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

合集下载

工程施工工期索赔报告

工程施工工期索赔报告

工程施工工期索赔报告一、背景及索赔要求我方作为某工程施工的承包商,与业主方签订了一份详细的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了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相关的工程款项支付条款。

然而,由于业主方的原因,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工期延误,给我方造成了额外的经济损失。

因此,我方依据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向业主方提出工期索赔。

二、索赔成立理由1. 根据合同规定,业主方应提供合格的施工场地,并确保施工所需的各项条件满足工程进度需求。

然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方未能按时提供合格的施工场地,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工期延误。

2. 合同中明确规定,若由于业主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业主方应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并支付承包方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根据实际情况,工期延误的原因并非我方责任,故业主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后果。

三、索赔依据1. 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明确了业主方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工期延误时的赔偿条款。

2.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为我方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

3. 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记录,包括工程进度报告、工期延误时间表、额外费用支出凭证等,为我方索赔提供了事实依据。

四、索赔事项概述由于业主方原因,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工期延误,具体延误时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计XX天。

在此期间,我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进度,导致了以下额外费用的产生:1. 人员窝工费用:由于工期延误,我方部分施工人员无法按计划进行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导致人员窝工,额外费用共计XX万元。

2. 设备闲置费用:工期延误期间,部分施工设备无法投入使用,导致设备闲置,额外费用共计XX万元。

3. 材料浪费费用:工期延误导致部分原材料无法按计划使用,造成材料浪费,额外费用共计XX万元。

五、索赔要求1. 业主方应承认工期延误的责任,并根据合同条款支付我方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共计XX万元。

2. 业主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延长工程竣工日期,确保我方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和情况。

在进行索赔计算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测算。

下面将就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类型1. 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指因为业主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而造成的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计算方式可以是按天计算或按进度计算。

2. 价格索赔:价格索赔是指因为工程变更、材料价格上涨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增加而造成的索赔。

价格索赔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

3. 质量索赔:质量索赔是指因为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索赔。

质量索赔一般是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方法1.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工期索赔一般是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的。

如果工期索赔是按天计算,那么可以根据实际工期与合同约定工期的差异来计算索赔金额,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金额=实际工期-合同约定的工期×日租金。

如果工期索赔是按进度计算,那么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算索赔金额。

一般是按照施工进度完成的百分比来计算索赔金额,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金额=合同价×进度完成百分比。

2. 价格索赔的计算方法价格索赔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

价格索赔一般是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合同约定的费用之间的差异来计算的。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是按照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来计算。

3. 质量索赔的计算方法质量索赔一般是根据修复费用或其他损失费用来计算的。

如果因为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一般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是按照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的实际情况来计算。

三、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注意事项1. 在建设工程中,双方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索赔的相关规定,包括工期索赔、价格索赔和质量索赔等。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与技巧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与技巧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与技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建筑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问题,其中施工索赔成为了建筑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

施工索赔是承包商挽回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的有效途径,如何提高索赔成功率和维护自身权益,成为了施工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施工索赔的概述、原因、条件与依据以及施工索赔的技巧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施工索赔的概述施工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合同对方的责任导致承包商遭受损失,承包商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向合同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施工索赔主要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工期索赔是指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或补偿工期损失的权利。

费用索赔是指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承包商要求合同对方支付额外费用的权利。

二、施工索赔的原因1. 发包人原因: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图纸、施工许可等,导致承包商施工受阻或工期延误。

2. 设计原因:设计文件存在缺陷、遗漏或错误,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返工等,增加承包商的成本和工期。

3. 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导致施工受阻或工期延误。

4. 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公平:合同中存在条款不明确、解释不清或对承包商不利的情况,导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遭受损失。

三、施工索赔的条件与依据1. 合同条款:承包商应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为索赔提供依据。

2. 法律法规:承包商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在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为索赔提供法律依据。

3. 证据资料:承包商应妥善保存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如施工记录、变更通知、验收报告等,为索赔提供有力证据。

4. 合同履行情况:承包商应证明自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履行了合同义务。

四、施工索赔的技巧1. 加强合同管理: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工程施工建设索赔(3篇)

工程施工建设索赔(3篇)

第1篇一、索赔的定义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二、索赔的原因1. 合同对方违约:如不履行合同义务、未正确履行合同责任等。

2. 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 合同变更:如工程量的增减、工程价款的调整、工期变化等。

4. 工程环境变化:如法律法规、市场因素、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 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疫情、地震、洪水等。

三、索赔的分类1. 按索赔主体分类:承包商索赔、业主索赔。

2. 按索赔性质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3. 按索赔原因分类:合同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

四、索赔程序1. 索赔申请:合同一方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应立即向对方提出索赔申请。

2. 索赔通知: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3. 索赔证据:合同一方应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证明其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 索赔协商: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可就索赔金额、工期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5. 索赔决定:如协商不成,可由第三方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最终决定。

五、索赔技巧1. 提前规划:在投标报价阶段,施工方应充分考虑索赔问题,为后续索赔奠定基础。

2. 仔细分析合同条款:施工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分析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3. 保留证据: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施工记录、照片、视频等。

4. 及时提出索赔:施工方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应及时提出索赔,以免错过索赔期限。

5. 妥善处理索赔争议:在索赔过程中,施工方应保持冷静,妥善处理索赔争议,争取自身权益。

总之,工程施工建设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了解索赔的定义、原因、分类、程序以及索赔技巧,有助于合同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索赔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施工工程索赔策划书3篇

施工工程索赔策划书3篇

施工工程索赔策划书3篇篇一施工工程索赔策划书一、前言在施工工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如地质条件变化、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可能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或工期的延长。

为了保障施工方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我们制定了本索赔策划书。

二、索赔依据1. 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这些文件是索赔的主要依据。

2. 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对施工工程索赔有明确的规定。

3. 技术规范: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如设计图纸、施工工艺等,这些规范和标准是判断工程质量和索赔的重要依据。

三、索赔范围1. 费用索赔:包括额外的人工、材料、设备使用费用,以及因工程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

2. 工期索赔:由于非施工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应给予相应的工期索赔。

3. 利润索赔:因工程延误导致的利润损失,应进行利润索赔。

4. 其他损失: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修复费用,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等。

四、索赔计算1. 费用索赔:根据实际增加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 工期索赔:根据实际延长的工期,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索赔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3. 利润索赔:根据实际利润损失,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润索赔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4. 其他损失: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

五、索赔证据1. 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这些文件是索赔的主要依据。

2. 来往函件: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来往函件,这些函件是证明索赔事实的重要证据。

3. 会议纪要:工程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这些纪要记录了工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协商结果。

4. 施工现场记录:如施工日志、质量检查记录、验收记录等,这些记录是证明工程实际情况的重要依据。

5. 工程照片和影像资料:拍摄的施工现场照片和影像资料,这些资料可以直观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6. 鉴定报告:由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如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工程造价鉴定报告等,这些报告是证明索赔事实和损失的重要证据。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索赔上限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索赔上限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索赔上限探析工期索赔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一种类型,主要是指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从而引发的一方要求对方承担延期损失的权利主张。

在实践中,工期索赔的额度和上限问题是当事人关注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对工期索赔上限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工期索赔的上限原则1. 实际损失原则:工期索赔的上限应当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包括因延期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主要包括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额外工程费用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间接经济损失主要包括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如租赁收益、销售收益等。

2. 可预见性原则:工期索赔的上限应当以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为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对于合同签订时无法预见的损失,当事人无法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3. 因果关系原则:工期索赔的上限应当以延期事件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为依据。

当事人应当证明延期事件是导致损失的直接原因,从而确定索赔的上限。

对于非延期事件导致的损失,当事人无法据此向对方主张工期索赔。

二、工期索赔的上限计算方法1. 实际费用法:根据实际损失的计算结果确定工期索赔的上限。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计算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2)计算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如租赁收益、销售收益等;(3)将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相加,得到总损失;(4)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公平原则,确定工期索赔的上限。

2. 预期利益法:根据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计算工期索赔的上限。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计算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如租赁收益、销售收益等;(2)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公平原则,确定工期索赔的上限。

三、工期索赔上限的确定因素1. 合同条款: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工期索赔上限的约定是确定工期索赔上限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

建设工程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

建设⼯程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建设⼯程中发⽣安全事故后依法可进⾏相应的索赔。

那么,建设⼯程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建筑⼯程索赔的依据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下⾯由店铺⼩编为⼤家进⾏相应的解答,以供⼤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程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建设⼯程索赔的三要素,如下: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程项⽬成本的额外⽀出,或直接⼯期损失。

2、造成费⽤增加或⼯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的⾏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当合同⼀⽅向另⼀⽅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

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赔事件成⽴必须满⾜的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索赔证据应满⾜以下基本要求:真实性;全⾯性;关联性;及时性并具有法律证明效⼒。

⼆、建筑⼯程索赔依据1、《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违反合同或者不履⾏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规定“公民、法⼈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财产、⼈⾝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所指的民事责任是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上应负的给付义务。

这种给付义务包括⼀般民事义务和侵权⾏为或债务不履⾏所造成的赔偿义务。

根据民事责任原则,在《民法通则》第111条对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作了如下规定:“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有权要求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112条规定:“当事⼈⼀⽅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在施⼯合同履⾏过程中,发包⼈违反合同的现象屡屡发⽣,这种违反合同的现象可能是合同内因素,也可能是合同外因素;可能是发包⼈故意⾏为,也可能是客观原因,发包⼈不能履⾏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合同。

⽆论什么情况,只要是发包⼈的责任使建筑企业遭受到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或影响⼯期,建筑企业就可以依法要求发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种要求赔偿权,就是依法索赔权。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一、总则1. 本索赔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承包商、分包商以及业主,旨在规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行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索赔行为必须基于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一方提出的索赔请求都应当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

二、索赔条件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坏,受影响方有权提出索赔。

2. 因业主要求变更设计或工程量导致成本增加,承包商可提出索赔。

3. 若因材料供应、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相关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索赔程序1. 索赔意向通知: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时,受影响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2. 索赔报告提交: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索赔方应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原因、依据、金额及支持性文件。

3. 索赔审查与协商:接收索赔报告的一方应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索赔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四、索赔时效1. 索赔意向通知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__天内提出。

2. 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__天内提交。

3. 索赔审查结果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__天内给出。

五、其他规定1. 所有索赔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日后可能的仲裁或诉讼的证据。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更新,将另行通知。

六、结语施工工程索赔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控制成本和促进合作双方的和谐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工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行事,共同维护工程的正常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
工期延误是指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

因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因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工期,补偿承包人停工、窝工的损失。

但是,不是所有工期延误的情况下,承包人都可以提出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

按照形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工期延误可分为以下六种情况:1、甲方原因;2、甲方风险;3、工期变更;4、自然风险;5、第三方风险;6乙方原因。

其中前五种情况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顺延工期,前三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费用索赔,只有第一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利润索赔。

水利监理英才网
计划进度和定额工期是工期延误的参照物。

一、甲方原因
指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误。

包括: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

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以上前三种情况,必须达到了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程度。

但是,如果承包人预期支付工程款,虽然达到了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承包人没有实施停工,而是垫资继续施工的,法院未必同意工期顺延。

甲方违约,未造成全面停工的,要对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进行合理分析。

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甲方风险
1、不利地下条件。

2、甲方指定分包以后,由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甲方指定分包,如果由甲方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则承包人无需承担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质量责任。

如果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则甲方、分包人和承包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可以主张工期顺延和费用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三、工程变更
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新增工作变更等。

由此引起的等待变更指令、协商、变更施工准备,材料采购,机械设备准备等,均可引起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四、自然风险属于不可抗力的地震、台风、暴雨、冰冻等。

水利监理英才网
承包人仅能提出工期顺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五、第三方原因
属于不可归因于分包人和承包人以外的意外事件,造成的工期延误。

比如因奥运会政府要求停工。

承包人仅能够提出工期延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六、乙方原因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应当向分包人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尽管客观上发生了承包人可以请求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的工期延误情况,还有待于承包人举证,司法实践中,如果承包人不能举证证明发生工期延误的原因,则推断工期延误是由承包人造成的。

以上问题的合同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13. 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 13.l款情况发生后 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29. 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