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舞弊案例分析无报表但案例很多精修订
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财务造假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
本文将以某公司财务造假案例为例,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影响和应对措施。
二、案例描述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在过去几年里一直保持良好的财务表现,股价也一直稳步上涨。
然而,最近一次财务审计发现了一系列问题,揭示了该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的行为。
1. 销售收入虚增该公司通过虚构销售订单和收入,将实际未发生的销售额计入财务报表。
他们与一些合作伙伴合谋,制造虚假销售订单和收入确认凭证,以此来夸大公司的业绩。
2. 资产减值未计提该公司在资产减值测试中,故意低估资产价值,未按照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这样一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值被人为夸大,给投资者带来了误导。
3. 财务指标篡改为了掩盖财务造假的事实,该公司还篡改了一些重要的财务指标。
他们通过虚构数据和调整财务报表,使得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看起来更加优秀,以此来吸引投资者和提高股价。
三、案例分析1. 造假原因分析财务造假的原因可以从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内部原因:- 高管压力:公司高管面临着业绩压力和股价压力,为了满足市场的预期,他们选择了财务造假来夸大公司的业绩和价值。
- 控制环境薄弱: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制度,给了财务人员造假的机会。
外部原因:- 投资者预期:市场对该公司的业绩和前景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为了满足这些预期,公司选择了财务造假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 监管不力:监管机构对该公司的财务报表审核不严格,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止财务造假行为。
2. 造假影响分析财务造假对公司和投资者都会带来严重的影响。
对公司的影响:- 信任危机:财务造假行为会破坏公司的信誉和声誉,使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降低,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 法律风险:财务造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司将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可能会受到罚款、停牌、退市等处罚。
财务造假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该公司已经成为国内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
然而,在2019年,该公司被曝出存在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关于财务造假法律责任的讨论。
二、财务造假事实1.虚增收入该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虚增收入数十亿元。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虚构销售合同:该公司在销售业务中,虚构部分销售合同,将未实际发生的销售收入计入当期收入。
(2)提前确认收入:该公司在销售业务中,将部分尚未完成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收入。
2.虚减成本费用该公司通过虚构采购合同、虚增研发费用等手段,虚减成本费用数十亿元。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虚构采购合同:该公司在采购业务中,虚构部分采购合同,将未实际发生的采购成本计入当期费用。
(2)虚增研发费用:该公司将部分非研发费用计入研发费用,虚增研发费用。
3.隐瞒债务该公司通过隐瞒债务、虚增资产等手段,隐瞒债务数十亿元。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隐瞒债务:该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未披露部分债务,导致财务报表失真。
(2)虚增资产:该公司将部分非资产计入资产,虚增资产。
三、法律分析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本案中,该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严重,涉及金额巨大,可能构成刑事责任。
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24年康得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范文

《康得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篇一一、引言康得新,一家曾在中国复合材料行业具有重要地位的上市公司,近期因严重的财务舞弊事件而备受关注。
该事件不仅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也对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康得新财务舞弊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借鉴和警示。
二、康得新公司背景及财务舞弊概述康得新是一家专注于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曾在国内复合材料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
然而,近年来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问题,通过虚构财务报表、操纵利润等手段进行财务舞弊,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三、财务舞弊手段分析1. 虚构财务报表: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收入、成本及费用等手段,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使公司的利润状况看起来更为乐观。
2. 操纵利润:公司通过调整利润表中的项目,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等手段,操纵利润,以达到特定的财务目标。
3. 关联方交易: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大量交易,通过转移资产、费用等手段,实现利润的转移和调整。
四、财务舞弊的影响1. 投资者损失:投资者因受虚假财务报表的误导,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导致损失。
2. 债权人受损:债权人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实,无法准确评估公司的偿债能力,导致债权难以收回。
3. 破坏市场秩序:财务舞弊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诚信企业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4. 监管机构压力:监管机构需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要求,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康得新财务舞弊的成因分析1.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失效,为财务舞弊提供了可乘之机。
2. 内部监管不力: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措施。
3. 外部监管漏洞:监管机构对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信息披露要求不严格,为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提供了空间。
六、应对措施与建议1. 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审计案例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审计案例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的制造商,拥有多家分支机构和代理商。
该公司每年都会进行财务审计,旨在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然而,在最近一次审计过程中,审计师发现了一些异常现象,引发了对公司财务舞弊的怀疑。
二、案例分析1.财务数据不一致:审计师发现公司的财务数据在不同的记录中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例如,销售记录与收入记录不匹配,支出记录与库存记录不符等。
这些不一致的数据可能是财务部门故意隐藏或篡改数据的结果。
2.内部控制缺失:审计师还发现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失。
例如,采购和支付程序没有严格执行,导致可能存在的虚假采购和非法支付。
此外,财务部门对账目的核查和审批程序不足,也为财务舞弊提供了机会。
3.风险管理不当:公司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没有对潜在的财务舞弊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控制。
对于重要的财务流程和金融决策,也没有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容易导致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
4.员工名义财务:财务舞弊往往涉及员工的名义财务。
例如,一些员工可能在财务记录中新增了一个不存在的供应商,并将支付的款项转入自己的账户。
审计师还发现了一些与员工业绩奖金有关的不正常财务记录,显示了员工个人财务利益和公司之间存在的冲突。
5.虚构销售和收入:审计师怀疑公司可能存在虚构销售和收入的行为。
例如,公司可能与一些代理商合谋,虚构销售和出货,增加公司的销售额和应收账款。
这种虚构销售和收入可以使公司的业绩看起来良好,吸引投资者和借贷机构的关注。
三、案例分析结果1.财务舞弊手段多样:通过对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财务舞弊行为的手段非常多样化,包括数据篡改、虚假采购、非法支付、名义财务等。
这些手段往往有一定的技术含量,需要相当水平的人员才能实施。
2.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该案例也凸显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在防范财务舞弊方面的重要性。
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可以有效监督和控制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财务数据被篡改和滥用。
财务报告虚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资本市场日益繁荣,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与此同时,财务报告虚假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将以某上市公司为例,分析其财务报告虚假的案例,以期为我国资本市场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案例简介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业务。
公司于2007年在深交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0亿元。
然而,自2012年起,A公司连续三年被证监部门查出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具体案例如下:1. 2012年,A公司虚增收入约5亿元,虚增利润约1亿元。
2. 2013年,A公司虚增收入约10亿元,虚增利润约2亿元。
3. 2014年,A公司虚增收入约15亿元,虚增利润约3亿元。
三、案例分析1. 虚假记载的原因(1)业绩压力:A公司上市后,为了满足市场对业绩的预期,公司管理层采取虚增收入、利润等手段,以维持股价稳定。
(2)关联交易:A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通过虚构交易、隐瞒关联方关系等手段,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
(3)内部控制缺陷:A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为虚假记载提供了可乘之机。
2. 虚假记载的手段(1)虚构收入:A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2)虚构利润:A公司通过虚增成本、费用等方式,降低实际利润,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3)隐瞒关联交易:A公司隐瞒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关联方利益转移至公司,从而虚增公司利润。
3. 虚假记载的后果(1)损害投资者利益:A公司虚假报告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产生误解,从而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2)扰乱资本市场秩序:A公司虚假报告行为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原则,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3)损害公司声誉:A公司虚假报告行为导致公司声誉受损,影响了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案例启示1. 加强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报告现象。
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财务舞弊案例分析财务舞弊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捏造、篡改、隐匿财务信息,以达到非法获取利益的目的。
财务舞弊不仅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还会对整个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分析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影响以及防范措施。
案例,某公司财务总监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挪用到个人账户,并在财务报表中隐瞒了这笔资金的流向。
这种行为持续了数年之久,直到公司财务出现严重问题才被发现。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财务舞弊的表现形式。
在这个案例中,财务总监的挪用资金行为属于典型的财务舞弊行为。
除此之外,财务报表的篡改、虚假交易、账目伪造等行为也是常见的财务舞弊手段。
这些行为往往通过隐瞒、掩饰等手段来掩盖真相,给企业和投资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其次,财务舞弊对企业和市场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
首先,财务舞弊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声誉和信誉,导致投资者的信任丧失,进而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发展前景。
其次,财务舞弊还会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破坏,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有效运行。
最后,我们来谈谈如何防范财务舞弊。
首先,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次,企业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道德教育和职业操守培养,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再次,企业还可以通过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增强财务信息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财务舞弊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对企业和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财务舞弊的防范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确保企业的财务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库迪财务造假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财务造假事件频发,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库迪财务造假案作为近年来影响较大的财务造假事件之一,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库迪财务造假案例的深入分析,揭示其造假手段、动机及影响,为我国资本市场提供警示。
二、案例背景库迪公司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库迪公司已成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然而,在2018年,库迪公司被曝出财务造假,涉及金额巨大,引发市场震动。
三、造假手段1. 虚构销售收入:库迪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构客户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具体操作包括:虚构项目、虚构合同、虚构客户、虚构销售价格等。
2. 虚增资产:库迪公司通过虚构投资、虚构工程等方式,虚增资产。
具体操作包括:虚构投资项目、虚构工程进度、虚构资产价值等。
3. 虚构利润:库迪公司通过虚构成本、虚构费用等方式,虚增利润。
具体操作包括:虚构成本支出、虚构费用报销、虚构收入等。
4. 违规关联交易:库迪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至关联方,实现利润虚增。
具体操作包括:虚构关联交易、虚增关联交易价格、虚构关联交易收益等。
四、造假动机1. 业绩压力:库迪公司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不断追求高业绩,不惜采取财务造假手段。
2. 融资需求:库迪公司为了满足融资需求,通过财务造假美化财务报表,提高融资能力。
3. 高管利益:部分库迪公司高管为了个人利益,通过财务造假手段虚增业绩,从而获得更高的薪酬和奖金。
五、影响1. 损害投资者利益:库迪财务造假事件导致投资者信心受损,大量投资者遭受损失。
2. 扰乱市场秩序:财务造假事件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损害了市场秩序。
3. 影响国家金融安全:财务造假事件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国家金融安全。
六、案例分析1. 造假手段分析:库迪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构客户、虚构投资、虚构工程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资产和利润,手段隐蔽、手段多样。
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财务造假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
本文将以某公司财务造假案例为例,进行详细分析。
二、案例描述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电子产品创造和销售业务。
该公司在过去几年里向来保持着良好的财务状况,股价也向来稳定增长。
然而,最近有投资者对该公司的财务报表提出了质疑,认为其存在财务造假的可能性。
三、财务指标异常1. 利润增长异常:该公司的净利润在过去几年里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但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其利润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平均水平。
2. 财务比率异常:该公司的财务比率,如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也存在明显的异常。
3. 现金流量异常:尽管公司的净利润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但其现金流量却没有相应增长,甚至浮现了负增长的情况。
四、财务造假手段1. 收入控制:该公司通过虚构销售收入、虚增产品价格等手段来增加营业收入,从而使净利润看起来更高。
2. 资产负债表控制:公司可能通过虚构资产、减少负债等手段来美化财务状况,以吸引投资者。
3. 财务指标调整:公司可能会调整财务指标,如调整费用计提时间、调整减值准备等,以达到掩盖真实财务状况的目的。
五、财务造假的影响1. 投资者损失:财务造假会误导投资者,使其对公司的价值做出错误的判断,导致投资损失。
2. 信任破裂:财务造假会破坏公司与投资者、供应商等各方的信任关系,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严重伤害。
3. 法律风险:财务造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司将面临法律追究和处罚。
六、发现财务造假的方法1. 审计:通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可以发现潜在的财务造假行为。
2. 财务分析:通过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分析,可以发现异常情况,进而猜测是否存在财务造假。
3. 内部举报:员工、供应商等内部人员对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进行举报,有助于早期发现问题。
七、防范财务造假的措施1.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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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案例分析无报表但案例很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一、现金(一)常见的舞弊手段或陷阱1.虚假现金陷阱(1)隐瞒巨额的银行贷款;(2)高现金与高负债并存。
“双高公司”坐拥大量现金并且资本开支不大,派息极低或者根本不派,但资产负债率却居高不下。
2.受限现金陷阱(1)隐瞒定期存单质押事实;(2)隐瞒保证金等货币资金受限事实;(3)隐瞒外埠存款的真实用途。
3.现金流水陷阱(1)通过“倒贷”方式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或帮助关联方偿还贷款1)大股东平时占用资金,期末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即大股东贷款偿还上市公司欠款,上市公司过账之后立即替大股东偿还贷款),这样期末报表不体现大股东占用余额;2)关联方无力偿还期末到期贷款,由上市公司通过倒贷方式垫付,之后由各关联方及时偿还,这样期末报表不体现借款余额。
(2)通过“封闭贷款”制造上市公司虚假现金流或隐瞒大股东占用资金1)通过银行提供回购业务,即由A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经过质押贷出款项在银行内部封闭运行,款项的流程为A-B,B-C,C-D,D-A,并由A将汇票贴现归还贷款,同时支付贴现利息;2)上市公司向A、B公司分别开具银行本票,A、B公司再将本票直接背书给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资金被占用的上市公司。
(3)通过制造现金流避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虚增利润总额上市公司委托关联方A贷款,A再将款项汇给与上市公司形式上无关联关系的B,由B购买上市公司已存在减值的资产,待上市公司收妥款项后再归还关联方A。
这样上市公司既达到避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目的,虚增利润,又回避了关联交易。
4.募集资金使用陷阱将募股资金转移至账外买卖股票,为隐瞒事情真相,伪造或变造银行对账单。
(二)具体案例案例一:金花股份(600080)2005年10月14日公告,近期,公司在应上交所要求进行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合计60,200万元。
公告称,公司自2004年11月起,将28,500万元以存单质押的方式为金花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全额银行承兑保证。
该项业务已于2005年6月到期,金花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未能如期归还,公司存款28,500万元已被银行扣除。
案例二:审计署发布的2004年度16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结果中有一家公司被认定为虚增存款:2003年,天一科技(000908)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存款对账单方式,多计存款亿元,少计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该公司2004年年报对该事项作了调账。
公司称:8月至10月份经国家审计署、证监会等部委审计调查发现公司上市以来存在财务状况披露不实的问题,公司经过严格自查,对历史遗留的问题及按照财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将公司存在的包袱全部释放,对2003年以前财务进行追溯调整,2003年度调亏52,770,元,2004年亏损65,079,元。
天一科技因两连亏带上*ST,此外在受深交所谴责的致歉公告中还称:存在账外事项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包括截至2004年12月30日止,公司第一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亿元,截至2004年底,公司累计用账外资金投资股票金额为3,411万元等事项。
这家公司假账迹象其实非常明显,就是2003年末现金余额奇高,2003年末公司总资产只有亿元,但现金却有亿元。
案例三:2005年7月29日,金城股份(000820)发布公告称:2002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累计余额43,480万元。
2003年度、2004年度和2005年1至5月份,本公司分别向集团公司提供资金6,389万元、5,744万元和1,980万元,其中提供非经营性资金5,688万元、3,290元和1,091万元。
至2005年5月31日,集团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累计余额57,593万元(包含原经营性占用部分)。
本公司实际向集团公司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0,069万元。
2003年、2004年和2005年1至5月份“倒贷”资金发生额合计分别为亿元、亿元和亿元。
每年年末,集团公司均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占用资金,因此,本公司定期报告中未体现集团公司占用资金余额。
2005年8月16日,金城股份发布2005年半年报,半年报的货币资金余额由期初的49,615万元降到1,744万元,附注称:本期期末余额减少主要原因是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2004年末通过“倒贷”方式偿还股份公司的资金还原所致。
而2005年第一季报披露还有51,082万元,想不到巨额的货币资金其实只是时点数,是“集团公司均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占用资金”,也就是集团公司贷款偿还上市公司欠款,上市公司过账之后立即替母公司偿还贷款,这其中贷款资金怀疑是在银行封闭运行,金城股份涉嫌虚构巨额的银行存款。
金城股份2004年底资产总额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0%,却有近5亿元的银行存款,这种违背常识的背后被证实存在巨额的财务窟窿。
案例四:2005年3月25日,西安达尔曼(60078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被终止上市,达尔曼是沪深两市首只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而被交易所实施终止上市的股票,老板许宗林携巨款举家出走爆出达尔曼巨额财务窟窿。
该公司除了2003年度爆出亏损外,连两连亏都没经历就退市了。
事后,证监会指控达尔曼实施了重大财务造假及虚假陈述,包括2002年、2003年年报共计虚构销售收入40,万元,虚增利润15,万元,2003年年报虚增在建工程21,万元以及重大信息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主要包括巨额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
证监会同时对审计师提出两项指控:一是指控审计师未能揭示亿元大额定期存单质押情况,理由是中国人民银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为质押贷款的目的而开立和使用”。
而相关审计人员在对亿元定期存单审计时,未进一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以揭示达尔曼以亿元定期存单质押为其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的重大事项。
二是指控未能识别亿元虚假钻石毛坯,理由是2002年12月,达尔曼从其关联单位西安达福工贸有限公司一次购入亿元虚假钻石毛坯,数额巨大且未取得购货发票。
审计师在对达尔曼该存货的审计过程中,虽然实施了存货盘点等相关的审计程序,但却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案例五:莫高股份(600543):2004年上市,首募3亿元现金,2004年现金流量表显示经营性现金净流出17,976万元,而该公司2004年主营收入只有26,877万元;2005年上半年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6,159万元,货币资金余额高达31,038万元,而其总资产也只有83,608万元。
在货币资金备注中称:15,000万元是半年期定期存款。
既是半年期定期存款,为何不列入“其它货币资金”,并将其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剔除更关键的是,在尚有亿贷款还没有偿还的情况下,为何要存定期当然,公司会争辩这是募集资金,要专款专用,可是为什么2004年会出现近亿元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出呢,难道就没有占用募集资金当然,更关键是这笔资金除了存定期外,难道没有受其他限制,如质押等案例六:西安民生(000564):该公司2005半年报披露货币资金还有亿元,而据2004年报披露,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是亿元,但附注称: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第一大股东海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海航集团财务公司存有银行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5千万元。
本交易为关联交易。
这其中曾有过重大关联交易风波:2004年8月14日,该公司披露的200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在上半年将亿元存入海航集团财务公司,该事项并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目前公司董事会已经要求海航集团财务公司按期归还存款,但事实上海航并没有在年底之前归还这笔存款,2005年上半年货币资金已没有附注且关联交易也没有描述该笔存款,这说明海航已归还这笔贷款,可是现在换了花样,2005年4月,经西安民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与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北京科航大厦联建协议》,共同投资联建北京科航大厦项目,该项目西安民生预计投资38,760万元,截至2005年6月30日,已支付项目投资款5,000万元人民币。
2004年亿元关联交易披露时,媒体以“西安民生的一则公告揭开海航资金链的冰山一角”,并提出三问:一问:资金紧张的海航集团2003年为什么拿出亿元西进收购没有再融资资格的西安民生二问:西安民生为何把亿元巨资存入海航集团财务公司三问:西安民生对如此重大的关联交易为什么既没有经过董事会审议,也没有按时披露其实我们再加一个事实,2004年西安民生转让民航大酒店,获得股权转让款亿元。
海航花了亿元买下西安民生却获得了亿元的存款,现在西安民生又要为科航大厦投资38,760万元。
案例七:2005年6月下旬的一天,在牡丹江市看守所里,ST圣方(000620)的前任董事长杜焰生向记者讲述了大股东西安圣方通过银行提供的回购业务(即通过资金封闭运行制造假资金流,又称倒单位),将大额的大股东占用款像变戏法一样变没的经过:据杜焰生和相关人员介绍:2003年6月,时任ST圣方董事长的唐李找到当时出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杜焰生说,现在监管部门对大股东占款查得很紧,必须要削减大股东西安圣方的欠款。
当时,西安圣方欠上市公司近亿元的往来款。
于是,ST圣方实际控制人刘晓卫和唐李、杜焰生等经过研究,决定将西安圣方对ST圣方的欠款转给西安圣方的参股公司长岭圣方。
于是,2003年6月20日,杜焰生带着ST圣方、西安圣方和长岭圣方有关开立银行账户所需的手续,找到了两个月前认识的、曾表示可为公司提供回购业务的沈阳某银行客户部G经理。
G经理为上述三家企业开户后,以西安圣方名义从某银行贷款8,300万元,同时开具了两张支票:一张是西安圣方付给ST圣方8,300万元,另一张是ST圣方付给长岭圣方8,300万元。
8,300万元在某银行封闭运行,从而造成大股东西安圣方偿还ST圣方欠款8,300万元、长岭圣方欠ST圣方8,300万元的假象。
此笔贷款期限为3个月,牡丹江石油化工厂(以下简称“炼油厂”)为此支付了40多万元利息。
2003年11月,被唐李任命为ST圣方目前唯一资产的炼油厂厂长的赵春江,为掩盖其挪用炼油厂1,600万元的事实,找到了杜焰生。
随后,杜焰生、赵春江等人带着炼油厂、振达石化产品经销部、特种润滑油等公司有关开立银行账户的手续,再次来到沈阳找到G经理,G经理又为上述四家企业在某银行开立了银行账户。
此后,赵春江以承兑汇票质押的形式(期限3个月)取得贷款,从炼油厂汇入某银行炼油厂账户1,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