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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务,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准确。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基金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向理事会负责。

第四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包括:(一)理事会负责审批基金会财务预算、决算,监督财务管理工作。

(二)监事会对基金会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三)财务部负责日常财务工作,包括资金收付、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五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内容包括:(一)预算管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执行预算,进行预算调整。

(二)收入管理:规范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的管理。

(三)支出管理: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管理。

(五)负债管理:严格控制负债规模,确保基金会财务稳健。

(六)财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七)财务报告: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检查第六条基金会财务监督与检查包括:(一)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二)外部审计: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三)监事会监督:监事会对基金会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遵纪守法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

2. 诚实信用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为本,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 安全原则:确保基金会资产的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4. 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基金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第四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基金会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2. 负责基金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3. 负责基金会各项财务收支的核算和监督;4. 负责基金会资产管理、保值增值工作;5. 负责基金会内部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6. 负责基金会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7. 负责基金会财务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管理第五条基金会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 社会捐赠;2. 政府资助;3. 财产投资收益;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资金筹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筹集资金;2. 公开透明:公开资金筹集的方式、程序和结果;3. 诚实守信: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不正当手段筹集资金。

第七条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2. 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基金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3. 透明原则: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财务收支与核算第八条基金会财务收支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执行财务收支;2. 公开透明: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3. 诚实守信: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不正当手段进行财务收支。

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益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3. 诚信原则:诚实守信,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4. 节俭原则: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筹集1. 资金筹集应按照捐赠者意愿和基金会章程规定进行。

2. 捐赠收入应及时入账,并开具捐赠收据。

第五条资金使用1.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用于公益事业。

2. 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资金支出应经过合法审批程序,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六条资金核算1. 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2. 财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

3. 基金会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三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七条财务报告1. 基金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八条审计1. 基金会应定期接受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审计工作由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九条监督1. 基金会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活动。

2. 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会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议。

3. 基金会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条责任1. 基金会负责人对基金会财务活动负有直接责任。

2. 基金会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的一切财务活动,包括基金会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

2. 公开透明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捐赠人、捐赠单位和社会监督。

3. 安全性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应确保资产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4. 效益性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基金会宗旨。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基金会财务核算、记账、报表编制等工作。

2. 负责基金会收入、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3. 负责基金会资产、负债的管理和监督。

4. 负责基金会成本费用的核算和控制。

5. 负责基金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6. 负责基金会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五条基金会财务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

第六条基金会财务报告应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月度财务报告。

1. 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2. 月度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七条基金会财务报告应由财务部负责编制,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基金会收入主要包括:1. 捐赠收入:包括现金捐赠、实物捐赠、有价证券捐赠等。

2. 政府资助收入:包括政府拨款、政府补贴等。

3. 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第九条基金会收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1. 收入确认:收入发生时,应及时予以确认。

2. 收入入账:收入确认后,应及时入账。

3. 收入分配:根据基金会章程和项目计划,合理分配收入。

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

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

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维护基金会的资产安全和财务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预算管理1. 基金会每年度节后一月内,制定下一年度年度预算,应当充分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

2. 年度预算由基金会理事长主持,在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交财务部门管理,并报告有关部门备案。

3. 年度预算应当包括资产及负债、收入、支出、赢余、赤字、财务收支计划和资产负债表等内容。

4. 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不得擅自增减预算,如有需要变更,必须经过理事会批准。

第三章会计管理1. 基金会应当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规定建立会计制度,并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

2. 基金会会计核算应当及时、准确、全面、真实,记录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编制财务报表。

3. 基金会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并遵守国家财务、税收、审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 基金会每年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财务审计,并报告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资金管理1. 基金会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财务规定,监控基金会资金使用情况,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2. 基金会应当建立并实行现金管理、票据管理、证券管理、银行存款管理、借款管理、投资管理等制度。

3. 基金会每日应当进行现金清点,并记入现金日报,保证每张收据、发票、票据等能够一一对应。

4. 基金会在办理业务时,应当按规定使用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集中资金管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1. 基金会应当建立财务监督体系,并组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加强财务监督和监察。

2. 基金会应当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并进行财务管理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 基金会应当建立各种档案,以备查证和监督检查。

4. 基金会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监察检查和审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1. 基金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执行财务管理过程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基金会作为一种非营利性组织,其财务管理对于实现其宗旨和目标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透明、高效,制定本《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2. 财务管理的目标•确保基金会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高效利用基金会的财务资源;•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以支持基金会的决策制定。

3. 财务管理的组织体系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由部门和人员组成:- 财务部:负责制定和执行财务政策、管理财务活动及编制财务报表; - 审计部:负责对基金会财务活动进行内外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 管理层:负责审批和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

4. 财务管理的主要程序4.1 预算编制根据基金会的宗旨、目标和项目需求,财务部根据管理层的要求编制年度预算,并确保预算合理性、可行性及与实际情况的适应性。

4.2 支出管理•根据预算,财务部向各部门和项目提供支出审批、报销、结算等相关服务;•支出申请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财务部负责支付相关款项,并记录相关支出信息以便后续核算和决策。

4.3 收入管理•财务部负责设定和执行收入管理政策,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安全,并记录相关收入信息;•收入的管理包括捐赠的接收、存储和利用。

4.4 财务报表编制财务部按照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提供给管理层、审计部、监管机构等相关人员。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5 财务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审计,由审计部或外部审计机构进行。

审计机构应独立、公正地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4.6 内部控制财务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准确和安全。

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财务审批流程、财务文件归档、财产保管等内容。

5.1 财务部的责任与义务•制定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编制财务预算和报表,并确保准确性和及时性;•报告财务信息给管理层、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核算。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的财务行为,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基金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及其下属机构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基金会财务状况;(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基金会财务变化情况;(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基金会宗旨。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二)编制和执行基金会年度预算;(三)负责基金会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四)编制基金会财务报表,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财务状况;(五)负责基金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六)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基金会预算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编制。

第七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资金需求;(二)财务部汇总各部门预算,编制基金会年度预算草案;(三)理事会审议通过年度预算;(四)财务部组织实施预算执行。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经理事会批准。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基金会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筹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二)资金使用: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侵占;(三)资金核算:建立健全资金核算制度,确保资金收支的真实、准确、完整;(四)资金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条基金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固定资产购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产购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二)资产使用:合理使用资产,延长资产使用寿命;(三)资产处置: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四)资产评估: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真实、准确。

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

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

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
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旨在规范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确保基金会的财务安全,保障基金会的长期发展。

第二条
基金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基金会章程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第二章:基金会财务监管机构
第三条
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基金会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四条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基金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情况,并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基金会财务管理
第五条
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
法性。

第六条
基金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并及时报送财务报表。

第七条
基金会应当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基金会资产,确保资
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第四章:财务预算和审计
第八条
基金会应当制定年度预算,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
基金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审计,对基金会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
和评估。

第五章:财务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
基金会理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负有最终监督责任,应当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基金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基金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为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请基金会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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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扶贫基金会财务管理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能 (2)第三章全面预算管理 (3)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4)第五章实物资产管理 (5)第六章资产保值增值 (5)第七章收入管理 (5)第八章费用管理 (6)第九章财务核算与分析 (7)第十章内部会计控制与财务监督 (8)第十一章财务信息披露 (10)第十二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为了建立、健全中国扶贫基金会(简称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保证基金会扶贫事业健康发展,为基金会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本基金会的宗旨、章程,制定本财务管理条例。

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维护机构财产安全;对基金会的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如实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加强财务核算,开展财务分析,参与机构经济决策,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且资金的的使用符合组织的章程使命及捐赠者的意向。

基金会理事会定期审议机构财务工作报告,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财务日常管理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基金会的财务活动依法接受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接收国家审计部门、独立会计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重大项目的专项审计。

基金会理事会换届、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能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秘书处的领导下,设计划财务部管理各项财务活动。

计划财务部的职能:1.组织拟订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执行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制订基金会会计核算原则及程序,组织基金会会计核算工作。

3.根据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和资金计划,负责在秘书长办公会和理事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4.负责基金会财务预决算管理。

5.负责基金会投资项目的财务论证。

6.组织开展基金会的基金运作工作,制定基金会资金运作计划,加强对基金会现金流的管理。

7.组织制订基金会各项项目与活动的资金与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和监督执行情况。

8.负责所属机构和项目执行机构的财务管理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

9.负责对基金会和所属机构、项目执行机构的财务指标考核及其财务分析,对基金会重要财务指标的管理与监督。

10.负责研究财务管理的及时化、准确化、信息化,负责基金会的对外财务信息披露。

11. 负责基金会员工的财务培训工作。

根据章程、业务开展情况配备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及岗位责任,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部建立内部稽核制度,设置稽核人员,负责财务稽核工作。

第三章全面预算管理基金会执行全员参与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从机构的年度计划出发,将机构所有部门、人员和各项活动的收入、支出均纳入预算,实现对基金会的业务活动的控制,并作为考核目标严格贯彻、落实。

年度预算由各部门按工作计划编制,经部门预算会议讨论后交计划财务部初审、汇总后提交秘书处会议审议通过后交会长会议审议,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的报理事会审批后正式执行。

预算管理由秘书处负责,在秘书长直接领导下,计划财务部作为预算管理机构,负责预算编制的初审、汇总及预算执行监督、情况分析等工作。

年中总结时,根据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年机构运营形势预测,进行预算调整。

调整预算经部门预算会议讨论后交计划财务部初审、汇总后提交秘书处会议审议通过后交会长会议审议,会长会议审批通过后执行。

按月、季度、半年度、年度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反馈。

年终决算时,对机构和各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反省,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机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需报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基金会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可随时转换为货币资金的有价证券。

计划财务部应做好资金的管理,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合理安排资金流,建立健全资金支付与报销的授权审批流程。

现金管理: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如遇到特殊情况,超过规定限额应及时向秘书长通报,做好保卫值班工作。

2.不得坐支现金,收到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帐户,严格执行现金收支“两条线”;3.基金会应认真做好现金的管理工作,日记帐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并保证库存现金与帐面金额相符。

4. 出纳应定期(每月、季、年末)、不定期的对现金进行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财务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会计)应对现金盘点进行监盘和不定期的抽盘,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出处理。

银行存款管理:1.基金会开立基本账户用于银行收付业务。

如根据业务需要,确需增开一般帐户或专用帐户,需由计划财务部提出申请报秘书长批准后方能开立。

2.基金会应遵照国家相关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不得出租、出借帐户。

3.基金会应认真执行《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超过结算起点金额1000元的所有对公业务,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4.收到的汇票、支票等银行收款凭单应及时送存银行,并进行帐务处理。

5.支票、汇票、汇兑等付款,均须登记备查簿,详细填写单据编号、收款人名称、金额、用途、借款日期、报销日期等,并由经手人签字。

6.出纳定期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需对银行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核,对未达帐项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实物资产管理实物资产指我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物资财产,包括捐赠物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等。

实物资产管理原则:及时建帐入帐,专人管理,财务监督、核算;处置方式合法、合规,物资使用符合机构章程,最大限度地发挥物资的使用效益。

捐赠物资指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财产以及用接收捐赠的项目资金采购的捐赠物资。

规范捐赠物资接收、物资采购、入库、仓储、出库及发放、会计记录等管理流程,保护捐赠物资的安全与完整。

固定资产指为行政管理、开展业务活动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分类管理、计提折旧,建立采购、验收、领发、保管、调拨、检修、盘点、处置等管理流程。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办公设备,如价值低于1000元的电子设备、日常用具等。

低值易耗品取得、验收和日常管理、处置等管理方法参照固定资产的执行。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无形资产等其它资产的管理参照实物资产的管理,国家有相关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章资产保值增值基金会的资产保值增值是指通过对基金会可支配资产进行合理规划和运用,实现基金会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

基金运作依照合法、安全、有效和谨慎性的原则,在保证资金的安全及必要的流动性前提下,努力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七章收入管理基金会收入分为捐赠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各项收入应当按是否存在限定严格划分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

各项收入均归口由计划财务部统一管理,按收入来源及渠道建立相应的管理和核算流程,保证收入入帐的及时与完整。

按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开展募捐活动,筹集开展章程规定的公益活动的资金,所有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接收货币性资产捐赠,以实际到帐金额确认捐赠收入;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并在完成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后方能确认收入。

捐赠方在向基金会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

严格执行财政、税务有关票据使用的规定,按规定购买、使用和开具捐赠票据及其他票据,妥善保管各类票据。

第八章费用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

各项费用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各项资助支出和经费支出的支出范围、标准应严格执行理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

基金会的费用按照其功能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及其它费用。

各项费用应在实际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所发生的费用要履行规定的财务报销手续,报销票据要求俱全且合理合法。

业务活动成本指为了实现基金会使命及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业务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时发生的各项耗费。

业务活动成本应按项目及费用性质分类进行核算和列报。

开展公益项目前应制订项目的资助标准及该项目直接相关的运行成本的支付标准、列支原则、审批程序。

管理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着“节约、适度”的原则,按照经审批的本年度行政经费预算控制各项行政开支。

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行政经费预算对其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定期提供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筹资费用指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借款费用、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等。

其他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者筹资费用中的费用。

严格区分行政支出与项目支出等各项费用。

某些费用如果属于多项业务活动或者属于业务活动、管理活动和筹资活动等共同发生的,应当提供可靠的人力、物资、费用支出的计算依据,将这些费用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项活动及费用项中进行分配。

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基金会年度总支出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的10%。

第九章财务核算与分析基金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加强内部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和资产质量核实,以记录年度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交易事项的会计账簿为基本依据,认真组织机构财务核算,做到账表一致、账账一致、账证一致、账实一致。

严格按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接受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

结合项目管理和服务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分析指标。

通过分析,反映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效果,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映给秘书处和理事会,为其进行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财务分析的内容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资金、资产的运用及效率分析,收入、费用支出分析,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分析等。

计划财务部应通过过程监督及事后财务分析等方式,对财务收支、资金运用、财产物资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纠正,性质比较严重的,要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章内部会计控制与财务监督内部控制,是指由理事会、秘书处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一)基金会战略;(二)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四)资产的安全完整;(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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