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对罪犯的个别教育
罪犯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罪犯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罪犯教育工作是刑罚执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关乎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罪犯教育工作也在不断完善和提高,为了更好地实施罪犯教育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罪犯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接受教育改造;2. 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积极融入社会;3. 促进罪犯的心理健康和情感管理能力,减少再犯率;4. 建立健全的罪犯教育工作体系,提高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个性化教育计划。
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包括法律知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心理健康辅导等内容,确保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专业的罪犯教育师资队伍,提高教育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能力,保障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强化教育设施建设。
完善罪犯教育设施,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罪犯的教育改造提供良好的条件和保障。
4. 加强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罪犯教育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实施保障。
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罪犯教育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为教育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和政策保障。
2. 强化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罪犯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资源共同参与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3. 健全法律法规。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罪犯教育工作的职责和权利,为教育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五、总结。
罪犯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罪犯的教育改造,减少再犯率,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案实施,才能更好地发挥罪犯教育工作的作用,为罪犯的社会重返提供更好的机会。
希望各级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罪犯教育工作,切实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罪犯个别教育实际案例

罪犯个别教育实际案例罪犯个别教育实际案例1. 引言罪犯个别教育旨在通过提供适当的教育资源和支持,帮助罪犯在服刑期间获得知识和技能,并为他们的成功重返社会铺平道路。
在实施个别教育方案的过程中,许多有意义的案例涌现出来,证明了该教育模式的积极影响。
本文将介绍一些罪犯个别教育的实际案例,探讨这些案例如何改变了罪犯的生活,并对个别教育在改善罪犯再教育效果方面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2. 案例一:张晓华的故事(案例具体内容自行发挥)3. 案例二:李明的故事(案例具体内容自行发挥)4. 案例三:王志勇的故事(案例具体内容自行发挥)5. 案例四:刘芳的故事(案例具体内容自行发挥)6. 总结与回顾罪犯个别教育在这些案例中展现了无可质疑的成功,为罪犯提供了脱罪的机会并助力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通过个别教育,这些罪犯不仅学到了知识和技能,还得到了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
个别教育不仅仅关注罪犯的确切犯罪行为,更注重帮助他们理解罪行的根源,并提供资源和指导,使他们能够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这些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罪犯个别教育是一种可行并有效的方式,可以有效改善罪犯再教育的效果。
7. 个人观点(个人观点内容自行发挥)通过上述实际案例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罪犯个别教育对于改变罪犯的生活和促进社会复原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对待罪犯的观念逐渐转变,越来越多的资源和机会将被投入到罪犯再教育领域。
个别教育是一个广阔且富有潜力的领域,我们应当不断挖掘并推广个别教育的有效性。
通过个别教育,我们可以帮助罪犯重建信心、改变行为,并为他们未来的成功铺平道路。
相信在未来,罪犯个别教育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并为更多罪犯的改变提供支持。
个别教育在罪犯再教育中的有效性已经有了很多案例证明。
这种教育方法不仅仅注重罪犯的确切犯罪行为,更注重帮助他们理解罪行的根源,并提供资源和指导,使他们能够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通过这种教育,罪犯们学到了知识和技能,同时也得到了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帮助他们重建信心、改变行为,并为他们未来的成功铺平了道路。
社区矫正个别教育内容

社区矫正个别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是一种针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一种教育和矫正方式,旨在通过教育、培训和辅导,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改变不良行为,实现自我价值。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个别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矫正对象的改造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社区矫正个别教育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以提高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首先,个别教育内容应该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性意味着教育内容应该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制定,不能一刀切。
通过对矫正对象的心理、行为、价值观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实效性则要求教育内容能够真正对矫正对象产生积极的影响,帮助他们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激发他们的改造意愿,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观念。
其次,个别教育内容应该注重心理健康和情感沟通。
在矫正对象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存在心理问题或受到不良情感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在教育内容中加入心理健康指导和情感沟通的内容。
通过心理辅导、情感疏导等方式,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问题,化解负面情感,增强自信心和自尊心,为他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打下基础。
再次,个别教育内容应该包含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
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很多矫正对象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导致再次违法的可能性较大。
因此,个别教育内容中应该加入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让矫正对象了解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增强法治观念。
同时,还应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矫正对象的就业能力,增加社会适应的机会,避免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最后,个别教育内容应该注重家庭和社会融入。
很多矫正对象在犯罪过程中受到家庭和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因此在个别教育中应该注重家庭和社会融入的内容。
通过家庭访谈、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帮助矫正对象改善家庭关系,增强家庭支持。
同时,也要加强社会融入的教育,引导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树立正确的社会观念,拓宽社会交往圈,避免再次陷入犯罪的漩涡。
罪犯个别教育经验交流材料

在依法对罪犯执行刑罚的过程中,本人结合创建和谐监狱,认真贯彻执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十分重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针对改造对象的不同特点,紧紧依靠法律政策的威力,加大个别教育工作力度。
通过自己的努力,转化了罪犯的思想,矫正了恶习,调动起了罪犯劳动改造的积极性,严格遵守了各项监规纪律,净化了罪犯心灵,维护了监管稳定,提高了改造质量,为每个罪犯刑满释放后,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个别教育力度多年来,我始终把对罪犯的个别教育工作,作为新时期提高监狱警察素质的基础工作,认真研究个别教育工作,针对罪犯的维权意识不断加强的现状,我在个别教育工作中,充分运用科学知识,进行个案分析,在对罪犯进行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和行为矫治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和分析罪犯的心理、思想特征、犯罪原因等,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攻心和行为感化,促使罪犯的思想转化,向个别教育工作要监狱稳定,向个别教育工作要罪犯改造质量的提升。
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个别教育的针对性为了增强个别教育的针对性,我在找罪犯谈话前,都做了充分的准备,做到了有计划、有目的、有对策。
我经常深入罪犯劳动改造第一线,及时了解掌握罪犯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罪犯在学习、劳动、生活中的表现,耐心听取罪犯反映的问题,从谈话中了解罪犯的思想,发现罪犯当前所需、所想和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详细的记录,根据当场的情况做出及时表扬、批评和处理。
在对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时,我经常说一些赞美和鼓励的言语,对表现好的罪犯给于了充分的肯定,对罪犯起到了鼓舞和激励的作用,激发了罪犯的潜能和积极性。
我还经常利用点滴时间找罪犯谈话,谈话的内容打破了以往的说教方式,采取拉家长、讲人生、谈哲理等方法,使罪犯从心理上消除了对干警的恐惧感,让罪犯感到了温馨。
在做耐心、艰苦、细致的个别教育工作中,让罪犯诱其自责、导以感化、促其恢复良知、使其清醒悔罪、明白悔改、弃暗投明、改恶从善、从新做人。
浅谈如何做好罪犯个别教育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罪犯个别教育工作
一、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要运用科学的手段。
运用科学的手段教育改造罪犯就是要坚持
“科学地认识罪犯、科学地分析罪犯、科学地组织管理罪犯”。
科学地认识罪犯,才能使我们在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中有的放矢。
科学地分析罪犯,才能使我们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教育。
科学地组织管理罪犯,才能使罪犯自觉接受教育改造。
二、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要坚持依法办事。
多年来,我国的监狱工作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
验但也留下了一些带有歧视性的传统做法,如以罚代管的旧传统、罪犯不打不骂管不了的旧思想等,都与我们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不相符。
因此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树立依法行刑的理念,依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监狱警察的权利,认真履行义务,不搞法外施刑,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罪犯进行管理、考核和奖惩,才能让罪犯心服口服。
三、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要坚持情感施教。
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情感施教能提高罪犯的心
理认同性和情感相融性,从而提高教育效果。
面对罪犯这一特殊群体,我们在教育改造中应逐步由传统的看守型向教育型转变,“监狱是学校”就是对监狱警察这一职业很好的诠释。
罪犯的教育改造应着重突出依法、严格、科学、文明,充分体现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人性化、理.
四、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要注重个别谈话。
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注重做好罪犯的个别谈
话教育。
通过与罪犯谈心,第一有助于了解罪犯的基本情况;二是能及时掌握罪犯入狱后的思想动向;三是为今后对罪犯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打下基础。
警察在谈话中掌握好谈话技巧,注意谈话的方式、姿态、用语、对罪犯体现人格上的平等,坦诚相待,可以拉近罪犯与干警的心理距离,使罪犯愿意吐露心声。
罪犯个别教育对策分析-最新文档

罪犯个别教育对策分析个别教育是针对每个罪犯存在的个别的特殊的问题单独进行的教育,是贯彻因人施教的一个方面。
由于教育对象的个别化,施教者干警便有时间,有精力会对教育对象进行更深入细致的针对的了解以及情感熏陶,定向教化,在干警与罪犯也比较容易建立起一条能相互沟通与交流的渠道。
可是要更好的实施个别教育,更好的达到个别教育的效果,那么在实施个别教育时,就要有对策。
放弃有对策的个别教育,不仅不能对罪犯起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出许多不利于罪犯改造,会出现事倍功半的效果。
一、当前罪犯教育存在的问题(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许多干警都有这样的思想:“我是带班的,你是搞教育的,教育是管教干警的事,带班干警只要抓生产。
”这样的认识不能适应当前监狱工作的需要。
从目前监狱的实际看,监狱需要的是会管理、懂生产经营、能教育好罪犯的复合型人才。
(二)对罪犯的基本情况掌握不够很多监狱警察在填写罪犯“四知道”卡片时会出现以下情况:一是不是干警自己写的,而是交由内勤抄写或是复印。
这样就使干警失去了一次很好了解罪犯基本情况的机会,这就造成干警在对罪犯进行个别教育的时候很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是把“四知道”卡片简单化,大量内容被压缩,特别是罪犯的主要犯罪事实、基本特征、简历、家庭主要成员被简单化或隐去。
由于干警掌握罪犯基本情况不全面,不具体,在对罪犯个别教育中少了一份参考依据。
(三)干警的心理素质差少数干警在严格的“四知道”对前点名检查考核中,在特定的环境下,心理承受能力差,加之平时又很少锻炼,不能正常发挥水平,出现差错。
警察的个人形象、威信都会没有掉或者大打折扣,以后进行个别教育,罪犯会把你话当放屁。
(四)个别教育没有真正的落实到实处现在有些监狱还是比较重视管理,对个别教育只是做做样子。
他们忘记了管理是手段,教育是治本,监管安全是监狱工作中的永恒主题。
如何保证监狱安全稳定,管理是必需的,重要的是教育。
掌握罪犯思想,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教育方法,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实现监狱安全稳定。
浅谈如何做好罪犯个别教育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罪犯个别教育工作作为司法机关的一员,我们的职责不仅在于维护社会正义,更在于为罪犯提供个别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犯罪的错误并且改正自己的行为。
因此,做好罪犯个别教育工作至关重要。
那么,如何做好罪犯个别教育工作呢?以下是个人的一些思考和实践经验。
一、针对不同的罪犯,采取不同的个别教育方式。
这需要我们对罪犯进行分类,了解其犯罪原因、心理和社会背景等方面的信息。
例如,对初犯年轻人可以采取启发式教育,让他们认识到所犯罪行的危害性和后果,从根本上警示他们不再犯罪;对累犯、心理扭曲的罪犯可以采取心理疏导和专业心理治疗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只有真正了解罪犯的心理和犯罪原因,才能有依据地制定教育方案,进行精准管理教育。
二、提供及时、有效的教育。
罪犯的教育需要紧跟时代潮流。
我们可以采用各种教育方式,例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文化课教育、身体素质等培训,让罪犯掌握实用技能和知识;进行投资理财知识普及、安全教育、宪法法律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等多方面的课程,让罪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同时,也要多组织文化活动、体育比赛等文体娱乐活动,让罪犯在体验和娱乐中逐渐重建自我认知和改变思想。
三、耐心倾听、关心罪犯的身心健康。
我们的工作不仅是教育,更要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工作,让罪犯得到充分的心理依靠和安慰。
在罪犯面对生活上的困难和心理上的压抑时,我们需要及时上前关心,陪伴他们聆听和应对问题,引导他们抓住生活中的改变机会,逐步从自身出发,从改变自己开始,逐步走向复出,以自我价值的实现来换取社会的认可。
四、多方面倡导积极向上、理性的生活态度和习惯。
在罪犯重新融入社会以后,他们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风气和公共环境。
我们需要树立好榜样,让其发扬积极进取、向上向善的风气,进行集中规范的矫正之后,我们对步入社会的罪犯应该进行人性化的关心和帮助,支持他们就业、学习、生活等方面困难的克服,让他们在积累社会阅历的同时,慢慢成长为合法的公民和对社会有益的人才。
罪犯教育具体实施方案

罪犯教育具体实施方案罪犯教育是指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进行一系列教育培训和心理矫治工作,帮助他们改恶从善,重新融入社会。
罪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罪犯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以及提供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技能重塑、职业重建。
以下是罪犯教育具体实施方案。
一、心理矫治1. 心理测评:对罪犯进行心理测试,了解他们的心理特点和问题,为制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治方案提供依据。
2. 心理咨询: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罪犯进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分析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法,改变犯罪思维模式。
3. 心理疏导:组织心理疏导活动,鼓励罪犯表达自己的情感和压力,通过互动交流减轻心理负担,增强情感管理能力。
二、法律教育1. 课堂教育:开设法律知识课程,向罪犯普及法律法规、刑罚执行政策和相关知识,提高罪犯的法律意识和自觉遵纪守法能力。
2. 案例剖析:以经典案例为例,结合罪犯的实际情况,深入剖析案件的原因、结果和教训,引导罪犯认识到罪行的后果,并警示他们不再重蹈覆辙。
3. 司法体验:邀请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人员到监狱开展宣讲活动,通过司法体验,使罪犯对司法系统有更深入的了解,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三、职业技能培训1. 职业选择辅导:针对罪犯的兴趣、特长和就业市场需求,开展职业选择辅导,帮助罪犯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
2. 软技能培训:开设沟通技巧、团队合作、冲突处理等软技能培训课程,提升罪犯的职场竞争力和自身综合素质。
3. 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罪犯的特长和就业市场需求,开设各类技能培训班,如电子设备维修、电脑操作、厨艺等,提升罪犯的就业技能。
四、文化教育1. 基础教育:针对文化程度较低的罪犯,组织识字、计算和基础科学等基础教育课程,夯实罪犯的文化基础。
2. 高等教育:鼓励罪犯通过远程教育或线下教学等方式,修读高中、本科甚至研究生课程,提供更高层次的学习机会。
3. 文化活动:组织文化艺术展览、读书分享会、戏剧表演和音乐会等文化活动,丰富罪犯的精神生活,培养他们的审美素养和文化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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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对罪犯的个别教育
(XXX)
【关键词】个别教育个别谈话情感施教依法办事
【引言】目前,监狱的工作正面临着现实的严峻挑战,罪犯的结构复杂化,一些罪犯的认罪服法意识趋淡,改造意识明显减弱,自我维权意识显著增强。
工作在监狱一线的警察普遍感到罪犯难管理、难教育、难改造。
社会现实也在提醒我们,时代在变迁、监狱罪犯在变化、监狱工作所处的工作环境在改变,迫使监狱的各项工作也要以变应变,用先进的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才能更好地完成《监狱法》赋予我们教育和改造罪犯的神圣职责。
运用科学的手段教育改造罪犯,不断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是监狱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
如何改进和创新教育改造的工作方法和途径,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广大监狱警察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所要面临的新问题。
通过具体的工作实践,笔者对罪犯的个别教育改造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运用科学的手段
运用科学的手段教育改造罪犯就是要坚持“科学地认识罪犯、科学地分析罪犯、科学地组织管理罪犯”。
只有如此,才能够逐步构筑监狱安全防范的立体化、监管手段科学化的新格局。
科学地认识罪犯,才能使我们在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中有的放矢。
科学的认识罪犯是做好罪犯教育改造的基础。
作为一名罪犯,他首先是“人”,是触犯刑律的人。
他的犯罪是法律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低下的必然反映,是在其错误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指导下产生的必然结果。
但他作为一个人,其人性尚未完全泯灭,这方面从罪犯的来往信件和与亲人会见时的表现可以找到佐证。
认识到这一点,就能使我们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目标更加明朗化,在罪犯的个别教育中更具有针对性。
在同罪犯谈话时,有许多罪犯都倾诉了对自己犯罪的忏悔、对亲人的思念和愧疚、对家人生活的担忧。
如果我们抓住这一特点因势利导,就能够取得很好的教育效果。
如笔者所工作的豫中监狱服刑人员张某(35岁,因抢夺、抢劫罪被判刑18年),入狱后通过个别谈话和教育,该犯认识到因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哥们义气重才走上犯罪道路,在认识到自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同时,也感到对不起父母、妻儿。
如果不好好改造,不断对不起家人,也对不起警官的关心教育。
针对这一情况,我多次与其谈话,帮其制定改造规划,宣传监狱政策,使该犯坚定了改造信心,改造表现积极。
并且非常想在适当时候让其父母来监狱进行帮教,了解他在监狱的改造生活,消除家人的担忧。
科学地分析罪犯,才能使我们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教育。
罪犯都来自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犯罪经历、不同的家庭背景、不同的文化层次,不同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在改造中的表现也千差万别。
有些认罪悔罪意识强烈、有些我行我素态度消极、有些阴奉阳违投机改造、还有些感情丰富意志薄弱之人对生活悲观失望。
对这些不同思想的人员,就需要我们采取不同的教育改造措施、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开展有针对性个别教育。
如对职务犯注重身份意识教育、消除其优越感,对低龄罪犯注重前途和亲情教育并强化学历或技术教育,对改造表现好、劳动积极的罪犯树典型,抓住其闪光点,及时进行表扬和鼓励。
而对惯犯、累犯则加强法律法规、监规狱纪教育,在严格落实《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上下功夫,
对于家庭确有困难的罪犯及时给予帮助,提高监狱警察管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如笔者所工作的豫中监狱服刑人员王某(34岁,因强奸罪判刑4年),入狱后,其情绪一直不稳定,经过谈话了解到该犯的妻子要求离婚,他的内心十分矛盾,很想征求父母的意见,鉴于此,我们及时安排该犯与其父母通了亲情电话,对其个人问题商量了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使该犯放下了思想包袱,真切地感到警官是在真心帮助、关心他,目前该犯改造表现积极。
科学地组织管理罪犯,才能使罪犯自觉接受教育改造。
在此过程中,我们要认识到罪犯不是被动的受教育者,而应该是主动的受教育者。
他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具有选择性、有表达的需要,因而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应该体现针对性、渗透性、可接受性。
另外在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中可以借鉴管理学的“柔性化管理”的原则,结合改造实际,科学的认识罪犯,遵循罪犯改造的规律,努力挖掘罪犯自身改造积极性的要求,实现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
二、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坚持依法办事。
《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
多年来,我国的监狱工作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也留下了一些带有歧视性的传统做法,如以罚代管的旧传统、罪犯不打不骂管不了的旧思想等,都与我们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不相符。
因此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树立依法行刑的理念,依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监狱警察的权利,认真履行义务,不搞法外施刑,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罪犯进行管理、考核和奖惩,才能让罪犯心服口服。
一是要平等的对待每一名罪犯,不偏袒、不歧视,监狱的各项执法活动都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政策、阳光操作,杜绝关系犯、人情分。
二是给予每名罪犯同等的机会和希望,创造条件给予他们同等的受奖励的机会,在实现狱内公平的同时,也着眼于回归社会后的同等机遇。
例如在罪犯文化教育及谋生技能的培养方面追求普及性。
三是要保障罪犯人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是诚实守信教育罪犯。
监狱及警察的执法行为也要诚实守信。
三、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坚持情感施教。
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情感施教能提高罪犯的心理认同性和情感相融性,从而提高教育效果。
面对罪犯这一特殊群体,我们在教育改造中应逐步由传统的看守型向教育型转变,“监狱是学校”就是对监狱警察这一职业很好的诠释。
罪犯的教育改造应着重突出依法、严格、科学、文明,充分体现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人性化、理念化。
情感施教的方法有很多。
如亲情同餐、亲情帮教活动、亲情电话、亲人互动等,借助亲情的力量唤醒罪犯内心深处对真、善、美的渴望,发挥亲情的吸引力、亲和力、感召力,让罪犯在希望中改造。
如笔者所工作的豫中监狱的服刑人员许某(18岁,因抢劫罪判刑4年),刚入狱时与他犯因为口角引起矛盾打架,受到严肃处理。
处理后,承包警察及时与其谈心,分析了其犯罪的根源、违规违纪的后果、被判刑后给家人造成的伤害、以及他应该对社会对其家人承担的责任。
该犯感到深深的自责,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痛哭流涕。
通过情与法的感召,该犯逐步转变了思想,端正了态度,积极参加劳动,对于他的进步,我们及时予以肯定,并在不同场合进行表扬,极大的鼓舞了该犯的改造积极性。
同时我们还可以走访罪犯的家庭,动员罪犯的亲属主动做好规劝帮教工作。
此外可以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法律专家到监狱作报告、现身说法,开展法制教育,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监狱教育工作服务。
可以在罪犯中开展学历和技能教育,鼓励罪犯对未来生树立信心,使罪犯的教育工作与社会接轨,最终达到教育社会化。
四、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注重个别谈话
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注重做好罪犯的个别谈话教育。
通过与罪犯谈心,第一有助于了解罪犯的基本情况;二是能及时掌握罪犯入狱后的思想动向;三是为今后对罪犯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打下基础。
警察在谈话中掌握好谈话技巧,注意谈话的方式、姿态、用语、对罪犯体现人格上的平等,坦诚相待,可以拉近罪犯与干警的心理距离,使罪犯愿意吐露心声。
该狱服刑人员李某(46岁,因职务侵占罪判刑6年)在与警察谈心时说:与警官谈话时感觉到警官很平易近人,把犯人当人看,让他非常感动,也非常愿意袒露自己的心声,有问题也愿意向警官反映,并且对其反映的问题、情况予以调查、落实、解决,很好地向其传递了警察很重视他们的信息。
“监狱干警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公正的执法态度以及对罪犯的关心爱护都让他非常感动。
并且每次与警官谈心后都觉得心情很放松。
在没有到监狱服刑时对监狱有神秘感和恐惧感,但来了之后感到与他想象中的监狱简直是天壤之别,新的监狱环境优美、执法严明、生活保障到位,监狱警官执法公正,管理人性化,让他感到在这里改造很踏实,对早日回归社会充满信心。
”该狱56岁的服刑人员姚某感慨地说。
【结束语】总之,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运用科学的手段、坚持依法办事、持情感施教、因人施教、注重个别谈话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