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初探 陈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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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现实困境与创新之道_林宝荣

地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现实困境与创新之道_林宝荣
在评估内容的界定上,政府部门倾向于用数字说话, 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普遍存在,对社工 服务完成的质量与水平的监督还不到位。以福建厦门市 的军休长者精神养护项目为例,要求民办社工机构“建立 不少于 80 份的个人档案,开展 40 人次的个案辅导、40 节次的小组服务、6 场次的社区活动以及 3 场次的志愿者 培训”,[10]换言之,在项目结束时该机构只要完成了相应 数量的服务就可以,而并无质量的要求。对社工项目执 行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易于产生问题的财务环节, 也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督审查。这既使得政府部门拨付来 补助社会工作的资金往往不能得到合理利用,[11] 也增加
201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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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研究
了投机取巧、骗取资金的行为发生的风险。 三、地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创新之道 1. 制度创新———完善和落实相应政策体系,准确选
择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政策体系对政府购买社工服 务具有重要的指向作用,也是民间社工组织发展的明确 依据。政府部门应当抓紧研究出台配套的政策规定与实 施细则,比 如 省 级 的《政 府 购 买 社 会 工 作 服 务 实 施 办 法》,争取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将面向公众的社工服务列入 购买范围; 而且应当保障实施办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使实践环节有据可依。对于已经发布的政策,应当重视 政策的落实和实施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列明专项财政预 算,通过实践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办法; 政府购买社工 服务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实践过 程中发现政策不符合实际情况,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甚 至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坚决废止、淘汰。
二、地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现实困境 1. 制度 困 境———制 度 体 系 尚 未 健 全,缺 乏 操 作 细 则。地方政府在推动社工服务发展方面,有关政府购买 社工服务的相关政策还没有得到落实。以福建为例,笔 者调研发现: 截至目前,福建省只出台了 2 个地方性文 件,分别是 2013 年印发的《厦门市政府购买和资助社会 工作服务实施办法 ( 试行) 》,以及厦门湖里区根据该办 法制定的《湖里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 办 法 ( 试 行) 》。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对地方政府而言是一个新的尝 试,各级地方政府要想建立起一套完整、规范、具备操 作性的制度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已出台的文件 中,界定的“政府购买和资助社工服务”的主要范围是城 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 灾群众等弱势群体,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公众福利性质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问题探析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问题探析

【摘要】本文针对新时期背景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重要意义进行分析,剖析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中存在的障碍,最后探讨并论述了实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有效机制,望能够在保障公众享受服务的前提下,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并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

【关键词】政府;社会组织;服务;购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简而言之就是政府部门面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并提供给社会公众。

政府部门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时,需要根据自身要求以及需要由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性质、数量、质量来支付相应的费用。

整套模式起源于西方国家,已经积累起了比较成熟的工作经验。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上海、青岛、深圳、广州等大型城市开始践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这一工作模式,其主要目的是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确保社会组织能够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且更好的公共服务。

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政府购买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组织服务的经验也不断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阻碍。

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问题,已成为政府积极转变职能,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以及改进公共服务质量中最为关键性的一项手段。

一、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意义分析(一)促进公共服务质量效率的改善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来看,政府部门受制于成本、效率、专业性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在公共服务的生产、供应等方面开始呈现出局限性的特点,难以与新时期日益发展的公共服务供给需求相适应。

为有效使用公共资源,提高公众服务质量水平,政府部门必须积极探索利用社会组织进行专业化服务供给的模式,以健全人才队伍,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效率,提供质量水平更高的公共服务产品。

(二)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现当前,我国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尚存在较为突出的非均等化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乃至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享受到的待遇差距日益拉大,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性、公正性目标的实现。

政府向社区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探析

政府向社区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探析

政府向社区社会组织购 买公共服务的未来展望
政府向社区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 背景
社会组织的发展与现状
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 社会组织类型多样化,包括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等 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公共服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必要性
效果
合作问题:如 何加强政府与 社区社会组织 之间的合作, 共同解决公共 服务中的问题
社区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问题
组织规模较小,资源有限 专业能力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社会认可度不高,公众参与度较低
政府向社区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 建议与对策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政策支持
社会需求:随 着社会需求的 不断增长,社 区社会组织将 面临更多的发
展机遇
专业化发展: 社区社会组织 将更加注重专 业化发展,提 高服务质量和
效率
创新服务模式: 社区社会组织 将不断创新服 务模式,提供 更加多样化、 个性化的服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前景展望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未来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方式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的创新和改革
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通过购买服 务,政府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政府购买服 务可以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使 其能够更好地发挥社会治理的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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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政府负担:政府购买服务可 以减轻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负 担,使其能够更好地专注于政策 制定和监管。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的实践与建议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的实践与建议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的实践与建议摘要: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社会结构化调整及变革越来越迅速和频繁。

社会结构化调整及变革,必然造成社会的部分失调和社会问题,以及催化社会工作服务的适应性变革及发展。

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转移和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使得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更加常态化、服务内容更加精细化。

本文通过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的分析与研究,提出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实践;反思1、背景、目的和意义为适应生产力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必然转移公共服务职能和转变社会治理方式。

在此转型过程中,势必出现不适、阵痛和问题。

同时,在转型时期,人们对社会服务的质量、数量以及层次的要求将越来越高。

这种形势下,社会迫切需要大量的社工参与社会工作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尽快调适、缓解阵痛、解决社会问题,满足越来越多元化、个性化的社工服务需求。

国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催生了一批又一批的社工,越来越多的社工为社工服务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对于这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如何进行管理和使用,成为了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需要思考的问题。

在工作人才日渐增长、社工服务日渐频繁的过程中,如何使用、评价和激励社工人才是必须要研究的课题。

问题主要表现在社工人才质量参差不齐和社工服务供求关系差距过大,虽然政府部门大力购买社会工作岗位,但是与社工服务实际需求差距还很大。

因此,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及岗位实践中,必须对岗位及服务需求进行研究,以改善现状,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社会工作服务。

2、经费测算及其依据目前,各级政府在购买社会工作岗位的实践中,累积了大量的岗位开发设置经验,人员激励保障经验。

其中,成效较为显著的是珠三角带部分城市的实践与探索,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问题体现在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存在设置不明确、速度慢,数量少,不同服务领域服务发展不平衡问题。

大部分城市对社会的工作岗位设置不明确,导致岗位管理出现混乱。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困境及对策分析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困境及对策分析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困境及对策分析作者:黄家星来源:《卷宗》2017年第35期摘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我国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本文首先分析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境,继而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困境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可持续性推进提供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对策近几年,伴随我国全民深化改革步伐的加快,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推动社会治理的可行性举措之一。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指政府将一些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向社会工作机构支付工作经费,由社会工作机构将公共服务事项以专业化的形式提供给人民群众。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不但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的公共服务,还能激发社会工作机构的活力,发挥社会工作机构的专业作用。

本文将分析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相关对策分析。

1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困境当前,各地政府各部门不断探索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其成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人民群众认可。

但是社会认知不足、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缺乏资金保障、社会工作者专业素养不够、行业管理制不完善等一系列的问题与挑战,仍然限制着我国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

(一)社会认知度不高。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是一种顶层设计,而其最终的落脚点是基层政府单位,基层人员对社会工作服务的认知度不高,导致很多基层人员不知道社会工作是做什么的,即使购买了相关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也未将社工机构当成是合作者,将社会工作者当成是单位的工作者进行管理。

此外,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是社会大众,因为是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加之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时间不长,正处于萌芽阶段,大部分社会大众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不理解、对社会工作服务的目的与意义知晓度不够,从而造成社会大众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不认可。

(二)缺乏资金保障。

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来源于政府预算,而当前,部分政府单位未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编制在预算之内,这也导致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相对紧张。

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扩散原因与困境分析

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扩散原因与困境分析

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扩散原因与困境分析作者:陈洪波来源:《商业时代》2013年第26期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2CZZ013)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内容摘要:当前,中国地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迅速扩散,这是多重因素合力的结果,既来自上级政府的外在压力,也来自各个地方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等内在需求。

本文以东莞为例,分析了该制度面临的现实困境,主要包括考核与评估困境、人才困境、参与缺失困境、社会工作机构自主性弱化困境、政府急功近利困境等,并提出了克服困境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制度扩散困境近些年,在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中,社会工作服务已成为政府购买的重要内容。

地方政府为什么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在该制度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着哪些困境?本文围绕这两个问题,通过对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分析,以期通过对这一制度的审视和反思,促进其更好发展。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扩散的原因分析上级政府的号召与推动。

在中国的压力型体制下,上级政府下达的任务是地方政府行为的强大驱动力,在新世纪以来,上级政府加强了量化指标结构的多元化倾向,改变了以往仅以GDP为核心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绿色GDP开始被纳入到数字指标控制的范围(渠敬东等,2009)。

广东省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亦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和民生工程,2011年,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建设幸福广东的口号,更多关注和保障民生,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府管理一元化与公共服务多元化之间的矛盾。

在传统体制下,政府是全能政府,履行全部政治经济社会职能,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因而要求政府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价值观多元化,公众的公共服务需求呈现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

传统的科层制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难以有效满足公众需求,寻求公共服务新的供给方式,从而降低公共服务的成本及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强烈的驱动力。

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作者:来源:《农村财政与财务》20XX年第01期民发[20XX]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中发〔20XX〕6号)、《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发〔20XX〕29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XX〕2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现就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是现代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创新公共财政投入方式、拓宽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提高公共财政投入效益的重要举措;是改进现代社会管理服务方式、丰富现代社会管理服务主体、完善现代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客观需要;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不少地方围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在拓宽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初探

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初探

优点在于:政府对社会工作服务的管理力度大 ,在

Hale Waihona Puke 定 程 度 上 解 决 了政 府 公共 服 务 提 供 不 足 的 问 题 ,
两个独立决策的主 体、 明确的社会工作服 务购买 有 目标 、有可选择性的竞争市场和公开的竞标 程序等
四 个 条 件 , 而 实 现 政 府 通 过 招 标 的 方 式 达 到成 本 从
区 建设 、司 法 矫 正 、教 育 、卫生 等 领 域 。 目前 ,北 京 、上 海 、 州 、杭 州 、南 京 、无锡 等地 区对 民政 、 广
府可 自建 民间组织 , 向此组织 购买服务 ,很容易 再
把 一 些 不 属于 政 府 职 责范 围 内的 服 务纳 入 政 府 购买 范 围 , 而 出现 盲 目购 买 的 趋 势 。四是 可 能 带来 部 从
作 服 务 的 提 供 主 要 是委 托方 式进 行 的 。 种 模式 的 这 优 点 是 借 鉴 了市 场 机制 , 破 了以 往 单 纯 依 靠政 府 打
场 经济国家有很大的不 同。从试 点情 况来看 ,我 国
政 府 购买 社 会 工作 服 务 的 模 式 主 要 分 为 三 类 : ‘ 是
采购的对象限定为商品和货物
服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工
作服务机构的 断牡 夫,政f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也逐步提到政府议 事 日程 。 f = 『
我 国政府 购 买
社 会工作服务初 探
我 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的基 本情况

口 陈 小强

种购 买模 式 容 易流 于 形 式 , 而违 背 了政 府 购 买 社 从 会 工作 服 务的 本 意 。二 是 在 政 府 全 力推 动 下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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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初探陈少强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基本情况我国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要体现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疾康复、抚恤优待、社区建设、司法矫正、教育、卫生等领域。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南京、无锡等地区对民政、医疗卫生、社区矫正、就业培训等领域公共服务的购买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基本模式。

从理论上讲,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者和提供者之间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主体,二者之间是契约而不是上下级关系。

从采购方式来看,社会工作服务的政府购买也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标准程序进行,即主要采取竞争性招投标方式进行。

但受市场发育和管理水平等条件的约束,我国目前社会工作服务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复杂,因而在采购模式上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有很大的不同。

从试点情况来看,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模式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形式性购买,即民办公助;二是非竞争性购买,即公办私营;三是竞争性购买。

第一种模式:以上海新航、阳光、自强社会服务站为代表的形式性购买模式,即社会工作服务的提供方实际上是购买方在职能上的延伸,社会工作服务的提供方不是独立的决策主体,买卖双方不构成契约关系,因而只能是形式上购买。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政府对社会工作服务的管理力度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不足的问题,并有助于培养一批社会志愿者。

其缺点表现在:一是政府与被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民间组织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依附关系。

由于合同双方不是两个独立决策的主体,而是带有一定的“雇佣”关系,使得这种购买模式容易流于形式,从而违背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本意。

二是在政府全力推动下,政府对新航等组织的定向社会工作服务购买,形成了资金上的行政垄断,让其他非营利组织不能得到此部分经费,不利于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三是由于政府可自建民间组织,再向此组织购买服务,很容易把一些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从而出现盲目购买的趋势。

四是可能带来部门利益的膨胀。

在缺乏社会监督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建立自己能控制的民间组织,以转移政府职能、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名义,为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合法外衣。

第二种模式:以上海“罗山市民会馆”为代表的公有私营(非竞争性购买)模式。

1995年,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兴建了罗山市民休闲中心,为了提高休闲中心管理效率,该局不是依靠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等传统的社区管理模式,而是通过协商,委托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出面管理,并于1998年接受政府养老服务的委托。

这种模式的买卖双方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二者也形成契约关系,但社会工作服务的提供主要是委托方式进行的。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借鉴了市场机制,打破了以往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和补贴的方式,有助于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效率,降低成本,缺点是缺少竞争和透明,社会工作服务买卖难以监控。

第三种模式:竞争性购买模式,即合同双方是两个独立决策的主体、有明确的社会工作服务购买目标、有可选择性的竞争市场和公开的竞标程序等四个条件,从而实现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达到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政府通过竞争性购买的方式提供了多种社会工作服务。

北京市海淀区2005年成立了公共服务委员会,作为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代表,采取了合同外包或招投标等形式,向医疗机构购买卫生服务。

上海市已全面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计划,将政府财政投入直接与老年服务效益挂钩,改变过去政府开支侧重于直接兴建兴办机构等购买公共工程行为,转变为依托养老机构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直接购买公共服务方式。

同前面两种购买模式相比,政府竞争性购买模式具有以下优点:一是发挥了民间组织自身优势,提高了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

二是有了成本约束机制,提高了服务效率。

三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有效地防止腐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可以预见,随着民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壮大,政府以竞争性购买方式提供社会工作服务无疑是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的基本方向。

(二)资金来源。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税收收入或者非税收入。

具体来说:一是税收收入。

例如,上海浦东、普陀、静安等区专门制定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政策或者文件,将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非税收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彩票公益金收入。

例如,上海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每年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购买民间组织在社区文化体育方面的服务。

辽宁省民政厅与财政厅建立福彩扶贫专项资金,积极引导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扶贫帮困。

深圳从彩票公益金划出2000万元资助社区社会组织。

(三)资金支付方式。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主要表现在就业岗位和服务项目的购买上。

一是购买就业岗位。

在就业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通过出资购买就业岗位及培训成果的方式,提高本地就业率。

上海市从1988年就开始由政府购买就业岗位、购买培训成果和中介服务,截至2002年底,仅就业岗位就购买了10万个以上,安置人员就业7万多人。

上海市黄浦区将退伍军人培训、安置等任务委托给退伍军人职业介绍所,政府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或补贴。

上海市静安区对录用特困人员的用工单位,政府每月给予200-280元不等的补贴,极大地鼓励了用工单位录用特困人员的积极性。

广州市政府则每年安排一定数目的专项资金,对那些为高效毕业生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给予补贴。

二是购买服务项目。

政府花钱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这种支付方式在上述地区较为普遍。

上海普陀区将300多家民间组织的日常登记、党建工作和婚介机构的监管及家庭收养的评估等职能转移给区、街道、镇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该区草杨新村街道社会工作站接受政府委托,拆除70多户(处)违章建筑,无一起群众信访事件发生。

南京市鼓楼区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基本解决了全区独居老人和部分空巢老人日间照料和提供养老系列服务,极大地激发了社会非营利服务组织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

北京市海淀区2005年成立了公共服务委员会,作为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代表,采取了合同外包/招投标等形式,向医疗机构购买卫生服务。

此外,为将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落到实处,辽宁省铁岭市确定了18个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出资购买。

二、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还处于初始阶段,人们对社会工作的认识普遍不足,社会工作服务市场发育水平较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政府的依存度过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监管亟待加强。

(一)对社会工作的认识普遍不足。

由于内地社会工作发展起步晚,社会上对社会工作的认识普遍不足。

目前,除了民政等少数部门外,社会上以及大多数政府部门对社会工作服务的内涵和功能并不了解,也没有认识到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的合作是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和政府管理模式的一种完善。

目前,大多数政府部门仍习惯于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二)“全能型”政府模式限制了社会工作服务市场的发展。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几乎所有属于社会工作范围内的事情,如公益活动、社会服务、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从机构设置、资金筹集到具体工作的实施,全部由政府承担下来,政府无所不包的管理模式排除了专业社会工作存在的必要性,导致这一时期社会工作停滞不前。

目前,这一状况并没有根本转变,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掌握着大部分社会服务领域的资源,不愿意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将一些社会服务项目交由社会工作机构去做;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工作机构数量少、规模小,难以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社会服务。

因而,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工作服务市场目前尚未形成。

(三)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资金预算不公开。

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较早的西方国家,政府要向社会公布购买服务预算,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政府组织(含社会工作机构)通过招投标取得政府拨款,并按照政府要求提供服务。

而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预算编制中,政府采购资金预算已经单列,但并不向社会公开,因而社会工作机构对政府社会服务的需求不了解,不利于其竞争政府社会服务项目。

(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监管不足。

当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这突出表现在:一方面,社会工作领域回报率的确定、成本的核算、价格的确定、服务质量标准的确定等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经营者与监管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造成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向监管机构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虚假信息而使监管者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政策;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热衷于推行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的市场化,是因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政府提供了包括特许经营权的审批、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权力,很容易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滋生腐败。

三、完善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的政策建议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在我国虽然刚刚起步,但它代表着我国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基本趋势。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可以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试点。

(一)提高认识,稳步推行试点。

转变政府职能和思想观念是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构建服务型政府和社会关系的关键。

各级政府应转变观念,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将原来隶属于自己部门的公益性机构转型为社会工作机构,积极推进政社分离,依靠社会工作机构拓展公共服务领域,更有效率地提供公共服务。

随着社会专业工作机构的发展壮大,政府各部门都应将一些公益性强、社会需求量大、直接面对困难群体的服务项目逐步转移给社会工作机构,如社区养老、卫生服务、孤残供养、就业帮扶、慈善救助、临终关怀、艾滋病防治、戒毒、司法援助、司法矫正、扶贫等,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试点工作。

(二)加强机构自身建设,促进社会服务市场发育。

市场要素包括买方、卖方和市场环境。

从买方看,要培育合作精神。

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政府的经济职能已经和继续分离给企业和市场承担;在社会改革的进程中,政府的社会职能也需要逐步分离给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来分担。

因此,要建立政府和社会工作机构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供高效、优质的社会服务。

从卖方看,要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

目前,我国社会机构很多是从原来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分离出来的,官办色彩浓厚,缺乏开拓性、灵活性和创新精神,缺乏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的经验和手段;而由公民自发组成的“草根组织”,则缺乏高素质人材和科学管理经验,自身管理随意性很大,不同程度地缺乏诚信。

因此,要创新组织运行机制,重视社会工作人材的培养,完善内部管理,提升社会工作机构自身能力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从市场环境看,要制定社会工作机构评估标准,通过等级评估建立社会工作机构准入机制。

对达到一定等级的社会工作机构,允许其参加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的招投标,政府应向评估等级高的社会工作机构购买服务,确保购买服务的质量。

(三)整合资源,提高采购资金预算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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