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一、引言劳动者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石,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基本前提。
劳动法作为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提供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
本文将从劳动法的立法依据、主要内容以及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影响等方面展开论述。
二、劳动法的立法依据1.宪法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和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卫生与环境,为残疾人、老年人和无赖者提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章)。
劳动法的立法依据之一即来自于我国宪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要求。
2.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国际先进法律我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之一,我国劳动法的产生也借鉴了一些国际先进法律的经验,如《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人权公约》等。
劳动法制定过程中广泛吸收借鉴国际社会先进法律,以确保劳动者权益保护水平与世界接轨。
三、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劳动法以保障劳动者权益为中心,内容涵盖了从劳动关系建立到劳动关系终止的方方面面。
主要内容如下:1.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基石,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内容、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包括劳动合同自愿原则、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双方权利义务等。
2.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法规定了劳动时间的安排和休假制度,保护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平衡。
其中包括工时的管制、加班工资的支付、休息休假的安排等。
3.劳动报酬制度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劳动所得的保障,包括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加班工资的支付、福利待遇的提供等。
劳动报酬制度的完善为劳动者提供了经济保障和社会福利。
4.劳动保护制度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制度,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保障、劳动保险的提供、特殊劳动者的保护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确保了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影响1.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的实施推动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报酬的支付以及工伤保险的提供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促使劳动双方平等自愿地建立和维护劳动关系。
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在现代社会,劳动者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主要法律依据。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性法律。
这部法律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同时,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等期间依法享受休假权利。
工资方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并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对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法给予了特殊保护。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劳动保护条例有哪些(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就业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章劳动争议第十一章监督检查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章劳动报酬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六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第七章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劳动保障监察和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保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自愿协商,平等自愿,本法予以保障。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名称、住所;(二)劳动的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四)社会保险;(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六)劳动纪律、劳动合同期限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七)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后果;(八)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和途径;(九)劳动者享有的其他权利和福利待遇;(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签字或者盖章。
第五条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有关其个人情况,不得隐瞒和虚假陈述。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劳动技能,完成劳动任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和节假日不受侵犯。
第四章劳动报酬第十条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取得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劳动报酬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防范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禁止性别歧视。
第十四条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产假期间和哺乳时间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其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劳动法(最新版)劳动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法(以下简称本法)适用于境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合同的名称、期限、地点;2.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及其住所;3. 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等;4. 劳动者的待遇、工资及福利待遇;5. 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权益、劳动条件等。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有书面形式,并注明具体的起止时间。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
第六条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八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时支付,不得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第十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等。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保障劳动者享有休假。
第四章劳动保护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者用于禁止劳动的岗位或者从事有害于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工作。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依法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第一章综述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加强劳动者管理,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者,是指依照本法规定从事合同劳动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法从劳动者和劳动者的社会保护的角度出发,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进行规定。
第二章合同劳动第四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自愿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内容应当涵盖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在本法规定范围内达成的劳动关系的约定。
第五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或者代号、性别、出生年月日以及受教育程度、文化程度等构成;(二)劳动者所属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三)用工形式、工作内容、劳动地点及区域范围;(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五)劳动报酬标准;(六)劳动合同有效期限。
第六条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包括工资和福利。
第七条劳动合同有效期限是指在该期间内,劳动者不得无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变更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间。
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应当在订立时明确。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第八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不计每月不少于二十四天(含)以前所安排的休息休假。
第九条劳动者每日休息时间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休息时间以夜间十二时至次日早晨六时为窗口。
第十条劳动者每年应当休息不少于三十天,休息时间自由支配。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劳动者休息休假的工作空间,为劳动者提供休息休假、休养期等劳动条件。
第十二条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经济补偿,包括日薪、月薪、周薪及年薪等。
第十三条劳动报酬的包括以下:(一)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以每日、每月、每周、每年等方式给予劳动者报酬的金额;(二)福利: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国家规定或者劳动者社会保险发放的非货币性报酬。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支付期间应当在三十日内自动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精编版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已于2009年8月27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促进就业 (2)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3)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8)第五章工资 (11)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12)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13)第八章职业培训 (14)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15)第十章劳动争议 (16)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18)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19)第十三章附则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最重要的劳动法律法规之一,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本文将介绍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权利、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工伤保险等方面。
一、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获得报酬、休息休假等基本权利。
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劳动者的性别、种族、宗教、国籍等,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劳动者有权选择自己的职业,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劳动者的职业选择权。
劳动者有权按时、足额获得合法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确保劳动者休息休假。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内容,并符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形式。
三、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的劳动量和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的工资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者未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随意扣减劳动者的工资。
四、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日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但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三小时,不得超过每月三十六小时。
劳动者每天工作满八小时的,应当享受不少于一小时的休息时间。
劳动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有权享受休息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休息日,如需调整劳动者的休息日,应与劳动者达成协议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劳动者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等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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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
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招用了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用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应超过44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每天最长不超过3小时。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7)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1)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安全。
(3)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
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用人单位须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确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1)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状况。
(2)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4)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对延长工作时间而支付工资报酬标准的规定
(1)在延长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
(2)在休息日工作了而又未获得补休的,应获得不低于平时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300%。
有关职工伤亡和职业病的确定及处理规定
处理原则:用人单位不管自己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有伤亡和职业病发生时,须由单位提供足以证明并非本身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否则即认定为单位责任,受害者不必一定要负举证责任。
(2)伤亡补偿等责任是法定责任,不能由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方式予以免除,患工伤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a.经治疗伤愈后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医疗结构应作出医疗终结结论,医疗期最长为18个月;b.到指定医院治疗,包括旧伤复发或评残后继续治疗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路费全额报销,经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外地治疗,其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等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c.工资、奖金照发; d.住院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伙食补贴,经医院确定需护理的,按医院护工标准发给护理费;e.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3)职工工伤或医疗期满后确定为致残的,享受以下保险待遇:
a.致残一级至十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分别为20、18、16、14、12、10、9、8、7、6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b.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发给定期伤残抚恤金。
以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含各类补贴)为计发基数,根据不同致残等级标准,分别为90%、85%、80%、75%。
各类补贴全额发给,此外,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抚恤金作不定期的适当调整。
c.致残一级至三级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其标准根据不同致残等级,分别为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40%、20%。
d.致残五级至十级的,原则由单位安置适当工作,如安排有困难,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发给一次性就业安置费,其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致残需安装假肢、镶牙和配置三轮车等补偿功能器具的,经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购置、安装、维修费按普及型标准发放。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
(1)非因工负伤、患疾病。
(2)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
(3)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津贴。
(4)失业保险。
(5)女职工生育保险。
(6)离退休、养老保险。
哪种情况下,劳动者加班加点不受劳动法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的,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需此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劳动试用期可以随意决定吗
不可以。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且还要依法给予劳动者以经济补偿的
(1)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2)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使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又不能达成新的劳动合同协议的。
哪些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是非法的
(1)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2)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带病或负伤的。
(3)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怎样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鉴订停薪留职协议书。
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作处理。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既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守法律的原则。
(2)应采用书面形式鉴定劳动合同。
(3)了解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性质、工作地点;工资报酬奖金、津贴等标准;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和奖惩规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
在哪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争议的类型
(1)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2)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而发生的争议。
(3)其它劳动争议,如关于招收、录用、工时、休假及劳动保护、职业培训而发生的争议等。
(4)争议职工一方人数在10人以上,并具共同理由的,为集体劳动争议。
遇到劳动争议时该咋办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如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出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当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之后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