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合集下载

固定资产赔偿规定

固定资产赔偿规定

固定资产赔偿规定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固定资产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磨损、毁坏或者丢失的情况,这时就需要依据相应的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固定资产赔偿规定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部分,通过合理的赔偿规定,可以确保企业的固定资产得到妥善维护和管理,同时对于个人员工和企业管理者来说,也有助于明确责任和义务,提高管理效率。

接下来,本文将就固定资产赔偿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固定资产赔偿的定义及价值评估固定资产赔偿是指企业或个人对于毁坏、磨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所提出的索赔要求。

在进行固定资产赔偿时,首先需要评估固定资产的价值。

一般来说,固定资产的价值评估可以采用市场评估、专家评估等方法进行。

市场评估是指以市场价格作为衡量固定资产价值的标准。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便捷、快速,但对于一些特殊资产或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资产,可能不能准确评估其价值。

专家评估是指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根据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这种方法相对来说更加准确,但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费用。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进行价值评估,最终的目的是确定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以确定赔偿金额。

二、固定资产赔偿的原则在制定固定资产赔偿规定时,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公平、合理的赔偿结果。

1. 事故责任原则:固定资产赔偿应基于事故责任原则,即谁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坏或丢失,谁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有助于明确责任主体,促进责任意识的形成,提高管理效率。

2. 保护价值原则:固定资产赔偿应基于保护价值原则,即固定资产的价值应得到保护,赔偿金额应能够覆盖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这有助于防止赔偿金额低估或高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3. 公平合理原则:固定资产赔偿应基于公平合理原则,即赔偿金额应合理、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赔偿的目的是恢复原有的损失,而不是一种惩罚性的手段。

三、固定资产赔偿的程序在固定资产发生损坏、磨损或丢失后,赔偿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事故报告:当固定资产受损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或负责人报告事故,并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和相关证据。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内容
设备赔偿管理制度是为了明确员工在使用公司设备时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在设备损坏、丢失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和程序。

该制度应当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既要保护公司的资产,也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能力和情况。

制度应明确设备的分类和管理责任。

通常,公司设备会根据其价值、用途和重要性被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日常办公设备、专业生产设备等。

每一类设备都应有明确的管理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制度应详细规定设备使用的规则。

包括设备的领用、归还、维护、报废等流程,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这些规则旨在减少设备损坏的风险,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制度中应包含设备损坏时的赔偿条款。

这些条款应详细说明在不同情况下,员工需承担的赔偿责任。

例如,对于因疏忽大意导致的设备损坏,员工可能需要承担全额或部分的赔偿费用;而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赔偿责任。

制度还应规定赔偿的具体流程。

当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层报告,并按照既定流程进行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的计算。

赔偿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应根据员工的经济状况和公司的规定来确定。

为了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建议设立一个由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赔偿审议小组。

该小组负责审议赔偿案件,确保每一项赔偿决定都是基于事实和制度的公正判断。

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原有的赔偿标准和流程可能需要调整。

因此,企业应定期检查制度的适用性,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规章制度.doc

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规章制度.doc

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_规章制度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固定资产属于国家财产,各单位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思想教育,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保管、检验、维护、使用制度及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推进岗位责任制度,改善物资保管条件并做好经常的检验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在处理赔偿时,可根据具体情节、资产性质、价值大小、责任人的表现和态度等,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除按规定赔偿外,原则上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以吸取教训,提高认识。

对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除责令其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赔偿费由相关责任人负责交纳,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使用人、资产管理员、单位负责人共同交纳。

学校任何单位不得给予报销。

第二章赔偿界限第五条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丢失的,应予以赔偿:(一)属个人责任丢失稀缺珍贵资产的,按原价的3倍赔偿。

原价低于现行市场价的,按现行市场价的3倍赔偿。

(二)属个人责任丢失的公、民两用性较强的固定资产,如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录像机、电视机、冰箱等,一律按同规格型号资产的现行市场价赔偿;属隐匿者或经查实擅自处置的加倍赔偿。

(三)属个人责任丢失的公、民两用性不强的固定资产,应根据事故性质、资产新旧程度、造成后果、认识态度等,按原价的30-50%赔偿。

(四)经公安机关鉴定,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放地点不当造成资产被盗的,按原价的50%赔偿。

第六条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一)属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且无法修复的,按折旧价的30%赔偿。

2023年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5篇)

2023年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5篇)

2023年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5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按用途分拨,交由各部门使用,专人管理。

2、所有固定资产,要造册登记,须做到帐物相符,交由有关部门核对备案。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要定期检查,因年久损坏,无法修复,经管理人员填写报废单,经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和批准进行极废。

4、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损失要由使用人员负责赔偿,属因公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按责任的大小进行教育处理。

5、学校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律不得随便借给他人。

属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属外借的,外借单位要有正式介绍信,并按时归还,如有丢失,要照价赔偿。

6、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1)新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使用单位审定申报,经主管校长批准,然后交由采购人员购置,所购置的物品,须由使用部门验收入库入帐。

(2)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报帐手续,须经会计和使用单位登记入帐,签署意见,交由主管负责人签证,方可报帐。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与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一样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

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固定资产报废及废旧物资处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及废旧物资处理制度

XXX公司
固定资产报废及废旧物资处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损坏和报废: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人为损坏固定资产。

因保管或使用不妥等责任原因导致固定资产损坏的,要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若因主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全额予以赔偿。

若因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责任单位应出具书面说明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后,可不予追求责任。

2、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出现损坏时,应尽量自行修复,无法自行修复的,外请维修人员修复,若外请维修人员也无法修复的,就要进行报废处理。

3、行政类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行政类固定资产所属单位提出报废申请,填写报废《申请单》→交XXX部审批→交分管领导审批→交总经理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4、其他固定资产报废流程:
其他固定资产所属单位提出报废申请,填写报废《申请单》→交其他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审批→交分管领导审批→交总经理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二、废旧物资的处理:
1、所谓废旧物资,是指所有可以作为再生资源可回收利用的物品。

固定资产报废后属于废旧物资。

2、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私自处理公司废旧物资,废旧物资,必须移交采购部负责处理,采购部处理废旧物资必须要有监察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否则,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罚款200-2000元/次,并按盗窃公司资产处理。

3、废旧物资处理流程:
各单位将废旧物资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报XX部处理,XX部负责将废旧物资变卖→XX 在变卖废旧物资时,必须有废旧物资所属单位和监察部门的人员进行监督→XX部将废旧物资卖得的钱款交财务部→财务部出具收据。

三、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执行的相关制度作废。

X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公司物品损坏制度模板

公司物品损坏制度模板

公司物品损坏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品损坏行为的处理,保障公司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司物品的损坏行为处理。

第三条公司物品损坏处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物品损坏责任制度,明确物品损坏的责任主体,合理划分责任,确保公司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章物品损坏范围的界定第五条物品损坏范围包括: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及其他公司财产。

第六条固定资产损坏:指因人为原因或自然原因导致固定资产无法正常使用,需要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的情况。

第七条无形资产损坏:指因人为原因或自然原因导致无形资产价值减少或丧失的情况。

第八条存货损坏:指因人为原因或自然原因导致存货数量减少、质量下降或丧失的情况。

第九条其他公司财产损坏:指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之外的公司财产因人为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物品损坏责任划分第十条物品损坏责任划分原则:(一)谁损坏、谁负责;(二)无法确定损坏者的,由发现者负责;(三)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物品损坏,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负责;(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物品损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

第十一条物品损坏责任的确认:(一)物品损坏发生后,损坏者应立即报告上级;(二)上级应在24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对损坏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三)调查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四)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损坏物品进行赔偿或修复。

第四章赔偿与处理第十二条物品损坏赔偿标准:(一)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原值或修复费用计算赔偿金额;(二)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或修复费用计算赔偿金额;(三)存货:按照存货成本或市场价值计算赔偿金额;(四)其他公司财产: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计算赔偿金额。

第十三条物品损坏处理流程:(一)物品损坏发生后,损坏者应立即报告上级;(二)上级应在24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对损坏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三)调查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四)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损坏物品进行赔偿或修复;(五)赔偿或修复完成后,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报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公司固定资产丢失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丢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规范固定资产的丢失处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备、工具、原材料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固定资产丢失的责任归属,加强员工责任心,降低固定资产丢失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第二章固定资产丢失的认定第四条固定资产丢失的认定标准:1. 实际资产与账面资产不符,经核实确有缺失;2. 资产未经审批擅自转移或借出,导致无法收回;3. 资产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损坏或丢失。

第五条固定资产丢失的认定程序:1. 发现固定资产丢失时,应立即向资产管理部报告;2. 资产管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确认资产丢失情况;3. 调查结果经确认后,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责任追究第六条固定资产丢失的责任追究:1. 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的固定资产丢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 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固定资产丢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3.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固定资产丢失,由公司承担损失。

第七条赔偿标准:1. 固定资产丢失的赔偿金额根据资产原值、残值等因素确定;2. 赔偿金额由责任人承担,如责任人无力赔偿,由其所在部门承担。

第四章预防措施第八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第九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借用、转移、报废等手续,确保手续完备;第十条加强员工教育,提高员工责任心,防止固定资产丢失;第十一条建立固定资产保险制度,降低公司损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公司固定资产的丢失,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规章制度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规章制度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三一文库()/公文写作/规章制度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固定资产属于国家财产,各单位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思想教育,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保管、检验、维护、使用制度及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推进岗位责任制度,改善物资保管条件并做好经常的检验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在处理赔偿时,可根据具体情节、资产性质、价值大小、责任人的表现和态度等,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除按规定赔偿外,原则上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以吸取教训,提高认识。

对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除责令其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赔偿费由相关责任人负责交纳,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使用人、资产管理员、单位负责人共同交纳。

学校任何单位不得给予报销。

第二章赔偿界限第五条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丢失的,应予以赔偿:(一)属个人责任丢失稀缺珍贵资产的,按原价的3倍赔偿。

原价低于现行市场价的,按现行市场价的3倍赔偿。

(二)属个人责任丢失的公、民两用性较强的固定资产,如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录像机、电视机、冰箱等,一律按同规格型号资产的现行市场价赔偿;属隐匿者或经查实擅自处置的加倍赔偿。

(三)属个人责任丢失的公、民两用性不强的固定资产,应根据事故性质、资产新旧程度、造成后果、认识态度等,按原价的30-50%赔偿。

(四)经公安机关鉴定,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放地点不当造成资产被盗的,按原价的50%赔偿。

第六条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一)属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且无法修复的,按折旧价的30%赔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安全与完整,避免损坏和丢失,根据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内容
第二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
切实防止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
1)擅自动、用、拆、改设备。

2)擅自将固定资产公物私用。

3)维保期内不如实上报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4)其它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损坏的。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固定资产、小型设备丢失,应予赔偿:
1)因保管不善,防范不严,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或被盗。

2)公物私用后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

第五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
对有关责任者,可免于赔偿。

1)因硬件故障,造成设备损坏。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久远而接近报废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
理的自然损耗。

3)加强安全措施,仍未避免的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被盗,经公安部门或保卫部门鉴
定属于外盗,确属非责任事故。

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赔偿的标准
1)丢失、损坏且不可修复的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设备,按设
备的账面价值赔偿损失。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且不影响原有性能的,只赔偿修理费。

如修理后性能或精度有
大幅下降的,按实际情况调整赔偿金额。

3)丢失损坏金额小于 1000 元的小型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责任人应在48 小时内通知行政部,如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通知行政部导致发生的损失其责任由相应部门经理承担,门店由店长承担。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

第九条责任人应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一周内至财务部提交赔款。

赔偿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催
还,财务部负责收款并开收据。

对拖欠不交者,财务部将从次月个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并加收每
天 0.5% 的滞纳金。

第十条如当事人离职未缴纳赔款,责任由部门经理承担,门店由店长承担。

第三章附则
1)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部门和当事人,除责令赔偿外,根据情节轻重,
予以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罚,触犯法律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规范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