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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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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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的内容,以下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呢一、对于哺乳期内(2周岁为法定期限)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以下情况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

二、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形: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如果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

但应考虑孩子毕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认识和判断能力有限,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孩子的选择明显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法院可以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裁判。

四、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有利于子女抚养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但由于轮流抚养子女存在着不断改变孩子生活环境的情况,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较少采用。

二、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的12个法律要点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的12个法律要点

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的12个法律要点本篇是天津法律知识免费普及的第110篇。

离婚时除了分割财产和债务,子女的抚养问题也随之出现。

孩子应该归谁?抚养费如何约定?多个子女家庭怎么办?今天我们针对不同情况,整理了关于子女抚养的15个法律要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子女不满两周岁《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

以上仅是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的规定,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子女已满两周岁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法院在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时,主要考虑父母哪一方能够照顾孩子,比如孩子的家庭作业经常是由谁签字,家长会经常由谁去开,课外活动由谁缴费、签字、陪同等。

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理论上来讲,父母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会更倾向于哪一方,法院会以孩子的成长、教育、性格培养等多方面考虑抚养权归属。

3.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以作为父或母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这点主要表现为,外祖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帮助抚养,并且有能力提供帮助,假设外祖父母或者祖父母都已年事已高且没有任何收入,则不符合此条件。

法律对子女抚养费纠纷的规定

法律对子女抚养费纠纷的规定

法律对子女抚养费纠纷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应支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而且必需要满足孩子的日常生活,以及还要符合支付方的生活条件即可。

抚养费纠纷是指:已经有孩子的夫妻离婚后,双方对今后给孩子的抚养费出现了分歧,不能得到调解。

这种纠纷事件很复杂,则法律上对子女抚养纠纷也有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有哪些规定,下文小编将详细介绍。

▲法律对子女抚养费纠纷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子女抚养、赡养权的法律制度研究

父母子女抚养、赡养权的法律制度研究

父母子女抚养、赡养权的法律制度研究摘要:父母子女抚养、赡养权的法律制度是保障家庭和睦、维护亲情关系的重要法律基础。

本文通过对抚养权、赡养权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研究,探讨了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性质等问题,旨在帮助人们认识和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父母子女之间的和谐关系。

关键词:父母子女,抚养权,赡养权,法律制度正文:一、抚养权的法律基础抚养权是指父母在家庭关系中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管理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和责任。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抚养、教育、监护权。

关于抚养权的行使,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及其行使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宗旨。

同时,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应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在法律和实际情况允许的范围内,听取和采纳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此外,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保护作出了规定。

根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并受到国家机关的保护。

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行使抚养权的,国家机关应当依法代行。

二、赡养权的法律基础赡养权是指子女依据法律规定对其父母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顾等方面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责任。

同时,我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有能力的应当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等。

针对赡养权的行使,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作出了规定。

该法第十五条规定,老年人的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老年人。

如果老年人的子女不能履行赡养义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助解决老年人的生活问题。

三、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情况的逐渐加剧,一些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了解赡养权的法律实践。

甲先生是某地农村的老年人,有一儿一女,未婚。

他生活贫困,身体状况较差,需要经常看病,但由于儿女长期在外打工,无法提供经济支持和照顾。

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3篇)

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抚养权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关系的稳定以及社会和谐。

本文将围绕我国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展开论述,从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及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二、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其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抚养权分为两种:一是法定抚养权,二是实际抚养权。

法定抚养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享有的抚养权;实际抚养权是指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享有的抚养权。

三、抚养权的归属1. 双亲抚养在一般情况下,双亲抚养是最理想的抚养权归属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 单亲抚养在特殊情况下,如父母离婚、一方死亡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抚养子女时,抚养权可能归一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因抚养子女需要,可以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第三人抚养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均无力抚养子女,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抚养权可能归第三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因特殊原因不能共同抚养的,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四、抚养权变更的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

2. 子女利益最大化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以子女的利益为最大原则,充分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等方面。

3. 具备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1)原抚养方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2)原抚养方有其他严重过错,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3)原抚养方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4)其他原因,如子女要求变更抚养权等。

娃娃抚养权的法律规定(3篇)

娃娃抚养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抚养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抚养权分为直接抚养权和探望权。

其中,直接抚养权是指父母中的一方对子女的日常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探望权是指父母双方在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

本文将重点阐述娃娃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是我国关于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娃娃抚养权的规定如下:(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抚养权。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是哺乳的母亲丧失抚养能力的,可以由父亲抚养。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娃娃抚养权的规定如下:(1)未成年人享有受父母抚养的权利。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3)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娃娃抚养权纠纷的处理规定如下:(1)当事人对抚养权问题发生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抚养权纠纷案件,应当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娃娃抚养权的具体规定1.抚养权的归属(1)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父母双方对抚养权有协议的,从其协议。

2.抚养费用的承担(1)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2)抚养费用的承担,由双方父母共同承担。

(3)抚养费用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负担能力合理确定。

2024现在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2024现在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2024现在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2023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1、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1)若父母是固定收入人员的,抚养费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若父母是非固定收入人员的,标准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法律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给谁1.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一般给更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2.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可以知道,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较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由此可见,对于孩子成长环境的考虑法院是十分注重的。

成长环境有很大的一个作用。

2023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2018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婚姻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3篇)

婚姻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3篇)

第1篇一、引言婚姻是人生的重要阶段,而孩子则是婚姻的结晶。

在婚姻关系中,孩子抚养问题一直是一个敏感且复杂的话题。

我国《婚姻法》对婚姻关系中的孩子抚养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婚姻法》的角度,探讨孩子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为了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所支付的费用。

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法定义务的体现,也是婚姻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三、抚养费的法律依据1.《婚姻法》《婚姻法》是我国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抚养费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21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第2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制定的司法解释,对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抚养费的计算标准1. 生活费生活费是指子女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开支,包括饮食、衣物、居住等费用。

抚养费中生活费的计算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经济能力进行判决。

2. 教育费教育费是指子女接受教育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学费、课外辅导费、教材费等。

抚养费中教育费的计算标准一般参照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教育需求和家长的经济能力进行判决。

3. 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子女因疾病、受伤等原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抚养费中医疗费的计算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医疗部门的收费标准,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医疗需求和家长的经济能力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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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斯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丝、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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