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要岗位离任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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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任审计制度

公司离任审计制度

XXXX公司离任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根据《华为公司基本法》及《华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包括:(一)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二)各大系统内部与经济及投资工作关系密切的业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这些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采购、市场、外协及各类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三)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因任期届满、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离任时工作移交的完整性,涉及到技术及商业秘密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核实和报告的内部鉴证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内部调动和辞职时都须接受离任审计。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适用范围,以各大系统的离任审计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管理第四条管理机构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确定。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分级负责原则公司任命的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

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实施。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由各大系统主管指定内部审计机构或其它内部管理部门负责,离任审计意见报公司审计部备案。

公司重要岗位离任审计制度

公司重要岗位离任审计制度

公司重要岗位离任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重要岗位的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相关国家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包括:(一)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二)各大系统内部与经济及投资工作关系密切的业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这些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采购、市场、外协及各类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三)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因任期届满、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离任时工作移交的完整性,涉及到技术及商业秘密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核实和报告的内部鉴证和评价活动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内部调动和辞职时都须接受离任审计。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适用范围,以各大系统的离任审计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管理第四条管理机构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确定。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分级负责原则公司任命的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

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实施。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由各大系统主管指定内部审计机构或其它内部管理部门负责,离任审计意见报公司审计部备案。

离任审计制度五

离任审计制度五

离任审计制度五
离任审计制度是指对公职人员离职前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的一项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公职人员的工作合规、透明、公正,防止滥用职权和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

下面是离任审计制度的五个重要方面:
一、离任审计的对象范围:离任审计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府官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无论其级别或职位。

二、离任审计的程序:离任审计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确定审计对象、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检查、编制审计报告等步骤。

审计程序应确保客观、公正、透明。

三、离任审计的内容:离任审计应对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经济责任、行政管理、人事任免、资产管理等方面。

审计内容应覆盖公职人员离任前的全部工作。

四、离任审计的责任主体:离任审计制度的责任主体包括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等。

各级审计机关应负责对本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离任前的工作进行审计。

五、离任审计的结果和处理:离任审计应形成审计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应公之于众,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是离任审计制度的五个重要方面,通过建立和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可以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加强权力监督,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离任审计工作,维护企业利益和职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审计是指对企业离任员工的财务、资产和工作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其离任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离任审计工作应统一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

第四条离任审计工作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可以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

第五条离任审计应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可信性和及时性,并按照程序和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和备案。

第六条离任审计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保密的原则,对离任员工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妥善保护。

第七条离任审计工作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离任审计程序第八条离任审计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确认离任员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企业离职流程和人事档案,确认离任员工及其相关信息。

(二)制定审计计划:审计部门根据离任员工的职位和工作内容,制定离任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和内容。

(三)采集审计证据:审计部门应采集离任员工相关的财务、资产和工作资料,并对其进行审计验证,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

(四)进行审计分析:审计部门应对采集到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和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编制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分析结果,编制离任审计报告,对离任员工的财务、资产和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六)评审和批准:审计报告应经相关部门和领导评审,最后由企业领导批准并下发。

(七)整改和整改跟踪:对于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相关部门应及时整改,并进行整改跟踪,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三章离任审计记录和档案第九条离任审计应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工作,包括审计计划、采集证据、分析报告、整改意见等。

第十条离任审计记录和档案应按照企业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存和管理,确保其安全可控。

第十一条离任审计记录和档案应当做好备份工作,作为企业离任员工管理和风险防范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修订时须按照程序进行,并经企业领导批准后生效。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7
(2)口头证据应充分记录,力争对方签字;在得不到书面鉴证的情况下,需有两名审计小组成员签字确认,保障记录内容的真实性;
8
(3)人力资源部委托的离任审计事项,人力资源部需派员协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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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评价
应注意的问题
(1)审计评价应有充分依据或证明。
10
(2)对审计过程中未予验证的具体事项或评价依据、评价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作评价。
13、任期内历年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审计人员进点后提供)
14、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的交接专门材料
15、任期内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等事宜出具的有关报告
16、任期内政府监督、检查机关作出的重大检查事项结果、处理意见及纠正情况的资料
【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4条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序号
离任审计
主要维度
离任审计主要内容
1
经营业绩
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所负经济责任、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1)任期内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2
(2)对财、物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3
(3)任职期间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有无严重损失浪费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5审计报告在报送集团公司领导审阅前,审计部应与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公司交换意见。被审计人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同意审计报告。提出异议的,审计小组应及时进行复审。
5.6离任审计结果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5.6.1审计部出具审计报告,并附被审计人反馈的意见,报董事会审批后下发,同时抄送集团董事会秘书处或集团人力资源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处理被审计人的离任事宜。

公司离任审计审查制度范本(2篇)

公司离任审计审查制度范本(2篇)

公司离任审计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公司离任员工离职过程的规范化和合规性,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制定本离任审计审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离职员工,无论离职原因。

三、离职审计审查流程1. 提交离职申请离职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时,应填写离职申请表,并详细注明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信息。

2. 资产交接离职员工在离职生效前,应与接任员工进行资产交接。

资产清单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由离职员工和接任员工共同签字确认。

3. 数据备份离职员工在离职前,应按照公司的数据备份规定进行数据备份工作。

备份内容应涵盖所有与职责相关的数据,并存储在公司指定的存储设备中。

4. 系统权限修改离职员工离职生效后,公司应立即取消其在各个系统中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系统、内网系统、外网系统等。

5. 隐私数据处理离职员工在离职生效后,应立即归还公司的一切文件、资料等,包括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离职员工不得擅自复制、转移、删除或泄露任何公司的隐私信息。

6. 离职调查与审计公司将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调查与审计,以确认其离职前的工作情况、文件归档情况、数据备份情况等。

审计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调查,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7. 审计结果处理审计结果将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共同评估和处理。

如果发现任何违反公司政策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措施,保护公司的利益。

四、离职员工权益保障离职员工享有与公司相关政策保护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结算、年假结算、社保公积金退还等。

离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离职证明,并有权要求公司保护其个人隐私。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得泄露任何离职员工的个人信息。

五、违规处理和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离职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雇等。

2. 离职员工如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或客户隐私等敏感信息,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公司赔偿损失。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3篇)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3篇)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1、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提高公司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意识,保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正常延续,防范经营与舞弊风险,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2、离任审计职责2.1审计职责界定1/8备案。

2.2审计工作职权3、离任审计内容3.1离任审计工作内容(1)经营业绩与预算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评价;(2)任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3)任职期间执行的内部控制业务是否存在重大缺陷;(4)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5)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及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2/8(6)各项资产的管理情况;(7)对外投资、担保、借款等风险业务执行情况;(8)有无严重损失浪费和其它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9)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年度经营计划,重要的合同、协议、领导人员办公____及年度工作总结。

需移交的内容包括:(1)述职报告(包括对任职履历的叙述、任职期内重点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对本岗位下步工作的建议);(2)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重大未决事项的完成情况、重大风险业务的提示;(3)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资料;(4)其它需移交的内容;(5)其它按公司人事管理要求需移交的内容。

3.2对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总经理以外)离任审计内容包括:3/8需移交的内容包括:(1)述职报告;(2)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重大未决事项的完成情况、重大风险业务的提示;(3)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执行情况。

(4)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5)其它按公司人事管理要求需移交的内容。

3.3对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离任审计内容参照3.2内容,并重点____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未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4、审计程序4.1审计立项4/8导、部/子公司总经理审批;4.2审计通知4.3审计实施审计组根据审计计划要求,采用现场审计与报送审计等方式,通过审阅、测试、分析、复算、盘点等审计方法,根据离任审计测试程序实施审计。

公司离任审计审查制度

公司离任审计审查制度

公司离任审计审查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对员工离岗或离职时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查,确保企业的财务正常运作,减少风险和损失。

本文将从离任审计审查制度的背景和重要性、制度的内容和具体执行步骤以及如何提高审计效果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离任审计审查制度的背景和重要性随着企业发展的不断壮大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员工的流动性越来越大。

员工离岗或离职时,可能会出现财务数据篡改、信息泄露、文件丢失等风险,对企业的经营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离任审计审查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离任审计审查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离任审计审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离任员工的工作进行审查,可以查明是否存在财务数据的篡改、资料丢失等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

其次,离任审计审查制度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如果员工在离职前存在不当行为,如盗窃商业机密或者泄露客户信息等,将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很大的伤害。

通过制度化的审计审查,可以杜绝员工不当行为,保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另外,离任审计审查制度对于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十分重要。

离任员工在离岗前对财务数据进行审查,可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错误和问题,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总之,离任审计审查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稳定运营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风险和损失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二、离任审计审查制度的内容和具体执行步骤离任审计审查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审查对象、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和审查结果的处理等。

审查对象主要是指离职员工,包括经理、主管、财务人员等。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文件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客户信息的保密性等。

审查方式可以采取面谈、调查问卷、查阅档案和检查电脑等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审查结果的处理主要是根据审查的发现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规定,如对数据篡改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加强数据保密意识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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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要岗位离任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重要岗位的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相关国家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
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包括:
(一)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
(二)各大系统内部与经济及投资工作关系密切的业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这些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采购、市场、外协及各类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
(三)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因任期届满、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离任时工作移交的完整性,涉及到技术及商业秘密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核实和报告的内部鉴证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内部调动和辞职时都须接受离任审计。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适用范围,以各大系统的离任审计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管理
第四条管理机构
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确定。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分级负责原则
公司任命的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

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实施。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由各大系统主管指定内部审计机构或其它内部管理部门负责,离任审计意见报公司审计部备案。

第六条人员
实施离任审计工作时应成立审计小组,审计小组的成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审计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各方面专家的力量,如有必要,经审计总监批准,可以聘请公司外部的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全程或部分审计事项。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计人员认为审计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公正的,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

审计人员是否回避,由审计部门主管和被审计人员的上级领导共同商定。

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必须保守实施离任审计中得悉的公司秘密。

第七条工作职权
实施离任审计的人员具有下列职权:
(一)检查会计报表、帐簿、凭证、资金和财产。

(二)经干部部同意,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参加有关的会议;
(四)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五)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以及侵犯公司权益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六)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公司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及纠正、处理违反公司各
项规章制度的行为的意见,检查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
(八)根据离任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领导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章离任审计的内容及审计分工
第八条审计内容
(一)对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第一负责人进行的离任审计的内容包括:1、所负经济责任的落实情况:
(1)对财、物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2)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
(3)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及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
(4)有无严重损失浪费和其它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离任时工作移交是否完整、正确。

需移交的内容包括:(1)述职报告(包括对任职期内工作的回顾和总结以及对本岗位下步工作的计划);
(2)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
(3)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
(4)其它需移交的内容。

3、离职时个人所欠公司的债务是否结算清楚;
4、其它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对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合作责任的人员进行的离任审计
的内容包括:
1、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
(1)任职期间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有无严重损失浪费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任职期间涉及的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理和催收情况;
(3)对外合作中的投资管理情况:如经济方面和文档等方面的管理。

这些合作包括顾问合作项目和技术合作等。

2、离任时工作移交是否完整、正确。

需移交的内容包括:
(1)述职报告(包括对任职期内工作的回顾和总结以及对本岗位下步工作的计划);
(2)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
(3)商务活动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与对方公司之间及公司代表与对方代表或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4)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
(5)其它需移交的内容。

3、离职人员要签署离职员工保密承诺书。

4、离职时个人所欠公司的债务是否结算清楚。

第九条审计分工
上述离任审计的内容实行审计责任人分工负责制。

分工原则如下:
(一)经济内容: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和被审计部门的指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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