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理 师 生 关 系 的 案 例

合集下载

第一例判处监理的案例

第一例判处监理的案例

第一例判处监理的案例2005年 9 月 5 日 22 时左右,在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地区西西工程 4 号地项目工地 (建筑面积为 205276m 2) ,施工人员办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突然坍塌,造成 8 人死亡,21 人受伤,北京西单北大街西西工地坍塌事故造成现场施工工人8人死亡、2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该案已于日前终审宣判,涉案3名主要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查明:在北京西单北大街西西4号地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工程项目部土建总工程师李乐俊作为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审核人,在该方案尚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便要求劳务队按该方案搭设模板支架。

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杨国俊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存在问题,但其对违反工作程序的施工搭建行为未采取措施,从而使模板支撑体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工程项目部经理胡钢成在模板支架施工方案未经监理方书面批准且支架搭建工程未经监理方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对违反程序进行的模板支架施工不予制止并组织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吕大卫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在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默许项目部进行模板支架施工。

项目监理员吴亚君未认真履行职责,在明知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未经审批、已搭建的模板支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施工方已进行混凝土浇筑的情况下,不予制止。

由于李乐俊等五人上述违规行为,导致2005年9月5日22时许,在进行高大厅堂顶盖模板支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现场浇筑施工时,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现场施工工人8人死亡、2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2005年9月27日,被告人李乐俊、杨国俊、胡钢成、吕大卫、吴亚君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传唤后共同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定,李乐俊身为土建总工程师,作为模板支架施工设计方案审核人,未发现方案中的错误,在方案未经有关专家论证且未上报审批的情况下,要求劳务队按此方案搭设模板支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技术管理责任。

2024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4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4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真题精选附答案大题(共12题)一、某水库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大坝、水闸等。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总金额15000万元。

承包人经项目法人同意,将砂石料生产分包给了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合同金额3000万元。

【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期较紧,承包人拟将大坝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并已报项目法人审批。

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砂石料分包单位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承包人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和承包人无关。

事件3:开工初期承包人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不包括分包单位的部分工程。

事件4:承包人为施工现场人员购买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但不包括分包单位人员保险。

事件5:承包人按照要求计提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承包人要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生产进度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完成后交由承包人监管。

企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②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③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支出;④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⑤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问题】1.请指出事件1?事件5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事件5,请计算总包单位应计提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数额,并补充可用计提的企业安全生产费支付事项。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中,承包人拟将大坝进行分包不妥。

理由: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事件2中,承包人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与承包人无关不妥。

理由: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ISO质量管理体系289个审核案例(经典案例)

ISO质量管理体系289个审核案例(经典案例)

ISO质量管理体系289个审核案例(经典案例)〖案例001〗某四星级饭店有南、北两栋楼,南楼设施较北楼差些,房价也便宜些。

一天客人张先生住进南楼,因旅途劳累,不愿到餐厅就餐,因此打电话到餐厅要求送餐到客房。

但是餐厅值班员回答:“对不起,先生,南楼不提供送餐服务。

”张先生大为不满地问道:“既然是四星级饭店,即使南楼较便宜,也应该有送餐服务。

”值班员回答:“对不起,先生,这是本饭店的规定。

”案例分析:根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 14308——1997)的6.4.8条款的规定“v.有送餐菜单与饮料单,24h提供中西式早餐、正餐送餐服务。

……”尽管本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但是饭店一旦使用即变成强制性的标准(由于饭店已经被评为四星级),应该百分之百地执行标准的规定。

因此饭店规定对南楼不提供送餐服务就违反了国家标准的规定,应立即更换。

本案违反了标准“1.1总则”的“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含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与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及“5.1管理承诺”的“a)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与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的规定。

〖案例002〗某公司生产系列高压硅堆,据总经理说他们生产的都是定型产品,因此没有设计开发的工作。

审核员在现场审核时看到一位技术员正在对某种新型高压硅堆进行测试,审核员问:“这是定型产品吗?”技术员回答:“这是我们刚刚由外单位引进的新产品,目前正在工艺调整阶段。

”审核员问:“关于工艺的转化你们做了什么工作?”技术员答:“由于该类型产品我们从来没有生产过,而且还要增加一些新的设备,加上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我们在工艺科的指导下已反复做了十几遍试验了,估计最近就可取得成功。

”审核员要求查看这方面有关的技术资料,比如产品的立项、策划、工艺转化的记录等等,技术员说:“我们没有把设计开发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因此这方面的记录很不规范。

”审核员问公司经理:“为什么不把设计开发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操纵?”经理回答:“听说标准对技术开发的操纵要求很烦恼,因此我们就不纳入管理了。

十大经典案例

十大经典案例

民事侵权行为法的十大经典案件《民法通则》实施以来,侵权行为法的发展极为迅速。

十几年来,侵权行为法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规定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和实践,不断采用新的理论和各国立法经验,弥补现行立法的不足,推动中国侵权行为法不断发展。

在制定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法编中,回顾十几年来侵权行为法的发展历程,回想起了那些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典型案例,仍然会感到激动和振奋,这是因为侵权行为法理论研究成果在这些司法实践活生生的案例中被应用,因而成功地解决了难以解决的侵权疑难问题,推动了法律的发展。

在这些案例中,闪烁着法官的勇气和法学家的智慧的光辉。

下面记录的,就是这十几年来在侵权行为法发展中最为典型的经典案例。

这些案例都是真实的,只是在记叙案情时作了一些处理,使之更适合读者阅读。

一、“施工造成伤害引发败血症致人死亡”案•1989入选理由:确定工伤事故免责条款无效原则,确立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为侵权责任构成基本依据的案件[案情]某生产服务管理局建筑工程公司第7施工队承包的碱厂除钙塔厂房拆除工程,于1986年10月转包给个体工商户业主张某某组织领导的工人新村青年合作服务站,并签订了承包合同。

1986年11月17日,由服务站经营活动全权代理人、被告张某某之夫徐某某组织、指挥施工,并亲自带领雇用的临时工张某某等人拆除混凝土大梁。

在拆除第1根至第4根大梁时,起吊后梁身出现裂缝;起吊第5根时,梁身中间折裂(塌腰)。

徐某某对此并未引起重视。

当拆除第6根时,梁身从中折断,站在大梁上的徐某某和原告张某某之子张某(均未系安全带)滑落坠地,张某受伤,急送碱厂医院检查,为左下踝关节内侧血肿压痛,活动障碍。

经医院治疗后开具证明:左踝关节挫伤,休息两天。

11月21日,张某因伤口感染化脓住进港口医院,治疗无效,于12月7日死亡。

经法医鉴定,结论是:张某系左内踝外伤后,引起局部组织感染、坏死,致脓毒败血症死亡。

后又经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张某系外伤所致脓毒败血症,感染性休克,多脏器衰竭死亡,医院治疗无误,张某的死亡与其他因素无关。

“四有”好老师标准下中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三师四有”模式的构建——以广西轻工技师学院为例

“四有”好老师标准下中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三师四有”模式的构建——以广西轻工技师学院为例

德育探索师生互动少,导致课堂教学沉闷,缺乏教学吸引力,打击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影响了教学效果。

部分中职教师教学态度消极,大部分时间用于参加技能比赛和常规的工作任务,缺乏对教学的认真态度和热爱情感,教学过程敷衍,渐渐产生了职业倦怠情绪。

教师业务能力的虚化,导致部分中职学校师德师风滑坡。

(三)代际价值观差异引发师生关系紧张《学记》言:“亲其师,信其道。

”学生只有在尊敬、亲近教师的时候,才愿意接受教师的教导。

近年来中职生发生的不服从教师管教,顶撞甚至辱骂教师等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很多中职教师不愿意担任班主任。

师生关系紧张成为中职学校管理的一大难题。

导致师生关系僵化的原因很多,如果从中职教师角度探寻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种原因。

一是部分中职教师没有及时更新师生交往的理念,传统的师道尊严理念与学生要求民主平等的理念相冲突,教师权威容易受到新时代学生的挑战,导致师生观念发生冲突。

二是教师缺乏主动沟通意识,很多教师和学生沟通时间较少,不愿主动了解学生,导致师生情感淡漠。

三是师生价值观念存在差异,师生对同一事物的美丑、善恶看法不同,如对一些服饰、文身等的美丑评价不一,容易产生分歧,导致师生关系僵化。

这些问题很大部分是由于教师缺乏同理心、共情能力不足,无法设身处地理解学生的成长环境,不会感受学生的情绪变化造成的,容易导致师生关系紧张,对中职学校树立良好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

二、中职学校师德师风“三师四有”模式的内涵师德师风是对整个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和行为作风的要求和概括,具有时代性和广泛性的特征。

在“四有”好老师标准下,中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内涵有所延伸。

(一)修师德: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理想信念是教师的精神根基,道德情操是教师的立身之本,两者内化于师德本体。

坚定的理想信念要求教师有职业使命感,将教师这份职业作为实现个人职业理想和教书育人抱负的途径,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为党育人的理想信念。

高尚的道德情操要求教师完善自身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私德,确保身正足以为范,引导学生遵守社会道德,通过潜移默化的行为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从而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

2022年-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2年-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2年-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通关题库(附答案)大题(共10题)一、某大(2)型水库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泄洪洞、溢洪道、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根据合同约定,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原材料的采购与验收工作。

事件2:大坝基础工程完工后,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制定了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方案,部分内容如下:(1)由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2)验收工作由质量监督机构主持;(3)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组成;(4)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由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事件3:溢洪道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主持单位工程验收,并成立了有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的验收工作组。

经评定,该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其中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为75%。

事件4:在混疑土面板施工过程中,面板出现裂缝,现场认定该裂缝属于表面裂缝,按质量缺陷处理,裂缝处理工作程序如下:(1)承包人拟定处理方案,并自行组织实施;(2)裂缝处理完毕,经现场检査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填写《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备案表由监理人签字确认;(3)《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报项目法人备案。

问题:【答案】1.(1)对承包人的采购要求: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验收程序: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査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前辅导

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前辅导

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前辅导示例文章篇一:《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前辅导:我的备考之旅》嗨,大家好!我是一个怀揣着成为专利代理师梦想的小学生,今天想跟大家唠唠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的考前辅导这件事。

你可能会想,一个小学生怎么会对这个感兴趣呢?其实呀,这背后可有不少有趣的故事呢。

我有个邻居哥哥,他可厉害了,一直想考这个专利代理师资格。

他每天都在看书学习,那些书堆起来比我还高呢。

我就好奇呀,这专利代理师到底是做啥的?哥哥就跟我讲,专利代理师就像是发明家的好帮手。

比如说,有个超级聪明的人发明了一个超级酷的东西,像能飞的汽车,这个时候呢,他可能不太懂怎么把这个发明变成专利,就像你有个宝贝却不知道怎么把它保护起来一样。

专利代理师就会像个魔法使者,把这个发明的各种厉害之处整理好,告诉那些管专利的人,这个发明有多独特,多值得被保护。

那这个专利代理实务又是什么呢?哥哥说这就像是一场特别的战斗。

你得知道专利的各种规则,就像玩游戏得知道游戏规则一样。

你得会写申请书,这个申请书可不能乱写,要把发明的每个小细节都写清楚。

这就好比你要给别人介绍你的超级玩具,你得把它是怎么玩的、有什么特别功能都讲明白。

比如说,你的玩具机器人能自己跳舞还能打扫房间,你就得把这些功能一个一个地告诉别人,专利申请书也是这样。

哥哥为了这个考试,去参加了考前辅导。

我跟着他去看了看,哇,那里面的人可真多呀。

大家都眼神坚定,感觉都憋着一股劲儿呢。

辅导老师一上来就说:“这个考试可不容易,就像攀登一座很高很高的山。

”我心里想,那得多难呀。

老师又说:“但是呢,只要你们掌握了方法,就像找到了登山的小路一样,也能顺利登顶。

”我当时就想,这方法肯定很神奇吧。

在辅导课上,我看到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都特别认真。

他们有的在拼命做笔记,那笔记写得密密麻麻的,感觉都要把本子写满了。

我就问旁边的姐姐:“姐姐,你为啥要写这么多呀?”姐姐笑着说:“小弟弟,这可是宝贝呀。

典型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典型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与李某系邻居,两家相邻而居。

2019年,李某在自家庭院内修建了一座简易棚,用于存放杂物。

该简易棚距离张某家较近,张某认为该棚遮挡了采光,且存在安全隐患。

张某多次与李某协商,要求李某拆除简易棚,但李某以棚内存放的物品较多、拆除困难为由拒绝。

2020年5月,李某在简易棚内进行物品整理时,不慎将张某家的一面窗户玻璃砸碎。

张某要求李某赔偿损失,但李某认为该事故纯属意外,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李某修建简易棚是否侵犯了张某的采光权?2. 李某在简易棚内整理物品时砸碎张某家窗户玻璃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三、案件分析(一)李某修建简易棚是否侵犯了张某的采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等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在自家庭院内修建简易棚,该行为属于对其专有部分的使用。

然而,该简易棚距离张某家较近,且高度较高,确实对张某的采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在行使物权时,应当尊重张某的合法权益。

因此,李某修建简易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张某的采光权。

(二)李某在简易棚内整理物品时砸碎张某家窗户玻璃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李某在简易棚内整理物品时,由于操作不当,不慎将张某家的一面窗户玻璃砸碎。

李某的行为虽然属于过失侵权,但并非故意为之。

此外,李某在整理物品时,可能并未预见到会造成张某家窗户玻璃的损坏。

因此,李某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处理师生关系的案例
贵州省都匀六小教师汪琴
教学活动是师生之间的双边活动,师生关系是维持教学活动的基本关系。

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学习活动过程中会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矛盾,如果师生双方没有采取协商、对话等化解矛盾的方法去化小矛盾,而是采取了比较不当的言行,那么会使小矛盾也会变成冲突。

我作为一名一线教师,对我和学生冲突中的一些现象进行回顾和反思,有一个案例我印象最深,时时刻刻还映在我脑海里。

案例:我有一个学生,学习成绩差、学习生活习惯差、脾气都特别的不好,特别争强好胜,他人很高很壮,力气特大,每一次和同学打闹时都能占上风,从三年级开始,他的学习成绩就跟不上了,家长的教育也却少一定的方式方法,我对他的看法难免有些偏见,每一次和家长交流和沟通时,我对家长说得最多的话就是:“你家这个儿呀,怎么讲都不听、不改,怎么办哦”,而家长和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老师,这个儿子我们经常打的呀,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不见效。

”有一天语文课,因为一支钢笔和同学发生了争执,语文老师来解决问题,处理结果他不满意,他一生气,拿起钢笔往空中一甩,墨水把周围同学的衣服弄脏了,语文老师洁白的裤子也留下了几大滴,班长马上来叫我,我一到教室,问清楚了情况,我也批评了他几句,他不服就跟我叫上了劲,我马上拿出电话,准备和他家长联系,他看到我拿出电话后,大声叫了一声:“汪老师,我恨你。

”我说:“你恨我什么?”他说:“你就会跟我妈妈打电话,每一次你一打电话,我回到家,我妈妈就会狠狠的打我。

”我一愣,嘴上说:“你妈妈打你你不恨你妈妈,你为何恨我呀?”“你不跟我妈妈打电话,我妈妈就不会打我了。

”他的这一句话,彻底把我惊醒了。

我把他请到我办公室,好好跟他交流了一番,在取得他同意后请来了他的妈妈,我们三人好好的交流
了几个小时,通过了解,我知道,孩子的父母刚离婚,孩子的母亲一个人带着他生活,孩子的父亲也不给生活费,生活的压力全在他母亲一个人身上,每次学生家长接到我的告状电话时,心情不好的家长就给打孩子,一是气孩子不争气,二是气孩子不听话,所以就发生了这件不愉快地事情。

分析:从案例中看出,本来我和该学生并没有发生正面的冲突。

但是由于对问题学生的态度有些看法,同时与学生家长交流和沟通并没有真正有做到位,才使该学生与我之间产生了一次大的冲突。

冲突的原因主要是我不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也没有了解家长的教育方式,没有以很好的心态对待问题学生。

反思:
1、教师对于比较特殊的学生有必要经常家访。

案例中由于我对该同学的特殊家庭背景不够了解,从而导致了和该同学之间发生了矛盾冲突。

如果我能做一个有心人,本身就知道班级中有这样一个棘手的“人物”,就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和家庭情况,对这个即将接手的学生进行家访,这次的矛盾和冲突也不会发生了。

2、教师对于比较特殊的学生有必要进行特殊照顾。

对于一部分特殊的学生,教师所要做的工作是在生活的一点一滴中去感化他们,让他们感到老师、同学的关心和关爱,让他们感到大家庭的乐趣和幸福,而不是动不动就去训斥,指责他们,“特殊学生”更希望得到教师“特殊的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