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保障工作办事指南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范文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业务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6日信息来源:办公室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电话:主要业务:信访接待。
在市劳动保障局一楼信访接待室电话:,政策法规处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15楼电话:主要业务:1.受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2.受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3.受理企业改革过程中涉及职工分流安置等有关政策的咨询。
综合计划与基金监督处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15楼电话:主要业务:1.工效挂钩;2.职工增资(升级)备案;3.企业军转干部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14楼电话:主要业务:非标准工时制审批。
劳动争议仲裁处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14楼电话:(传真)主要业务:1.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处理;2.集体合同审查;3.经济性裁员审查。
就业处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15楼电话:主要业务:1.单位办理劳务派遣中介机构输送或派遣下岗失业人员申请补助资金。
2.下岗失业人员合伙创办或合伙经营企业、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申请补助资金。
3.办理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补助资金、再就业园区(街)补助资金。
4.职工子女顶替、外地工人调入、我市工人调出。
5.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在户口所在地社居委、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
6.单位(除劳务型公司外)申请享受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岗位补贴、各类企业认定证明、减免合在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二楼“再就业优惠政策窗口(13号)”办理。
7.下岗失业人员申办小额担保贷款,在户籍所在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区劳动保障局、区担保机构办8.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在各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培训处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14楼。
电话:主要业务:1.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和发证;2.合肥地区技工学校考察、申报;3.管理合肥地区技工学校、社会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4.组织实施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和考评工作;5.负责职业技能竞赛及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工作。
洛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洛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在洛阳市,作为职工,我们享受到了五险一金的待遇,这不仅是一种保障,也是我们劳动成果的体现。
然而,对于新进入职场的年轻人来说,五险一金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还不太熟悉。
因此,本文将为大家提供洛阳市五险一金的办事指南,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操作相关事项。
一、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为了我们退休后能够享受到稳定的养老金而设立的。
在洛阳市,养老保险的办理需要在刚进入工作时就完成。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1. 首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提前了解和确认公司是否已经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写明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
2. 如果单位未按时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向洛阳市社会保险局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核实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 在工作期间,每个月会从工资中扣除养老保险的一部分份额,同时单位也会进行相应的缴存。
确保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金。
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了我们在发生医疗费用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
在洛阳市,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如下:1. 在入职时,用人单位会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保险费会从工资中扣除。
确保在需要医疗救治时,能够享受到相关待遇。
2. 若在享受医疗保险时遇到问题,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咨询,或者直接拨打洛阳市社会保险局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了在我们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得到相应的补偿。
在洛阳市,工伤保险的办理流程如下:1. 在刚进入工作时,用人单位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如果发生工伤,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报告,并及时就医。
2. 工伤事故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洛阳市社会保险局报备,并进行相应的医疗救治。
四、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在我们失去工作时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保障。
在洛阳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如下:1. 当我们失去工作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报告,并开具相关证明。
2. 根据洛阳市社会保险局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进行申请。
红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红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进行的一种保障制度,确保其在工作、生活中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红河市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1. 参加对象:包括在红河市就业的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等;2. 缴费比例: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3. 办理流程:雇主按月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参保人员可通过网上或线下提交相关材料办理。
医疗保险:1. 参加对象:在红河市居住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居民;2. 缴费比例: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6%和2%;3. 办理流程:参保人员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社保卡到指定的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失业保险:1. 参加对象:在红河市就业的劳动者;2. 缴费比例: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5%和0.5%;3. 办理流程:雇主按月将失业保险费代扣代缴,失业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1. 参加对象:在红河市就业的劳动者;2. 缴费比例:企业全额负担;3. 办理流程:遇到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工伤认定和报销手续。
生育保险:1. 参加对象:在红河市参加社会保险的育龄妇女;2. 缴费比例: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和0.5%;3. 办理流程:医疗机构会将生育保险费代扣代缴,准妈妈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红河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帮助劳动者购买住房、缓解住房压力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下面是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办事指南:1. 参加对象:红河市雇佣劳动者及灵活就业人员;2. 缴费比例: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2%和8%;3. 办理流程:雇主每月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可通过网上或线下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提取或贷款手续。
三、办事指南1. 办理地点:红河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均可到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2. 办理时间:社保机构的办公时间是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3. 办理材料:不同保险的办理材料有所不同,一般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具体要求可咨询社保机构。
清徐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清徐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介绍清徐市是一个注重职工福利保障的城市,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清徐市实行了五险一金政策。
本指南旨在为清徐市职工提供详细的办事指南,让大家了解五险一金的相关事宜并顺利办理。
二、社会保险和公积金1.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每位在职劳动者都应当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2. 公积金公积金是职工自愿参加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旨在帮助职工积累购房资金。
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公积金,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三、五险一金办理流程1. 开户登记职工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就近的社保和公积金办理机构办理开户登记。
填写相关表格后,工作人员会核验材料并进行登记。
2. 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清徐市职工的社保费和公积金会从工资中扣除,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
职工无需亲自缴纳,但要关注自己的工资单和缴纳明细,确保是否按时足额缴纳。
3. 社保卡和公积金账户办理完开户登记后,职工会获得社保卡和公积金账户。
社保卡可用于职工就医、报销等社保相关事项,而公积金账户则用于存储公积金和查询余额。
4. 社保相关待遇申领当职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或满足其他条件时,可办理社保相关待遇申领。
具体条件和材料要求可咨询所属社保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指导和帮助。
5. 公积金提取与贷款职工在购房、装修、还房贷等特殊情况下,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与贷款。
申请时需要提供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和申请表格,办理完成后待受理结果。
四、注意事项1. 及时办理职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五险一金相关手续,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 缴费认真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确保职工的权益不受损害。
3. 保管好相关证件职工应妥善保管社保卡和公积金账户,避免遗失或被他人冒用。
4. 合法维权如有发现社保或公积金方面的问题,职工可向所属社保和公积金办事机构咨询或寻求帮助;如果遇到纠纷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宁波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宁波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是指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信息报送给社会保险机构备案的行为。
根据宁波市社会保险政策,所有企业和个人都应按时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1. 企业登记按照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所有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进行注册登记,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机构备案。
2. 个人登记在宁波市工作的个人需要在入职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单位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单位负责将个人信息报送给社会保险机构。
二、养老保险宁波市养老保险是为在职和退休人员提供基本养老金以及相关福利的保障措施。
根据宁波市养老保险政策,以下是办理养老保险相关手续的步骤:1. 养老保险参保在宁波市就业的劳动者应当在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个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单位负责向社会保险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2. 养老保险账户查询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宁波市社会保险局官方网站或拨打养老保险服务热线,查询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包括个人缴费记录、账户余额等。
三、医疗保险宁波市医疗保险是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涵盖常见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和住院待遇。
以下是办理医疗保险相关手续的步骤:1. 医疗保险参保在宁波市就业的劳动者应当在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个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单位负责向社会保险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2. 医保卡办理参保人员可以到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医保卡,办理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
医保卡将作为就医的凭证,方便参保人员享受相关医疗保障。
四、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康复和生活补助等保障措施。
以下是办理工伤保险相关手续的步骤:1. 工伤认定在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受伤职工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向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商丘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商丘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及其他城镇企业和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临时用工。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不受身份限制,本人自愿参保;3、城乡居民: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1、在岗职工(用人单位办理):(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职工花名册、工资表、费用明细账。
(4)员工身份证及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明3、城乡居民:(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等资料温馨提示:按照政策需要照顾的特殊人群,还需持相应的证明。
参保流程;1、城乡居民参保:新参保人员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村(社区)协办员提出参保申请;2、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领取条件: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所需资料:领取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1)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4)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还须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
晋城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晋城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义务。
作为对员工基本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五险一金政策旨在提供全面、全国一致的社会保障标准,确保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本文将针对晋城市的五险一金办事指南进行详细阐述。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指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获得的由国家提供的一种基本养老金。
晋城市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 缴费登记: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在职工开始工作时,用人单位需要协调职工和社保机构,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2. 缴费比例:晋城市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其中单位缴纳6%,职工缴纳2%。
3. 养老金待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在退休后,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二、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了帮助失业职工渡过失业期间的经济难关,提供一定的生活救助而设立的。
以下是晋城市失业保险的办事指南:1. 参保登记: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是指劳动者开始参加失业保险的登记手续。
在劳动者开始工作时,用人单位需将劳动者的相关信息报送当地的人社部门,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2. 失业金申领:符合失业登记和认定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领失业金。
劳动者需到所在区县的人社局进行相关申请和材料提交。
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抚恤金等费用支出。
以下是晋城市工伤保险的办事指南:1. 用人单位申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需要及时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工伤。
工伤保险机构会派员核实工伤情况,评估工伤等级。
2. 工伤待遇申领: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后,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待遇。
具体的申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可向当地的人社部门咨询了解。
四、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为了帮助职工应对生育相关的费用开支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合肥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2023版)

合肥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缴纳流程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新增首次新增:1、本人18位联系正反两面复印件1张。
2、1寸免冠彩照1张、2寸免冠彩照1张、3、首先办理劳动备案手续。
注: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局操作,待回执单核对后提交即完成。
调入/续保:1、本人18位联系正反两面复印件1张。
2、1寸免冠彩照1张、2寸免冠彩照1张3、首先办理劳动备案手续。
4、养老保险在本市参保的提供社会保险卡号。
5、养老保险跨省或市转移的提供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注: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局直接提交即完成。
停缴1、当地劳动部门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
补缴补缴期限和险种:自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内可以办理五险的补缴,超过三个月按上年度安徽省社平工资基数征收,并且加征补缴利息。
所需资料: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财务工资凭证原件需报送交验。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新增1、劳动备案材料。
2、联系复印件。
停缴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补缴补缴期限:按员工所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缴。
先劳动备案通过后,携带资料到当地公积金中心操作。
所需资料:劳动合同。
报销流程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申领报销条件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
女职工50。
女干部55)。
申领报销时限1、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2、周期:提交全资料后,正常一个月左右。
所需资料资料按当地存档机构的清单为主。
办理流程1、需提前一个月与参保企业办理解除手续,再以个人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
2、到法定退休年令时,提前一个月去本人存档机构提交联系,存档机构提供一份办理退休时需本人准备的资料清单及办事流程,按清单要求准备资料及进行后续办理。
二、医疗报销流程申领报销条件门诊: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住院:1、参保人员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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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工作办事指南一、《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2)二、《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4)三、失业登记续期办事指南 (7)四、《黄埔区社区就业社保资助》办事指南 (9)五、《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10)六、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社保、医保的就业备案登记.. 12七、黄埔区自主创业补贴办事指南 (13)八、《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办事指南14九、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服务指南 (15)十、《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及门诊金继承》办事指南 (16)十一、《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办事指南 (17)一、《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受理对象1.18周岁以下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非在校的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及在校的中小学生各入托儿童(包括非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
2.男:18≤年龄〈60;女:18≤年龄〈55,非从业、不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退休金和1—4级工伤待遇的本市户籍的非从业人员。
3.男:≥60周岁; 女:≥55周岁,不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1—4级工伤待遇的本市户籍老年人。
*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同一张A4纸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页)。
3.《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两份。
4.未成年人除需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选择委托银行划帐缴费的,需提供建行、农行、工行、交行、广州银行其中一间银行的存折原件复印件。
6.年满19周岁中学生以及非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提供学籍证明。
*办理程序:1.本市城镇户籍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登记申请。
2.参保登记并投保成功后带参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在登记次月的3—23日内到市内任一建行、农行、工行缴费;参保人可在参保登记时办理委托银行划帐缴费手续。
3.缴费后,等待受理点通知领取医保卡。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1.参保人在申请前必须把正在参加的社会保险的医疗保险停保。
2.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给予补缴,除新生儿外,新生儿允许在出生三个月内申报补缴,享受相应年度待遇。
4.参保人如暂停或终止缴纳新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应在每年7月25日前申报,否则其居民医疗保险关系将在新年度自动延续并核定居民医疗保险应收金额。
5.登记后建立医疗保险关系,在本保险年度内有效。
6.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征收,不予退还。
7.每月最后4个工作日暂停受理参保登记业务。
8.每一个年度的缴费时间是每年8月3日-23日,银行转帐缴费的在7月3日-24日存入钱。
9.每年5-7月,中小学校为已参保的广州市城镇户籍年满19周岁中学生、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中小学生,以及首次以中学生身份参保的年满18周岁人员出具学籍证明,由参保登记所在机构年审。
二、《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事指南*受理对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拥有广州市户籍满10年,无享受定期养老待遇或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
*所需材料:*办理程序:1.本街户籍参保人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到户口所在居委会登记申请;非本街户籍参保人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到相关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申请。
2.参保登记后领取《个人预登记信息回执》,按回执时间回受理点领取《缴费核定单》,在登记次月的3—23日内到市内任一建行、农行、工行缴费;参保人可在参保登记时办理委托银行划帐缴费手续。
3.缴费后,等待两个月后自行到银行打印入帐明细领取养老金。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温馨提示:1.办理养老参保登记须本人亲自办理,若确实不能亲自前来须到受理点领取《申请办理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委托书》并盖指模。
2.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到原参保登记点申请办理。
3.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缴费方式、委托银行划帐所提供的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应与城镇居民医疗的一致。
4.参保人按规定年限缴纳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后,其养老保险关系自动延续,参保人无需每年申办。
5.停保后再次参保的人员,需在当年的5月底前向参保登记机构申请新一年度的缴费。
6.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暂停受理参保登记业务。
7.参保人每年4月—6月到参保登记机构办理年审(带参保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代审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办理年审的将于7月停发养老金。
8.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亡没有丧葬费和抚恤金,死亡后由家属带齐有关资料到参保登记机构停保。
三、失业登记续期办事指南*受理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现处于失业状态的黄埔区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时,须由本人亲自办理。
1.持有过期《失业证》的失业人员(且无参加社保.医保);2.属学校(肆)业应届生(指当年7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且未有就业经历的,凭毕业证或学校毕(肆)业;3.转制居民失业人员首次领取的,需持居委出示的农转居证明(2002年8月1日农转居的);4.本区外街迁入的失业人员,凭原街社区服务中心转出介绍信办理。
*所需材料:过期《失业证》、计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彩照两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应届毕业生还需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填写表格,填妥表格后等待领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温馨提示:1.从2008年7月1日开始,原《失业证》改为《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从2010年8月1日开始,失业登记有效期改为一年,请失业人员在有效期到期后到相关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续期手续。
2.符合以下条件的就业转失业及其他类别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大沙北路110号二楼)办理:(1)与用人单位(雇主)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单位(雇主)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3)按政策规定迁入本市户籍的无业人员,凭其相关入户通知或证明。
(4)属复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凭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5)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证明。
(6)原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凭社会保险停保凭证。
(7)《手册》遗失不需登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遗失《手册》的,应及时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申请补发。
四、《黄埔区社区就业社保资助》办事指南*受理对象:1.男性50-60岁、女性40-55岁的本辖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2.在街道、社区、居委会或私人家政从事以下规定的19种社区岗位:(1)社区组织的家政服务;(2)街道便民服务员;(3)门卫保安;(4)“三车”保管;(5)房屋修缮;(6)电器维修;(7)缝补服务;(8)书报摊点;(9)治安巡防;(10)环卫工;(11)保洁保绿;(12)废品回收;(13)街道居委就业;(14)养老服务;(15)社区管理社工;(16)出租屋管理员;(17)卫生防疫协管员;(18)计生协管员;(19)社区协管员。
*所需材料:1.《申领社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2份;2.小一寸照片2张;3.失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收失业证原件);4.雇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5.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2份(限原国企下岗失业人员);6.从事养老服务或电器维修的需《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7.一律用黑色钢笔填写。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在居委会申领《申领社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月工资、出勤表》;填妥表格后交到相关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办理回执,并按回执上的时间前来查询是否受理成功,受理成功后领取银行缴费单到指定银行缴费,缴费后复印银行回单自己保留,交回原件到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并领取下期缴款续期提示和《雇主证明书》,按照提示上的时间和要求前来办理续期和缴费手续。
*办理时限:15至30个工作日*温馨提示:1.申请人在申请前必须把正在购买的社会保险办理停保手续。
2.每月15号(包括15号)前能交齐资料,在次月网上录入资料、待区和市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投保手续,并在下月开始扣费;每月15号后交齐资料的,前述手续顺延一个月。
3.社保缴费采用预缴费形式,每一年缴费一次。
五、《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用工备案》办事指南*受理对象:本街辖内企业招用、续用、在劳动合同期内辞退流动人员的用工备案。
*所需材料:1.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登记但未领取居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3.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未办理此手册的,用人单位可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时向受理机构申领,需提供小一寸彩照1张);5.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其“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可到“表格下载”区下载,且必须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6.未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单位名称等变更的用人单位,先提供以下资料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用工主体资料变更。
(1)填妥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或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本街辖内用人单位带齐上述资料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备案登记,领取办理回执,按回执上的时间到受理点领取资料。
*办理时限:5至10个工作日*温馨提示: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续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备案时不需要提交劳动者暂住证、计生证。
以上提交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六、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社保、医保的就业备案登记*受理对象:本区户籍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用同一张A4纸复印身份证正面放在上面,户口簿本人页放在下面)一式两份、小一寸彩照两张、若已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还需提交《失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填写《申领社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登记表》(一式两份)。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温馨提示:凡以个人身份购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或医保的人员,须先承认就业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备案登记,已办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并注销失业登记,方可到地税部门办理投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