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财政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由于税收制度的不完善,税收征管的不规范等原因,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逃税漏税现象严重、税收征管成本高、税收体制不完善等。
深化改革、完善税收制度、提升税收征管水平是当前财政税收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下文将从几个方面对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进行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1.逃税漏税现象严重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部分纳税人为谋取私利,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纳税,导致逃税漏税现象严重。
一方面是部分企业通过虚假合同、假贷款、漏报销售额等方式规避税款;另一方面是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往往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收入的情况。
2.税收征管成本高当前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人力成本高、信息技术滞后、监管手段不全面等。
高成本的税收征管也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了较大的负担,同时也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产生了较大的制约。
3.税收体制不完善我国税收体制存在着部门重叠、税种繁杂、征管分散等问题,这不仅给纳税人带来了不便,也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而且税收征收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共享不畅、执法不统一等问题,税收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
二、深化改革建议1.加强税收征管力度针对逃税漏税现象严重的问题,应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首先应加大对纳税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有偷漏税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稽查力度,严厉打击逃税行为;同时应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提高征管的效率和透明度,减少纳税人的申报成本。
应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务机关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对纳税人的全面监管,提高征管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2.简化税收体制针对税收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应进一步简化税收体制,减少税种和税目,简化税收征收的程序。
还应加强各税收征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统一,实现税收管理的整合。
这样,不仅可以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也可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少税收征管成本。
对我国财产税体系建设的思考

对我国财产税体系建设的思考1. 引言1.1 财产税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完善财产税体系也能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在当前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情况下,通过对富裕人群的财产征税,可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财产税的征收也可以遏制财富过度集中的趋势,有利于鼓励公平竞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财产税体系建设不仅仅是一项税收制度的改革,更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只有完善财产税体系,加强征管,推动财产税制度的改革,才能更好地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
【2000字】2. 正文2.1 我国现行财产税体系存在的问题一、税基窄化问题。
我国目前的财产税主要是房产税和车辆购置税,税基较窄,财产税种类单一,征收对象较少,难以形成全面的财产税体系。
二、税收效率低下。
现行财产税征收标准不够科学合理,征收制度不够完善,导致税收效率低下,难以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优化。
三、征管体系不完善。
我国财产税的征管体系存在漏洞和灰色地带,造成逃税漏税现象普遍,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影响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税收公平性不高。
当前财产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较低,对富人和高收入群体征收的压力较小,导致税收公平性不高,影响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
五、税收监管不到位。
我国财产税征收缺乏有效监管和执法力度,征收管理手段落后,难以保证税收的公平合理和有效征收。
我国现行财产税体系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亟需进一步改革完善,才能更好地发挥财产税在宏观调控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2 完善财产税体系的建议在完善我国的财产税体系时,首先应该建立一个全面、科学的财产税征管体系。
这包括完善税收法规、加强税收征管和监督力度,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和有效性。
应该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应该逐步扩大财产税的征收范围,增加税收的公平性。
目前我国的财产税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而其他财产领域,如金融资产、股票资产等往往被忽略。
应该逐步扩大财产税的征收范围,逐步建立覆盖各个领域的财产税体系。
对当前财税制度改革的分析

对当前财税制度改革的分析当前我国财税制度改革面临着众多的问题与挑战。
为了更好地推动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对其进行细致的分析与研究,本篇文章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当前财税制度改革进行深入探讨。
一、财税制度改革的背景近年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下,我国提出了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思路,以逐步构建体现现代化治理的财税制度为核心。
但是,财税体制改革仍面临着许多不容忽视的挑战。
其中,对财税体制中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性、深层次的改革、顺利推行增值税改革等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难点。
二、财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1. 财政收入与支出不平衡目前,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非税收入以及财政外资金等渠道,其中税收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然而,税收稳定性较差,同时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也较快,导致财政收支不平衡。
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良资产增加、原材料和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都使得企业税负加重。
2. 财税保障的公平性不够现行的财税制度中,存在着收入分配不均、地区差异、产业间不公平等问题,需要从根本上寻找解决办法。
比如,中西部地区或特色产业的税负较高,应该适当降低相应的负担,以更好地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3. 增值税改革存在问题增值税是我国财税体制中重要的税种,在减轻税收负担、扩大内需等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
但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发生漏税问题等,增值税改革面临着诸多难题。
为了更好地推动增值税改革,需要对现行制度进行深入浅出的评估。
三、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1. 以减轻企业税负为核心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
提升企业的优化定位、建立合理的税收制度、支持企业发展都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因此,扩大居民收入、降低税负、减少行政成本是扶持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
2. 改进地方税收体系随着中国国内经济重心不断下移,地方政府也应该适时调整。
要充分发挥地方税种的作用,以地方特色产业为切入点,适当增加地方税负,增强地方税收的可持续性,实现经济发展与财政发展的双赢。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分析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财政税收工作一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践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了税收的有效征收和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深化改革是必然的选择,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财政税收工作需求。
本文将就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深化改革进行分析探讨,以期为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存在的问题1.税收征管不完善目前在我国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包括税收征管力度不足、征管手段落后、征管机制不健全等。
这些问题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偷漏税、逃避税的现象,导致税收征收效率不高,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产生了较大影响。
2.税收政策不合理由于我国税收政策较为繁杂,部分税收政策不合理,导致了企业税收负担过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活力。
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也会影响企业的税收合规意识,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税收执法难度。
3.税收征收成本高目前我国税收征收的成本相对较高,包括征管成本、征收成本等。
这不仅增加了税收征收的成本,也给纳税人带来了负担,造成了不良的税收征收环境。
4.税收征收依靠单一我国税收征收主要依靠间接税,而直接税征收存在不足。
这种征收模式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导致了财政税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上述问题的存在,给财政税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制约了税收的有效征收和财政的健康发展。
必须深化改革,积极破解现有问题,为财政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深化改革分析1.加强税收征管为解决税收征管不完善的问题,可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增加税收征管人员和技术投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水平。
可以加强税收征管手段的创新,引入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征管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提高税收征管的有效性。
2.优化税收政策为解决税收政策不合理的问题,可以对税收政策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优化,通过简化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优化税收政策体系,完善税收政策环境,增强企业的税收合规性和积极性,从而推动税收的有效征收和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研究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研究财政税收工作是国家的重要收支动力之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然而,在税收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我国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1. 过于依赖间接税收我国目前税制主要依靠间接税收,直接税收比重偏低,这使得税收体系缺乏平等性和公正性,营商环境也因此受到较大制约。
2. 税收不能及时适应经济发展我国税收制度的更新速度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税制变化滞后、调整周期较长,这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必要的成本和风险。
3. 税收征管水平亟待提高我国税收管理水平和手段亟需提高,税收征收和管理能力相对不足,税收逃漏税问题突出,损失巨大。
二、深化改革的建议1. 推动直接税收应逐步推进从“税收减免”向“税收优化“的转变,加大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种的支持力度,促进税制结构的优化。
2. 加强税收政策变革应加快纳税政策的改革,加大于税收政策的支持力度,调整税制范围、减税降费的政策力度,使政策更贴近国家实际,更能适应未来的发展需要。
应加大信息技术的投资和应用,提升税收企业的普惠和精细化管理,实现全面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的纳税信息库,加强税收数据采集和磨合,提升纳税信息化水平。
应针对现有机构的职能分工进行科学论证和优化,加强社会治理,提升税务部门能力和职业素质,防范腐败,提高公众信任度。
本文介绍了我国财政税收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以及提供了深化改革的建议。
加强税收政策变革、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和提高税收机构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深化改革将有助于推动税收制度的平等和公正,创造出更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环境。
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

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财产税是指针对于财产征收的税收。
我国财产税制度历史悠久,但其却存在着许多问题。
这篇文档旨在探讨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行的改革方案。
问题一:征收对象范围狭窄目前我国财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为土地和房产,而其它财产例如资产、股票等则并未纳入征收范围。
这种情况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拥有大量的资产和股票的个人或企业,其财富实际上可能远远超过仅仅拥有一些房产的个人或企业。
而由于这些财产不纳入征税范围,导致了我们的财产税制度出现了严重的不公平。
解决问题的方案之一是将其它财产例如资产、股票等也纳入财产税的征收范围内。
这种方案需要掌握精确的财产信息,并需要相关申报流程的设立和完善以确保其规范化的实施。
问题二:税率调整存在困难我国财产税的税率通常是固定的,且较低。
这种税率策略旨在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创建与投资。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财富积累愈加迅猛,财富的分配不均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由于税率过低,我国财产税在一定程度上未能为后者提供制度上的支持,且其调整存在困难。
尤其是在当全球经济面临新一轮伟大转型的背景下,扩大财产税的优惠范围,将财产的总额进行适当的调整,未来仍将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解决的方案之一,是通过增加财产税税率和财产税赋率的组合来限制高财富人群的避税行为。
这种方案需要建立有关政策和机制,来强化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此外,需要完善税收改革体制,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训练,以确保财产税代表一种合理和有利于社会整体发展的税收制度。
问题三:缺乏有效的税收管理制度财产税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税种,对于其税收管理制度的要求也相应较高。
在我国财产税的征收管理机构较多,但是由于其衔接不好,导致与其他税收征收机构的协作较少。
这也导致了财产税征收方式的低效性以及其实施的问题。
为改善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建立相关的政策,加强财产税的管理和征收工作,有关的机构应该协调协作,确保合法、公正、规范的财产税征收和管理。
财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改革构想

中图分类号 : F 8 1 2 .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7 2— 9 6 1 7 ( 2 0 1 4 ) 0 3—0 3 4 4— 0 4
在我 国, 财产税虽然只是 与流转税和所得税相配 合的辅助性税制成分 , 并非占据税制体系的主体地位 ,
等。
的财产税。动态财产税是以财产所有权的变动和转移
为前提 课 征 的 , 其 特 点 是 在 财 产 转 移 时一 次 性 征 收 。
动 态财 产税包 括 契税 、 土地 增 值 税 、 遗 产税 和赠 与 税 。 我 国 目前开 征 的动态 财 产税 主要 包 括 : 契 税 和 土地 增 值税。
VO 1 . 1 0 No . 3
J u 1 .2 01 4
财产 税 制度 存在 的缺 陷及 其 改革 构 想
陈怀 珍
( 福建 师 范大 学 公共 管理 学院 , 福建 福 州 3 5 0 0 0 7 )
摘 要: 作 为一种历史悠 久的税 收形态, 财产税 虽然在 当今 各 国的税制体 系中已不再 占据主体税 地位 , 而成 为与流转税
和所得税相 配合 的辅助性税制成分 , 但 它在 筹集财政 资金 、 公平分配社会财 富与调节社会经济方面依 然发挥 着其他税 种 不可替代的作 用。通过介绍财产税的定义、 特 点和作 用, 从静 态财产税 和动态财产税 两方面分析 了我 国财产税制度存在 的缺 陷和 不足 , 同时借 鉴美国和印度 尼西亚的经验 , 从税率 、 税基 以及 完善 主体税种等 方面提 出了优 化我 国财产税制 的
制 与公平 税 负 的要求 。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研究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财政税收工作成为经济运行的重要支柱之一。
在税收征收和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难题,影响了税收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本文将结合当前的税收工作实际,探讨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1.税收征收方式落后目前我国税收征收方式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手工纳税、税票开具等模式上,缺乏信息化、智能化的手段,征收效率低下。
2.税收管理制度不完善税务机构的管理体制仍然相对僵化,审批程序繁琐,对于纳税人缴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和不便。
3.税收逃避现象严重由于税收征收方式不够规范、税收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税收逃避和偷漏现象,严重损害了税收的合法权益。
4.税收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部分税收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对于税收政策和法规理解不深,导致税收执法不规范。
二、深化改革建议1.加快税收征收信息化进程应该加快推进税收征收系统的信息化改革,加强财政和税收系统间的信息共享,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准确性。
2.优化税收管理制度应当大力简化税收管理审批程序,通过建立智能审核平台,实现对纳税人的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提高税收管理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3.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对于个别严重偷逃税款的情况,应该严格依法查处,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税收执法力度,强化税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4.提升税收员工素质通过加强税收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税收工作团队。
5.加强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通过加强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合法纳税意识,增强他们的纳税主动性,倡导诚信纳税。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征收方式、管理制度、逃避现象和税收员工素质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需要深化改革,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机制以及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效益,才能更好的支撑国家的经济发展,实现税收的科学、规范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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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
在职研究生经济三班(2013秋季入学) 陈玲玲
摘要:前些年我国针对流转税和所得税进行了税制改革,尽管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对财产税这方面的改革则相对滞后,相关课税制度还很不完善,地方税收缺乏主体税种,财政收入与事权不符,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符,明显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本文阐明了财产税的含义、特征、地位和作用,分析了目前财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财产税制度改革的设想,建立我国以物业税为主的全新的财产税体系。
关键词:财产税;改革设想
财产税制是对纳税人所有的财产课征的税种总称。
财产税可以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财产收入水平,体现平等负担的原则。
本文阐明财产税的含义、特征、地位和作用,根据现行财产课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财产税制度改革的设想,应在财产法律法规制度建立、税收管理权限分割及财产评估制度与评估机构建设方面进行相关配套改革。
一、财产税的含义和特征
对财产进行课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税法规定的应税财产就其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一类税收的总称。
财产税不是单一的税种名称,而是一个税收体系。
我国现行的具有对财产课税性质的税种有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和契税。
当前,我国财产税在运行中表现出以下特征:
1.财产税收入比重较低,不能使其功能得到应有的发挥。
主要是我国对于财产课税体系重视不够,财产课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较低。
由于没有一定的收入作为基础,财产税无法确立在我国地方税收中的主体地位,在整个税收中,其筹集税收收入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财产税的收入调控功能,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2.财产课税制度设计的不规范、计税依据及税额标准设计不科学。
现行土
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幅度为每年每平方米0.2~10元),随着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土地市场的开放,土地之间的级差收益日渐突出,这一税额标准显然过低,致使土地使用税的调节力度明显下降。
3.征税范围较小,税基较窄。
房产税对城镇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的房产、广大农村的经营性房产及位于农村的企业房产均免税,征税范围较小,税基较窄。
免除房产税实际上是国家放弃了调节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
车船使用税强调对使用的车船征收,而非对拥有的车船征收,既不符合财产税的性质,又缩小了税基。
4.税制改革相对滞后,与当前经济的发展相对脱节。
1994年出台的税制改革,其侧重点是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改革,而对财产税的触动不大。
如现行房产税法是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现行车船使用税的基本规范也是于1986年颁布的《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
有的税种更是在50年代出台,但至今基本上仍按当时的税法执行,比如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
另外,还有一些应该开征的财产税税种至今尚未开征,如遗产与赠与税。
5.内外有别、两套税制并存。
目前我国对内资房产征收的是房产税、对土地征收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资房产征收的是房地产税(土地除外),对土地征收的是土地使用费(不由税务机关征收)。
两套制度在征收范围、税(费)率、计税(费)依据方面都有所不同。
二、财产税的地位和作用
虽然开征财产税的历史悠远,但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其它税系无法替代的作用。
这是因为:财产课税是以社会财富存量课税,能起到公平财富的作用。
财产课税具有直接税的性质,税负较难转嫁,能起到调控作用。
财产课税多是经常性税收,是政府一项经常性收入,财产课税在许多国家属于地方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之一。
三、我国现行财产课税存在的问题
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财产税未与主体税种一起进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改革。
而目前各个税种出台的经济背景和制度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
2
杂,相互错位,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以税代租、以费代租、以费挤税、诸税费交叉的局面。
这导致了我国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土地使用效率偏低、耕地保护力度不够。
房地产在开发、销售过程中课征的税就多达8种,更有80~150种的收费,特别是一次性以土地出让等形式收取的40~70年的土地使用费。
而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只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保有环节的财产税负偏低。
不动产流通环节税费名目繁多既影响税收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滋生了乱收费的不良之风,又使税收宏观调控功能遭受极大的限制。
6.目前我国贫富差距过大,财产税没有起到调节作用。
在收入层面,个人所得税调节贫富。
在消费层面,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调节贫富。
但在财产保有层面,这一对贫富差距具有基础性效应的存量因素,却没有实施税收调节。
我国贫富差距持续拉大,作为主要调节手段的税收始终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现行税制体系中没有真正的财产税。
四、改革我国财产税制度的设想
随着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提上日程,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财产税改革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对重构财产税体系的具体设想如下:1.财产税制度改革的目标。
为了保障对财产课税的财政功能、调节功能,必须建立起一套少税种、多环节、宽税基、整体配合、功能协调、税制简明的财产课税体系。
在这个体系内,既包含对财产转让的课税,更包含对财产持有的课税。
在财产转让环节,如果是有偿转让,可按一般商品交易课征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有所得还应课征所得税;如果是遗赠,应课征遗产(赠与)税。
在财产保有环节课征不动产税(或物业税)和车船税。
适当加重财产保有环节的税收。
2.新的财产课税体系。
按照上述的总体设想,应当系统改选现行财产课税体系。
第一,在财产交易环节,取消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合并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代之以新的企业所得税、保留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和财产交易的课税。
第二,在保有环节,合并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代之以不动
产现值为征税对象的物业税;合并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代之以新的车船税;开征遗产(赠与)税。
3.将地租和政府收费转化为物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及个人使用。
按现行的做法,单位和个人兴建房产等不动产应当与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合同,支付相当于40~70年(居住用地70年)地租的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县以上人民政府发给的土地使用证。
此种政策的实际执行,也就迫使购房者要以支付购房款的形式,向本届政府交40~70年的租金,导致房价居高不下,许多老百姓买不起房。
要改变这种情况,有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将本届政府一次性收取数十年的土地租金全部或大部分改为以房地产现值为计税依据的物业税,同时要严格限制本届政府对土地的各种一次性收费。
将土地租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化为税,在理论上不存在障碍。
我国城镇土地属于国有,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和个人,既可以采取收取土地出让金,还可以采取收取物业税的方式。
40~70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全部转化为以后按年收取的物业税值得认真研究。
新的物业税将成为地方税的主要税种,它的收入比重相当于现行的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年金(现行土地出让金大部分或全部的四十到七十分之一)之和的比重。
当然物业税设计的很多细节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只有在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完善的基础上,物业税的实施才是有效的。
参考文献:
1.黄国龙从财产税制的功能谈我国财产税制的完善华南师范大学学报
2008年8月
2.王炳文关于完善我国财产税制的设想甘肃经济日报
2009年11月25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