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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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江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江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设计、施工、使用和拆除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物的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物的使用效果。

江苏省作为中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对于绿色建筑的发展也十分重视,因此制定了江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促进绿色建筑在该地区的发展。

首先,江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明确了绿色建筑的概念和目标。

其次,标准对绿色建筑的设计、施工、使用和拆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中,对建筑节能、水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建筑材料和资源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此外,标准还对绿色建筑的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进行了规范,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和科学。

在江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对建筑节能方面的要求尤为突出。

建筑节能是绿色建筑的核心要求之一,江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建筑节能的要求包括建筑外墙保温、采光设计、建筑能耗控制等方面。

这些要求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建筑的能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也能够为居住者提供更加舒适的室内环境。

此外,江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对建筑材料和资源利用方面进行了规范。

标准要求建筑材料应当符合环保要求,尽量采用可再生资源和回收利用的材料,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方法,促进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发展。

总的来说,江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一项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推动绿色建筑在江苏地区的发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物的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物的使用效果。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江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能够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为绿色建筑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〇六年九月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

1.0.3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1.0.4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进行评价。

1.0.5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标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环境特征值建设区域内前后环境特征值,通过建设前后建筑密度、绿化率、水体密度、透水地面比率等指标计算。

2.0.3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0.4 全装修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简称全装修。

2.0.5 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6 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材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3 基本规定3.1 基本要求3.1.1绿色建筑的评价以建筑群或建筑单体为对象。

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标准》的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标准》的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5.11.11
•【字号】建设厅公告(2015)40号
•【施行日期】2016.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标准》的公告
建设厅公告(2015)40号现批准《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标准》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GJ32/TJ194—2015,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11日。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1 总则 (2)1.1 基本规定 (2)1.2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2)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2)4 住宅建筑 (2)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2)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9)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3)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7)4.5 室内环境质量 (22)4.6 运营管理 (25)4.6.1 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 (25)4.6.2 住宅水、电、燃气分户、分类计量与收费 (25)5 公共建筑 (29)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29)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32)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37)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40)5.5 室内环境质量 (43)5.6 运营管理 (46)1总则1.1基本规定1.1.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行《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J32/TJ76-2009(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本细则。

1.1.2本细则依照《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适用于指导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审、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及运行管理。

1.1.3按照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评价内容判定得分情况和达标情况。

根据达标情况评定星级,进行绿色建筑评价。

1.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1.2.1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应先审查是否满足控制项的要求。

参评的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则通过初审。

1.2.2对一般项、优选项进行达标判定,判定结果分为:是、否、不参评三种。

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分为两个等级。

1.2.3当某条文要求不适应该建筑所在地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作为参评项,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确定。

2术语注:见《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J32/TJ76-2009。

3基本规定注:见《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J32/TJ76-2009。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整个建筑生命周期内,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室内环境质量为目标,采用科学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的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建筑。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旨在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建筑环境的质量。

首先,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节能性能提出了要求。

建筑在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应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采用节能材料和设备,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建筑应合理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减少对人工照明和通风系统的依赖,降低能源消耗。

其次,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建筑的水资源利用提出了要求。

建筑应采取节水措施,包括收集和利用雨水、灰水回收利用等措施,减少对地下水和自来水的使用。

同时,建筑的排水系统应设计合理,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此外,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提出了要求。

建筑应尽量采用环保、可再生的材料,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降低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减少对室内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另外,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提出了要求。

建筑应保证室内空气质量良好,减少甲醛、苯、氨等有害气体的释放,提高室内环境的舒适性。

同时,建筑的室内装饰和家具应符合环保标准,不含有害物质,保障居民的健康。

最后,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建筑的管理和运营提出了要求。

建筑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建筑的节能、节水、环保等方面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建筑应提供用户操作指南,引导用户科学合理地使用建筑设施,减少资源的浪费。

总之,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制定,对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业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号召,加大对绿色建筑的投入和推广,共同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江苏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江苏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江苏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使用和建筑拆除等全生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的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建筑的舒适性和健康性,促进建筑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江苏省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建筑的政策号召,制定了江苏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以推动江苏省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建筑设计原则。

1.1 节约能源,建筑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和环境条件,采取合理的建筑形态、朝向和采光设计,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减少对人工照明和空调的依赖。

1.2 资源循环利用,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和再生建材,减少对非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1.3 环境保护,建筑设计应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保护周围的生态系统,减少建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建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建筑设计要求。

2.1 建筑节能,建筑应采用高效节能的建筑外墙、窗户、屋顶和地板等构件,提高建筑的保温性能和隔热性能,减少能源消耗。

2.2 建筑节水,建筑应采用节水设备,减少用水量,提高用水效率,实现雨水的收集和利用,减少对自来水的依赖。

2.3 建筑环境质量,建筑内部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减少有害气体和颗粒物的排放,提高室内环境的舒适性和健康性。

2.4 建筑材料选择,建筑应选用环保、无污染、可再生的建筑材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建筑的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能耗。

三、建筑设计实施。

3.1 设计方案评估,建筑设计方案应进行全面的环境评估和资源评估,确定建筑设计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要求。

3.2 技术应用推广,建筑设计中应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环保技术,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和环保性能,降低建筑的能耗和排放。

3.3 监督检查管理,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对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建筑的设计、施工和使用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要求。

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

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

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
首先,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应包括建筑材料的环保性能检测。

建筑材料的环保性能对于建筑的整体环保性具有重要影响。

例如,建筑材料应具有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低放射性污染,低含氟材料等特性。

因此,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应包括对建筑材料的环保性能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

其次,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应包括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检测。

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是衡量建筑节能性能的重要指标,也是绿色建筑的核心要求之一。

因此,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应包括建筑能源消耗的实际测量和评估,对建筑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的能效比、能源利用率等进行检测和评估。

再次,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应包括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对于居住者的健康和舒适度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应包括建筑室内环境的空气质量、采光、声环境等方面的检测和评估,以确保建筑室内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最后,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应包括建筑废弃物管理和资源循环利用检测。

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和资源循环利用是绿色建筑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此,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应包括对建筑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利用率、资源再利用等方面的检测和评估,以确保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对于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完善的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可以有效提高建筑的环保性能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建筑行业向着更加环保、节能、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机构能够加强对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为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 引言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不断增加,绿色建筑作为一种能够减少资源消耗、提高建筑环境质量的建筑形式,受到了广泛关注。

江苏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制定了适用于江苏省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和应用。

2. 概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根据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江苏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评价标准。

该标准旨在通过对建筑的设计、建造和运营阶段的评价,鼓励和引导建筑业各个环节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江苏省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 评价范围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新建建筑项目和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项目。

不同项目类型有不同评价要求,包括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商业建筑等。

4. 评价指标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4.1 能源利用与节能该指标评价建筑使用的能源情况,包括建筑能耗、能源供应方式等。

通过提高建筑外墙的保温性能、采用高效的能源供应技术等方式,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2 建筑材料与资源利用该指标评价建筑所使用的材料的环境友好程度以及资源利用情况。

鼓励使用可再生材料,减少使用资源密集型材料,降低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4.3 室内环境质量该指标评价建筑室内环境的质量,包括室内空气质量、室内光照条件、建筑物内部的声学环境等。

要求建筑内部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提供良好的光照和舒适的声学环境。

4.4 水资源利用与节约该指标评价建筑对水资源的利用和节约情况。

鼓励使用节水设备、提倡水循环利用等方式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

4.5 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该指标评价建筑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情况。

要求建筑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建筑布局,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4.6 运维管理及创新该指标评价建筑的运维管理方式以及在设计和建造阶段的创新措施。

要求建筑具备便捷的运维管理系统,提倡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使用新技术、新材料。

5. 评价等级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根据评价指标得分情况划分为五个评价等级,分别为:优秀级、良好级、一般级、较差级和不合格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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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indoor environmentaltesting(征求意见稿)主编部门: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施行日期:201X—XX—XX日目录1. 总则 (4)2. 术语 (5)3. 基本规定 (6)4. 室内空气质量 (7)4.1一般规定 (7)4.2甲醛 (8)4.3苯 (10)4.4氨 (12)4.5TVOC (14)4.6室内氡浓度 (16)4.7合格判定 (16)5. 室内热湿环境 (18)5.1一般规定 (18)5.2室内温度、相对湿度 (18)5.3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 (22)6. 室内声环境 (26)6.1一般规定 (26)6.2室内背景噪声 (26)6.3楼板和分户墙空气声隔声性能 (33)6.4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 (38)6.5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 (41)7. 室内光环境 (46)7.1一般规定 (46)7.2室内采光系数 (46)7.3室内照度值 (53)7.4一般显色指数 (58)7.5照明功率密度 (64)7.6统一眩光值 (65)8. 室内通风效果 (75)8.1一般规定 (75)8.2换气次数 (75)8.3新风量的检测 (79)8.4室内空气流速 (79)8.5自然通风 (80)8.6合格判定 (82)9 室内可吸入粒物浓度 (83)9.1一般规定 (83)9.2PM10 (83)9.3PM2.5 (87)9.4合格判定 (89)附录A 室内声环境检测仪器要求 (90)附录B 测混响时间测量方法 (93)附录C 报告格式 (96)1.总则1.0.1为了准确判断绿色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规范绿色建筑室内环境的检测技术,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绿色建筑中的室内环境检测。

1.0.3在进行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3.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3.0.2室内环境indoor environment指人们生活、工作、学习、社交及其他活动所处的相对封闭的空间,包括住宅、办公室、学校、教室、医院、候车(机)室、交通工具及体育、娱乐等室内活动场所。

3.0.3氡浓度radon concentration单位体积空气中氡的放射性活度。

3.0.4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在本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下,所测得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简称TVOC。

3.0.5等效[连续A计权]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在规定的时间内,某一连续稳态声A[计权]声压,具有与时变的噪声相同的均方A[计权]声压,则这一连续稳态声的声级就是此时变噪声的等效声级。

单位为分贝,dB。

3.0.6室内平均声压级average sound pressure level in a room声压平方的空间和时间的平均值与基准声压(20μPa)平方之比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10,空间平均是指整个房间,但不包括声源直接辐射或边界区域(例如墙面等)对测量结果有明显影响的区域。

室内平均声压级以dB表示。

3.0.7室内背景噪声Indoor background noise指室内技术设备(如通风系统)引起的噪声或者是从室外经由墙、门、窗传入室内的噪声。

3.0.8撞击声压级impact sound preddure level当测试楼板用标准撞击器激发时,在接收室内的1/3倍频程平均声压级,以dB表示。

3.0.9采光系数daylight factor在室内给定平面上的一点,由直接或间接地接受来自假定和已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散射光面产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产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

3.0.10(光)照度illuminance表面上一点处的光照度是入射在包括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除以该面元面积之商,单位为lx。

3.0.11照明功率密度lighting power density (LPD)单位面积上照明实际消耗的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等),单位为W/m2。

3.0.12显色指数colour rendering index光源显色性的度量。

用被测光源下物体颜色和参考标准光源下物体颜色的相符合程度来表示。

3.0.13自然通风natural ventilation依靠室外风力造成的风压和室内外空气温差造成的热压,促使空气流动与交换的通风方式。

3.0.14可吸入颗粒物(PM2.5或PM10)inhalable particlesPM2.5,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2.5μm的颗粒物;PM10,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10.0μm的颗粒物。

3.基本规定3.0.1绿色建筑室内环境的检测项目应括室内空气质量、室内热湿环境、室内声环境、室内光环境、室内通风效果和室内可吸入颗粒物浓度。

【条文说明】绿色建筑室内环境包括室内声学环境、室内天然光环境、室内通风效果和室内空气质量和温湿度等项目。

3.0.2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仪器设备的精度、测量范围和最小分度值应满足检测要求。

仪器仪表测量性能应满足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在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时,相同的参数可能采用多种测量设备和方法,采用的仪表精度不同,检测结果的误差也会相差较大,因此,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有必要统一仪器仪表的技术参数。

3.0.3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条件、检测数量、检测方法、数据处理和合格判定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

3.0.4绿色建筑室内空气质量评价中,Ⅰ类、Ⅱ类划分: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室、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3.0.5检测报告格式可按本标准附录C进行。

3.0.6原始记录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名称;2、检测时间;3、检测工况条件;4、检测仪器;5、数据记录;6、检测人员、审核人员签字4.室内空气质量4.1一般规定4.1.1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项目包括对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氡的检测。

4.1.2检测条件1对采用中央空调系统的绿色建筑,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2对采用自然通风的绿色建筑室内甲醛、苯、氨、TVOC检测时,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室内氡浓度检测时,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h后进行。

3对甲醛、苯、氨、TVOC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条文说明】门窗的关闭指自然关闭状态,不是指可以采取的严格密闭措施。

当发生争议时,对外门窗关闭时间以1h为准。

在对甲醛、苯、氨、TVOC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如固定壁柜、台、床等),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如家具门正常关闭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第6.0.18条: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中央空调系统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

4.1.3检测数量1每个建筑单体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房间,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3间;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条文说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第6.0.12条: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污染物浓度,氡、甲醛、氨、苯、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间,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2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 间。

3每个房间的检测点数应符合表4.1.3的要求。

表4.1.3 室内氡浓度检测点数设置4.1.4测点布置1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梅花状均衡布点;2采样点应距内墙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

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条文说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第6.0.13~16条。

4.2甲醛4.2.1检测仪器要求1采样采样,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应符合表4.2.2的要求。

性差,故本标准不采用此方法进行现场检测。

4.2.2检测方法1试剂配制(1)吸收液原液:称量0.10g酚试剂[C6H4SN(CH3)C:NNH2·HCl,简称MBTH],加水溶解,倾于100mL具塞量筒中,加水至刻度。

放冰箱中保存,可稳定三天。

(2)吸收液:量取吸收原液5mL,加95mL水,即为吸收液。

采样时,临用现配。

(3)1%硫酸铁铵溶液:称量1.0g硫酸铁铵[NH4Fe(SO4)2·12H2O]用0.1mol/L盐酸溶解,并稀释至100mL。

(4)碘溶液[c(1/2I2)=0.1000mol/L]:称量40g碘化钾,溶于25mL水中,加入12.7g 碘。

待碘完全溶解后,用水定容至1000mL。

移入棕色瓶中,暗处贮存。

(5)1mol/L氢氧化钠溶液:称量40g氢氧化钠,溶于水中,并稀释至1000mL。

(6)0.5mol/L硫酸溶液:取28mL浓硫酸缓慢加入水中,冷却后,稀释至1000mL。

(7)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c(Na2S2O3)=0.1000mol/L]:(配制及标定见附录K)。

(8)0.5%淀粉溶液:将0.5g可溶性淀粉,用少量水调成糊状后,再加入100mL沸水,并煎沸2-3min至溶液透明。

冷却后,加入0.1g水杨酸保存。

(9)甲醛标准贮备溶液:取2.8mL含量为36%-38%甲醛溶液,放入1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浓度约为1mg/mL,准确浓度用如下碘量法标定。

精确量取20.00mL待标定的甲醛标准贮备溶液,置于250mL碘量瓶中。

加入20.00mL[c (1/2I2)=0.1000mol/L] 碘溶液和15mL 1mol/L氢氧化钠溶液,放暗处15min,加入20mL 0.5mol/L硫酸溶液,再放暗处15min,用[c(Na2S2O3)=0.1000mol/L]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呈现淡黄色时,加入1mL 0.5%淀粉溶液继续滴定至恰使蓝色褪去为止,记录所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体积(V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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