明后期社会、政治矛盾尖锐明朝历史:明后期社会、政治矛盾尖锐1. 土地兼并与三饷加派土地兼并明朝后期,土地兼并更加猛烈,宗室勋戚庄田的规模更大。

如万历时,潞王(朱翊镠)有庄田四万顷,神宗也诏赐福王(朱常洵)庄田四万顷,后经群臣力争,始减为二万顷。

天启时,桂王(朱常瀛)、惠王(朱常润)、瑞王(朱常浩)及遂平、宁国二公主的庄田皆以万顷计算。

山西全省上好的田地,几乎全为宗室所占。

河南有七十二家王子,土地“半入藩府”。

宗室勋戚庄田占有土地的总面积,据不完全的估计,天启年间为五十万顷。

一般官僚地主对土地的兼并也异常激烈。

如万间,南直隶(今安徽、江苏)有的大地主占田七万顷。

浙江奉化全县的钱粮是二万两银子,而乡官载澳一家就占去一半。

崇祯时,河南缙绅之家田多者千余顷,少者也不下五、七百顷。

豪强地主不仅在本乡占田,而且跨越省县设立寄庄田。

许多地方寄庄田占地比例极大,如福建南靖县的土地,属于他县豪强者十之七、八。

山东曹县共有土地二万五千余顷,寄庄田占去一万余顷。

在激烈的土地兼并之下,大多数农民失掉了土地,沦为地主的佃户,如顾炎武说,江南“有田者十一,为人佃作者十九。

”三饷加派明朝后期,皇室、贵族,官僚的生活挥霍日益严重。

如明神宗修陵(定陵),用银八百余万两,为皇长子及诸王子册封、婚冠等事,用银九百三十余万两,采办珠宝用银二千四百万两。

当时全国田赋每年只有四百万两。

因此,财政危机严重。

为了摆脱财政危机,明朝先后实行“三饷加派”。

所谓“三饷”,就是辽饷、剿饷、练饷。

辽饷是万历时为与后金(清)作战而增征的军费,共五百二十万两。

剿饷是崇祯时为镇压农民起义而增征的军费,共三百三十万两。

练饷是为训练军队而增征的军费,共七百三十余万两。

三饷合计每年增征约一千六百万两,超过正常赋税(一千四百六十万两)的一倍以上。

农民承受不起这残酷的剥削,到处逃亡,地大量荒芜。

2. 市民反矿监税使的斗争明朝统治者为了摆脱财政危机的另一做法是对城市工商业者大肆掠夺。

近20年来国内学界对于明代宗藩的研究综述

近20年来国内学界对于明代宗藩的研究综述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年第$期近!"年来国内学界对于明代宗藩的研究综述!顾锦春,叶剑飞(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上海%!"""#!)%%[摘%要]近!"年来,史学界对明代宗藩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本文试通过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最终结局以及地区性藩王和宗室个案的分析等方面研究成果予以总结,以期服务于明代宗藩史的更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宗藩;综述%%[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明朝建立伊始,朱元璋便建立了极具特色的宗藩制度。

有明一朝,宗藩制度与之相始终,对明代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等各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深入研究明代宗藩制度及宗藩政治、经济、社会活动,有助于更好地了解明代社会的各个方面。

近!"年来学术界对明代宗藩作了系统和认真的研究,取得丰富的成果,本文试就近!"年来国内对明代宗藩的研究作一番综述。

%%一、政治方面%%宗藩制的建立。

对于朱元璋建立宗藩制度的原因,史学界主要有两种主要观点,第一种以张德信的《明代诸王分封制度述论》[)]与周积明的《封藩制与初明军权的转移》[!]两文为代表,认为分藩制的出炉是迫于明初政治形势与巩固皇权的迫切需要,是朱元璋从开国功臣手中剥夺军权的一项重要环节。

当时北方边疆时常受到元朝残余势力的侵扰而急需派遣重兵加强防卫,但此时皇室与功勋集团之间,围绕着政治权力和土地与财富的再分配问题,矛盾已日益发展,朱元璋惟恐大将掌兵而尾大不掉,便将北方防御交之于宗室,建立了宗藩制。

第二种看法则以顾诚的《明代的宗室》[*]、张显清的《明代亲藩由盛到衰的历史演变》[$]、余兴安的《论朱元璋的政治蓝图及其对明朝政治的影响》[+]为代表,认为分藩制的建立是朱元璋吸取历史经验的结果。

朱元璋借鉴了汉晋两代分封易于宽纵导致诸王尾大不掉,而唐、宋两朝又过于抑藩导致了帝室孤微的教训,将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视分封制为王朝长久的保证。

宗藩制资料

宗藩制资料

宗藩制资料明代宗室请名制度以及明皇室通过请名制度控制宗室成员的繁衍明代宗室请名制度包括王府代奏、宗人府审核、礼臣拟名、皇帝赐名四个步骤。

宗室成员年满五岁,需通过亲王府属官长史代其奏请,经宗人府审核合格后,由礼部官员按照派语取名,最后以皇帝名义赐名。

请名成功后,再依次请封、请婚、请禄,可以得到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请名制度作为明代宗藩制度的重要一环,基本与明王朝相始终。

一、王府代奏明代的宗藩制度是本着宗法原则,按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等爵位顺序,层层分封。

对于郡王以下各级宗室成员而言,其所属的亲王府在任亲王是其宗子,宗室成员的请名、请封等事宜,需经郡王府上报亲王府,再由亲王府的属官长史代替亲王向朝廷奏请。

王府既有代奏之权,加之宗人众多,让某些亲王、郡王、长史看到了财路,借机大肆勒索,有的王府甚至明码标价,每次宗人请名、请封,都要先去贿赂长史,请他代为启奏亲王,还要忍受王府属官甚至差役的索要。

有的宗人虽然家境尚好,但亲王“挟私,不为奏请”,故意刁难。

明中后期以来,官场贪风日炽,因王府的勒索、欺瞒,宗人不能按时请名的现象时有发生。

嘉靖年间,代藩有隰川郡王朱俊柏者,“凡请名封婚禄者,必索重贿”,导致大批宗人不能按时得到名封婚禄,明世宗大怒,下旨革除其管理府事之职权。

伴随着宗室生齿日繁,贫富分化愈加严重,有些宗人“名虽宗室,苦甚穷民”,名为天潢贵胄,实则终生也无力请名,如万历年间晋藩西河王府有宗人名曰“小八老”,周藩甚至有宗人“至年六、七十犹称乳名终其身。

” 这批底层宗室成员,由于无力请名,也就无法获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他们心怀怨气,便把不满情绪施加到比他们地位还低的底层民众身上。

二、宗人府审核正常情况下,每季度的第二个月份,亲王府长史应将需要请名的宗人名册奏报“掌皇九族之属籍”的宗人府(后改为礼部),等候审核。

明初,由于宗支不繁,宗人请名的审核过程相对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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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代中后期的宗藩问题与宗藩改革雷炳炎;林晓玲【摘要】宗藩问题根源于宗室分封制度,明中期以后,由于宗藩特权无法破除,加上政治藩篱的设置,朝廷对宗室给养的全面包办,迅速引发了明王朝的财政危机和社会危机.嘉靖以后,在朝臣的吁请下,明廷虽不乏改革之举,但其着眼点并不涉及宗藩根本弊窦,仅限于解决当时财政难关,因而很多问题也伴随明王朝走向崩溃.【期刊名称】《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1(012)003【总页数】4页(P55-58)【关键词】明中后期;宗藩问题;宗禄;宗室犯罪;特权;宗藩改革【作者】雷炳炎;林晓玲【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湘潭411105;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湘潭41110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48明代宗藩问题是针对朱元璋推行分封制度以后宗室特权和宗藩本身发展引发的明朝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而言的。

明代宗藩问题始终是有明历代统治者和朝臣关注的问题,并非明代中后期所特有。

宗藩问题在各个时期呈现各自不同的特点。

宗藩问题出现于明初,但明初和后来的宗藩问题是截然不同的,明初的核心问题是宗藩权力过重,尤其是诸王掌控军权、节制武将,造成了尾大不掉的政治格局,皇权与藩权的矛盾直接酿成明朝的政治危机和皇权易位,通过永乐帝及其后来者革除明初宗藩弊害,削夺藩权,明代宗室的兵柄尽释,其政治影响已难以形成对皇权的冲击。

宣德以后,明代帝王出于对宗室的防范,开始限制宗藩的行动自由,正统以后,形成了别具特色的明代藩禁政策。

伴随着明代中后期宗室人口与宗禄问题的出现,宗室犯罪的频发,正德以后,明代的宗藩问题主要表现对明代经济、社会的巨大危害,而朝野上下围绕宗藩问题的议论和建言献策大都是针对当时十分突出的藩禁问题、宗室人口与岁禄问题、宗室犯罪等积弊。

明代中后期,朝臣对宗藩的认识,侧重点不尽相同,主要反映为对宗藩重要性的强调,对宗藩问题的揭示和担忧以及对宗藩改革的吁请。

关于宗藩的重要性,隆庆年间,吏科都给事中何起鸣在《条议宗藩至切事宜疏》中指出:“当今国家有二大事所宜及时讲求者,外之边防,内之宗藩是也”[1]卷3,127页。

万历时,王许之在《条议国家事务乞及时经理疏》中,则将宗藩视为国之三大事。

“宗藩其卫也,漕河其计也,虏市其藩也”[2]卷1,298页。

将宗藩视为关乎国计民生的三大事并非王许之所独见,张萱在《西园闻见录·宗藩后》中曾引万历时管志道所论说:“天下有三大忧,而宗藩居一焉”[3]。

万历六年,陈希美在《乞及时修举以裨治安疏》中也认为,国家的治理与否,社会能否实现安定,朝廷的当务之急应行五事,其中包括“宗藩之当恤”[2]卷9,464页。

不过,有明朝臣对宗藩重要性的强调更多的是与宗藩问题所带来的财政困窘、社会危机等忧患问题结合在一起。

嘉靖四十四年,戚元佐在《宗藩七议疏》中就提到:“当今国事之极大者,莫如宗室,天下之大可忧者,亦莫如宗室”[4]卷49,597册,920页。

隆庆四年,礼部衙门在回覆河南巡抚栗永禄等人关于宗藩事宜的奏疏中,也认为:“今天下之事,至重而难处者莫如宗藩,至急而不得不处者亦莫如宗藩”[4]卷49,597册,925页。

隆庆时,户科都给事中魏时亮在《时值匮乏计处时务最要三事,以济艰难、以图久安长治事》疏中,也指出:国家治理“亲亲为先”,“御虏为急”,“仁民为大”,当时天下三大患:“亲亲则藩禄不给矣,御虏则边饷不支矣,仁民则公私告匮矣”[1]卷9,466册,380页,魏时亮将宗藩列于三大患之首,说明他对宗藩弊政的认识相当深刻。

谭希思在《权时宜、崇节俭以裕京储疏》中,也认为:当时内“灾异频示,饥饿洊臻”,十室九空,朝廷之急难在于:“外有日重而必不可已之边计,内有日益而必不肯已之宗藩”[2]卷13,467册,605页。

正德、嘉靖以降,宗藩之弊,莫过于藩禄。

藩禄不给,不仅造成宗室的贫困,而且加剧了宗室犯罪。

因此,明代大臣对宗禄之弊大加揭示,对由此引发的种种问题也忧心忡忡。

戚元佐在《议处宗藩事宜疏》中就指出:“方今宗藩日盛,禄粮不及,人皆忧之”。

这种态势,一旦继续恶化,会给国家招来莫测之祸,戚元佐认为,由于禄粮问题,“有司必不能给,宗藩必不能谋生,国家必不能无事,不出数年,而祸有不可胜言者矣”[5]卷388,4198页,戚元佐议处宗藩事宜疏。

嘉、隆年间,宗藩问题已是迫在眉睫,不改不行了,只要措施得当,犹有补救,宗室之疾虽入肠胃,“然酒醪可得”,倘若不能正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再益数年,而深入骨髓者,则扁鹊将惊而走矣”[5]卷388,4201页,戚元佐议处宗藩事宜疏。

谈到祸起不测,徐学谟有同样的担忧,他认为,宗藩问题不解决,关键是难保宗藩不变生于内,造成社稷的危亡,正如他在奏疏中论及的宗室数千人坐食一城,他们“别无资生之策,使之饥饿于土地,能保其不为变哉?”[5]卷341,3656页,徐学谟题酌议宗藩事宜疏即使眼下不出问题,难保日后不生变故,数十年后,“待其势穷理极,万一生变,至于溃败,而不可收拾,虽欲议之,不亦晚哉?”[5]卷388,3659页,徐学谟题酌议宗藩事宜疏关于贫宗聚居一城,衣食不给的危险,隆庆时,户科都给中魏时亮曾经指出:“今贫宗多处聚居一城,不但民力难供,抑且地方有限,……语曰:‘聚则争,争则乱’,无事既相尚以骄侈之风,有事又相邀为挟制之术”[1]卷9,466册,381页。

事实证明,明代平凉、大同、开封贫宗聚居,这些地方也是宗室为祸甚巨,犯罪众多之处。

由于宗藩问题积重难返,基于对宗藩积弊的深刻认识,明代中后期,有不少有识之士呼吁朝廷改革宗藩弊政。

嘉靖九年,丰林王台瀚奏处宗室四事,其中包括定子女限名爵,旨在通过限爵减禄,革除旧制,减轻朝廷负担,但因其所请事体,关系重大,并未被朝廷采纳[6]卷114,嘉靖九年六月辛巳。

徐学谟、栗永禄、何起鸣、张岳、戚元佐等均条陈宗藩事宜,他们对宗藩政策识见不尽相同,建言献策以期解决宗藩问题的角度各异,但他们要求调整宗藩政策,坚持宗藩改革的主张是一致的。

徐学谟认为,明代宗藩政策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高皇帝时,于二十年间犹不能不为变通之术,以救极重之势”[5]卷341,3657页,徐学谟题酌议宗藩事宜疏。

二百年之后的宗藩问题弊窦丛生,“其当处也亟矣”[5]卷341,3659页,徐学谟题酌议宗藩事宜疏。

而且认为这一问题是迟早要解决的,迟解决还不如早解决。

栗永禄认为,至隆庆时,宗藩问题导致“上下公私两受困”,“今日之势有不容不变通者也”[4]卷49,第597册,925页,即使高皇帝、文皇帝“二祖复起,见国家宗室受困如此,其议通变,又岂待于今日哉?”[4]卷49,597册,926页戚元佐更是大声疾呼,要求朝廷采取“拔本塞源之道”,而不是“补偏救弊之法”,对待宗藩问题务必“大破常格以处之”[5]卷388,4198页,戚元佐,议处宗藩事宜疏他甚至表示只要能革除宗藩积弊,全力推动宗藩改革,他不会计较个人安危,不避斧锯加身,“祸福利害,皆所不计,即使用臣之言,而诛臣之身,臣无所悔”。

在他看来,苟利国家,死生不足畏,因为“害及一身为甚小,而利在国家为甚大也”[5]卷388,4201页,戚元佐议处宗藩事宜疏。

明代中后期,在朝臣的吁请下,明王朝对宗藩政策作了适当的调整,嘉靖四十四年,朝廷颁布《宗藩条例》,涉及改革和宗藩政策过去变更的先例,共67条。

万历十年,朝廷又结合当时的宗藩问题,对嘉靖《宗藩条例》作了一些调整和删订,定名为《宗藩要例》。

无论是《条例》还是《要例》,大都是根据嘉靖以来各级官员对宗藩问题的种种反映和建言献策议准的,这些针对宗藩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改革举措,可以归结如下:(一)关于妾媵数量的限制。

主要是通过限制妾媵数量抑制宗室人口的急剧上升。

弘治元年,朝廷曾规定郡王正妃外,妾媵不得过四人,各将军不得过三人,中尉不得过二人[7]卷29,宗人府。

嘉靖三十一年,又在此基础上再作调整:“亲王妾媵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

郡王选婚后,二十五岁无子者,经奏准可“选妾二人,以后不拘嫡庶,如生有子,则止于二妾。

至三十岁复无出,方许仍前具奏,选足四妾”。

长子及将军、中尉选婚之后,年三十五岁仍无出,方许仍前具奏,长子、将军娶足三妾,中尉娶足二妾,至于庶人,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8]卷57,王国婚姻。

(二)限封爵之议。

嘉靖九年,丰林王台瀚在条陈宗藩四事中就指出,“宗室之中,其弊难究”,“不必定其妾媵有无,止定其子女多少”,并建议“亲王除长子限以五子之外,其余多生者止给冠带荣身,并无爵禄”,令其自谋生计,“郡王以三子为例,将军以下,各随等差”,后经礼部等官会议,认为“亲郡王之子,未可遽议”,“镇、辅、奉国将军而下,凡嫡子俱许请封,无嫡子,方许以一庶子请封,其余止许请名,给以冠带、养赡、婚嫁,至奉国将军止许一子请封,其余止许请名,给以冠带养赡、婚嫁”,但朝廷最终没有允准[4]卷73,598册,243-244页。

戚元佐认为,对于宗禄“生不必限,封则可限”,即使亲王之子也不必尽封,“亲王嫡长子例袭亲王”外,“嫡庶次子许封其四”,实际上是建议亲王之子袭、封限额五位,郡王以下,子孙亦分别依次限额袭、封爵,“郡王嫡长子例袭郡王”,“嫡庶次子许封其二”,其三位将军,“有嫡子许封其二,无嫡子,止许以庶子一人请封”,中尉“不论嫡庶,许封一子”[5]卷388,4201页,戚元佐议处宗藩事宜疏。

限封爵和限妾媵,其出发点都是针对明朝当时的财政困境的,不同的在于,限妾媵是试图通过限制宗室人口增长来减少宗禄开支,限封爵则是通过减少分封数量来减少宗禄开支,虽然“爵出乎封例,禄仰于有司”,但明朝按爵支禄的制度决定着二者是密不可分的,一旦封爵无限,宗禄不支,恩泽不得加于宗藩,势必“不见恩而见怨”[5]卷470,5166页,骆问礼参议宗藩事宜疏。

所以戚元佐所主张的限封爵比丰林王的限人口更有效。

(三)对冒费的议处。

主要是针对擅婚、冒妾、犯罪革爵等宗室的子女实施的撙节禄粮措施。

嘉靖九年,丰林王台瀚建议对犯罪革爵者,“其未革爵前所生子女,止许请名,给与冠带、养赡、婚嫁,不许请封。

其既革爵后所生子女,止许请名,不许请养赡、婚嫁”[6]卷114,嘉靖九年六月辛巳。

嘉靖四十四年,戚元佐上奏时也认为,冒妾、擅婚等宗室子女、革爵子女与庶人例不当封,“然其各子犹有不等口粮,革去尤为便利”,只是这些人既不读书,骄惰游荡,别无本领,一旦革去其口粮,长成后自难生存,终究会告求于朝廷,朝廷也很难做到对这些庶宗弃之不管,若仍给口粮,又牵涉甚众,冒费甚多,因此,戚建议朝廷对各宗各庶“自今以后,所生之子各宜豫为教训,听其从便生理,不必给以口粮,则宗人不致告病,而国家亦可以节无益之费矣”[5]卷388,4204页,戚元佐议处宗藩事宜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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