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发生器标准
臭氧发生器行业标准

臭氧发生器行业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臭氧发生器的臭氧浓度,产量和电耗的测定及计算方法。
适用于以电为能源臭氧发生器的测定。
2 名词术语电耗 specific energy consumption设备生产单位重量的成品所消耗的电能。
3 臭氧发生器的臭氧浓度、产量、电耗的测量和计算方法3.1 臭氧浓度3.1.1 方法原理概要:臭氧(O3)是一种强氧化剂,与碘化钾(KI)水溶液反应可游离出碘,在取样结束并对溶液酸化后,用0.1000mol/L硫代硫酸钠(Na2S2O3)标准溶液并以淀粉溶液为指示剂对游离碘进滴定,根据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消耗量计算出臭氧量。
其反应式为:O3+2KI+H2O——O2+I2+2KOH (1)I2+2Na2S2O3——2NaI+Na2S4O6 (2)3.1.2 试剂3.1.2.1 碘化钾(KI)溶液(20%):溶解200g碘化钾(分析纯)于1000mL煮沸后冷却的蒸馏水中,用棕色瓶保存于冰箱中,至少储存一天后再用。
此溶液1.00mL含0.20g碘化钾。
3.1.2.2 (1+5)硫酸(H2SO4)溶液:量取浓硫酸(p=1.84;分析纯)溶于5倍体积的蒸馏水中。
3.1.2.3 C(Na2S2O3·5H2O)=0.1000mol/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使用分析天平准确称取24.817g硫代硫酸钠(Na2S2O3·5H2O;分析纯)用新煮沸冷却的蒸馏水定溶于1000mL的容量瓶中。
或称取25g硫代硫酸钠(Na2S2O3·5H2O;分析纯)溶于1000mL新煮沸冷却的蒸馏水中,此溶液硫代硫酸钠浓度约为0.1mol/L。
再加入0.2g碳酸钠(Na2S0O3)或5mL三氯甲烷(CHCL3);标定,调整浓度到0.1000mol/L,贮于棕色瓶中,储存的时间过长时,使用前需要重新标定(标定方法见附录A)。
3.1.2.4 淀粉溶液;称取1g可溶性淀粉,用冷水调成悬浮浆,然后加入约80mL煮沸水中,边加边搅拌,稀释到100mL;煮沸几分钟后放置沉淀过夜,取上清液使用,如需较长时间保存可加入1.25g水杨酸或0.4g氯化锌。
臭氧发生器URS

文件(用户需求)URS编号:URS-XXX-XXXX设备名称:臭氧发生器XXXXXXX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臭氧发生器用户需求标准编号:URS-XXX-XXXX起草人:部门:日期:起草人:部门:日期:审核人:部门:日期:审核人:部门:日期:审核人:部门:日期:批准人:部门:日期:本文件起草后要经过审核人审核,审核人负责文件的审阅,审核人审核文件时应详细阅读文件内容,确认审阅内容的正确性,文件一经签字,审核人即对文件内容负责。
文件经审核人审核签字后,经由批准人签字批准后即可生效。
目录1.概述:31.1背景31.2目的31.3范围31.4责任31.5工艺概述32.法规标准:33.采购数量:44.URS内容:44.1臭氧发生器功能和技术要求44.2文件资料要求54.3备品备件要求64.4包装运输要求64.5安装调试要求64.6现场验收测试要求74.7培训要求74.8保修要求74.9其他要求85.讨论/审核/评语:86.修订历史:81.1述:1.1背景本用户需求中所描述臭氧发生器用于新建固体制剂生产,要求符合2010版中国GMP标准要求。
本需求是对设备设计、制造、材质、控制系统、检查和测试、文件、包装和交付的说明的最低要求。
1.2目的本URS概述了臭氧发生器基本的用户需求说明,该系统应能够实现臭氧的制备及浓度监测功能,以满足产品的生产需要。
本URS描述了用户对该设备的工作过程及功能的期望。
主要包括相关法规符合度和用户的具体需求,这份文件是构建起设备文件体系的基础,同时也是设备设计和验证的可接受标准的依据。
设备生产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达到本用户需求的设计目标和可接受的质量标准。
本URS是与设备生产商协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设备生产商需要遵守本文件规定的信息和条件。
1.3范围本URS适用于新建综合制剂车间臭氧消毒及其相关设施。
1.4责任需方对本URS的编制质量负责。
供方须严格按照本URS所明确的法规标准、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提供相关系统设施和服务,供方须对需方所提供的URS负保密责任。
臭氧发生器

您好!我公司该系列产品生产采用材料、元器件均为国内外正规名牌厂商生产。
将ISO9001:2000质量认证标准严格贯彻于每一道生产工序,确保整机达到企业标准及GMP验证标准。
现将我公司生产中小型水冷式臭氧发生器(JZCF-G-3系列)的相关资料列示如下:产品介绍(二)中型臭氧发生器(JZCF-G-3系列)一、臭氧发生器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1、臭氧发生器设计、制造标准臭氧发生器严格按照以下标准设计制造: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028.1-1994《臭氧发生器》;1.2徐州市九洲龙臭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320304CAA01-2008)《臭氧发生器》;1.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HJ/T264-2006《臭氧发生器》;2、臭氧发生器检验标准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028.2-1994《臭氧发生器臭氧浓度、产量、电耗的测量》;二、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一)系统综述JZCF-G-3系列中型臭氧发生器为标准型臭氧发生器,是为制药、食品、化工行业等研制开发的最新一代臭氧发生器,采用国际最先进的技术,具有高效、集成、控制功能完备的优越性。
1.1本臭氧制备原理是间隙放电法,臭氧发生器罐体本身和内部的放电室及冷却水为接地极,高压电加到硼钛材质双间隙放电电极上,双间隙放电电极与介电体之间保持一定的间隙,这样介电体层和臭氧发生器罐体接地极之间形成了高压电场,氧气经过时通过高压电晕放电转化为臭氧。
氧气转化为臭氧的过程中释放热量,必须通过接地极的发生器水腔的冷却水带走热量以促进臭氧的转化效率,因此冷却水对臭氧制备非常重要。
1.2 JZCF-G-3系列中小型臭氧发生器是由微电脑控制的高频臭氧发生器。
由于采用了当今最新型功率电子模块组成的变频变压(VVVF)电源电路,脉冲宽度调制(PWM)控制,DSP 数字处理控制等一系列新产品,新技术,辅以精心设计、严格管理和细致的工艺控制,使得该产品操作简单、控制灵活、结构紧凑,体积小,重量轻,等优点。
臭氧发生器参数及要求

1、臭氧发生器参数及要求济南全民运动中心淘汰原有坏旧管式放电式臭氧设备,新上两套板式放电臭氧系统,一套用于标准池,臭氧产量为400g/h;一套用于儿童区,臭氧产量为100g/h。
臭氧发生器系统包括臭氧发生器、制氧机系统和气水混合系统。
为降低运行故障和增加使用寿命,臭氧发生器采用采用水冷陶瓷板式臭氧放电体,匹配电源采用高压高频逆变电源;制氧机采用工业PSA制氧机。
一.标准池臭氧系统(含安装)1.臭氧发生器臭氧产量:400g/h;臭氧浓度:120-150g/m3;主机额定功率:3.5KW;臭氧放电体性质:陶瓷板式放电体,陶瓷板介质,钝化铝做水冷外电极。
2.制氧机系统(包括:无油压缩机、储气罐、冷干机、气水分离器、PSA制氧机,次项相关设备投标方进行合理匹配品牌及参数)制氧机性质:工业PSA制氧机;氧气产量:3m3/h;氧气浓度:≥92%。
3.气水混合系统(反应罐已具备)不锈钢射流泵:功率≥3KW;抗腐文氏管:DN40;臭氧毁灭器。
4.控制系统:采用PLC一体化控制,过热保护、缺水保护,过载保护等,显示屏显示工作状态、故障等。
二.儿童区臭氧系统(含安装)1.臭氧发生器臭氧产量:100g/h;臭氧浓度:100-120g/m3;主机额定功率:1.0KW臭氧放电体性质:陶瓷板式放电体,陶瓷板介质,钝化铝做水冷外电极。
4.制氧机系统(包括:无油压缩机、储气罐、冷干机、气水分离器、PSA制氧机)制氧机性质:工业PSA制氧机;氧气产量:1m3/h;氧气浓度:≥92%。
5.气水混合系统(反应罐已具备)不锈钢射流泵:功率≥0.75KW;抗腐文氏管:DN25;臭氧毁灭器等。
4.控制系统:采用PLC一体化控制,过热保护、缺水保护,过载保护等,显示屏显示工作状态、故障等。
2、水控设备水控设备要求可计时\计量计控,可与全民健身中心在用管理系统结合使用提供质保和服务产品技术参数:◆显示:8位高亮度数码管显示;◆读卡类型:MIFARE ONE标准卡,读卡速度〈0.2秒,读卡距离:3-6CM;◆工作频率:13.56MHZ;◆工作电压:DC12V,待机时功耗1.6W,刷卡供水时功耗小于5W;◆工作温度:控制执行机构工作温度10-70度,通过水温0~95度;◆工作湿度:10%~95%;◆额定功率:1W;◆发卡量:无限制;◆兼容性:可以和售饭、考勤、门禁、机房管理、图书管理构成一卡通系统,实现一卡通用;◆费率设置:最小计费为1/升,最小计费金额0.01元,可通过管理卡进行费率设置(脱机状态);◆挂失卡:黑名单数量8000条;◆消费记录:机器内部存储器可保存最近的5000条刷卡记录;◆系统遇到断电、强磁干扰、非法开壳等恶意破坏行为时,控水器自动关断阀门。
臭氧发生器的种类及选用标准

按臭氧产生的方式划分,目前的臭氧发生器主要有三种:一是高压放电式,二是紫外线照射式,三是电解式。
一、高压放电式发生器是使用一定频率的高压电流制造高压电晕电场,使电场内或电场周围的氧分子发生电化学反应,从而制造臭氧。
这种臭氧发生器具有技术成熟、工作稳定、使用寿命长、臭氧产量大(单机可达1Kg/h)等优点,所以是国内外相关行业使用最广泛的臭氧发生器。
在高压放电式臭氧发生器中又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按发生器的高压电频率划分,有工频(50-60Hz)、中频(400-1000Hz)和高频(>1000Hz)三种。
工频发生器由于体积大、功耗高等缺点,目前已基本退出市场。
中、高频发生器具有体积小、功耗低、臭氧产量大等优点,是现在最常用的产品。
2、按使用的气体原料划分,有氧气型和空气型两种。
氧气型通常是由氧气瓶或制氧机供应氧气。
空气型通常是使用空气(如压缩空气)作为原料。
由于臭氧是靠氧气来产生的,而空气中氧气的含量只有21%,所以空气型发生器产生的臭氧浓度比较低,同时还会衍生氮化物。
而瓶装或制氧机的氧气纯度都在90%以上,所以氧气型发生器的臭氧浓度较高。
在环境消毒时,通常使用空气型发生器。
在水处理时,应优先考虑氧气型发生器。
但如果消毒饮用水时,发生器需要配合旧式臭氧混合塔使用,则只能选用空气型。
3、按冷却方式划分,有水冷型和风冷型。
臭氧发生器工作时会产生大量的热能,需要冷却,否则臭氧会因高温而边产生边分解。
水冷型发生器冷却效果好,工作稳定,臭氧无衰减,并能长时间连续工作,但结构复杂,成本稍高。
风冷型冷却效果不够理想,臭氧衰减明显。
大型发生器或重要场所使用的发生器通常都是水冷式的。
风冷一般只用于臭氧产量较小的发生器或对发生器性能要求不严格的场所。
在选用发生器时,应尽量选用水冷型的。
4、按介电材料划分,常见的有石英管、陶瓷板、陶瓷管、玻璃管和搪瓷管等几种类型。
其中石英管由于具有介电常数高、壁厚均匀、椭圆度好、耐高温、耐潮湿等特点而最常被一些高性能的臭氧发生器使用。
臭氧发生器国家标准

臭氧发生器国家标准臭氧发生器是一种能够产生臭氧气体的设备,它可以被广泛应用于水处理、空气净化、医疗卫生等领域。
为了确保臭氧发生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对臭氧发生器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规范其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
本文将对臭氧发生器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和用户了解和遵守相关标准。
首先,臭氧发生器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了对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要求。
标准规定了臭氧发生器的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其在制造过程中符合相关的安全和环保标准。
此外,标准还对臭氧发生器的性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臭氧产量、臭氧浓度、稳定性等指标,以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其次,臭氧发生器国家标准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了严格的要求。
标准规定了臭氧发生器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包括设备的电气安全、防爆性能、气体泄漏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标准还对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以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操作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另外,臭氧发生器国家标准还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提出了相关的要求。
标准规定了臭氧发生器的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应符合相关的规范,以确保设备能够安全、有效地运行。
此外,标准还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以确保设备能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总的来说,臭氧发生器国家标准是对臭氧发生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的一系列规范,其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臭氧发生器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安全、有效地运行,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因此,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和用户在使用臭氧发生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国家标准,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臭氧发生器国家标准对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其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安全、有效地运行。
因此,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和用户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国家标准,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臭氧消毒及危害

臭氧消毒及危害一、卫生标准1、中国1997年卫生部标准:0.15ppm(单位换算1ppm=2.14mg/m3),可以接触8小时。
2、其它标准:国际臭氧协会标准:0.1ppm,接触10小时。
美国标准:0.1ppm,接触8小时。
德法日等国标准:0.1ppm,接触10小时。
二、表面消毒的含量1、国家标准:GB 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2、表面消毒:用臭氧气体消毒,臭氧对物品表面上污染的微生物有杀灭作用,但作用缓慢,一般要求 60mg/m3 ,相对湿度≥70%,作用 60 min~120min 才能达到消毒效果。
3、空气消毒:臭氧对空气中的微生物有明显的杀灭作用,采用 20mg/m3 浓度的臭氧,作用30min,对自然菌的杀灭率达到 90% 以上。
4、臭氧属于弱消毒物质,强消毒物价格较高,一般使用是中消毒药品。
三、浓度感知及中毒1、感知范围:臭氧的气味为草鲜味,人对臭氧的感知浓度仅是0.02~0.04ppm,嗅觉灵敏的人能感知到0.02ppm的浓度。
0.02~0.04ppm与安全浓度还有一定间隔。
2、刺激范围:1-10ppm3、中毒范围:大于10ppm四、人的不良反应1、口干不适:0.5-1ppm允许接触的时间为1.5小时,时间长了会感到口干不适。
2、咳嗽:1-4ppm会引起咳嗽,允许接触的时间为60分钟。
3、强烈咳嗽:4-10ppm会引起强烈咳嗽,允许接触的时间为20分钟。
五、臭氧的消除1、臭氧的半衰期为10-30分钟,最终自行分解为无毒无害的氧气,不需要刻意地消除它。
2、从臭氧的发现,至今世界上无一例因臭氧中毒死亡的事故发生。
2019年6月19日。
臭氧发生器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臭氧发生器生产工艺及流程图一、臭氧发生器设计、制造和检验依据1.臭氧发生器设计、制造标准a.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028.1-1994《臭氧发生器》;b.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HCRJ058-1999《臭氧发生器》;c.臭氧发生器生产企业标准。
2. 臭氧发生器检验标准a.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028.2-1994《臭氧发生器臭氧浓度、产量、电耗的测量》;b.臭氧发生器生产企业检验标准。
二、臭氧发生器设计条件标准臭氧发生器按室内安装要求设计,使用方应确保设备在设计条件范围内运行。
a.温度臭氧发生器设计环境温度范围为0—40℃。
b.湿度臭氧发生器设计相对湿度<90%。
c.冷却水使用水冷却的臭氧发生器设计冷却水温度≤30℃,一般可使用工厂的循环冷却水作为臭氧发生器的冷却水。
d.大气压臭氧发生器按标准大气压设计,即大气压为101.3KPa,大气压的变化对设备正常工作基e. 气源条件臭氧发生器使用的气源要求露点≤-45℃。
f.电源条件湖南沃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对于标准型臭氧发生器,一般使用220V/1ph/50Hz电源,或380V/3ph/50Hz电源。
g.如用户有特殊使用条件和要求,可按用户要求设计(防爆等)。
三、臭氧发生器的设计1、臭氧放电室的设计臭氧产量和臭氧浓度是臭氧放电室设计的基本依据,通常是放电体(管)单位臭氧产量来确定放电单元臭氧产量:Gx=SxQGx —放电单元臭氧产量S —放电单元放电面积Q —单位放电面积臭氧产量放电单元数量N=G/GxN—放电单元数量G —设计臭氧产量Gx —放电单元臭氧产量N 确定后,可根据需要将放电定设计成立式或卧式,放电室设计时应考虑容积重量,冷却水压力,气体压力等诸多因素.放电气隙设计是根据使用介质,电源频率和加工能力精度来确定.注意:放电室设计是依据放电单元臭氧产量.放电单元产量必须经严格条件的实验来确定,否则.设计产量会相差甚远.2、电源系统的设计臭氧电源设计是根据臭氧产量和放电单元臭氧产量所耗功率来设计,电源频率、电源电压与使用介质,放电气隙大小有关.可根据有条件的实验数据获得.臭氧电源系统包括电源控制系统、整流、变频器、升压变压器,它的作用就是向臭氧放电室湖南沃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提供必要条件—高压交变电场,而臭氧产生效率与高压电源成正向增长关系,因此臭氧电源系统在整个臭氧发生系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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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发生器标准
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臭氧发生器
Ozone Generator
国家环保总局1999-00-00发布HCRJ--058--1999
1、范围
1.1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臭氧发生器的产品分类、命名、要求、引用标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2本技术条件适用于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臭氧发生器(以下简称发生器)。
2、引用标准
150-1998
3分类与命名
3.1分类
3.1.1发生器按其基本臭氧发生单元分为气隙放电型式(管式、板式)与其他气体放电型式。
3.1.2发生器按其放电频率分为工频(50Hz/60Hz)、中频(100Hz—1000Hz)和高频(>1000Hz)。
3.1.3发生器按其产生臭氧浓度分为低浓度(<10mg/l)、中浓度(10-50mg/l)和高浓度(>50mg/l)。
3.1.4发生器按其臭氧产量分为微型(<1000mg/h)、小型(1—100g/h)、中型(100—1000g/h)和大型(>1kg/h)。
其数值宜按以下系列选取:1,2,3,4,5,10,15,20,25,50,100,200,300,500,1000……。
3.2命名
发生器命名与型号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CF-[ 1 ] -[ 2 ]-×××[ 3 ]
CF——臭氧发生器
1——发生器类型(管式-G/板式-B)
2——发生器频率(工频-1/中频-2/高频-3)
3—发生器产量(M-mg/h,G-g/h,K-kg/h)
示例:CF-G-1-500G,指每小时产生500g臭氧的工频管式臭氧发生器。
4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发生器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发生器的设计应按GB5083、电气设计应按GB4064进行。
4.1.3发生器中各电气绝缘部件应符合高电压绝缘性能和结构的要求;处于电晕放电、臭氧氧化环境中的绝缘零部件还应满足使用环境对其物理(机械)和化学性能的要求。
4.1.4臭氧发生器各零部件有关形状和位置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958的规定。
4.2性能要求
4.2.1臭氧发生单元介质材料的技术要求
4.2.1.1臭氧发生单元中所使用介质材料的介质强度不得小于臭氧发生单元介质材料实际工作最高介质强度的2倍。
4.2.1.2臭氧发生单元中所使用的介质材料,如其介质强度数据不完整时,必须进行耐电压实验(击穿实验),并以耐电压实验所得实际数值作为介质强度的依据;实验方法按GB1408的规定进行。
4.2.1.3臭氧发生单元中所使用的介质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要求应满足不同类型臭氧发生器的使用条件。
4.2.2臭氧发生单元电极材料的技术要求
4.2.2.1臭氧发生单元中电极材料应保证在电晕放电条件下、臭氧环境中可长期稳定工作。
4.2.2.2臭氧发生单元中的电极材料应满足不同类型的臭氧发生器不同的使用条件。
4.2.2.3臭氧发生单元中,直接处于电晕放电界面的电极表面光洁度应保证正常稳定电晕放电的要求。
4.2.3发生器性能试验技术要求
4.2.3.1发生器(包括臭氧发生单元)的性能试验,应满足下述要求:
a)以空气为气源,露点不得高于产品指标标称值。
b)臭氧浓度、臭氧产量、电耗等均按产品技术指标标称值检测。
c)臭氧浓度、产量检测应在发生器工作稳定半小时后进行,其结果不低于其标称值的90%。
d)稳定性检测:连续工作72小时后产量下降不大于初始值的10%。
e)氮氧化物(NO X)检测:以空气为气源的发生器氮氧化物浓度不大于臭氧浓度的2.5%。
4.2.4不同的工频发生器生产每公斤臭氧的电耗见表1。
表1 不同的工频发生器生产每公斤臭氧的电耗(不包括气源净化)
3
4.2.5发生器无故障工作积累时间不得少于8000小时。
5试验方法
5.1臭氧发生器的浓度、产量、电耗的测量方法,按CJ/T3082,2-94进行。
5.2发生器的氮氧化物的测量,应按GB/T15436进行。
5.3整机使用寿命的测定,根据厂方提供用户名单随机追踪调查。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发生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6.2出厂检验
发生器出厂前需逐台按下述条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a)发生器中各臭氧发生单元定位准确,各紧固、支撑、连接部件安装牢固。
b)发生器必须进行外观检验:
内部的外观检验包括:臭氧发生单元各部件应光洁,不得有任何油污、水渍、灰尘及其它有害外来物。
发生器内部防腐涂层应表面光洁,不得存在起皮、剥落及其他不良情况;高压电输配系统整洁,不得存在引起输配电异常的不良情况和外来物。
外部的外观检验包括:外壳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存在疤痕、凸凹等影响外观的缺陷:各处保护、装饰涂层应均匀,不存在起皮、剥落及其它不良情况(如根据需方要求在使用现场进行外部装修,此检验可在适当是进行)。
外壳上个附属物(件)的安装位置准确,质量合格:外壳个部分均不应存在妨碍安装、检验、擦拭等的缺陷。
c)发生器各仪器(表)接口、水、气管道接口位置准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d)发生器必须进行密封检验,检验应按GB150的有关规定进行。
e)发生器必须进行性能试验,在4.2.3条规定的条件下,对臭氧浓度、产量、电耗等性能进行测定;并对式样结果进行记录作为产品合格证附件:在无异常情况且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要求后,方可确认产品合格。
f)根据需方要求对产品性能复测时,容许与合格证附件记录数据存在10%的误差,但不得低于产品性能指标下限。
6.3型式检验
6.3.1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发生器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一年以上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产品正常生产,每三年进行一次;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
6.3.2检验项目:发生器型式检验应满足4.1、4.2的全部要求;
6.3.3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检验按型式检验进行。
6.4判定规则
6.4.1对检验项全部合格的,判定为合格品。
6.4.2对检验项目中有一项经检验不合格的则判定为不合格品。
6.4.3不合格品允许返工处理,返工后应对所有项目重新检验。
6.4.4抽样方法
6.4.4.1对小型发生器随机抽检2-5台;
6.4.4.2对中大型发生器抽检任一台。
7 标识、包装、运输及储存
7.1标志
每台发生器均应在其明显部位固定耐久性产品标牌,其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标牌上应标出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
b)主要技术参数(臭氧浓度、臭氧产量、气源要求、工作气压范围、电源X相、X伏、电
源容量)
c)出厂编号;
d)制造日期;
e)制造厂名称。
7.2包装
7.2.1包装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7.2.2包装箱外标志的表示方法和要求应符合GB191;
7.2.3包装箱外的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6388的规定;
7.2.4发生器包装前所有易锈零部件、外露加工面应涂防锈油或封存油脂,所有外露油孔应封闭;
7.2.5随机文件有
a)装箱单;
b)产品合格证;
c)产品使用说明书。
7.3运输
发生器在装运过程中不得翻滚、碰撞和倒置。
7.4储存
发生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有遮蔽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