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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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制度(4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4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转变作风、厉行节约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医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接待工作效率和水平,全面展示医院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热情礼貌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一)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二)邀请国家、省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三)邀请市级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四)外地医院等部门来院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五)因协调其它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六)科室加班误餐按照加班工作餐制度执行。

三、接待地点、标准及程序因创无烟医院,原则上接待不提供香烟。

接待程序:1、所有公务来客接待,经汇报院领导后,由院办公室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

2、办公室主任协调有关科室落实接待计划,以对等、对口原则确定共同参与接待的人员。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务接待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是指公务活动中为了达到工作目的,接待来访单位、个人,并提供必要的待遇和服务。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做到经费使用合理、节约、规范。

第四条公务接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来访单位、来访个人的接待、座谈、参观、餐饮、礼品等。

第五条公务接待的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接待对象的身份地位确定,但务必要做到节约、合理、适度,不得奢华或超标。

第二章接待对象和条件第六条接待对象可以是来访的各级政府机关、国际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七条接待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来访单位为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访问内容涉及重要事务;(二)来访单位为同级机关,来访人员为同事或相关同业领域专家;(三)来访单位为合作伙伴、研究机构或重要客户,有利于加强合作关系或提升企业形象;(四)其他符合公务接待需要的情况。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模版(2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模版(2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有效提升服务质量,保证公务接待活动的规范、公正和透明,提高机关单位形象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程序、接待经费管理、接待责任和监督制度等。

第二章接待范围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培训、座谈、考察、参观等。

第六条公务接待活动的对象应与机关单位的工作职能和业务相关,并在明确工作需要的前提下进行。

第七条公务接待活动的对象应为相关单位、行业中的专业人士、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政府官员等。

第三章接待标准第八条公务接待活动应坚持质量第一、合理节约的原则。

第九条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应适度、合情、合理。

第十条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的制定参照以下要素:活动性质、接待对象身份、地区经济水平、公务接待活动的目的和效果等。

第十一条具体的接待标准应由机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制定,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四章接待程序第十二条公务接待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提前组织准备工作,并制定详细的接待计划。

第十三条公务接待活动一般分为筹备阶段、接待实施阶段、接待后处理阶段。

第十四条筹备阶段包括确定接待对象、时间、地点、接待人员、接待内容、接待经费预算等。

第十五条接待实施阶段包括接待活动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安排。

第十六条接待后处理阶段包括接待活动的总结评估、费用核算等工作。

第五章接待经费管理第十七条公务接待活动的经费应由机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公务接待活动的经费应按照预算、拨付、使用、决算和管理的流程进行。

第十九条公务接待活动的经费管理应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合规经审。

第六章接待责任第二十条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是公务接待活动的主体责任人,应当保证公务接待活动的合理经费使用和规范程序运行。

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扶绥县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院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原则(一)接待工作应严格执行区、市、县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做到热情、礼貌、周到、节约、廉洁.(二)接待工作应坚持“统一安排、对口接待”的原则。

院办公室负责公务接待的统筹安排与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接待对象及来访事由,协调有关院领导和安排有关科室做好对口接待。

二、接待的范围及类级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由院办公室按标准和程序并在指定酒店(原则上安排在医院食堂)对来客进行餐饮接待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范围: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2.本市县级政府来院办理公务的;3.外地兄弟单位来院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4.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5.因突击性任务确需加班用餐的;6。

会议接待按有关会议制度执行.三、接待的管理与审批(一)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科室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院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二)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科室应事先征得院领导同意,办公室根据院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三)因工作需要,接待企业有关人员的,由相关科室向院领导报告,院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四)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院领导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五)突击性任务确需加班用餐的,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出具就餐审批表,方可吃加班饭.(六)接待客人的用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饭店(原则上安排在医院食堂)用餐,需安排在其他饭店用餐的,须经院领导批准.(七)办公室应做好各项接待的登记工作,包括时间、接待领导(科室)、安排人、经办人、陪同人和被接待单位,以备核查。

四、接待费开支和接待标准(一)接待应坚持节约的原则。

接待客人的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来访人数,应本着需要的原则,无关人员不安排陪餐。

人民医院规章制度

人民医院规章制度

人民医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医院全面发展,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依法管理医院,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所有医疗机构,所有在医院工作的医务人员和职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医务人员和职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循医德、医风,尊重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院设立财务、保密、纪律等专门委员会,依据医院规章制度,对医务人员和职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医院领导应当依法行使权力,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声誉,对医务人员和职员的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六条医务人员和职员应当熟悉并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对医院的发展造成损害。

第七条医务人员和职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第八条医务人员和职员在工作中要爱岗敬业,尊重患者,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职或请假。

第九条医务人员和职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财物或礼品。

第十条医务人员和职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保守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一条职员要维护医院设施和物品的完好,保持医院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和职员要维护医院的声誉,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或诋毁医院形象。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和职员必须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和职员在工作中要团结合作,互相帮助,共同推进医院的发展。

第二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五条患者有权知情,医务人员必须向患者和其家属详细解释疾病情况、治疗方案和预后。

第十六条患者有权选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院不得限制患者的选择自由。

第十七条患者有权拒绝治疗或手术,医务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意愿,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八条患者有权隐私保护,医务人员必须严守医疗秘密,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九条患者有权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医务人员应当尽职尽责,提供专业和贴心的护理。

第二十条患者有权投诉和控告不满意的医疗服务,医院应当认真处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压患者权益。

三甲医院办公室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三甲医院办公室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办公室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三甲医院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行政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信息反馈、督促检查、协调综合”职能作用。

二、安排医院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负责综合全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

三、负责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保密等工作。

四、做好印鉴管理,文件打字,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和来访的接待工作。

五、做好宣传出版和通讯报导工作。

六、必须按医院规定办事,对某些重大问题,须先请示院长。

七、对医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整理、打印,下发至各科室。

公文办理制度一、上级下发的公文,由办公室统一拆封并及时录入计算机登记在册,编写收文顺序号并附文件处理笺送院领导审阅批示后办理。

会议下发的正式文件参会者应及时送交办公室作统一公文处理。

二、承办科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及时处理,不得延误、推诿。

紧急公文应按时限要求办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院主管领导报告并予以说明。

三、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应每天上市局及镇OA系统查阅文件,应在当天内签阅(急件应当时处理)并发送回办公室,缩减公文在本科室的滞留时间,以提高公文的时效性和办理效率。

四、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两个以上科室职权的事项,主办科室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科室负责人要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则报请院领导协调决定。

五、送院领导批示或交有关科室办理的公文,办公室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六、各职能科室公文承办完毕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清退给办公室归档,任何人不得保存应该归档的公文。

对于遗漏(失)的公文应由所签收公文的科室负责追查,遗漏(失)公文的追查情况办公室将不定期在院行政办公室会议上通报。

七、各职能科室(办公室除外)一般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如与相应的其他机关因工作联系确需行文时,只能以函的形式行文。

医院接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医院接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接待费用报销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医院接待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及医院全体员工在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培训接待等工作中产生的费用报销。

三、职责分工1. 院财务部负责制定接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并对接待费用报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 院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3.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科室接待工作的费用进行审核、审批。

4. 接待人员负责按照规定进行接待,并妥善保管相关费用票据。

四、接待费用报销标准1. 公务接待: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2. 商务接待:参照以下标准执行:(1)住宿:按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报销,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晚人民币XXX元。

(2)餐饮:按实际发生的餐饮费用报销,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次人民币XXX元。

(3)交通: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次人民币XXX元。

(4)其他费用:如通讯、礼品等,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但需提供相关凭证。

五、接待费用报销流程1. 接待人员将接待费用票据整理齐全,并填写《接待费用报销单》。

2. 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接待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3. 院办公室对《接待费用报销单》进行汇总,报院财务部审核。

4. 院财务部对《接待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5. 接待人员领取报销款项。

六、监督管理1. 院财务部对接待费用报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报销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2. 对违规报销、虚报冒领等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院纪检部门对接待费用报销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廉洁自律。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院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院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卫生院三公经费财务制度

卫生院三公经费财务制度

卫生院三公经费财务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三公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和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管理1.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卫生院三公经费实行专人专管、定额预算、限额使用,严格监督制度。

3. 卫生院设立三公经费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接收、支付和管理三公经费。

4. 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单位为卫生院院长,具体执行单位为卫生院财务科。

5. 三公经费使用范围应当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不得挪作他用。

6. 三公经费申请使用应当通过程序审批,未经审批或超标准使用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经费预算1. 卫生院每年按照实际情况制定三公经费预算,报经院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2. 三公经费预算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个方面的支出。

3. 三公经费预算对每一项支出都应当列明具体用途、费用标准和使用限额。

4. 三公经费使用中如出现严重变动或超支情况,应当及时上报院务会议并重新调整预算。

四、经费审批1. 三公经费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流程提出资金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向院长提交审批。

2. 三公经费审批结果应当明确标明用途、金额和使用期限,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使用。

3. 根据不同的审批情况,审批权限由院长分别授权给财务科长、行政办公室主任等。

4. 三公经费使用单位在审批后应当按照审批文件的规定使用经费,不得超支或违规使用。

五、经费监督1. 卫生院对三公经费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财务科对三公经费的收支进行日常监控和记录,定期向院务会议做报告。

3. 院长对三公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

4. 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三公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经费报销1. 三公经费支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报销,报销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和凭证。

医院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医院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机构,其财务管理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为规范医院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医院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合理、合规、高效使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医院成立“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医院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公款出国(境)等三方面的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审批程序等。

具体措施如下:1. 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购置、使用、维护等规定,确保公务用车合理、高效使用。

2. 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禁止公款吃喝、旅游、娱乐等活动。

3. 公款出国(境)管理:严格审批公款出国(境)项目,确保出国(境)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规性。

三、强化监督,严控支出1. 内部监督:医院设立审计部门,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外部监督: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3. 社会监督:通过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医院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培训,提高员工对“三公”经费管理的认识,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五、强化考核,奖优罚劣医院将“三公”经费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严格执行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的部门和个人严肃处理。

总之,医院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医院将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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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院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原则
(一)接待工作应严格执行区、市、县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做到热情、礼貌、周到、节约、廉洁。

(二)接待工作应坚持“统一安排、对口接待”的原则。

院办公室负责公务接待的统筹安排与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接待对象及来访事由,协调有关院领导和安排有关科室做好对口接待。

二、接待的范围及类级
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由院办公室按标准和程序并在指定酒店(原则上安排在医院食堂)对来客进行餐饮接待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范围:
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
2.本市县级政府来院办理公务的;
3.外地兄弟单位来院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4.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5.因突击性任务确需加班用餐的;
6.会议接待按有关会议制度执行。

三、接待的管理与审批
(一)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科室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院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二)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科室应事先征得院领导同意,办公室根据院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三)因工作需要,接待企业有关人员的,由相关科室向院领导报告,院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四)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院领导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五)突击性任务确需加班用餐的,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出具就餐审批表,方可吃加班饭。

(六)接待客人的用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饭店(原则上安排在医院食堂)用餐,需安排在其他饭店用餐的,须经院领导批准。

(七)办公室应做好各项接待的登记工作,包括时间、接待领导(科室)、安排人、经办人、陪同人和被接待单位,以备核查。

四、接待费开支和接待标准
(一)接待应坚持节约的原则。

接待客人的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来访人数,应本着需要的原则,无关人员不安排陪餐。

(二)接待标准,按不同规格区别对待,做到既大方得体,又节省开支。

厅级人员每桌不超过1000元(人均不超过100);处级人员每桌不超过800元(人均不超过80);科级人员每桌不超过600元(人均不超过60);无行政级别的专家按其职称相应接待;其他来人接待(含单位加班饭)原则上实行工作餐制,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需要安排宴请的,院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接待时不提供香烟,可提供普通酒水。

异地接待、超标准接待应报分管院领导特批,特批比例控制在公务接待总次数的10%以内。

(三)不得安排客人到营业性的歌舞厅、夜总会、私人会所、健康中心等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四)公务接待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有关科室向院(分管)领导汇报后,到办公室领取《公务用餐审批单》,并报院领导批准。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的,必须于事后两天内补办相关手续。

五、接待费的报销
所有公务招待费用的报销,必须审批单、正式发票齐全,一单一票不全者,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扶绥县人民医院
2014年9月2日
附:
接待用餐审批表Array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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