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辩论稿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还是不应该合法化?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还是不应该合法化?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正方辩词一辩: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听众:我们认为,在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我们有以下几个理由:首先,合法化流动商贩将促进经济发展。
流动商贩作为一个庞大的劳动力群体,其经济贡献不可小觑。
合法化可以推动市场活力,增加就业机会,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其次,合法化可以提升流动商贩的就业保障和权益保护。
目前,流动商贩常常面临赶摊、处罚等问题。
合法化可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和保障措施,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最后,合法化可以规范流动商贩市场秩序。
合法化后,政府可以制定相关规定,加强市场监管和管理,防止不法商贩的出现,保证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转。
同时,合法化也给予了流动商贩更多的发展机会,鼓励他们积极提升自身经营水平,推动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当今中国,合法化流动商贩是一种必要的举措,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流动商贩的权益,并规范市场秩序。
因此,我们坚决支持合法化流动商贩的立场。
谢谢!正方辩词二辩: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听众:我们认为,在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我们将从社会效益、文化传承和政策调整三个方面来论证我们的立场。
首先,流动商贩的合法化对社会效益有积极影响。
合法化可以减少非法经营和黑市交易,使得市场交易透明度提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合法化还可以增加税收收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福利。
其次,合法化对于传承和保护特色文化有重要意义。
许多流动商贩代代相传的手艺和产品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和文化价值。
合法化可以为这些手艺和产品提供更好的保护和传承机制,帮助流动商贩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特色文化,推动文化多样性的繁荣。
最后,政策调整是合法化流动商贩的必要举措。
目前,流动商贩存在法律法规缺失、城市规划不合理等问题。
政府应该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定明确的政策,为流动商贩提供合理的经营空间,同时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更加合法化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更加合法化正方辩手观点:首先,我认为应该更加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因为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将能够有效控制和监管相关行为,从而减少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尽管这一辩题在很多国家都是非法的,但是实际上却存在着大量的地下交易和非法活动。
而一旦合法化,政府就能够通过相关法律和规定来规范这一行业,确保其合法合规的运行,从而减少相关犯罪活动和不良影响。
正如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经说过,“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将能够有效控制并减少不法活动,从而保护社会和公民的利益。
”。
其次,合法化对这一辩题也将能够为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和经济效益。
据统计,许多国家的非法这一辩题市场规模巨大,但是由于其非法性质,政府无法征税和监管,从而导致国家无法从中获得应有的税收收入。
而一旦合法化,政府就能够征收相关税收,并且通过合法渠道监管这一行业,从而为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和经济效益。
正如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经说过,“税收是国家的命脉,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将能够为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
”。
最后,合法化对这一辩题也将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在当前非法的情况下,消费者很难获得高质量和安全的产品,因为这一辩题市场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无法得到有效监管。
而一旦合法化,政府就能够通过相关法律和规定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高质量和安全的产品。
正如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曾经说过,“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将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获得高质量和安全的产品。
”。
综上所述,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将能够有效控制和监管相关行为,为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和经济效益,以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我坚定地支持更加合法化对这一辩题。
反方辩手观点:我认为不应该更加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因为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将会带来更多的不良社会影响和健康问题。
尽管这一辩题在当前非法的情况下存在着大量的地下交易和非法活动,但是一旦合法化,将会导致这一辩题的使用和滥用增加,从而带来更多的不良社会影响。
流动商贩一辩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在场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对于今天的辩题,我方的观点是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正本清源,首先让我们来明确辩题中的几个关键词。
所谓流动商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且流动性大的摊贩。
应该就是情理上必然或必须如此.。
而合法化是指,法律支持某种行为并且保障该行为的权利义务。
所以在流动摊贩确实给社会带来了极多不利影响的形势下,从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出发,我方认为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我们的判断标准是流动商贩合法化是否有利于个人利益,是否有利于社会安定与和谐,接着来我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首先,就个人而言。
一方面,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流动商贩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食物中毒强买强卖现象屡见不鲜。
占道缺斤短两的现象更是不胜枚举。
这些对消费者的消费权安全权等权益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站在执法者的角度,流动商贩天然具有的流动性对他们的执法造成了极大不便,甚至造成冲突。
同时,对于其他同样做生意的固定经营者来说,流动商贩的存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
流动商贩的场地成本日常运营成本受监管成本明显要低得多。
老实本分做着生意的固定经营者的生存空间一点点被流动商贩蚕食,这很明显违背了市场公平的原则,不利于市场发展。
所以就个人层面而言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其次,我们从社会层面考虑。
若要将其合法化,很明显,这一行为将要付出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
更何况,从试点来看,合法化并没有带来什么改变。
广州城管部门早在2009年便开始了流动商贩划区域经营试点,而直到2013年,疏导区也仅解决了两万小贩的安置问题。
同时,小贩总数有多少呢?30万。
疏导区不可能无限量增长,成本投入巨大却收效甚微。
这成本最后还不是要由所有人来承担!对资源的浪费造成的恶性循环不利于从根本上提高弱势群体的福利。
另一方面,公共空间是属于全体公民的,不能让给某一特定的阶层、群体。
如果允许流动商贩合法经营,城市的公共空间秩序将会陷入混乱,无法管理。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VS不应该合法化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VS不应该合法化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作为正方第一辩,我认为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首先,流动商贩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为人们提供方便。
他们可以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出售商品,方便市民购买日常用品。
而且他们的价格相对比较便宜,能够满足一些低收入人群的需求。
其次,流动商贩的合法化能够规范市场秩序,减少非法经营的现象。
如果流动商贩合法化,政府可以通过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避免一些非法经营的现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最后,流动商贩合法化可以促进城市的发展。
流动商贩可以为城市的建设和环境改善做出贡献,比如可以进一步美化城市街道,增加城市的文化氛围,从而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因此,我认为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是正方第二辩,我认为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首先,流动商贩的合法化能够提高流动商贩的生存条件。
流动商贩在非法经营的情况下,往往面临着被罚款、被抓捕等风险,这给他们的生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如果他们合法化,政府可以为他们提供相关的扶持政策,提高他们的生存条件。
其次,流动商贩的合法化能够促进就业。
流动商贩的数量庞大,如果合法化,将会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最后,流动商贩的合法化能够提高政府的税收收入。
流动商贩在非法经营的情况下,往往不缴纳税费,这对政府的财政收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如果他们合法化,政府可以收取相关的税费,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因此,我认为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三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是正方第三辩,我认为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首先,流动商贩的合法化能够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流动商贩的数量庞大,如果合法化,将会增加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市场的发展和进步。
其次,流动商贩的合法化可以促进城市的发展。
城市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流动商贩合法化能够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比如可以增加城市的文化氛围,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等。
流动摊贩应该合法化立论

流动摊贩应该合法化立论谢谢主席,大家好!我们的观点是,移动供应商应该合法化。
首先,流动摊贩的合法化是指2022年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
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事项不得包括固定经营场所。
合法化代表着对移动供应商合法身份的识别,以及通过法律对供应商商业行为进行更详细管理和标准化的过程。
我们的判断标准是,合法化是否有利于维护摊贩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我们的理由如下:一、从商贩个体角度来看,据调查显示,大部分流动商贩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缺乏获得其他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只是希望能凭借自己仅有的一点能力在社会中谋得生存。
故此,基本的生存权和谋生权不仅是弱势商贩们应有的权利,更是国家对底层人民应尽的义务,而国家只有通过对流动商贩的合法身份,社会地位作出法律层面的肯定,才能做到真正的对商贩个体的生存权与工作权等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与维护,所以合法化势在必行。
二、从就业角度来看,根据调查,在流动摊贩中,下岗工人占总数的56%,而农村人口占总数的40%,这表明流动摊贩职业的存在可以解决大多数从经济落后地区甚至农村地区来的没有学历的人的就业问题。
合法化是为移动供应商提供合法、安全和受支持的商业环境,使小型移动供应商成为法律职业。
这有助于鼓励弱势群体创业,创造一个畅通的就业渠道。
三、从社会角度来看,合法化是通过法律对流动商贩的无序和混乱进行管理和规范的过程,是一个变无序为有序的过程。
让流动商贩们在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管理和指导后,在合理的区域里自由流动,经营小摊,既有利于使执法者有法可依,使商贩的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又有利于为市民的生活提供便利,满足低端消费市场的需要。
我们应该摒弃对手机供应商的偏见,通过法律渠道尊重和保护他们。
一个社会之所以受到尊重,不是因为它的傲慢和暴力,而是因为它的理性和宽容;一座城市之所以怀旧,不是因为它是权贵的天堂,而是因为它是穷人的天堂。
流动商贩应不应该被全面禁止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流动商贩应不应该被全面禁止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今天我们的辩题是“流动商贩应不应该被全面禁止”,我站在正方,认为流动商贩应该被全面禁止。
首先,流动商贩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和市容市貌,他们的经营行为占据了城市的公共空间,给市民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其次,流动商贩的食品卫生和质量难以保证,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最后,流动商贩的存在也会引发不少社会问题,如非法拓展经营范围、非法占用土地等问题。
因此,我们认为流动商贩应该被全面禁止,这也是城市管理和市民安全的需要。
谢谢。
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我是本辩论赛的第二位辩手,我也站在正方,认为流动商贩应该被全面禁止。
现在,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管理日益严格,流动商贩的存在已经不适应城市的需要。
流动商贩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也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同时,流动商贩的食品卫生和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此外,流动商贩的存在也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如非法拓展经营范围、非法占用土地等问题。
因此,我们认为流动商贩应该被全面禁止。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城市管理的有序和市民的安全。
谢谢。
三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我是本辩论赛的第三位辩手,我也站在正方,认为流动商贩应该被全面禁止。
我们都知道,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协作,才能保证城市的有序和安全。
流动商贩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也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同时,流动商贩的食品卫生和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此外,流动商贩的存在也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如非法拓展经营范围、非法占用土地等问题。
因此,我们认为流动商贩应该被全面禁止。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城市管理的有序和市民的安全。
谢谢。
四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我是本辩论赛的最后一位辩手,我站在反方,认为流动商贩不应该被全面禁止。
流动商贩应不应该合法化反方立论

谢谢主席。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朋友,大家下午好。
开篇明义,就让我们先来理解一下这个辩题的含义:流动商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合法摊位且流动性大的个体小商品经营者,合法化是指给予流动商贩合法的身份认同,把其纳入政府的管理规范之中的过程。
对于这个辩题,我方一致认为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现在城市中处处渗透着流动商贩的身影,他们活跃了城市经济,满足了人们多层次的需求,但他们的无秩序经营也给城市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城市化的过快进程使城市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
据此我方认为,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第一:今天存在于社会上的流动商贩这一群体符合这个时代现存的社会契约内容。
也就是说,流动商贩的存在并没有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相反,它维持了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同时,它也没有对社会的良性发展起严重的负面作用。
相反,流动商贩促进了社会的正常运转,完善了社会的分工和层次差异。
对于这样一个在社会中正常存在着的有其存在性和存在意义群体,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去进行一些多余的合法化的工作。
第二:就现在中国社会状况而言,合法化的工作,实际成本>实际收益。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合法化是一件得不偿失的工作。
对政府,关于流动商贩群体的管理法和保护法都还不完善,而且现行的很多法律都将会与流动商贩合法化的法律规定起冲突。
推进流动商贩合法化,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工作,一方面必然要对现有的部分法律作出修改或说明,这么做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而且收效甚微。
而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我国相关职能部门未完全分工协调,地区执法水平各不相同,最终会导致执法混乱,效率低下,执法成本高昂。
立法与执法综合考虑,会造成实际成本大大高于实际收益的不良状况,这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与改革。
对商贩,小摊贩跻身个体户后,需要缴纳多种税费和管理费用,经营成本的提升会成为小摊贩合法化的现实阻碍,加之政府如对流动商贩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甚至用登记的方式设立门槛,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增加了流动商贩的成本,让其原本流动、廉价的生存方式彻底遭到破坏。
辩论赛

辩论赛主题: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正方)谢谢主席,大家好,我方认为当今社会的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首先,我们今天之所以讨论流动商贩该不该合法化,是因为他的合法性遭到了质疑,所以需要我们为其证明。
本来流动商贩的正规经营行为是没有违法性的,但对于他们的管理我们还缺少在法律法规及规定层面上的要求,以至于他们出现的占道经营、妨碍交通影、响市容市貌、所售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等问题。
鉴于此现状,我们不应该采用极端的方式来对其管理,而应该让其合法化,那么对方辩友所说的当今社会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就是不承认当今中国流动商贩的合法性,也不赞成政府对其加强管理的措施,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第二,我们今天讨论的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其管理,完善其法律法规,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当今社会的流动商贩存在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所以说当流动商贩从部分人群因为不合法性遭到社会质疑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为其证明。
流动商贩生活在城市生活结构的底层,如果得到政府的帮助,他们就会得到生活的希望,流动商贩群体也会成为动态的、经济的、充满活力的社会群体。
如果得不到政府的帮助,流动商贩也可能加剧贫困化,甚至是流氓化、黑社会化。
所以说今天我们政府采取措施让流动商贩合法化,就是为了规范他们的行为,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与稳定。
第三,城市流动商贩合法化之后应具备八项原则:清晰界定边界;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集体选择的安排;监督;分级制裁;冲突解决机制;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分权制企业。
之后可以以自己的合法经营权利、财产权对抗各种非法干扰其经营、侵犯其财产权的行为。
而地方立法部门可以基于维护交通秩序、交易秩序等公共利益以法规形式对流动商贩的经营行为予以限制,比如划定允许其经营的区域、时间,禁止其经营的区域、时间。
流动商贩在营业工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工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对其依法进行的管理。
工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在治理流动商贩问题时,要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监督其合法经营,尊重流动商贩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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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商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未经商事登记,以流动方式在公共空间进行简单商事交易活动的经营者流动商贩的合法化是指出台相关法律条例,在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使流动商贩的身份从不合法变为合法判断应不应该合法化标准:是否促进社会长远发展。
(政策性辩题)(不仅仅是流动商贩的生存得到改善(太狭隘),因为牵涉到很多方面的利益,消费者的利益、城市市民的利益(公共资源)等)1.合法化不可行(1)背景:双方都存在流动摊贩问题: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管理(2)对方合法化是不是固定地点:是的话失去流动性流动摊贩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流动性,今天您方提出的措施牺牲流动性换取合法性。
流动商贩失去了自由经营权,您方觉得您这样的做法还能叫做流动商贩合法化吗?且您方抹杀了流动摊贩的流动性,那不就等于取缔了流动摊贩这个群体使他们成为固定摊贩吗?不是的话无法解决现有问题(3)对方合法化缺点:A.可行性低出台全国法律成本高:出台法律需要经历各种各样手续,这个过程是漫长的,还有,各地的情况不同,还需要针对地方问题来仔细制定条例准则。
商贩们的行为不是完全没有法律管制的,比如买卖要受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事食品行业有一定健康证明等这些法律的制约,且固定流动商贩是已经有相关基础了,我们现在只需继续加大力度推行、完善,成本是小于出台一个独立专门法律使流动商贩身份合法化的。
我方举例:南宁市,北京市,上海2009年四月开始,广西南宁按照“疏堵结合,稳妥推进”的思路,在一些社区设置相对固定的摊位,准许商贩在固定时间内合法经营,政府还拿出专项资金资助小贩搭凉棚。
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条例简化了流动摊贩办证程序和审批时间,只要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但同时对生产经营地点和摆摊地点做出了界定,各城区街道办将划出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集中经营。
又如北京随处可见的安心早餐车,也是政府推行相应政策,准许商贩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进行早餐营业。
原来的非法流动商贩一夜之间变成了合法固定商户,城管和社区的主要工作从取缔摊点乱摆转向维护市场秩序。
工商卫生部门定期检查,居民也更放心。
上海划区管理,各区人民政府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消费”需要、根据流动摊贩市场规律需要,依法科学合理划定临时点,在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划定中要避免划定(点)对食品摊贩及消费者均缺乏“吸引力”。
此外,对于划定点和时段不仅应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还应在划定点以醒目的方式予以公布,使监督检查人员与食品摊贩经营人员均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便于遵照执行。
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在划定的临时点就近为食品摊贩免费办理信息登记并当场填发“临时经营公示卡”,以便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尽量实行登记全覆盖,强化食品摊贩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打下基础。
而作为监管主体,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联合起来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在划定区域点并在固定时段(这些时段很可能均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对食品摊贩进行现场或随机监督检查,及时检查、及时查处,确保食品安全。
B.解决力食品安全问题、假冒伪劣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和产品质量依旧存在,流动摊贩合法化后如何对他们的食品进行抽查?你今天去这里抽他明天就躲到那去怎么办?如何保证你全部都能抽查到?如何保证抽查次数的一致?也许你连续一个月去那个地方也见不到同样的小贩一次?再者,路边摊贩有不可避免的安全隐患,打比方,路边小吃摊点采用各种合格食材进行制作,但不可避免有扬尘问题,即使他想提供合格产品,有心而无力。
且消费者选择流动摊贩有一部分处于便宜但也有一部分处于侥幸心理,因为流动摊贩商品往往外形外观或味道吸引人,致使消费者认为便宜也能买到同样的物品,有一定诱骗性环境污染流动摊贩的固定垃圾照样扔,食品废油照样往路边倒,油烟、噪音污染照样有,因为他们今天在这明天可以去那呀,甚至上午在这中午就走。
你怎么知道是哪一个人扔的?要怎么追查?执法成本高、监管依旧困难流动摊贩合法化了,意味着流动摊贩再也不用躲了,那至少流动摊贩的摆摊次数就会更多了一些,而要想在人数增多的情况下保持良好的秩序那无疑要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和执法频率。
那是不是相应的执法成本就升高了?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罗亚蒙曾说:“流动商贩合法化将是城市管理不能承受之重”,合法化将会鼓励无固定场所的经营行为,城管的执法难度将明显加大,城市管理部门的矛盾将成倍增加C.负面影响无需付店租、水电费,就能合法经营,赚取利益,门槛降低后是不是变相鼓励流动经营这种形式,要知道截止到2013年,光广州一所城市的流动商贩数量,就达到30万人,现在只会更多。
庞大的人数会远超出工商体系的负荷,也会占用大量城市公共空间,本来就寸土寸金拥挤不堪的大城市如何承担得起?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罗亚蒙曾说过公共空间是属于全体公民的,不能给某一特定的阶层、群体,如果允许流动商贩合法经营,城市的公共空间秩序将会陷入混乱,无法管理。
城市规划何在?且政府监管困难,流动摊贩往往用伪劣商品拉低价格,与个体工商户竞争之下就会造成恶性不公竞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总结:食品安全问题会损害消费者利益,环境的污染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对交通的阻碍、对城市公共区域的过分占用侵占了城市资源、流动的模式增加了执法成本和加大了执法难度,综上,流动摊贩合法化不利于社会长远发展。
但我方跟对方的愿望其实是一样的,都是希望流动商贩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能够更加长久地发展,但是合法化并不能根本地解决问题,而将他们取缔、固定、还有之后完善的福利体系才是更有可行性的,所以我方坚决认为当今中国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4)解决方向不对流动摊贩多为农民、下岗工人或者一些非就业弱势群体,他们要么学历偏低,要么身无一技之长,要么毫无资本。
解决流动摊贩的问题,首先是解决对城市的危害、促进对社会的发展,其次是给予流动摊贩一定保障。
将流动摊贩固定化转化了他们的流动性,减少了他们对社会公共空间公共资源的占用和破坏且更便于管理。
而将流动摊贩固定和取缔外我们根本点是让他们不要继续以低收入的境况继续生活,要知道摊贩能否成为一个社会的正常经营生态,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地位问题,还有必要加强与社会的链接磨合。
也只有被社会成功接纳,摊贩才可能跳出权宜之计的经营尴尬,从长计议,甚至是积累资本,从此作为跳出底层的重要支撑,这就回到社会根本的福利问题,在流动摊贩里还不乏一些年纪很大的人,那为什么这群境况糟糕到年老还生存艰难的人没有多获得一点福利的保障、就业的保障?其中,社会福利问题才是他们问题的根源,是贫穷逼迫他们大多数人选择了风餐露宿、东躲西藏的生存方式。
对方辩友动辄立法,只期望法律的强制性。
可是法律难免有局限,而且它作为最后的底线,不应轻易使用。
今天我们面临着社会难题,必然积极应对,但首要保持理性,不要采用那些代价高且冗余的步骤,而是直奔核心,解决问题。
2.我方方案长时间取缔(固定)、长时间社会福利3.我方方案能解决问题(1)食品安全问题固定地方,更好不定时地检查,在每一个固定摊位上摆放自己的相关证件(2)环境污染固定的摊位如果出现破坏环境的现象也可以追溯到每一个摊每一个人,便于追究责任(3)不存在阻碍交通问题(4)便于管理:固定地方,可以用原执法部门不定时进行执法,比流动追着他们管理轻松地多、成本也低得多4.我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摊位分布不够取缔是改变流动摊贩的性质,固定是取缔的一部分,但取缔不只是固定除固定外,同时也通过社区服务帮助转行、帮助就业比如资助进行职业知识培训等社会福利社会帮扶政策我们不是政治学家,福利政策的具体措施的论证不在我方义务内但这群境况糟糕生存困难的人要选择风餐露宿、东躲西藏的生存方式就说明社会福利体系有待完善(2)摊位好坏问题在任何一个地方必然存在好坏之分,即使在同一个商场铺租也有贵贱的区别,自然固定摊位中好地段的铺位要贵一些,这是必然的市场规律,但应由政府监收,不可加租转租,不予许私人交易(3)摊位成本问题摊位可以是旧车棚等地方的改造,不需要精装修且位置,不必一定要分布在地段贵的中心地带,因为久而久之形成集聚形的购买地就能吸引有这需要的人们前往。
比如广州很多批发城,石井服装批发市场,东平批发市场它们都坐落在偏僻的城中村里,但因为卖家集聚,所以一直吸引着许多人前往采购,生意一直不差。
(4)流动性消失以流动性消失来换取流动商贩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的长远发展何乐而不为?流动摊贩收入问题:2016年一份石家庄流动商贩基本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流动商贩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仅为9.38%,1000-2000元之间的为26.04%,月收入在800-1000元的比例最大,为37.50%。
流动商贩的月收入千元以下的人占总数的绝大多数,比例为64.58%,流动商贩的月收入总体较低。
二辩:1.合法化问题(保持流动性)2.标准3.监管三辩:1.定义流动摊贩最大的特点就是流动性,对方辩友企图牺牲流动性来换取合法性,但请问对方,您方抹杀了流动摊贩的流动性,那他们还能叫流动商贩吗?你转变了他们的性质不就等于取缔了流动摊贩这个群体使他们成为固定摊贩吗?那是不是对方对流动摊贩的定义本来就存在误读?那流动摊贩合法化要在保持流动性前提下就是我们现在共识了2.流动摊贩食品不卫生、顾客吃完出现呕吐头晕等不适现象的新闻已经不新鲜了,那么请问对方流动摊贩合法化后如何解决他们现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他们具有流动性,如何对他们的食品进行抽查?你今天去这里抽他明天就躲到那去怎么办?如何保证你全部摊贩都能抽查到?也许你连续一个月每天去那个地方也见不到同样的小贩一次怎么办?可见流动摊贩合法化根本不能解决现存的流动摊贩食品安全问题,再者,请问对方,倘若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不过关,是不是会损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作为社会的成员,作为社会经济的主要购买力,那流动摊贩经营损害消费者权益是不是也不利于社会发展?消费者选择流动摊贩有一部分处于便宜但也有一部分处于侥幸心理,因为流动摊贩商品往往外形外观或味道吸引人,致使消费者认为便宜也能买到同样的物品,有一定诱骗性3.环境污染也是流动摊贩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它破坏城市环境,不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那请问对方的流动摊贩合法化怎样解决这一问题?可是他们今天在这明天可以去那呀,甚至上午在这我中午就走。
那你要怎么追查?你怎么知道是谁扔的?可见流动摊贩合法化同样也不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同样也不能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4.请问对方流动摊贩的组成人群主要是什么?农民、下岗工人…这些人要么学历偏低,要么身无一技之长,甚至其中不乏年纪很大的人,那么请问对方这些是不是都是一些非就业弱势群体?那这群社会底层的人境况糟糕到年老还生存艰难,选择风餐露宿、东躲西藏的生存方式是不是反映了现有的社会福利体系还不够完善?为什么这些如此需要帮助的人没有多获得一点福利的保障、就业的保障?可见,解决流动摊贩生存问题的本质在于社会福利体系,要知道摊贩能否成为一个社会的正常经营生态,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地位问题,还有必要加强对他们的辅助加强与社会的链接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