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特殊使用”部分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规定如下:
一、“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实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会诊制度。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4、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程序及方法。
1、一般情况下,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由医务科负责召集医院药物治疗委员会专家2人(包括临床药师1人),会诊批准同意后,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开具处方使用,药剂科保留申请表备查。
2、紧急情况下,未经医院药物治疗委员会专家会诊同意或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例记录,并于48小时内办理会诊批准手续。
3、临床科室应提前做好准备,安全、及时的使用“特殊使用”药品。
4、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按照医院违规违纪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需会诊后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如下:
其他β-内酰胺类:氨曲南
碳青霉烯类: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糖肽类:万古霉素。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根据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管理
(一)医师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以确保安全、有效使用。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会诊制度。
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由药事会下设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小组”中的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药学/临床药学专业人员担任。
2.患者因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须经认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程序及方法
1.一般情况下,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单,提出会诊申请,经专家和临床药师会诊批准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
2.紧急情况下,未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小组认定的相关专家会诊同意或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例记录,并应当24小时内完善会诊审批程序。
3.临床科室未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规定,会诊医师、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表,将按照医院违规违纪的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目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对一些特殊的致病菌具有特效的抗菌药物,通常被用于治疗严重感染、耐药菌感染以及由其他抗菌药物无法治疗的疾病。
为了合理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以减少抗菌药物使用过多导致的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以及药事部门。
三、管理原则1.合理使用:以临床指南为依据,根据临床需要和病原菌的易感性情况,综合考虑患者病情、既往用药历史等因素,选择是否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2.临床评估: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前,必须进行临床评估,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是必要的,并评估患者的病原菌感染情况以及抗菌药物的疗效。
3.多学科参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多学科的协同配合,包括感染科、临床药师、微生物实验室等专业人员的参与。
4.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临床医生、护士和药师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了解和正确使用的能力。
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流程2.申请审批:医生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前,必须向医疗机构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委员会提交使用申请。
审批委员会由感染科、药事管理、临床药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审核使用申请。
3.药物配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配送必须由药事部门统一安排,保证药物的追踪管理和使用合规性。
4.监测和反馈: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监测机制,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相关科室和医生提供反馈信息,以便调整使用策略。
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保管与交接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由专人保管,药品存放区域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交接必须由药事部门的药剂师亲自完成,双方应共同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在交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诫勉、扣除奖励等纪律处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定1. 依据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而制定本规定。
(1)医疗机构要按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2)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指定的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生开具处方。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2. 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由专家会诊组成员负责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指导。
3. 抗菌药物管理专家会诊组的责任和权利(1)熟悉抗菌药物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其要求。
(2)带头规范、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并保持二十四小时通讯通畅。
(3)应邀参加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会诊,并加强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的宣教、指导、监督。
4. 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参照医院抗菌药物目录与分级管理。
5.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1)临床医生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3)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专家组专家会诊后,可以使用上述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五天。
6.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1)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由专家组专家填写“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开具处方或医嘱。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和治疗需求的增加,抗菌耐药性的问题逐渐凸显。
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导致微生物对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使得原本能够治疗的感染症状无法有效控制,严重影响了患者的治疗效果和临床预后。
因此,对抗菌药物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规范。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仅用于疑难、危重、限制使用的特殊场合,且对其他抗菌药物治疗无效或者需要更高剂量的患者使用的一类抗菌药物。
这类抗菌药物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因此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其合理使用和有效控制。
二、管理原则1. 临床合理性原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用于疑难、危重、限制使用的特殊场合,必须经过临床医生的有效评估和严格审核,确保患者病情需要并且其他抗菌药物无法取得治疗效果。
2. 审批管理原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申请必须经过院内专家委员会的审批,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明确使用原因、病情、用药依据和出院后监测等相关信息。
3. 使用规范原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按照标准化的使用规范进行,包括用药途径、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用药时限等方面,严格按照临床医生的处方和用药指南进行。
4. 监测评估原则: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监测评估制度,包括对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测、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理、使用效果的评估等,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管理措施1. 临床需求评估: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经过病情评估、疗效评估和并发症风险评估等多方面的审查,明确患者的用药需求和使用效果。
2. 临床医生双重签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经过两名以上的临床医生双重签字确认,包括主治医生和科室主任等,并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单。
3. 审批管理流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申请必须经过医院专家委员会的审批,包括临床用药委员会、感染管理组、药物委员会等,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抗生素的广泛使用,抗菌耐药性问题日益突出,传统的使用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抗生素的合理使用需求。
为了更好地管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有效防止抗生素滥用,保护公众健康,特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部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房等医疗单位。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定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特殊抗菌作用或疗效的抗菌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四代头孢菌素、喹诺酮类、肝病特效类等。
四、使用原则1. 合理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按照医学指南和指南的要求合理使用,禁止滥用和过度使用。
2. 临床必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仅在临床上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需明确适应症和适用范围。
3. 严格遵守用药指导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严格按照用药指导,包括剂量、用药时间、疗程等。
4. 限制配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只能在医师开具处方的情况下使用,禁止自行购买和使用。
5. 存储管理医疗机构应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严格的存储管理,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六、使用审核1. 审核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审核制度,设立专门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2. 审核标准审核小组应根据患者病情和用药指南等相关资料,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审核。
3. 拒绝申请审核小组有权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申请进行拒绝,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七、监管责任1. 医院管理机构应负有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监管责任,确保医院内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2. 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八、处罚措施对违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医疗执业资格等。
九、总结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防止抗生素滥用和抗菌耐药性的发生。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1. 成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2. 管理小组成员包括:医院领导、医务处、药剂科、感染科、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各科室等相关人员。
3. 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组织培训、监督检查、评估和处理等。
二、临床应用管理1.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指具有以下特点的抗菌药物:(1)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2)需严格控制使用,避免不合理应用;(3)针对特定病原菌,具有明确临床适应症;(4)其他需要严格管理的抗菌药物。
2.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明确指征;(2)无其他有效替代药物;(3)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4)加强监测,确保疗效和安全性。
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仅限于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
4.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审批,并严格按照审批意见执行。
5.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测,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培训与教育1. 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合理应用能力。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临床应用指征、使用方法、不良反应及处理、监测与评估等。
3. 所有医务人员均应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并取得相应资质。
四、监督检查1.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对违反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评估与处理1.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那些药物在临床上使用受到限制和规范管理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通常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但也伴随着一定的毒副作用和药物耐受性的问题。
为了确保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减少不必要的滥用和药物耐受性的产生,医疗机构建立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流程。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范围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范围包括了以下几类药物:1)多药耐药菌感染的优先选择药物,如万古霉素、碳青霉烯类药物等;2)高危患者和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治疗药物,如氟康唑、卡泊芬净等;3)广谱抗菌药物,如头孢他啶、氟喹诺酮类药物等;4)靶向特殊菌株的抗菌药物,如甲氧西林-替加环素组合药物、头孢唑林-舒巴坦组合药物等。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规定2)药物使用报备:医生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及时将患者的病情和使用情况报备给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会对报备的情况进行复核和评估,确保药物的使用符合规定的要求。
3)使用限制:为了避免滥用和耐药性的产生,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通常需要符合一系列限制条件。
例如,只有在确诊为耐药菌感染才能使用,或者只有在经过标准治疗无效后才能使用。
医生在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需要遵守这些限制条件,确保合理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用流程1)临床判断和诊断:医生在临床上首先需要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做出初步的诊断。
如果存在可疑的耐药菌感染或高危情况,医生会考虑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2)药物审核和报备:医生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后,临床药师会对处方进行审核,确认使用的适应症、剂量、疗程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医生也需要将患者的病情和使用情况报备给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
3)药物治疗和监测:医生根据临床判断和药物审核结果,开始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需要定期监测患者的病情和药物耐受性,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一、依据
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文件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 38号)文件的要求,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安康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详情见安医发[2011]14号)
三、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的责任和权利
1、熟悉抗菌药物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其要求。
2、带头规范、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并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3、对本科室或分管的科室医生使用特殊类别抗菌药物时审核申请单,并在审核栏签字,并加强规范特殊类别抗菌药物使用的宣教、指导、监督。
4、应邀参加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会诊。
四、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
1、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
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2、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4、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5、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专家组专家审核通过后,可以使用上述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5天。
6、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7、门、急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五、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
1、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并于24小时内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审批表》(见附表),
请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
表格随运行病历归档备查,并做好相关病程记录。
2、紧急情况下需越级使用的,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如需继续使用,须专家组专家于24小时内审核。
3、工作小组会定期对全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做得好的科室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遵守规定的科室或个人,予以批评和处罚。
附表:
安康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审批表
申请科室:申请时间:年月
日
注:1、请在病史中记录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与使用原因。
2、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医嘱与处方。
3、紧急情况下需越级使用的,不得超过1日常用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