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一览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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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优抚标准一览表

2020年最新优抚标准一览表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 2 3 4 5 6 7
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现役军人家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残疾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 2 3 4 5 6 7 8 9 10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发春节慰问信。 邀请优秀“三属”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 优先聘请优秀“三属”担任编外辅导员、讲解员等。 倡导利用大型集会、赛事播报,航班、车船及机场、车站、码头的广播视频等载体和形式,宣传“ 符台帮扶援助条件的,按规定享受。 鼓励各级各类社会养老机构优先接收,提供适度优惠服务19 20 21 22 23 24 25
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发春节慰问信。 入伍、退役时,地方举行迎送仪式。 邀请优秀现役军人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 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其名录载入地方志。 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其家庭送喜报。 优先聘请优秀现役军人担任编外辅导员、讲解员等。 倡导利用大型集会、赛事播报,航班、车船及机场、车站、码头的广播视频等载体和形式,宣传 在审查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 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优先予以解决。 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 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 、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法律服务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鼓励银行提供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以及其他 鼓励影(剧)院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优惠服务。

湖南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湖南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湖南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湖南省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一、丧葬费。

1、每位死者的抚恤金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
2、每位死者的墓穴建设费为人民币6000元,其中新建墓穴4000元、翻修墓穴2000元;
3、死者安葬费用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赔偿;
二、生活保障津贴。

1、死者紧急生活保障津贴:单位丧葬死者家庭按同等级别死者抚恤
金标准每家给予1000元现金津贴;
2、死亡赔偿津贴:死者为务工人员的家庭按同等级别死者抚恤金标
准每家给予2000元现金津贴;
3、生活补助津贴:家庭人口少于6人的,按同等级别死者抚恤金标
准每家给予4000元现金津贴;家庭人口6人及以上的,每增加一人,每
家给予1000元现金津贴。

三、儿童保障津贴。

1、死者家庭未满十六周岁未离家出外生活的孩子,按同等级别死者
抚恤金标准每人给予1000元现金津贴;
2、死者家庭未满十六周岁已离家出外生活的孩子,按同等级别死者
抚恤金标准每人给予1500元现金津贴。

四、资助期限及支付方式。

1、生活津贴、儿童津贴每次性支付;
2、必要的助学费按学期支付,最长支付期为学生学业完毕;
3、其他资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优抚对象是指因保卫国家、抗击侵略、维护世界和平和国家利益,以及在国家安全、建设和改革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因执行公务、从事军事工作、从事军事科研、从事军事生产等工作,因公殉职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人员。

对于这些人员,国家有责任给予优抚和关怀,其中包括抚恤补助。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优抚对象包括了一定范围的人员,比如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军人遗属、因公致残军人等。

对于这些优抚对象,国家规定了相应的抚恤补助标准,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和关怀。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烈士遗属的抚恤补助标准是每人每月1000元,对于因公殉职军人遗属和因公致残军人,抚恤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此外,对于其他特殊优抚对象,也有相应的抚恤补助标准,以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这些抚恤补助标准的制定,是国家对于优抚对象的一种尊重和关怀,也是社会对于这些人员的一种支持和帮助。

通过给予他们一定的经济补助,可以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同时也彰显了国家对于这些人员的尊重和感激之情。

在实际操作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保障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应得的抚恤补助。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抚恤补助的发放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防止出现滥用和挪用的情况。

总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国家对于这些人员的一种尊重和关怀,也是社会对于这些人员的一种支持和帮助。

通过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也彰显了国家对于这些人员的尊重和感激之情。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权益,让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怀。

阜阳市2022年优抚标准续提高优抚标准单

阜阳市2022年优抚标准续提高优抚标准单

阜阳市2022年优抚标准续提高优抚标准单优抚标准每年8月1日上调。

其中,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一级至十级病故军人遗属的抚恤金标准不同,这些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也将提高。

下面就来了解一下。

阜阳市2022年优抚标准续提高优抚标准单 12022年优抚标准还没出台,预计8月1日前公布。

但总体来说会上调,2021年补贴标准会上调。

预计2022年上调5%,具体仍以官方通知为准。

也就是说你是农村老复员军人。

现在补贴标准是一个月3000元。

今年8月起,再加150元。

2021年6月2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通知,调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自2021年8月1日开始。

附件是最新的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列表如下:1.2022烈属抚恤标准现行标准为33860元/年。

而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

2.202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标准现行标准为为29080元/年,包括直系血亲(父母、子女)、配偶和未满16岁的弟妹,及抚养该军人长大的其他亲属。

3.2022病故军人遗属抚恤标准现行标准为为27360元/年。

4.2022退伍红军抚恤标准现行标准为:乡退伍红军老战士73960元/年,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73960元/年,红军失散人员33370元/年。

5.2022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①一级残疾抚恤金标准因战106670元/年,因公103300元/年,因病99910元/年。

②二级残疾抚恤金标准因战96530元/年,因公91450元/年,因病88030元/年。

③三级残疾抚恤金标准因战84700元/年,因公79600元/年,因病74550元/年。

④四级残疾抚恤金标准因战69420元/年,因公62670元/年,因病57590元/年。

⑤五级残疾抚恤金标准因战54220元/年,因公47410元/年,因病44030元/年。

⑥六级残疾抚恤金标准因战42360元/年,因公40080元/年,因病33860元/年。

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

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

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已经2006年8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周伯华2006年8月29日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除中央财政安排的以外,由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担。

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劳动保障、卫生、人事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死亡抚恤第五条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享受规定的抚恤。

第六条现役军人死亡,被军队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为烈士的,由其遗属持批准机关发给的《烈士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换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办理抚恤手续。

现役军人死亡,被军队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由其遗属持确认机关发给的《因公牺牲军人通知书》或者《病故军人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换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办理抚恤手续。

2024优抚标准明细表

2024优抚标准明细表

2024优抚标准明细表2024年优抚标准是指用于评定和核定优抚对象的各项待遇和补助的相关标准和明细。

该标准主要是为了保障特定群体的生活和需求,以便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各种支持和帮助。

以下是2024年优抚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1. 伤残抚恤金标准:- 一级失能的伤残军人,每年伤残抚恤金为XXXX元。

- 二级失能的伤残军人,每年伤残抚恤金为XXXX元。

- 三级失能的伤残军人,每年伤残抚恤金为XXXX元。

- 四级失能的伤残军人,每年伤残抚恤金为XXXX元。

2. 养老金标准:- 优抚对象达到退休年龄的,每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XXXX元。

3. 生活补助标准:- 优抚对象基本生活费每月为XXXX元。

- 优抚对象特殊生活费每月为XXXX元。

4. 教育补助标准:- 优抚对象子女上学补助每人每年为XXXX元。

5. 就业补贴标准:- 优抚对象失业补贴每月为XXXX元。

- 优抚对象就业补贴每月为XXXX元。

6. 医疗费用补助标准:- 优抚对象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根据治疗费用报销一定比例。

7. 住房保障标准:- 优抚对象提供专门住房安置,标准为根据地区房价和优抚对象需求确定。

8. 交通补贴标准:- 优抚对象享受交通补贴,每月为XXXX元。

9. 护理补贴标准:- 优抚对象失能需护理的,每月享受护理补贴,标准为XXXX元。

总之,2024年优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特定群体的生活和需求,通过提供各种经济和社会支持来帮助这些人群融入社会、改善生活质量。

这些参考内容可以作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优抚政策的依据,以确保优抚对象能够得到应有的关心和照顾。

2024年的优抚标准表

2024年的优抚标准表

2024年的优抚标准表
2024年的优抚标准表:一、烈属、烈士配偶、烈士子女抚恤金标准为每月3330元。

二、伤残军人一次性伤残抚恤金标准为25万元,特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2910元,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930元。

三、烈士遗属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930元,优抚对象配偶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350元,优抚对象父母抚恤金标准为每月970元,优抚对象子女抚恤金标准为每月970元。

您好,我为您另外拓展,以上标准将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届时视情况做出调整。

请各级优抚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98年)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98年)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98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1998.01.08•【文号】民优函[1998]3号•【施行日期】1998.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优函[199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提高在乡革命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和“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在乡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在1996年标准基础上,特等、一等每人每年提高300元,二等、三等每人每年提高120元。

(新标准见附件一)二、“三属”定期抚恤金,在1996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8元。

(新标准见附件二)三、“三红”生活补助,在1996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0元、30元、10元。

(新标准见附件三)上述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所需新增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

附件一:在乡革命伤残人员抚恤金标准表;二:“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三:“三红”生产补助标准表。

民政部财政部一九九八年一月八日附件一:在乡革命伤残人员抚恤金标准表(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伤残等级│伤残性质│ 现行标准│提高标准│新标准│├──────┼──────┼──────┼──────┼──────┤││因战│3240│ 300│3540││特等├──────┼──────┼──────┼──────┤││因公│3080│ 300│3380│├──────┼──────┼──────┼──────┼──────┤││因战│2460│ 300│2760││一等├──────┼──────┼──────┼──────┤││因公│2330│ 300│2630││├──────┼──────┼──────┼──────┤││因病│2200│ 300│2500│├──────┼──────┼──────┼──────┼──────┤││因战│1430│ 120│1550││├──────┼──────┼──────┼──────┤│二等甲级│因公│1320│ 120│1440││├──────┼──────┼──────┼──────┤││因病│1230│ 120│1250│├──────┼──────┼──────┼──────┼──────┤││因战│960│ 120│1080││二等乙级├──────┼──────┼──────┼──────┤││因公│880│ 120│1000││├──────┼──────┼──────┼──────┤││因病│840│ 120│960│├──────┼──────┼──────┼──────┼──────┤││因战│628│ 120│748││三等甲级├──────┼──────┼──────┼──────┤││因公│608│ 120│728│├──────┼──────┼──────┼──────┼──────┤││因战│526│ 120│646││三等乙级├──────┼──────┼──────┼──────┤││因公│526│ 120│646│└──────┴──────┴──────┴──────┴──────┘附件二:“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从1998年1月1日起)单位:元/月┌──────────┬──────────────┬────────┐│ 居标对│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住准象││││地│││├──────────┼──────────────┼────────┤│农村│68--73│ 63--68│├──────────┼──────────────┼────────┤│小城镇│78--83│ 73--78│├──────────┼──────────────┼────────┤│大中城市│83--88│ 78--83│└──────────┴──────────────┴────────┘附件三:“三红”生活补助标准表(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月┌────────────┬────────────┬────────┐│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340│2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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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204
因公
3000
14
因病
7800
30%
204


因战
2240
14


因战
7280
40%
204
因公
1920
14
因公
6600
40%
204


因战
1680
14
因病
Hale Waihona Puke 600030%204
因公
1440
14
国家终生供养对象


因战
1120
14
因公
960
14
三属人员抚恤补助标准
属别
区 域
抚恤标准
(元/月)
粮油生活
说明
1、在乡原二等甲级(现五级)以上残疾人员、在城镇的“三属”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每人每月25元的粮油补贴的文件依据:湘财〔91〕综字293号6元、湘民财发〔92〕第25号5元、湘财〔94〕行指字137号6元、湘民优发〔96〕第20号8元。
2、在乡原二等乙级(现六级)以下残疾人员、在乡“三属”人员每人每月粮油补贴14元的文件依据:湘财〔94〕行指字137号6元、湘民优发〔96〕第20号8元。
湖南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一览表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抚恤补助标准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标准
(元/年)
分散安置对象护理费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比例发给
粮油生活
补 助
(月/元)
残疾
等级
残疾
性质
抚恤标准
(元/年)
粮油生活
补 助
(月/元)


因战
11200
补助(元/月)

农 村
220
14


小城镇
350
35

大中城市
350
35








农 村
210
14
小城镇
325
35
大中城市
325
35






农村
195
14
小城镇
300
35
大中城市
300
35
其它定补人员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
人员类别
定期补助
(元/月)
粮油生活
补助(元/月)
伙食费
(元/月)
零用钱
(元/月)
50%
204


因战
5600
25
因公
10800
50%
204
因公
5040
25

10440
30%
204
因病
4560
25


因战
10080
50%
204


因战
4480
14
因公
9600
50%
204
因公
4200
14
因病
9200
30%
204
因病
3600
14


因战
8960
40%
204


因战
3360
14
因公
8400
5、上述标准的执行时限:“三属”人员、“三红”人员、残疾对象为2004年10月1日;在乡老复员军人为2005年1月1日。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高于上述标准。
6、各地要把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作为“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的具体行动,真正实行标准公开,接收群众监督,把优抚政策落到实处。
湖南省民政厅优抚处编制二○○五年七月
退伍红军
老战士
800
35
红军失散
人 员
240


抗日战争入伍184以上



解放战争入伍132以上


建国后入伍122以上
光荣
院住
在乡
160
50
院老

城镇
210
死亡一次性抚恤《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属别
(月基本
工资)
革命烈士
因公牺牲军人
病故军人
80个月
40个月
20个月
①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②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荣誉称号的,增发30%;③立一等功的,增发25%;④立二等功的,增发15%;⑤立三等功的,增发5%。
3、在乡原特、一等(现一、二、三、四级)残疾人员每人每月204元粮油生活补助费的文件依据:湘政函〔88〕第14号10元、湘民优函〔97〕04号19元、湘民优发〔97〕第17号150元、
4个文件统一规定的粮油补贴25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
4、城镇“三属”人员每人每月10元生活补助的文件依据:湘政函〔88〕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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