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心理档案使用注意事项
学校心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心理档案的管理,保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心理档案是记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心理辅导活动及心理干预措施的重要资料,对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学校心理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二)安全保密:确保学生心理档案的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
(三)科学规范:遵循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及时更新:根据学生心理状况变化,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心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心理档案的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心理档案管理员负责心理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心理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负责心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等工作。
(三)对心理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对心理档案进行保密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五)对心理档案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询和使用。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六条心理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班级、联系方式等。
(二)心理健康状况:心理测评结果、心理咨询记录、心理辅导活动记录等。
(三)心理干预措施: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治疗、心理康复等。
(四)其他相关资料:心理信件、心理日记、心理绘画等。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新生入学时,由心理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及相关信息录入心理档案。
第八条心理辅导员在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活动时,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心理档案。
第九条心理辅导员在实施心理干预措施时,应详细记录干预过程和结果,并及时更新心理档案。
第十条心理档案管理员负责心理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第五章保密与使用第十一条心理档案实行保密管理,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复制、传播或泄露。
小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小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保障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保密原则:小学生心理档案属于个人隐私,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 实用原则:心理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应服务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成长发展。
3. 规范原则:心理档案的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要求。
4. 发展原则:心理档案应随着学生成长变化不断更新和完善。
三、档案内容1. 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班级、联系方式等。
2. 心理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测评、心理咨询记录等。
3. 家庭背景:家庭成员、家庭环境、家庭教育等。
4. 学校生活:学习状况、人际关系、兴趣爱好等。
5. 心理辅导记录:个别辅导、团体辅导、心理讲座等。
6. 跟踪反馈:学生心理变化、辅导效果评估等。
四、档案管理职责1. 心理辅导员负责心理档案的建立、更新、整理和归档。
2. 心理辅导员定期对学生心理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心理辅导员负责心理档案的保密工作,未经学生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透露档案内容。
4. 心理辅导员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心理档案管理情况。
五、档案使用规定1. 心理辅导员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等工作时,可查阅学生心理档案。
2.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在必要时,经心理辅导员同意后方可查阅学生心理档案。
3. 查阅学生心理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给学生或他人。
4. 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后,应将查阅内容归档备查。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心理档案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泄露学生心理档案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心理辅导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工作,保障学生心理健康,规范心理辅导档案管理,提高心理辅导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材料;2. 心理咨询记录;3. 心理辅导活动记录;4.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记录;5. 其他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材料。
三、档案管理原则1.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学生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档案内容;2. 实用原则: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便于查阅和使用;3. 规范原则:档案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4. 安全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档案管理职责1. 心理辅导室负责人:负责心理辅导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2. 心理辅导教师: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心理辅导档案,对档案资料进行保密,确保档案安全;3. 学校相关部门:协助心理辅导室做好心理辅导档案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心理辅导教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心理咨询记录、心理辅导活动记录等进行收集;2. 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3. 存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存放在心理辅导室指定的档案柜中,并定期检查档案保存情况;4. 查阅:需查阅档案资料时,须填写《心理辅导档案查阅申请表》,经心理辅导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5. 更新: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更新,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六、档案保密与安全1. 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学生隐私;2. 安全存放:档案资料应存放在心理辅导室指定的档案柜中,确保档案安全;3. 专人管理:心理辅导室负责人和教师应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4.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档案保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心理辅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密等问题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初中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初中学生的心理健康管理,确保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中阶段所有学生。
第三条心理健康档案是了解学生心理状况、指导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重要资料,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第四条保密原则: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学生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五条实用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准确,便于教师、家长和学生查阅。
第六条完善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定期更新档案内容。
第七条规范原则:档案管理流程规范化,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八条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班级、家庭住址等。
第九条学生心理发展状况:智力、性格、情绪、动机、自我意识等。
第十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心理疾病史、心理测评结果、心理咨询记录等。
第十一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措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辅导活动、心理危机干预等。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十二条档案建立:新生入学时,由班主任协助心理老师收集学生基本信息,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档案更新:每学期末,心理老师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状况和心理健康教育措施,更新档案内容。
第十四条档案查阅:教师、家长和学生需要查阅档案时,需经心理老师同意,并在规定场所查阅。
第五章档案保密与安全第十五条心理健康档案的保管由心理老师负责,档案存放于安全保密的场所。
第十六条心理健康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行为,需经心理老师同意,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心理健康档案的销毁,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泄露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信息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初中学生的心理健康管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心理成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旨在通过建立心理成长档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系统记录、分析和指导,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第三条心理成长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档案记录应真实、客观,反映学生的真实心理状况。
2. 保护隐私原则: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3. 全面发展原则: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与学业、生活的全面发展。
4. 服务导向原则:以服务学生心理健康需求为导向,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心理成长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 心理健康状况:包括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心理状况描述、心理问题诊断等。
3. 心理辅导记录:包括心理辅导时间、内容、方式、效果评估等。
4. 心理活动参与情况:包括参加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团体辅导、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等。
5. 家庭背景信息:包括家庭成员构成、家庭经济状况、家庭关系等。
6. 学业成绩信息:包括各科成绩、排名、奖惩情况等。
7. 其他相关信息:如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心理成长档案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具体如下:1. 校级管理: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全校心理成长档案的统筹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密等工作。
2. 学院(系)管理:各学院(系)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负责本学院(系)学生的心理成长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日常维护、更新、使用等工作。
3. 个人管理:学生本人对个人心理成长档案有知情权和查阅权,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查阅自己的档案。
第六条心理成长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新生入学时,由各学院(系)收集学生基本信息,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初始档案。
2. 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如有心理问题,需进行心理辅导,辅导记录应纳入档案。
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小学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提供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帮助,我校制定了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旨在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进行全面管理和关注。
以下为本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档案的建立
1.档案建立对象:全校小学学生
2.档案建立方法:每年开学初,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年级、性别、姓名等信息,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3.档案内容:档案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情况、社交关系、性格特点、心理测试结果、辅导记录等。
4.档案管理责任人: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和更新。
二、档案的管理
1.机密性原则: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属于敏感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仅限于指定的责任人和授权的教育工作者查阅和使用。
2.档案更新: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应在每学期末更新一次,将学生在该学期内的相关信息记录进去。
3.档案储存: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应妥善保存,在学生毕业离校后转交给中学或交由学生家长保存。
三、档案的使用。
中小学生心理辅导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工作,规范心理辅导档案管理,提高心理辅导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对中小学生心理辅导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心理辅导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守密性原则:严格保护学生隐私,未经学生同意,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 实用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便于查阅和统计分析。
3. 可持续发展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心理辅导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年级、班级、联系方式等。
2. 学生心理状况: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学习压力、人际关系、情绪变化等。
3. 心理辅导记录:咨询次数、咨询内容、辅导方法、辅导效果等。
4. 心理测评结果:心理量表、问卷等测评结果。
5. 家长沟通记录:家长反馈、家访记录、家长学校活动等。
6. 其他相关资料:学生获奖情况、心理成长记录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心理辅导室负责心理辅导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范围、程序和责任。
2. 指导教师填写、整理、归档心理辅导档案。
3. 对心理辅导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定期对心理辅导档案进行审查、整理和归档。
5. 对心理辅导档案进行保密,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第六条教师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具体职责如下:1. 按时填写、整理、归档心理辅导档案。
2. 严格保护学生隐私,未经学生同意,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 定期对心理辅导档案进行审查、整理和归档。
第四章档案管理程序第七条心理辅导档案管理程序如下:1. 收集:教师根据心理辅导过程,收集相关资料,填写心理辅导档案。
2. 整理:教师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学校师生心理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师生心理档案的管理,确保心理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学生心理档案:包括新生心理普测、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
2. 教师心理档案:包括教师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咨询记录、心理培训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心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2.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学生心理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3. 教师个人负责自身心理档案的整理和更新。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学生心理档案收集:学校每年秋季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并依据测评结果建立档案。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应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及时收集和整理。
2. 教师心理档案收集:学校每年对教师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并依据结果建立档案。
教师心理咨询记录、心理培训记录等应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及时收集和整理。
3.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整理:按照学生心理档案和教师心理档案分别整理。
(2)规范化整理: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及时整理:在收集到新的档案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和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保密1. 档案保管:心理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于安全、保密的场所。
2. 档案保密:心理档案内容涉及师生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传播。
3. 查阅与利用:查阅心理档案需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批准,并在专人陪同下进行。
六、档案利用与反馈1. 心理档案主要用于以下目的:(1)评估师生心理健康状况。
(2)制定心理辅导方案。
(3)跟踪心理健康教育效果。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2. 心理档案利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尊重师生隐私,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不得将档案用于与心理健康教育无关的其他目的。
(3)对档案利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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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心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测验法等。
所谓心理档案的内容,又称心理档案的项目,是指能从中揭示或了解到的有关学生心理状况、心理特点等的材料。
学生心理档案的内容,应尽可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心理特点,从而为学校教育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
学生心理档案一般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影响学生心理发展的基本资料,亦即学生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生活情况、学校学习生活情况及对个人生活有影响的重大社会生活事件等。
二是反映学生心理状况和心理特点的资料,主要包括智力水平、个性特征、心理健康状况、学习心理特征、职业能力倾向类型等。
具体说来,学生心理档案内容如下:
1.学生基本情况
学生基本情况主要是提供一些背景资料,以帮助教师深入分析学生心理,正确诊断学生问题产生的原因。
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是个人简介。
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就读学校、年级、家庭住址、爱好特长等。
其二是身体状况。
主要包括血型、一般健康状况、身体发育状况、生理缺陷、个人病史等。
其三是家庭生活环境。
主要包括家庭成员的工作性质及职务、文化程度、家庭的组织结构、家庭的居住环境、家庭的经济状况、家庭气氛、家长的教育方式与态度、亲子关系、是否独生子女、
家中排行等。
其四是学校学习生活情况。
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学习习惯、思想品德、行为习惯、体育运动、交际水平(含师生关系、同伴关系)、担任班干部情况、获奖情况等。
其五是对学生个人生活有影响的重大社会生活事件。
如家庭成员的死亡、父母离异、与教师同学关系紧张、生活条件改变、影响生活的重大挫折等。
2.能力状况及其教育建议
主要是指学生的智力水平如何、智力特点怎样,如何进行有针对性的智力训练;学生的言语智能和数学智能水平如何,言语概括、言语推理、数学概括、数学推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分别处于哪个等级;能力倾向鉴定及创造力测量等。
3.人格特征分析及培养建议
主要是指学生的性格类型及特征、气质类型及特征,个性心理有哪些特征,个性心理中有哪些良好或不良的品质,怎样进行教育,学生的兴趣、态度、人际关系及品德的特点等。
4.心理健康状况及辅导策略
主要是指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鉴定,有无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程度如何,怎样进行教育或矫治。
5.学习心理分析及教育对策
主要是指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动机、学习意志力、考试心理、学习困难的诊断,学习认知因素分析、学习动力
状况分析、学习社会因素分析,怎样优化学生的学习心理等。
6.职业能力倾向类型分析及指导
主要是指学生的职业兴趣、职业能力的诊断,分析其适合从事哪一类工作,从而为学生作升学就业指导。
以上是学生心理档案的一般内容,在建立心理档案过程中,可以根据本校实际选择其中的内容。
学生心理档案使用注意事项
1、认真填好心理档案。
心理档案中的内容,凡是通过量表测验得到的结果,要连同测试日期、量表类型、结果分析一并写好,放入心理档案中。
2、要注意保密。
心理档案要由学校统一保管,档案资料不得带出心理辅导中心办公室,不得复印。
非心理辅导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不得查看档案内容。
有些内容可以让学生知道,有些内容(如是否弱智、是否有心理障碍等)则不宜让学生知道,以免带来负面影响。
掌握的尺度就是对学生有利的内容就可以让他知道,对学生有不利影响的内容就不应该让他们知道此外,心理档案必须专人保管。
3、要注意共性研究与个性研究结合。
心理档案建立以后,既要注意分析共性的东西,即大多数学生共有的问题(如对学习缺乏热情、学习方法不得当等),又要注意个别学生的不健康心理(如自卑、早恋等),也就是要做到共性研究与个性研究相结合,在教育方法上也要坚持全面普及心理学知识与个别心理辅导相结合的原则。
4、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学生”。
中学生正处于成长发展的阶段,经过教育的影响是会有变化的。
我们给学生建立心理档案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学生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问题;不要因一些学生有不健康的心理存在,就歧视他们,甚至于放弃他们。
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他们。
5、要注意档案内容的收集和结果解释的科学性。
在心理档案内容的收集上必须经过科学的分析和专业人员筛选,才能确定下来,不能无根据地使用一些量表。
有些内容是用心理测验来测定的,其测验结果一定要以专业人员(心理咨询员、系统学习过心理学知识的人及受过短期专业培训的人)的解释为准,不能随意曲解。
对智力测验和心理健康测验的结果分析与评价一定慎重、仔细,不要轻易下结论。
因为每种量表在测验过程中除了受受试情境和被试者的情绪影响外,每种量表本身也存在效度和信度上的局限性。
要积极、科学地利用心理健康档案材料。
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档案材料在辅助甄别心理问题、跟踪了解心理状况、开展心理健康个案研究和统计研究等方面的作用。
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一般在学生离校后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