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M规则
Ism规则相关问题

1、什么是ISM规则?ISM规则是指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2、ISM规则产生的背景有哪些?1 ISM规则作为一项安全管理的国际标准,其出台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一定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的。
海难事故多和船舶造成的严重污染是产生ISM规则最重要的原因。
发生于80年代前后的几起震惊世界的重大海事案例,几乎全部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沉痛的教训,使IMO认识到加强公司管理对船舶安全营运的重要性。
过去IMO制定的公约、规则,主要是针对船舶、设备和船员的技术标准做出的,而对已暴露出的公司管理问题却很少涉及。
因此,迫切需要IMO采取有力措施,制定一个针对公司安全和防止污染活动的国际性管理标准。
2 80年代前后,随着船舶开放登记国的增加,悬挂方便旗的船舶急速增多。
因方便旗国缺乏管理能力,船检标准低,再者,船舶管理公司低薪招募船员,配备低水平或多民族船员,导致语言交流困难,均给航运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造成方便旗船的事故率高。
此外,船舶老龄化,船体结构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发生海难事故逐年增加。
船舶方便旗化和老龄化,对船舶检验和保险界产生巨大压力,社会公众舆论强烈,如任其发展,将导致海事率的急剧增加,船公司就难以在国际航运市场上生存与发展。
在航运业实施ISM规则,强化安全管理,满足IUMI和IACS的更加严格地要求,是一种有效的措施。
3 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改变了生产模式和传统的管理方式,也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水平。
传统的管理方式有许多弊端:一是对公司管理本身缺乏规范要求;二是安全管理与营运管理脱节,在实际中矛盾突出;三是存在管理职能交叉、关系不顺及船岸衔接不畅等管理体制问题;四是船岸人员的安全业务和管理素质跟不上;五是忽视信息反馈的动态管理,始终处于被动的事后管理的落后状态。
总之,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实行安全管理方式从反应型向预防型的根本转变,通过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才能实现安全管理的现代化。
ISM规则理解指南

附录 1ISM规则理解指南1A部分实施1 总则1.1 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规则的A和B两部分。
1.1.1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理解】这是对《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界定,特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 A.741(18)号决议通过且由该组织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亦称ISM规则。
1.1.2“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或法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理解】本规则中所称“公司”是实施ISM规则并申请“符合证明”(DOC)的“公司”,有以下三种情况:1、船舶所有人,拥有并管理所属船舶;2、船舶经营人,承担船舶经营和管理责任,其中包括ISM规则规定的公司的所有责任和义务;3、管理人,负责船舶的管理但不负责其经营。
所承担的船舶管理责任,包括ISM规则规定的公司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就船舶管理人而言,这里所称“承担船舶营运责任”应理解为是与安全和防污染有关的责任,与经营有关的责任不属于本规则所调整的范畴。
一般情况下,船舶管理人是用签订管理协议的方式明确承担本规则所规定的所有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责任和义务的。
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获取船舶经营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船舶信息。
1.1.3“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理解】“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是笼统的说法,具体来说是指船旗国政府中负责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事务的职能机构或部门,在我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1.1.4“安全管理体系”是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理解】体系是若干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组成部分构成的有机整体。
安全管理体系要以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总体目的。
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是文件化和结构化的。
“文件化(documented)”是指将体系以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形式都可以。
ism规则公司管理制度

ism规则公司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与职责根据ISM规则,公司必须确立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与权力。
公司应设立安全管理体系的领导机构,如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政策和目标。
同时,指定一名或多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管理政策公司需制定一套全面的安全管理政策,包括安全承诺、方针和目标。
这些政策应当得到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执行,并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三、风险评估与控制风险管理是ISM规则的核心内容之一。
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程序,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这包括对船舶的操作、维护、检验等各个方面的风险进行分析,确保所有的风险都能被有效控制。
四、安全操作程序为了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公司需要制定一系列详细的安全操作程序。
这些程序应当涵盖所有关键操作领域,如航行、货物装卸、机械维护等,并且要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五、应急准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检验一个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
因此,公司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紧急疏散、火灾应对、人员伤亡处理等情况。
同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应急程序。
六、性能指标与监控为了衡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效果,公司应设定一系列的性能指标,并进行定期监控。
这些指标可以是事故发生率、船员培训完成率、设备维护合格率等。
通过数据分析,公司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七、内部审计与管理复查内部审计是检查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实施的关键手段。
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管理复查。
这有助于公司发现体系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正。
八、持续改进ISM规则强调了持续改进的重要性。
公司应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安全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内部需求。
ISM

ISM规则
第八条 应急准备 第九条 对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 情的报告和分析 第十条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
ISM规则
第十一条 文件 第十二条 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
第十三条 发证、审核和监督
安全管理体系概念
第一、安全管理体系 以使公司人员有效实 施公司的安全和环保 方针为总体目标。 第二、安全管理体系 必须是文件化的。 第三、安全管理体系 必须是结构化的。不 是一简单的文件汇编。
ISM规则 一.ISM规则概述
全称: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 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
ISM规则
英文全称: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Code for the Safe Operation of Ship and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英文简称: ISM CODE
船岸 职责 手册
岸上 应急 计划
船舶 操作 手册
船舶 维护 手册
船舶 应急 手册
安 全 管 理 手 册 的 编 写
目录 公司简介 安全和环保方针 公司机构描述和权责规定 指定人员介绍 船长职责规定及船长权力的声明
安全管理手册的编写
资源与人员 制定船上操作方案的程序 应急准备概要 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原则 船舶和设备维护规定概要 文件控制程序要点 内审复查和评价和相关文件介绍等
实施ISM规则的 港口国监督指南
2.详细检查 当“明显依据”(Clear Grounds)存在时,应对 其SMS进行详细检查,通过对体系文件进行的核查 确认其具有《ISM规则》要求的文件化程序,并有 效实施。 “明显依据”包括下列各项:没有证书或证书无 效、存在其他可导致滞留的缺陷、存在较多非滞 留性质的缺陷。 详细检查(查验有关记录、询问船上有关人员) 的内容。
国内ISM规则讲解

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讲义一、ISM规则的产生1、机构简介:●国际海事组织(IMO)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MCO),1948年联合国在日内瓦如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建立一个新组织,专门负责国际海上运输特别是航行安全方面的事务,通过了《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来建立这一组织,即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58年海事组织公约生效,组织正式运转。
1982年5月22日更名为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机构设置:大会、理事会、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法律委员会、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技术合作委员会、便利委员会、秘书处。
2、SOLAS公约产生背景:●国际海事组织成立后,围绕着海上航行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技术合作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
在这些国际公约中,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一直被认为是有关商船航行安全最重要的国际条约之一。
●SOLAS公约的产生背景:1912年由英国驶往美国纽约港的豪华邮轮“泰坦尼克”号在处女航中由于种种原因沉没,1512人丧身于大海之中。
这次灾难性的事故引起了国际社会对航海安全的广泛关注。
1913年底,在英国伦敦召开了首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13年国家代表参加了会议并于1914年1月20日签订了第一个有关海上航行安全的国际条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在通过之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对公约进行了多次修下,又通过了1929年、1948年和1960年三个SOLAS公约,但于两次世界大战和其它一些原因,效果不好。
直到1974年公约的出现,1974年SOLAS公约采用了默认接受程序(规定某个修正案将在某个日期生效,除非在此期间有一定数量的缔约国明确表示反对),才使这一公约在促进海上航行安全方面发挥了作用。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也称ISM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第18届大会于1993年11月4日通过的A.741号决议的附件,1994年6月由《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新增第IX章规定为强制性规则,于1998年7月1日起适用于客船、高速客船、500总吨及以上油船、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高速货船;于2002年7月1日起适用于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和500总吨及以上其他货船。
ism规则

ism规则社会责任1、认可企业公民责任:注重慈善捐赠,服务社会,积极推动社会公平正义;2、加强法治信念:坚定不移地遵循法治,坚持合法合规,规范企业行为;3、支持文化传播:积极支持文化教育,积极加强国际之间的文化融合;4、保护环境:规范环境排放,保护自然资源,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5、启动公益慈善:积极参与慈善公益,帮助贫困儿童,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是指企业履行公民义务,不仅满足自身经济利益考量,而且认可其在社会环境和公众利益方面的责任,以及满足企业社会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的能力。
作为一家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我们多年来致力于在社会环境、社会教育、社会文化、环保保护等方面做出贡献,并积极地贯彻落实以下社会责任:一、认可企业公民责任企业作为社会公民,要履行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我们多年来积极参与慈善公益,帮助贫困儿童和弱势群体,并大力发起慈善募捐计划,为慈善事业注入新的生机。
此外,我们还支持传播正能量、反对负面舆论等行为,积极践行社会公共责任。
二、加强法治信念恪守合法合规、规范企业行为是我们贯彻企业社会责任的首要原则,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有效维护行业秩序、促进发展是我们贯彻法治信念的目标。
我们坚守严谨的法治标准,坚持合法企业行为,坚决落实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拓展企业合规氛围,加强社会责任意识。
三、支持文化传播文化传播有助于形成合理社会包容和友爱,增进社会民主和尊重多元文化,我们坚定不移地积极参与文化教育、支持文化建设,并积极探讨和实现国际之间的文化融合和交流,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发展。
四、保护环境拓展节能环保,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是我们贯彻绿色发展战略的主要任务。
我们将落实环境管理体系并加强环境保护措施,勤劳规范企业环境排放,努力为自然资源的保护措施注入新的力量,抢抓可持续发展的机会,构建绿色管理新模式。
五、启动公益慈善慈善公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力争在公益慈善方面发挥积极贡献。
ISM规则(最新版)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目录前言A.部分实施l 总则1.1 定义1.2 目标1.3 适用范围1.4 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2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3 公司的责任和权力4 指定人员5 船长的责任和权力6 资源和人员7 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8 应急准备9 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l0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11 文件12 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B.部分审核与发证13 发证和定期审核14 核发临时证书15 审核16 证书格式前言1 本规则旨在提供船舶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
2 大会通过的第A.443(XI)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船长在海上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当履行其职责。
3 大会通过的第A.680(17) 号决议,进一步认识到需要建立适当的管理组织,使其能够对船上的某些需求做出反应,以达到并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高标准。
4 认识到航运公司或船舶所有人的情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条件的大不相同,本规则依据一般原则和目标制定。
5 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显然,无论是岸上还是在船上,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所列条款需要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认识。
6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就安全和防止污染而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其最终结果。
7 本规则中添加的脚注旨在提供参考与指导,不作为本规则的要求。
然而,按照第1.2.3.2段要求,所有相关指南、建议等均应予以考虑。
考虑到该文献可能已经被修改或更新的资料所取代,任何情况下读者都应使用文件脚注中提到的参考文献的最新版本。
⑤A部分实施○11 总则1.1 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规则的A和B两部分。
○11.1.1 “国际安全管理(ISM)规则”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1.1.2 “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或法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ISM规则知识问答

ISM规则知识问答ISM规则产生的背景频繁发生的海难事故,给旅客和船员生命、财产和海洋环境造成巨大损害。
海难事故引起公众和各国政府的极大关注,要求制定更为严格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法令,推动和督促公司改进管理、消除或减少海难事故的发生。
ISM规则就是其中之一。
ISM规则是在什么时候和什么会议上通过的1994年5月17日至24日,联合国专门机构--国际海事组织在英国伦敦召开'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约国大会,决定在此公约内新增第九章'船舶安全营运管理',ISM规则是这一章的附件。
ISM规则的主要内容ISM规则是在海上安全和防止污染方面加强管理的一项国际标准。
它要求公司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明确公司人员和船员的责任和权限;指定公司与船舶联系人员;培训公司人员和船员使他们胜任工作;定期演习,做好应急准备;维护保养好船舶和设备;报告和分析不符合安全管理体系的情况和海难事故甚至险情,不断采取改进措施;加强文件控制,保证执行现时有效规定;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接受政府主管机关或其认可机构的外部监督。
凡是建立和实施符合ISM规则的安全管理体系的船公司将得到一份符合证明。
同样,船舶将得到一份安全管理证书。
ISM规则的目标它的目标是: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海洋环境和财产的损害。
ISM规则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ISM规则的适用范围是:适用于所有船舶,不论是新船还是旧船,但政府营运的非商业用船外。
营运不同类型船舶的公司的实施期限是:客船,包括载客高速艇:不迟于1998年7月1日;500总吨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运输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高速船:不迟于1998年7月1日;500总吨及以上的其他货船:不迟于2002年7月1日。
ISM规则的内涵ISM规则采用国际质量管理原理,将公司安全运行活动归纳成一套安全管理体系,实现活动规范化、工作程序化和行为文件化;从而将一切安全和防污染活动置于严格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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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目录前言A.部分实施l 总则1.1 定义1.2 目标1.3 适用范围1.4 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2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3 公司的责任和权力4 指定人员5 船长的责任和权力6 资源和人员7 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8 应急准备9 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l0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11 文件12 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B.部分审核与发证13 发证和定期审核14 核发临时证书15 审核16 证书格式前言1 本规则旨在提供船舶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
2 大会通过的第A.443(XI)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船长在海上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当履行其职责。
3 大会通过的第A.680(17) 号决议,进一步认识到需要建立适当的管理组织,使其能够对船上的某些需求做出反应,以达到并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高标准。
4 认识到航运公司或船舶所有人的情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条件的大不相同,本规则依据一般原则和目标制定。
5 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显然,无论是岸上还是在船上,不同的管理层次对所列条款需要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认识。
6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就安全和防止污染而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其最终结果。
7 本规则中添加的脚注旨在提供参考与指导,不作为本规则的要求。
然而,按照第1.2.3.2段要求,所有相关指南、建议等均应予以考虑。
考虑到该文献可能已经被修改或更新的资料所取代,任何情况下读者都应使用文件脚注中提到的参考文献的最新版本。
⑤A部分实施○11 总则1.1 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规则的A和B两部分。
○11.1.1 “国际安全管理(ISM)规则”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1.1.2 “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或法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1.1.3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1.1.4 “安全管理体系”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11.1.5 “符合证明”系指签发给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的文件。
○11.1.6 “安全管理证书”系指签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理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文件。
○11.1.7“客观证据”系指通过观察、衡量或测试获得并能被证实的有关安全或安全管理体系要素存在和实施的量或质的信息、记录或事实声明。
○11.1.8 “评述”系指在安全管理审核过程中做出的并由客观证据证实的事实声明。
○11.1.9 “不符合规定情况”系指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可见情况。
○11.1.10 “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系指对人员或○4船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可辨别的背离,或○1表示其根据2000年修正案修订。
(下同)○2表示其根据2004年修正案修订。
(下同)○3表示其根据2005年修正案修订。
(下同)○4表示其根据2008年修正案修订。
(下同)⑤表示其根据2013年修正案修订。
(下同)*参见《ISM规则“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处理程序》(MSC/Circ.1059-MEPC/Circ.401)⑤未能有效或系统地实施本规则的要求。
○11.1.11 “周年日”系指对应于有关文件或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的每一年中的该月该日。
○11.1.12 “公约”系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11.2 目标1.2.1 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是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以及对财产造成损失。
1.2.2 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应当包括:.1 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2 对其船舶、人员及环境已标识的所有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适当的防范措施;○4以及.3 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准备。
1.2.3 安全管理体系应当保证:.1 符合强制性规定及规则;.2 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和海运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规则、指南和标准予以考虑*。
1.3 适用范围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
1.4 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每个公司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包括以下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1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2 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符合国际和船旗国有关立法的须知和程序;⑤*参见“规则、建议、指南及其他涉及安全与保安的非强制性文书列表”(MSC.1/Circ.1371).3 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系渠道;.4 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程序;.5 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以及.6 内部审核和管理复查程序。
2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2.1 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说明如何实现1.2所述目标。
2.2 公司应当保证船岸各级机构均能执行和保持此方针。
3 公司的责任和权力*3.1 如果负责船舶营运的实体不是船舶所有人,则船舶所有人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该实体的全称和详细情况。
3.2 对涉及和影响安全和防止污染工作的管理、执行以及审核的所有人员,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责任、权力及其相互关系。
3.3 为使指定人员能够履行其职责,公司有责任确保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
4 指定人员**为保证各船的安全营运,提供公司与船上之间的联系渠道,公司应当根据情况指定一名或数名能直接同最高管理层联系的岸上人员。
指定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应包括对各船的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方面进行监控,并确保按需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
5 船长的责任和权力5.1 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船长的下列责任:.1 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2 激励船员遵守该方针;.3 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令;⑤*参见《公司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操作指南》(MSC-MEPC.7/Circ.5)**参见《关于<国际安全管理(ISM)规则>中指定人员必备的资质、培训和资历的导则》(MSC-MEPC.7/Cir⑤c.6).4 核查具体要求的遵守情况;并且.5 定期○4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
5.2 公司应当保证在船上实施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包含一个强调船长权力的明确声明。
公司应当在安全管理体系中确立船长的绝对权力和责任,以便做出关于安全和防止污染事务的决定并在必要时要求公司给予协助。
6 资源和人员6.1 公司应当保证船长:.1 具有适当的指挥资格;.2 完全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以及.3 得到必要的支持,以便可靠地履行其职责。
6.2 公司应确保每艘船舶:.1 根据本国和国际有关规定,配备合格、持证并健康的船员;.2 配备满足船上各种安全操作要求的合适的人员*。
⑤6.3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便保证涉及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聘和转岗人员适当熟悉其职责。
凡须在开航前发出的重要指令均应当标明并以文件形式下达。
6.4 公司应当保证与其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人员充分理解有关法规、规定、规则和指南。
6.5 公司应当建立并保持有关程序,以便标识为支持安全管理体系可能需要的任何培训,并保证向所有相关人员提供这种培训。
6.6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使船上人员能够籍此以一种工作语⑤*参见本组织以第A.1047(27)号决议通过的《最低安全配员原则》。
言或他们懂得的其它语言获得有关安全管理体系的信息。
6.7 公司应当保证船上人员在履行其涉及安全管理体系的职责时能够有效地交流。
7 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对涉及人员、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关键性的船上操作,公司应当建立制定有关程序、方案或须知包括必要的检查清单。
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应当明确规定并分配给适任人员。
○1○48 应急准备*8.1 对船上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公司应当予以标识并制定对其做出反应的程序。
○38.2 公司应当制定应急训练和演习的计划。
8.3 安全管理体系应提供措施,确保公司有关机构能在任何时候对其船舶所面临的危险、事故和紧急情况做出反应。
9 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9.1 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确保向公司报告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并对其进行调查和分析的程序,以便改进安全和防止污染工作。
9.2 公司应当制定实施纠正措施的程序,包括避免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险情重复发生的措施。
○410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10.1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便保证船舶按照有关规定、规则以及公司可能制定的任何附加要求进行维护。
10.2 为满足这些要求,公司应当保证:⑤*参见本组织以A.852(20)号决议通过的经修正的《船舶应急预防措施综合体系结构导则》。
⑤**参见《险情报告指南》(MSC-MEPC.7/Circ.7)。
.1 按照适当的间隔期进行检查;.2 任何不符合规定情况得到报告,并附可能的原因;.3 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以及.4 保存这些活动的记录。
10.3公司应当标识那些会因突发性运行故障而导致险情的设备和技术系统。
○4安全管理体系应当提供旨在提高这些设备和系统可靠性的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应当包括对备用装置及设备或非连续使用的技术系统的定期测试。
10.4 10.2所述的检查和10.3所提及的措施应纳入船舶的日常操作性维护。
11 文件*11.1 公司应当建立并保持有关程序,以便控制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11.2 公司应当保证:.1 各有关部门均能够获得有效的文件;.2 文件的更改应由经授权的人审查批准;.3 被废止的文件应及时清除。
11.3 用于阐述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可称为“安全管理手册”。
文件应当以公司认为最有效的方式予以保存。
每艘船舶均应配备与之相关的全部文件。
12 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参见“经修订的船舶应持有的证书、文书清单”(FAL.2/Circ.127,MEPC.1/Circ.817,MSC.1/Circ.1462)。
12.1 公司应当在不超过12个月的间隔期内对船上及岸基实施内部审核,以核查安全和防止污染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特殊情况下,间隔期不应超过15个月。
○412.2 公司应定期核查所有受托承担涉及ISM事务的相关方开展的工作是否与本规则规定的公司责任相符。
⑤12.3公司应当根据制定的有关程序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12.4 审核及可能采取的纠正措施应当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12.5 除非由于公司的规模和性质不可能做到,实施审核的人员应当不从属于被审核的部门。
12.6 审核及复查的结果应当告知所有负有责任的人员,以提请他们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