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政治制度第9讲
第九章 明代的法律制度

第九章明代的法律制度(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第一节明代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学习重点:1、明代的立法思想;2、明代的立法概况和法律形式。
一、立法思想(一)“明刑弼教”的思想“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尚书·大禹谟》)五教:指五品之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故圣人之治,为之教以明之,为之刑以弼之,虽其所施或先或后,或缓或急,而其深切叮咛之意,未尝不在乎此也。
”(朱熹:《朱文公文集》)(二)“重典治国”立法思想的确立1、元朝灭亡的教训2、“刑罚世轻世重”的传统法律思想影响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二、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一)《大明律》的制定与颁行明朝最主要的法典,洪武年间更定颁行。
1、其篇目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隋唐以来沿袭已久的封建法律篇目至此一变。
2、《大明律》增加、充实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内容,是一部比唐律有所发展的封建法典。
(二)《御制大诰》大诰之名源于儒家经典《尚书·大诰》,本为周公东征殷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
《明大诰》的问世,是明初推行重典政策的产物,是明太祖朱元璋亲自指导编纂的一部严刑惩治吏民的特别刑法,《大诰》中颁布的重刑法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大诰”有以下几个特点:1、列举种种以酷刑惩治吏民的案例,公开肯定律外用刑的必要性、合理性。
2、同一犯罪,“大诰”较明律大大加重,3、强调重典治吏。
“大诰”的打击矛头总的说来是针对全体吏民,但侧重点是惩治贪官污吏,其条目80%以上是属于治吏的。
(三)“例”的编撰判例或事例。
明朝有多部条例,如:1、《〈钦定律诰〉条例》2、《问刑条例》、3、《真犯杂犯死罪条例》4、《充军条例》条例是明律之外最重要的单位法规,一般常简称“例”。
为补充律的不足,防止“法外遗奸”,明朝继续采用宋、元以来以例断案的传统,并将例附于律文之后。
明太祖时已有例,不过不是法律之主要形式。
但历朝积累,例的数量与日俱增,逐渐演变为通行的条例。
原题目:明代的政治制度及变革

原题目:明代的政治制度及变革标题:明代的政治制度及变革简介:本文将探讨明代政治制度及其变革。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朝代之一,其政治制度对当时社会和国家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一、明代的政治制度1. 皇权集中化:明代政治制度以皇权为核心,皇帝是最高统治者,拥有绝对权力。
他们通过设立各级官员来管理国家事务,并颁布法律、制定政策。
2. 文官与武将:明朝政治制度中,文官和武将共同组成政府机构,分别负责文治和武力方面的事务。
文官通过科举考试选拔,武将则通过军事训练和选拔而得到官职,双方共同管理国家。
3. 国家行政管理:明代设立了多个政府机构,包括吏部、户部、礼部等。
各部门负责管理不同领域的政务,如人事任免、财政收支、礼仪等。
二、明代政治制度的变革1. 科举制度改革:明代实行科举制度,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在明代中后期,科举考试逐渐形成庞大的官僚体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贫富不均、题目内容陈旧等。
因此,明代进行了一系列科举改革,如延寿科举、八股文改革等,试图提高选拔官员的公平性和能力。
2. 军事制度改革:明代的军事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
初期,明朝采用军户制,兵员由地方提供。
后来,明代将兵员编入辖区内的千户所、百户所等单位,建立了军队的组织结构。
在明代晚期,明朝进行了明代最大的军事改革——“营田制”,通过兵农合一,并组建常备军,以加强国家的军事力量。
3. 土地制度改革:明代进行了一系列土地制度改革,如剥夺官产和宗族土地等,以减轻地方负担,增加农民财产,并提高农业生产力。
结论:明代的政治制度以皇权为中心,注重文武结合,设立了多个政府机构来管理国家事务。
在发展过程中,明代进行了一系列科举、军事和土地制度的改革,以适应社会和国家的变化。
这些变革对当时社会和国家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明代的政治制度创新和繁荣做出了贡献。
明清时期的政治制度

明清时期的政治制度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两个时期,这两个时期的政治制度也有着许多不同之处。
本文将从明清两个时期的天子权力、官员选拔、地方政府和农民起义等方面介绍明清时期的政治制度。
明代政治制度相对较为宽松,天子权力相对较弱。
明朝建立之初,明太祖朱棣将权力集中在中央,同时还建立了许多由地方负责的政府机构,如都察院、东厂等。
从明成祖开始,皇帝开始采取"内阁制",将政务交由内阁及六部等机构处理,使得天子权力相对减弱。
此外,明代还有丞相、军机大臣等重要官职,这些职位对于制定政策和决策有一定的影响力。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明代皇帝仍然保留着绝对的权力,如任免官员、颁布法令等都需要经过天子的批准。
相比之下,清代政治制度更加集中于皇帝手中。
清朝建立之初,顺治皇帝开始实行了"直接行宫"的制度,即皇帝亲自处理朝政,对内政和外交采取了更为集中的管理方式。
胤禛皇帝时期,清朝继续加强了中央集权,实行了"摄政"的制度,即由母后或皇后代理皇帝处理朝政。
康熙皇帝时期,清朝逐渐建立起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威,几乎所有重要的决策都由皇帝亲自决定。
康熙皇帝还增加了设置省会,以加强对地方官员的控制。
在官员选拔方面,明清两个时期都实行了科举制度。
明代科举制度相对较为宽松,考试科目较多,科举制度相对公平。
明代科举考试一般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通过考试的人才可以成为官员。
但是,明代科举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贵族地主占据优势,考试中存在舞弊现象等。
相对来说,清代科举制度更加僵化,考试科目减少,考官多来自于士人阶层,考试过程中存在更多的丑闻和腐败现象。
此外,清代科举制度还存在着排斥民间商人和手工业者的现象,导致社会上的禁止经济活动和社会阶层的固化。
在地方政府方面,明清时期都存在着类似的政府组织结构。
明代设立了府、县两级政府,由知府和县令负责管理,实行的是"知县制"。
明朝政治制度的演变及其背后的文化因素

明朝政治制度的演变及其背后的文化因素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政治制度也是历史上的一个独特表现。
明朝政治制度的演变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除了政治因素外,文化因素也是影响明朝政治制度演变的重要因素。
一、明朝政治制度概述明朝的政治制度是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
明初,设立六部制度并开始使用举人制度,开启了明代中央官员选拔制度的先河。
明朝后期大力推行户部制度,实行赋役等级制,奠定了明朝政治制度的基础。
二、明朝政治制度的演变明初的六部制度虽然在结构上类似于前代制度,但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然而,明初的举人制度运行良好,被认为是后世科举制度的先驱。
随着明朝的发展,举人制度逐渐演变成了“乡试进士制”和“会试进士制”,选拔了大量的官员,为明朝政治的稳定运行做出了重要贡献。
明朝后期,户部制度成为明朝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户部的实行标志着明朝中央集权统治的完全建立,将国库及财政管理权归中央,消灭了地方势力干预财政管理的现象。
东林党争结束后,明朝中央官府对势力过于庞大地方官僚的控制越来越弱,地方势力开始重新抬头,官僚体制的腐败和贪腐现象也随之加重,直接导致了明朝灭亡。
三、文化因素对明朝政治制度演变的影响在明朝政治制度的演变中,文化因素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
首先,明代举人的选拔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为基础的,强调道德和言行的表现。
这种选择标准形成了一种以德为先、文治为重的政治文化氛围,也为明朝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石。
其次,明代天子的“忠良与谏”,即鼓励臣子直言谏言,也是明代政治文化的体现。
这种政治文化让明朝的政治更加民主和开明,避免官僚体制中的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再次,明朝后期进入了“万历中兴”时期,大力弘扬儒家思想,使儒家文化在明朝社会中得到了普及和推广。
儒家文化的传播使得明代中后期的政治制度更加稳定,凝聚了民众的共识和支持。
总之,明代政治制度的演变是一个充满变幻的历史过程。
政治制度演变的推动力不仅是政治因素还有文化因素。
明清政治知识点总结

明清政治知识点总结明清两代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两个朝代,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都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本文将从明清两代的政治结构、官制体系、科举制度、王朝衰落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总结,希望对大家了解中国历史和政治制度有所帮助。
一、政治结构明朝的政治结构是由皇权、地方和官员三者相互制衡的政治结构。
皇权是明朝政治的核心,但在实际运行中,皇帝的权力受到严格的制约。
朝廷设立有内阁等一系列机构,负责制定政策和处理日常政务。
另外,朝廷还设有军机处和东厂等机构,负责军事和安全事务的处理。
而地方政权则由地方官员负责管理,地方官员具有一定的自治权。
这种政治结构保证了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但又不至于让皇帝的权力过于集中。
清朝政治结构则是集权式的政治结构。
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官员和地方政权都受到皇帝的严格控制。
清朝设立有内阁、六部等一系列机构,负责处理朝廷政务。
地方政权则由巡抚、知府等地方官员负责管理,地方政权也完全受制于朝廷。
二、官制体系明朝和清朝的官制体系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明朝设立有“九品中正制”,官员按照品级分为九品,按照中正制的原则进行选拔,这种选拔方式以品行为重,试图排除贪污和腐败的官员。
清朝则设立有“科举制度”,官员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上岗,科举制度使得清朝政府选拔的官员更多元化,也让更多人有机会成为官员。
三、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员的方式。
明清两代都使用了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实质上是一个以经世济民为目的的选拔官员的考试制度。
借助于科举考试,政府可以选拔到有才能的官员,促进了政治精英的培养和选拔。
科举制度也使得社会上层流动更加便利,培养了大量的政治精英。
四、王朝衰落在明清两代,王朝的衰落也是不可避免的。
在明朝,皇位继承问题一直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
明朝后期,明朝皇室内部的斗争和朝政腐败等问题使得朝廷不得不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局面。
最终,明朝在农民起义和外敌侵略的双重打击下,最终灭亡。
在清朝,由于政治腐败和民族矛盾等问题,清朝的统治集团也开始面临种种挑战。
2020版高考历史新攻略大一轮课标通史版精练:专题四第9讲明清时期的政治含解析

第9讲明清时期的政治一、选择题1.(2019四川乐山调研)雍正时设立军机处,在军机处“行走”的官员或为大学士,或为尚书,或为侍郎,同时兼理原官职。
此后,大学士“必充军机,始得预政事”。
这表明( )A.低级别官员无权参与朝政B.军机大臣位高权重C.内阁地位已然被军机处取代D.内阁权力开始弱化答案 C 依据材料“大学士‘必充军机,始得预政事’”不能得出低级别官员无权参与朝政的结论,故A项错误;军机大臣只能秉承皇帝旨意办事,属于皇帝的侍从,B项与史实不符,故错误;大学士必须充任军机大臣才可参与政事,表明军机处已取代内阁的地位,故C项正确;清朝内阁无实权,D项与史实不符,故错误。
2.(2018广东茂名模拟)百官父母之丧,例结丧假,称丁忧。
洪武八年(1375年),诏百官闻父母丧,不待报即可去官奔丧,并解职守制三年;匿不举哀或不离职者,过期则发配为民;守制期满再起用时还要进行考核。
丁忧时如工作需要,皇帝可以“夺情”令其继续任职。
这些规定( )A.体现了明代政治与伦理相结合B.加强了政府对官吏的严格考核C.说明忠孝观念主导了官僚思维D.表明皇权凌驾于政府权力之上答案 A 本题主要考查明朝的丁忧制度。
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可知,古代中国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将纲常伦理与政治相结合,丁忧制强调了纲常伦理中的忠孝观念,A项正确;B项是对材料的片面解读,材料中丁忧制强调了纲常伦理中的忠孝观念,排除B项;C项是对材料的错误解读,政治统治渗透纲常伦理观念,而不是忠孝观念主导了官僚思维,排除C项;材料中丁忧制强调了纲常伦理中的忠孝观念,而不是皇权凌驾于政府权力之上,排除D项。
3.(2019河北廊坊模拟)明代中后期,皇帝长期不理朝政,内阁的票拟,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朝廷行政审批权也转归于寺人(宦官)。
这产生的主要影响是( )A.明朝的君主专制有所削弱B.宦官成为明朝中后期的中枢官员C.内阁在朝廷中的地位上升D.政治腐败和统治集团内部纷争不断答案 D 本题主要考查明朝票拟和批红制度的影响。
明朝政治制度的演变

明朝政治制度的演变明代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段重要时期,其政治制度的演变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明代政治制度的演变是由于明朝国家的自身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影响而发生的。
本文将从明初政治制度、明代中期政治制度以及明朝晚期的政治制度等方面进行论述。
明初政治制度明初政治制度主要是以中央集权为核心特点的,并且吸收了唐宋的政治制度优点。
明朝成立后,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取消了宋朝时期的节度使制度,设立了行省、巡按和提刑三司等高级行政机构。
此时的皇帝是“中心原点”,一切重大政策必须由皇帝亲自颁布,这就是称为“皇权至上”的政治制度。
在行政机构方面,明初行省设立了六部、户部、吏部、礼部、刑部和工部等六个部门,每个部门是由三名侍郎、六名中书舍人和六名尚书组成,并有各自的责任和权限。
其中六部是行政权的核心机构,分别管理国家法律、财政、军队、人事、礼仪、工程等各个方面。
在司法机构方面,明初时期采用了三权分立的制度,即行政权、预案权和审判权。
行政权是由皇帝和朝廷来行使的,预案权则是由各个行政机构来行使,而审判权是由吏部、刑部和法司等机构来行使。
明初时期还特别设立了招讨司,主要是负责剿灭明室后代的。
明代中期政治制度明代中期政治制度的演变主要是由于明朝国家的崩溃而引起的,这个时期政治腐败和社会动荡现象比较突出。
在明代中期时,由于土地和人口等资源的矛盾日益激化,导致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政治的动荡。
明朝中期,官员腐败很严重,很多官员将财权和法权集中到自己手中,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明朝在中期时期由于财政十分紧张,时常出现隆武大典和开仓饷等现象,特别是徐渭之隆武大典和李时之开仓饷等事件,使得明代经济雪上加霜,并导致社会不安定。
此时的制度不够严密,反腐败制度不够完善,社会动荡是不可避免的后果。
明朝中期的制度演变也使人们对中央集权制度产生了怀疑,认为明初时的中央集权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时势,需要适度的分权和重视地方势力。
明朝晚期的政治制度到了明朝晚期,明朝政治制度逐渐走向衰败,这也是明朝灭亡的一个主要原因。
明代的政治制度: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

明代的政治制度: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明代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阶段。
在政治制度方面,明代采用了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相结合的政治体制。
这种政治体制既保证了国家的统一和权威,又充分尊重地方的特殊性和自主权。
下面将从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两个方面来介绍明代的政治制度。
一、中央集权明代中央集权是指皇帝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拥有绝对的权力和决策权。
明代皇帝是国家的象征和最高权力的代表,他统一了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各个方面。
中央集权的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皇帝的权力集中:明代皇帝享有“天命”和“万古长青”的尊号,他的权力是不可侵犯的,凡事皆可决定。
皇帝有权制定国家的政策、法律和制度,指派官员,统率军队,处理国内外事务等。
2. 部门设置严密:为了保证皇帝的权威,明代设立了一系列的政府机构和官员,形成了严密的中央政府体系。
这些机构包括六部、都察院、东厂等,每个机构都有特定的职责和权限,分工明确。
3. 官员选拔制度:明代采用科举制度选拔官员,这是一种公平、开放的选拔方式,使得人才得以充分发挥。
通过科举,优秀的人才可以进入政府机构,为国家服务。
这种制度保证了政府机构的稳定和有效性。
二、地方自治明代的政治制度并不是完全的中央集权,也给予了地方一定的自治权。
地方自治的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地方行政机构:明代设立了地方行政机构,如府、州、县等,这些机构负责管理地方事务,维护地方秩序。
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立使得地方问题能够在当地得到解决,减轻了中央的负担。
2. 地方官员的权力:地方官员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负责管理地方的政务和经济。
地方官员有权处置地方的资源,管理税收和农田水利等事务。
这使得地方事务能够灵活处理,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3. 地方自治的传统:明代继承了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尊重地方的习俗和习惯,鼓励地方的自主发展。
地方自治的传统使得各地方之间有一定的差异性,有利于地方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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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礼监
司礼监 内官监 御用监 御马监 神宫监 尚宝监 印绶监 直殿监 尚衣监 都知监
惜薪司 钟鼓司 宝钞司 兵仗局 银作局 巾帽局 针工局 内织染局 酒醋面局 司苑局
司设监 混堂司
尚膳监 浣衣局
二、中央行政机构与中央决策系统
3、司礼监
通政司
→
司礼监
→
内阁 票拟
→ 司礼监 → 批红
内阁
在正统以后,诸如成化、正德、隆庆、天启等 朝的皇帝都特别宠信宦官,甚至将“批红”的 大权也交给宦官头子代行,内阁的职权自必受 宦官的钳制。明中叶以后,王振、汪直、刘瑾、 魏忠贤等著名的大宦官,在他们得势时无不压 抑和控制着内阁。
顺治:其自汉高以下,明代
明 孝 陵 康 熙 题 字
以前,何帝为优? 范文程等:汉高祖、文帝、 光武、唐太宗、宋太祖、明太 祖俱属贤君。 顺治:此数君又孰优? 陈名夏:唐太宗似过之。
顺治:朕以为历代贤君,莫
如明太祖。即唐太宗并数君德 政,皆有善者,有未尽善者。
至明太祖所定制度章程,规画
周详,历代之君,实皆不及也。 范文程等:诚如上谕! —— 清初君臣对话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皇权膨胀
3、皇权加强之下的君臣关系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思想控制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加强法律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特务统治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评价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废宰相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
一、明代的皇权 明初诸王分封形势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封藩王
今裂土分封,使诸王
各有分地,盖惩宋元孤 立、宗室不竞之弊。而
秦、晋、燕、齐、梁、
楚、吴、蜀诸国,无不 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
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
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 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
第一编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
第九讲
明代的政治制度
霍 红 伟
第九讲
明代的政治制度
主要内容
一、明代的皇权 二、中央行政机构与中央决策系统 三、地方行政机构 四、司法与监察制度 五、科举与学校 六、军事制度 七、宗藩制度 八、明代的宦官
霍 红 伟
一、明代的皇权
一、明代的皇权
斯 寒 微 之 至 极 也 ! 世 之 寒 微 有 能 过 我 者 乎 ?
为至荣,终身被人倾慕。…清则君之
处臣,必令天下颂为至圣,必令天下 视被处者为至辱。此则气节之所以日
卑也!
孟森《明清史讲义》
二、中央行政机构与中央决策系统
1、六部
“中书之政,分于六部”,六部分割了原来宰相的权 力,成为皇帝之下中央处理政务的最高一级机构。
皇 帝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六部在明初地位很高,但明中叶以后,既受制于 内阁,又受制于宦官,权力大不如前。
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
觖望,甚者缘间而起, 防之无及矣!
洪武九年叶伯巨上书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
朱元璋确立了封藩制,将诸子和个别宗室封为藩王,率精 兵分驻全国要塞,建立皇权直接控制的军事中心。一方面, 用以巩固边防,另一方面,用以削弱诸功臣将领的军权, 监视各地的文武官吏。 朱元璋26子,除长子朱标早死及幼子朱楠无封地外,其他 24子均分封王爵。其中,燕、宁、辽、谷、代、晋、庆、 秦、肃九王驻守在东北、北方和西方边疆,经常奉命领兵 出外作战或巡阅边陲,被称为“塞王”。内地则有齐、鲁、 赵、周、沈、伊、唐、郢、楚、湘、蜀、潭、岷诸王分布 于江、淮、河、汉、川等地区。 封藩制度是朱元璋政治和军事战略构思的产物。
三、地方行政机构
三、地方行政机构 明中叶以后,总督某某等地军务兼理粮饷、巡抚 某某等府州县兼管河道的官名相继出现,在蓟辽、 保定、宣大、陕西等处,派遣的总督、巡抚实际 上已经逐渐成为固定职位,明代后期,在浙江、 福建、四川、湖广、云南、贵州等地也普遍地设 臵。当时的总督、巡抚、经略等高级地方军政长 官大都还是以监察官或军事首长的身份特派的, 虽然在官方规章上仍以“三司”分治省政为主, 但实质上因实际需要,权力已渐趋集中。
3、司礼监
皇帝不理政事的时候,容易出现宦官专权的局面。
《廿二史札记》卷三三《明内阁首辅之权最重》 “人主不亲政事,故事权下移,长君在御,尚以票 拟归内阁,至荒主童昏,则地近者权益专,而阁臣 亦听命矣”。
庙号
年号
宦官
主管
四 大 权 阉
英宗
宪宗 武宗 熹宗
正统
成化 正德 天启
王振
汪直 刘瑾 魏忠贤
司礼监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三、地方行政机构
在东北地区先后设臵辽东都司、奴儿干都司,是 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机构。在云南、贵州、两广、 湖广以及四川等地,设立土司制度进行管理。
三、地方行政机构
省
府 布政使司
县 民政、财政
省
都指挥使司
提刑按察使司
军政
监察、司法
三司互不统属,同对朝廷负责。
三、地方行政机构 “三司制度”,将一省的军政权力一分为三,加强了 它们之间的相互监督和钳制。但这种皇权加强的方 式是以影响地方行政效率为代价的,在处理地方政 务时经常出现遇事处臵不及时,延误事机,互相推 诿塞责的情况。特别在边塞地区军务紧急、输粮地 区漕运紧急以及较大规模地修建水利工程或发生重 大骚乱等情况下,“三司”分治就暴露出指挥不灵, 威信不孚,难以胜任急要事务的弊端。
内阁大学士按地位高低分为首辅、次辅、群辅,首辅 “俨然汉唐宰辅,特不居丞相名耳” 。在这种情况下, 出现了夏言、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 等“权相”。 至张居正为内阁首辅时,“部权尽归内阁”,六部尚 书对张居正“逡巡请事如属吏”,这是对祖制的一大
二、中央行政机构与中央决策系统
2、内阁
二、中央行政机构与中央决策系统
二、中央行政机构与中央决策系统
2、内阁
仁宗、宣宗以后,担任阁臣者,地位渐高。英宗正 统以后“始专命内阁条旨”,内阁票拟逐渐成为制 度。 票拟制的实行,使内阁从制度上获得了普遍与闻朝 政的权力,基本上打破了“诸司奏事不相关白”的 限制。内阁通过拟旨可以影响和左右皇帝的决策。 票拟:一切内外章奏送到内阁,由阁臣先看,并提出处
3、皇权加强之下的君臣关系
之,气节高于清世远甚。
英挺不欲自卑之士大夫…皆思 以名节自见。故奄宦贵戚混浊
于朝,趋附者固自有人;论劾
蒙祸,濒死而不悔者,在当时 实极盛。即被祸至死,时论以
为荣,不似后来清代之士大夫,
以帝王之是非为是非,帝以然正人被杖,天下以
理意见,写在纸条上,与章奏一道呈给皇帝。票拟成为 内阁最重要的职掌。
批红:皇帝看过章奏及阁臣的意见后,亲用红笔写于章
奏,叫批红。
二、中央行政机构与中央决策系统
2、内阁
内阁
通政司 → 司礼监 → 皇帝 → 司礼监 → 内阁 票拟↓
内阁
← 司礼监 ←
皇帝
批红
← 司礼监
内阁职在“佐天子出令”,即以票拟之权,辅佐 皇帝处理政事,这是同于古代宰相职权的地方。 但内阁不能统领监督百官、指挥诸司,又是大不 同于古代宰相职权的地方。
朱 元 璋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
◎ 1380年胡惟庸案 ◎ 1393年蓝玉案
◎ 1375年空印案 ◎ 1385年郭桓案 四案共诛杀十万人以上
从胡惟庸被杀以后,胡案成为朱元璋进行政治斗争的方便武器。凡
是心怀怨望的,行动跋扈的,对皇家统治有危险性的文武官员、大族 地主,都陆续被罗织为胡党罪犯,处死抄家。胡惟庸的罪状也随着统 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而发展,随时扩大,…发展为串通李善长谋反, 把淮西集团的主要力量完全摧毁。最后是蓝玉案,则连淮西集团中的 军事贵族也大部分消灭了。——吴晗:《朱元璋传》 胡惟庸事件正像一个在传说中的故事,时间越后,故事的范围便越
二、中央行政机构与中央决策系统
2、内阁
本来,内阁只能承旨办事,内阁大学士是备顾问的辅 助人员,但他们逐渐担任了代皇帝草拟诏令敕诰的工 作,还负责起草批复奏章的“票拟”任务;本来,六 部及其他机关均由皇帝直接领导,内阁大学士的品级 和权力均远较六部尚书低(原定内阁大学士正五品, 尚书正二品),各单位有事不得关白内阁,但后期有 些大学士兼任尚书之职,有些有太保、太傅、少保、 少傅等头衔,官阶又更为正一品,六部尚书有事只好 请示内阁大学士,又演变为实际上成为内阁属吏。
扩大……
—— 吴晗:《胡惟庸党案考》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
明初沿袭元制,中书省掌行政,为宰相机构,统领六部, “总揽政事”。大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构,有较集中的军事指 挥权。 御史台为中央监察机构。 但从明初开始,已有意限制宰相权力,宰相多不满员,僚属也 大为削减。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以谋反之罪杀中书 左丞相胡惟庸,宣布废除中书省及丞相,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 等具体行政机构。从此,中国历史上的宰相制度不复存在。 将统领军权的大都督府分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 一切最高军政权力完全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 “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 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皇明祖 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