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喷灯、火炉、电炉、熬沥青、锤击(产生火花)物件,以及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职责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环保处负责。
3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3.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停车检修,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环保处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工作申请单》。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生产区管廊上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1.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____%。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
消防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

消防管理制度临时动火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消防管理,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单位内的人员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客户、供应商等。
第三条单位消防负责人是本单位内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专人,负责本单位内的消防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管理、火灾风险评估、消防设备维护、消防演练等,确保本单位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本单位内的所有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第六条本单位内的消防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消防法规和标准进行设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第七条消防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建筑消防规范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满足本单位内的火灾防范要求。
第八条消防设施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功能正常、完好。
第九条消防设施的使用应当遵循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或停用。
第十条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工作由本单位内的专业机构或人员负责,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三章火灾风险评估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对消防设施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二条火灾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用电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的评估,确保本单位内的火灾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
第十三条火灾风险评估的结果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内的消防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解决措施。
第四章消防设备维护第十四条本单位内的所有消防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工作正常、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消防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水平的人员负责,确保其操作规范。
第十六条消防设备的使用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五章消防演练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以增强人员应对火灾的能力和逃生技能。
第十八条消防演练应当包括日常演练、定期演练和突发事件演练,确保所有人员都能熟悉逃生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工程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并有效防范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工程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及工程临时场所内的临时动火活动。
各相关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章动火范围及限制1. 动火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钻孔、烧烤、明火加工等活动;2. 以下情况禁止动火:a) 当现场气温达到30℃及以上时;b) 当天气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时;c) 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在的场所;d) 有爆炸危险的工程设备和设施的附近;e) 其他明火不宜使用的场所。
第三章动火审批程序1. 动火前,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负责人应及时审批动火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时间、地点、动火方式、防护措施等;2. 每次动火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3. 动火前应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并明确动火的时间、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章动火作业规定1. 动火作业前,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2. 动火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并由具备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指导;3. 动火作业时,必须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可燃物品清理干净,确保动火过程中无危险;4. 动火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动火设备正常运转,无泄漏现象;5.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设有专人负责监督,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火灾。
第五章灭火演练及应急措施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灭火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3. 全体工程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程序行动,有序疏散;4. 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六章复工验收1. 动火作业完成后,负责安全的部门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性;2. 动火留有安全隐患或问题的地方必须及时整改,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3. 各级部门应定期检查,确保制度执行效果。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保护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和部门。
3. 责任与义务3.1 动火作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证书,并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在动火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和工具完好,并根据需要配备合适的防护装备。
- 确保动火现场周围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并迅速清理现场。
- 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进行操作,不可超出权限进行动火作业。
- 发现火源,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报警、用灭火器扑灭等。
3.2 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动火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确保消防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 对动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现场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
- 定期组织演练和演习,提高动火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4. 动火作业流程4.1 动火作业申请:- 动火作业人员向上级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包括动火作业位置、时间、工作内容等,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质。
- 上级部门审查和批准动火作业申请。
4.2 动火现场准备:- 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
- 检查消防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 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手套等。
4.3 动火作业执行:- 动火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动火作业。
- 过程中严禁离开火源,应随时注意火势的变化。
- 如发现火势失控,应立即报警和采取相应措施。
5. 安全防范措施- 动火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禁止燃烧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
- 在动火现场设置灭火器材,并配备专人负责。
- 每次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和现场清理。
- 动火作业现场严禁存放易燃物和可燃物。
6.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因动火作业而导致的火灾和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钻孔、热作业等。
三、责任人及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安全员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规范。
3、动火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制度,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动火管理流程1、申请动火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并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进行审核。
2、审批经审核通过后,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实施动火作业人员须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作业,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监督安全员对动火作业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规范。
5、报备动火作业结束后,需向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报备,领取《动火作业报备表》。
五、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消防设施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
2、防火隔离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将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确保火灾发生时不会蔓延。
3、人员安全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包括防火服、防护眼镜等。
4、作业设备动火作业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5、作业环境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干燥,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
六、动火作业禁止事项1、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2、禁止未经许可证审批的动火作业。
3、禁止在有风的天气进行气焊和切割。
4、禁止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5、禁止在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七、处罚规定对违反本制度的操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重新接受培训。
八、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执行,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如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生,安全员有权制止并上报项目经理处理。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在工程建设、维修和生产过程中进行的临时动火作业能够安全进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关于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简要内容,供参考。
一、总则1. 动火作业的定义:指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方式进行的临时作业。
2. 动火作业的管理目的: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3. 适用范围:适用于一切涉及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二、安全管理的责任、权限和义务1. 负责人:临时动火作业的负责人需明确动火作业的性质和危险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3. 监督机构:有权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依法对违规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
三、动火作业的规范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包括临时动火资格的审批、安全防护措施的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安排。
2. 动火前必须进行现场勘查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火源和危险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动火现场必须标明作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区域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动火作业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监督,发现危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能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5. 动火作业中必须提供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维护。
四、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护目镜、手套、防护鞋等。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危险性和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进行复习和考核。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遵循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和使用不合格的工具和设备。
4.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应急处理能力,能够正确、迅速地处理因动火作业可能导致的突发情况。
五、动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1. 监督机构有权对动火作业进行随机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动火管理制度及措施

动火管理制度及措施一、动火管理制度:动火是指在进行火源活动时所产生的明火或高温火种。
在工业生产、建筑工程或其他场所,动火是一种常见的操作活动,如焊接、切割、熔炼等。
动火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动火活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1.1 动火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动火活动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动火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1.2 动火管理制度的内容:(1)动火许可制度:对于需要动火的活动,必须先向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动火活动的人员将受到处罚。
(2)动火现场安全检查:对于动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防火设施完好,应急救援措施到位,消防器材齐全可用,从而保证动火活动的安全。
(3)动火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对进行动火活动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安全的认识和保障措施的应对能力。
(4)动火现场监控:对动火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动火活动的安全进行。
1.3 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要进行严厉处理。
同时,要不断完善动火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动火活动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
二、动火管理措施:2.1 动火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动火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动火的时间、地点、要求等。
(2)查看动火现场的防火设施,确保设备完好,灭火器材齐全。
(3)确认动火现场周围没有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动火现场的安全性。
2.2 动火中的安全措施:(1)动火之前要进行通风排气,避免气体积聚,造成爆炸危险。
(2)在动火现场设置明火警示标志,避免他人靠近。
(3)动火时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措施,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2.3 动火后的处理:(1)动火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没有明火存在。
(2)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所有设备正常,清空可燃物。
(3)关闭动火现场的防火设施,确保设施的完好,以备下次动火使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定义了动火作业所需采取措施的最低规定,通过一个安全工作许可证申请制度,以确保在动火作业(如焊接、燃烧、切割等)进行之前,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发生;并将此类相关工作中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记录存档。
2 适用范围
辉白高速公路HBTJ01合同段所属施工范围内的动火作业都要求申请安全工作许可证,但不包括在工程部隔离区进行的动火操作。
该程序适用于本项目部的所有员工和外协队伍。
3 定义
批准人:由集团总公司授权可以批准安全工作许可证的人员。
委派人:批准人不在项目经理部的情况下,由集团总公司指定可以代替批准人签发安全工作许可证的人,委派人承担和行使批准人的责任和权利。
巡视员(安全员):是指除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之外,经过培训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被指定在施工现场进行观察和监护,在发生意外时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水龙头,能进行应急处理的人员。
动火作业:切割、焊接、熔融等一些会产生火星或高热等能导致可燃物燃烧或产生爆炸的操作。
在施工现场生火取暖也看作是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级
一级动火:在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在没有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地方进行的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固定动火点的动火。
4 职责
4.1、安全部
4.1.1提供技术的支持和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
4.1.2检查动火作业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4.1.3负责协调动火作业事故的调查和保证有效的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4.2 动火人
4.2.1拥有相应的上岗操作证。
4.2.2确认动火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2.3遵照规定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
4.2.4开始动火作业前复核安全工作许可证要求的准备工作是否已经得到批准人的确认和批准。
4.2.5当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听从停止动火作业的指令。
4.2.6确保动火作业区域有消防和灭火设备已准备好。
4.3 巡视员(安全员)
4.3.1观察动火作业,特别留意作业点及周围易燃材料的是否有潜在的危险和起火的迹象。
4.3.2动火时禁止易燃物品经过、滞留动火作业区域,如有必要可要求作业人暂停动火作业。
4.3.3动火作业期间和动火作业结束后30分钟内应在动火作业现场保持观察,是否有引燃等异常情况。
4.3.4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任何可能的危险因素不适合动火作业的继续时,应立即取消或暂停动火作业,并汇报安全部或者项目经理部管理层。
4.3.5巡视员人动火作业期间不得离开动火现场。
如因其他原因必须离开动火现场时,应先安排好临时巡视员进行监护或暂停现场动火作业。
4.3.6 确保在动火作业点有正确的移动式灭火器可用。
4.4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总体安全问题。
4.5 批准人/委派人负责在动火作业前仔细核对现场,经过确认后批准动火作业。
5 工作程序
5.1动火作业的准备工作。
5.1.1由各工区组织成立动火作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作业申请人、批准人、巡视员(安全员)、负责人等。
5.1.2动火作业小组对停止动火作业区域内相关设备的彻底清洗。
5.1.3动火作业前必须把区域内的化学品移出。
5.1.4在动火作业现场应准备好充满的、可以使用的,并且是适用的灭火器。
5.1.5动火作业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如果在通风条件差的容器或其它限制空间内进行明火作业,应加强通风和安全措施。
5.1.6如果适用的话,用水将地面淋湿。
5.2动火作业的批准
5.2.1在执行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安全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证申请严格按此制度执行,安全工作许可证必须经过批准人的批准。
5.2.2申请人必须遵守许可证上声明的所有条款(安全工作许可证的安全检查条款)。
5.2.3作业证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必须保证由相关人员填写完整。
5.2.4动火作业的区域和将要使用的工具必须由申请人和批准人亲自检查,批准人员也可同时邀请其他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共同检查,该检查也应有签字,不允许未经完整的检查就签发安全工作许可证。
如果批准人不在工厂,则由经过事先授权的委派人进行批准工作,委派人也必须在现场经过确认后才能签发安全工作许可证。
5.2.5安全工作许可证必须明确表明作业有效的区域、日期和时间;安全工作许可证的有效时间为12小时。
如果作业时间超出规定的时间,必须申请新的安全工作许可证,并且经过相应的批准才能继续进行动火作业。
5.2.6对于项目经理部的外协队伍,也必须经过动火作业培训和相关的批准,动火作业时需要外协队伍的安全负责人在现场进行确认。
5.3注意事项
5.3.1禁止在有爆炸性气氛(如可燃气体、蒸汽、液体或者灰尘的空气混和物),或者设备内部未清洁干净,或者有可燃性灰尘的积聚的情况进行动火作业。
5.3.2申请人、巡视员(安全员)、负责人、委派人、批准人等必须经过动火作业的培训。
5.3.3从事焊接的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安全帽、安全鞋、眼镜,特别是防护面罩等,假如影响到周围作业人员,周围人员可以暂停作业。
5.3.4野外施工区动火结束后,必须反复查看确保无任何隐患存在。
5.3.5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任何人发现任何可能的危险因素不适合动火作业的继续时,都有权立即取消或暂停动火作业,并立即汇报。
5.3.6动火作业时必须使用路障标志或者类似的标志围在动火作业区域周围;如果动火作业在较高的地方,则标志应设定在其下方,并应有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
5.4 培训
5.4.1所有可能从事,监管动火作业的员工必须得到相应的授权培训。
从事焊接等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特种资质培训,在资质有效期内上岗作业。
6、记录
动火作业许可证。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
——《论语•阳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