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一、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模式
1、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主要根据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分配,按完成计划的绩效考核的原则分配,考核的过程涉及考核对象的行为表现,考核权重组合,考核结果计算等环节。
2、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模式主要包括两种模式:一种是实现团队共同
目标的分配模式,另一种是实现个人目标的分配模式。
两者均以完成计划
目标为基础,计算其实现率和目标达成程度,从而总结出考核结果。
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细则
1、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应当根据考核对象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以及
所完成工作目标的质量和数量来合理合法地考核分配。
2、考核分配的权重组合应当根据考核对象实际工作情况,以及所完
成的任务类型和难度来确定。
3、考核结果应当根据实际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各项表现准确把握,
合理综合评定,客观准确地反映出考核对象的真实表现。
4、绩效工资考核应当定期进行,每次考核结果应当与其他考核结果
全部完全公开通报,以保持考核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三、实施方案
1、考核相关人员
a.学校领导:负责统筹部署全校考核工作;
b.管理部门:根据考核要求,核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范本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范本一、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
学校绩效工资是对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工资报酬。
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激励和约束。
公平是指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评价要公正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是指评价结果要与教职工的工作实际表现相一致,不偏袒个别人或部门;激励是指通过绩效工资的发放,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约束是指对工作表现不佳的教职工进行相应的减薪或奖惩。
二、绩效工资的评价指标。
学校绩效工资的评价指标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绩效。
教学方面的绩效评价主要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和学生评价等指标;科研方面的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等指标;管理方面的绩效评价主要包括学校管理、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等指标;社会服务方面的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社会影响、社会服务和社会评价等指标。
三、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学校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根据教职工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评价结果越好,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越高;反之,绩效评价结果越差,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越低。
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应当公开透明,让教职工了解自己的绩效评价结果和相应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四、绩效工资的管理办法。
学校绩效工资的管理办法包括绩效评价、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调整和绩效工资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绩效评价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绩效工资的发放要按照评价结果确定的发放标准进行,确保发放过程公开透明;绩效工资的调整要根据教职工的绩效评价结果和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确保调整过程公平合理;绩效工资的监督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绩效工资的发放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五、绩效工资的完善机制。
学校绩效工资的完善机制包括对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的不断完善,对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的不断调整,对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不断改进,以及对绩效工资的监督机制的不断强化。
通过不断完善机制,确保绩效工资制度的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
xx学校学期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xx学校学期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
二、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
本校绩效工资分配以承担工作量的工时及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分配的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做到过程透明、公开,保证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分配范围、对象除校长外的所有正式在编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本校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学校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即师德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其中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即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取得成果的水平等。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工作量与出勤等。
1、师德考核,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首先规范》的情况,重点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3、教师工作量与出勤情况。
(二)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管理人员学期教学工作考核,参照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细则。
详见[附件一]。
分管、负责的工作按上级颁发的职责要求考核。
出现责任事故,奖励性绩效工资酌情扣发,直至扣完为止。
(三)教辅岗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及实绩,包括职业道德和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实绩及工作量与出勤情况。
(四)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落实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促进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充分发挥各学科和工作岗位的作用,我校决定启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二、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考核程序透明公开,考核结果公正公平,不得进行人情关系或交换等不正当行为。
2. 突出绩效:绩效是考核的核心内容,将绩效作为分配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同时,也考虑到师生反馈、考试成绩等因素。
3. 客观公正:考核结果客观可靠,不得干扰或影响考核结果。
4. 量化管理:采用量化管理,按照考核结果进行绩效工资分配。
三、考核制度1. 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及相关工作岗位人员。
2. 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师生反馈、考试成绩等。
3. 考核标准:各学科或岗位根据本学科或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例如开展重点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等。
4. 考核流程:学校组织绩效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对各单位的整体情况进行考核,由学校制定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申诉处理。
四、绩效工资分配1. 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为年度财政拨款的10%,根据情况可适当调整。
2. 绩效工资分配比例: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所占比例,分配绩效工资。
3. 绩效工资发放时间:绩效工资将在年终或者春节前完成发放。
五、其他事项1. 各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考核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2. 对于出现的不正当行为,学校将进行调查和处理。
3.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有修改,以学校公告为准。
六、总结本方案的实施可以促进教工们更积极地投入到教学科研之中,提高教学科研的水平和品质,加强学校各项工作的提升和改进。
同时,也对于学校形象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一、绩效工资的定义和目的绩效工资是指根据个体在工作中所取得的绩效表现,通过定量化的评价指标进行评估,以激励和奖励员工的工资制度。
学校绩效工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员工的发展和职业成长,提高学校整体绩效和质量。
二、绩效工资的指标设置1.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评估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学生学业进步、教学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表现。
2.育人成果:评价教师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情况、文化活动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指导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3.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评估教师在科学研究、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的成果和贡献。
4.管理能力:对管理岗位教职员工进行能力评估,包括人员管理、资源配置、工作计划制定等方面的能力。
5.班主任工作表现:评估班主任对班级管理、学生个别发展指导等方面的工作表现。
6.个人成长与培训:鼓励教职工参加培训和学习,评估个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情况。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类教职员工都有机会接受评价,并获得相应的奖励。
2.功勋优先原则:对于在教育教学领域、学术研究领域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职员工,应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激励更多人才。
3.职务岗位加分原则:按照不同职务和责任的不同,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以鼓励员工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
4.长期激励原则:在绩效工资中设置一部分奖金作为长期激励,以鼓励员工稳定地提高自己的绩效水平。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根据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额,按照不同指标的权重和员工的个人绩效情况,确定不同类别的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具体比例如下:1.教育教学水平:占总额的40%。
2.育人成果:占总额的20%。
3.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占总额的15%。
4.管理能力:占总额的10%。
5.班主任工作表现:占总额的10%。
6.个人成长与培训:占总额的5%。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流程1.绩效工资评估:每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果,进行绩效评估,包括个人自评、上级评价、同事评价等。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整体绩效,制定了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绩效工资发放的对象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各类人员。
二、绩效工资考核指标。
1. 教学工作考核指标,包括学生成绩、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2. 科研工作考核指标,包括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评价。
3. 管理工作考核指标,包括学校管理效率、管理质量、管理创新等方面的评价。
三、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绩效工资发放比例。
四、绩效工资发放程序。
1. 绩效考核,学校将每年度的绩效考核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定期考核、督导、评比等方式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评价。
2. 绩效工资核算,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进行核算,确定绩效工资发放等级和具体金额。
3. 绩效工资发放,学校将根据核算结果,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确保公平、公正。
五、绩效工资管理。
学校将建立健全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绩效工资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操作流程,加强对绩效工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绩效工资的合理发放和使用。
六、绩效工资发放的保障措施。
学校将建立健全绩效工资发放的监督机制,确保绩效工资发放的公平、公正,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七、绩效工资发放的宣传和解释。
学校将通过内部通知、公告、工作会议等形式,对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和解释,确保全体教职工对绩效工资发放政策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八、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的监督和评估。
学校将建立健全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绩效工资发放政策。
以上即为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努力,提高学校整体绩效,实现教育教学目标,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心学校2024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方案

中心学校2024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方案根据中心学校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方案,本文将从工资分配的原则和标准、工资分配评估指标、工资分配实施流程和工资分配的调整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资分配的原则和标准1.公平性原则:根据教师的业绩和工作贡献进行分配,确保教师享有应得的工资待遇。
2.激励性原则:通过工资分配来激励和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成果。
3.公开透明原则:工资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教师对分配结果有清晰的了解。
工资分配标准主要包括教师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基本工资按照教师的岗位、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确定。
绩效工资通过对教师的工作业绩、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比例。
二、工资分配评估指标1.教学质量:教师的授课效果、学生的学业成绩、教学改进及教学创新等方面。
2.教育质量: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
3.学校贡献:教师在学校的科研成果、校本教材编写等方面的贡献。
4.自我发展:教师通过参加培训、开展学术研究等方式提高个人教育教学能力。
评估指标的权重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育教学目标确定,需要经过绩效评估小组综合评估,并与教师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后确定。
三、工资分配实施流程1.绩效评估策划:学校根据制定的评估指标和权重,编制评估计划,确定评估流程和时间节点。
2.绩效评估数据收集:评估小组对教师的教学业绩、教育质量等进行数据收集,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
3.绩效评估分析:评估小组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得出最终的评估结果。
4.工资分配确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比例,并做出工资分配方案。
5.工资分配公示:将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公示,供教师查阅和提出异议。
6.工资发放:按照工资分配方案,将工资及时发放给教师。
四、工资分配的调整工资分配方案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和调整,根据评估结果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对工资分配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我们得明确绩效工资分配的目的。
这不是一场简单的分蛋糕游戏,而是要激发教师们的潜能,提高教学质量,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
那么,我们就得设定一个明确的目标:公平、公正、公开。
一、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公平原则:绩效工资分配要充分考虑教师的教学成绩、工作态度、教学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2.公正原则:绩效工资分配要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平性。
3.公开原则: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向全体教师公开,接受监督,确保分配过程的透明度。
二、绩效工资分配对象1.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2.特殊教育教师。
3.教辅人员。
三、绩效工资分配标准1.教学成绩:以学绩、教学水平、教学满意度等为主要评价指标,占比50%。
2.工作态度:以考勤、工作积极性、团队合作精神等为主要评价指标,占比30%。
3.教学能力:以教学成果、教学创新、教学研究等为主要评价指标,占比20%。
四、绩效工资分配流程1.制定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教师代表组成绩效工资分配小组,负责制定分配方案。
2.征求意见:将分配方案征求全体教师意见,对合理建议进行采纳。
3.审批方案:将最终分配方案报请学校董事会审批。
4.实施分配:按照审批后的分配方案进行绩效工资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监督1.成立监督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绩效工资分配过程进行监督。
2.定期汇报:绩效工资分配小组定期向监督小组汇报分配情况,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
3.接受举报:设立举报箱,接受教师对绩效工资分配不公的举报,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
六、绩效工资分配调整1.定期评估:学校每年对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反馈意见:教师可向学校提出对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予以关注并适时调整。
七、绩效工资分配配套措施1.培训提升:学校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为绩效工资分配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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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6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县级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本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教(工)龄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五个项目,除此之外,不设其他项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统一发放。
其中:生活补贴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不同岗位执行统一标准。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等因素,适当拉开差距,实行一岗一薪。
教(工)龄补贴主要体现从教年限、工作年限等因素。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对班主任的倾斜。
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主要体现对农村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教师的倾斜。
根据原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通知》(浙人发〔**〕78号)规定发放的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对地理位置偏远、办学条件艰苦的学校的教师加发任教津贴。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和办法。
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考核奖、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等项目,也可设立其它项目。
考核奖主要体现对教师的日常考勤、考绩等情况。
超课时(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
其中,班主任工作量要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内部分配时可进一步向班主任倾斜,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激励导向作用。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体现对教师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
名优教师奖励主要体现对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的倾斜。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三)学校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开。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的指导,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
(四)校长(书记)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标准随本校教师在工资统发中一并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教育部门根据对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四、相关政策(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10号)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
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补贴等仍按现行政策继续执行,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津贴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含国发〔1978〕104号文件退职)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
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四)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行中办发〔**〕18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含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所需经费,在对学校津贴补贴进行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按原资金来源渠道统一纳入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
县人事、财政部门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与本级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有效控制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
县财政要承担经费保障的责任,大力开展增收节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各种财力,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
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六、组织实施(一)本实施办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
(二)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与本地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
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三)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人事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统筹不同学校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分配的指导。
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费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批准。
自**年1月1日起,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
一、实施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由区人事、财政部门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含教师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下同)和我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二)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我区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学校要负责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自查工作,如实上报发放情况;学校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所属学校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核查工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做好津贴补贴项目的保留、归并和取消工作(清理、归并、取消及保留的原津贴项目:1、归并的项目:职务补贴、保留津贴、午餐补贴、原班主任津贴。
2、取消的项目:年终一次性奖金,地方自行建立及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津贴补贴。
3、保留的项目:国家规定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科学合理地确定绩效工资的项目和标准,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项目。
在区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区教育局具体核定所属各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并进行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三、绩效工资的分配(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项目统一设立为基础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个项目,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是学校搞活分配的重点。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设立基础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个项目,按月发放。
除此之外,不得自行设立其他项目,各项目具体标准由区人事、财政和教育部门制定。
(1)基础津贴由区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现已发放的生活性和岗位性津贴补贴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后归并设立,基础津贴按照岗位适当拉开差距。
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发生变动时,基础津贴从岗位(职务)发生变动的下月起执行相应的标准。
(2)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主要体现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的倾斜,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
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为扣除基础津贴后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剩余部分。
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条件艰苦程度等因素适当区分,对条件特别艰苦的学校给予更多的倾斜(具体学校另行制定)农村艰苦学校津贴,调离后不再享受。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
目前暂只核总量,待考核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