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实务7(国际贸易争端的预防和处理)
国际贸易与实务—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第九/十章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一、商品检验二、异议与索赔条款三、不可抗力四、仲裁一、商品检验(一)商品检验的意义:查明原因,确定责任,公证的第三者。
是国际货物买卖不可缺少的一环。
205/206(二)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何时何地行使对商品的检验权1 在出口国/检验(产地检验/装运港检验——离岸品质、重量)2 在进口国检验(目的港检验——到岸品质、重量/用户仓库等)3 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最常用)4 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Shipping Weight and landedQuality(三)检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检验证书的种类(211)及其作用1 是证明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2 是海关验关放行的依据3 是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4 是办理索赔理赔的依据5.是解决争议的依据6.是计算关税的依据7.是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二、异议与索赔(一)约定异议与索赔条款的意义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约;便于依约处理合同争议* 索赔的对象合同对方/ 承运人/ 保险公司(二)异议和索赔条款的主要内容:索赔的依据、索赔的期限、索赔金额、索赔方法(三)违约金与定金条款1、违约金的含义P219罚金或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不同:前者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其数额与实际损失是否存在及损失的大小没有关系。
2、定金的含义P221 (担保金)合同的一方预先付给另一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如收取定金方违约,需双倍返还。
*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担保金,用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如收取定金方违约,需双倍返还订金:则为预付货款的一部分*违约金或罚金与定金不能同时使用三、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定义⏹在合同订立之后;⏹不是因当事人自身的过失或疏忽所导致;⏹事件是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无能为力的;⏹可以免责。
(二)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自然的力量、社会原因)2、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免除或部分免除或推迟履行合同的义务)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免除全部责任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免除部分责任合同暂时不能履行——免除未按期履行合同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第七章 进出口贸易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教学设计】
首先通过问题复习上节课所学的知识,并引入本节课即将要学习的内容,再由老师讲解关于国际贸易商品检验并了解商品检验的主要内容,接下来教师讲解进出口贸易索赔以及理赔的相关知识。
本章节应为较为简单,且在国际贸易中占比重不大,因此本节不设置重点。
【教学过程】
【教学设计】
首先通过问题复习上节课所学的知识,并引入本节课即将要学习的内容,再由老师讲
解关于进出口贸易的不可抗力的主要内容,接下来教师讲解进出口贸易纠纷的相关知识。
本章节重点为“不可抗力”,在国际贸易中,不可抗力认定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因此,本章节作为一个教学重点讲述。
【教学过程】。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含答案)

[案例1]我出口公司A向新加坡公司B以CIF新加坡条件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公司又将该批货物转卖给马来西亚公司C。
货到新加坡后,B公司发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B公司仍将原货转销至马来西亚。
其后,B 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向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
请问: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案例分析:A公司应拒绝退货要求。
马来西亚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无效。
新加坡B公司已经转卖给马来西亚C公司,意味着对货物的部分接受,部分接受视同整体接受,B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检验权。
[案例2]进口方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上规定:卖方须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
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除质量不符外,卖方仅提供重量单。
买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但货款已经押出。
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并解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
问:(1)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2)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案例分析:(1)商品净重检验证书是由商检机构签发的关于货物重量的公证文件,而重量单为发货人所出具的货物重量说明文件,二者是不同的。
(2)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供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而议付行误以为重量单即商品净重检验证书,则议付行必须为此过失承担责任。
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开证行有权对议付行拒付,而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索押汇款项。
[案例3]1998年11月,我某公司与香港一公司签订了一个进口香烟生产线合同。
设备是二手货,共18条生产线,由A国某公司出售,价值100多万美元。
合同规定,出售商保证设备在拆卸之前均在正常运转,否则更换或退货。
设备运抵目的地后发现,这些设备在拆运前早已停止使用,在目的地装配后也因设备损坏、缺件根本无法马上投产使用。
但是,由于合同规定如要索赔需商检部门在“货到现场后14天内”出证,而实际上货物运抵工厂并进行装配就已经超过14天,无法在这个期限内向外索赔。
这样,工厂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加工维修。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 7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4、买卖双方以CIF价格术语达成一笔交易, 合同规定卖方向买方出口商品5000件, 每件15美元,信用证支付方式付款;商 品检验条款规定:以出口国商品检验局
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货
到目的港,买方有权对商品进行复验,
检验结果作为买方索赔的依据。卖方在
办理完结汇手续后,收到买方因货物质
量和合同规定不符而向卖方提出索赔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通知及目的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
但卖方认为,交易已经结束,责任应由 买方自负。:问卖方的看法是否正确?为 什么?
5、有一份合同,印度A公司向美国B公司 出口一批黄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 印度政府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和 配额制度。A公司因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 而无法向美国公司出口黄麻,遂以不可 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问:印度公司 是否能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6、甲与乙签订了出口某种货物的买卖合同 一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凡因执 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 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家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提出甲所交 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于是双方 将争议提交甲国仲裁。经仲裁庭调查审 理,认为乙方的举证不实,裁决乙方败 诉。乙方不服,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 问:乙方可否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为 什么?
5、如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 就是放弃了检验权,从而就丧失了拒收 货物的权力。
6、若合同中规定以离岸品质、离岸重量为 准,则以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在出口 货物装船前出具的品质、数量、包装等 检验证明,作为决定品质和重量的最后 依据。
7、凡属于法定检验范围的商品,在办理进 出口清关手续时,必须向海关提供商检 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否则,海关不予 放行。
外贸单证实务--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感谢下 载
案例分析:法院认定
法院立案后查明原告是在宁海县购得铝灰46吨共989包,计价人民币 9135.60元。1987年8月12日,由“浙宁付帆机1号”船承运至太仓,运费 每吨25元,共计1150元,已预付600元。8月15日,“浙宁付帆机1号”船 航行至横沙岛附近中沙灯船和12号灯船浮筒之间,船舶偏离航向,导致搁 浅沉没,船载铝灰全部灰失,六名船员被“浙宁付帆机3号”船救起。
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的定义:★(Force Majeure) 又称人力不可抗拒。它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定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
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 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遭受意外事故的 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Any discrepancy on the shipped goods should be put forward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vessel carrying the goods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and the Buyer should present the Survey Report issued by the Surveyor agreed by the Seller. If the goods have been processed the Buyer will loss the right to claim. The Seller shall not settle the claim within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Insurance Company or Ship Company.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含答案

.1][案例公司又将该批货物转卖给马来新加坡条件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以A向新加坡公司BCIF 我出口公司BB公司仍将原货转销至马来西亚。
其后,C。
货到新加坡后,B公司发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西亚公司 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
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向 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请问:案例分析:A公司应拒绝退货要求。
公司,意味着对货物的C马来西亚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无效。
新加坡B公司已经转卖给马来西亚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检验权。
部分接受,部分接受视同整体接受,B 2] [案例进口方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上规定:卖方须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
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除质量不符外,卖方仅提供重量单。
买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但货款已经押出。
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并解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
问:)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2 (1 案例分析:商品净重检验证书是由商检机构签发的关于货物重量的公证文件,而重量单为发货人所出具的货1)(物重量说明文件,二者是不同的。
)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供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而议付行误以为重量单即商品净重检验证书,则议付(2行必须为此过失承担责任。
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开证行有权对议付行拒付,而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索押汇款项。
3] [案例条生产1811月,我某公司与香港一公司签订了一个进口香烟生产线合同。
设备是二手货,共 1998年多万美元。
合同规定,出售商保证设备在拆卸之前均在正常运转,否则国某公司出售,价值100线,由A 更换或退货。
设备运抵目的地后发现,这些设备在拆运前早已停止使用,在目的地装配后也因设备损坏、缺件根本天内”出证,而实际上货14无法马上投产使用。
但是,由于合同规定如要索赔需商检部门在“货到现场后工厂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进天,无法在这个期限内向外索赔。
14这样,物运抵工厂并进行装配就已经超过套生产线。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争议的预防和处理第十章争议的预防和处理、【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仲裁有关规定教学难点:不可抗力的理解【教学用具】多媒体【教学内容】第一节对违约的处理出口交易在结汇之后基本完成整个业务处理过程,但有时会出现一些意外的情况。
例如:由于出口方没有完全尽到交货责任,以致出现事故,造成损失,导致进口方提出了赔偿的要求;或者由于进口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问题,如不按时开立信用证、不按时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等等,致使出口方遭受损失。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如果不是出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的免责原因,均构成违反合同,也叫违约。
对于这些违约行为,交易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赔偿的要求,甚至解除合同。
一般来说,在出口贸易中,因卖方交货与合同规定不符而引起买方索赔的情况较多。
如果卖方交货的品质、数量、包装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在买方享有复验权的情况下,买方即使已经支付货款,仍可向卖方提出索赔。
卖方在处理索赔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要认真研究分析对方所提索赔理由是否充分,情况是否属实,是否确因我方违约而使对方遭受损失,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
如属逾期才提出的索赔我方可以不予受理。
2.仔细审核对方所提出的索赔证件和有关文件,如出证机构是否符合要求,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是否符合双方规定,单证是否齐全、清楚,有无夸大损失等等。
3.合理确定赔付方法。
如确定属已方责任,应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地研究理赔方案,与对方协商确定。
赔偿办法可采取赔付部分货物、退货、换货、修整,赔付一定金额,对索赔货物给予价格折扣或按残损货物比例、或对全部货物降价等办法处理。
根据有关的法律和国际贸易实践,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原则为:①赔偿金额应与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②赔偿金额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料到的合理损失为限。
③由于买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使有可能减轻而未减轻的损失,应在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节索赔与理赔索赔是指受损方向责任方提出赔偿损失或主张其他要求的行为;理赔是指责任方对索赔进行处理。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详细阐述了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四种主要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各自的优缺点、适用条件 和程序等。
争议预防策略
强调了预防争议的重要性,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争议预防策略,如明确合同条款、加强风险管理 、建立信任关系等。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数字化与智能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化和智能化将成为争议解决领域的重要趋势。例如,利 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进行争议预警和智能分析,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和准 确性。
积极应对争议
当争议发生时,应积极应对并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选择何 种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同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的意见也是非常重要的。
05
企业应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进出口业务流程、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企业运营有章可循。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争议的 预防与处理
• 争议概述 • 预防措施与建议 • 处理方法与技巧 • 案例分析:成功解决国际贸易争议
案例分享 • 企业应对策略探讨 • 总结与展望
01
争议概述
定义与分类
争议定义
在国际贸易中,争议通常指交易双方 因合同解释、履行或违约等问题而产 生的分歧或纠纷。
争议分类
注意事项
03
在调解过程中,需要注意调解员的选定、调解程序的规范、调
解结果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等问题。
仲裁机构选择及程序介绍
仲裁机构的选择
在选择仲裁机构时,需要考虑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专 业性和效率等因素,以及机构所在地的法律环境和文化背 景等因素。
仲裁程序介绍
仲裁程序一般包括申请仲裁、组成仲裁庭、仲裁审理和仲 裁裁决等步骤。在仲裁过程中,需要遵守仲裁规则和相关 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国际贸易实务第7章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①对列入(检验检疫商品 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②对进出口食品的卫生 检验;
③对进出口危险货物包 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 定;
④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 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⑤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 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⑥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 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2)如果合同未作具体规定,确定损害赔偿 金额的基本原则为:
A 赔偿金额应与因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 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B 赔偿金额应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 料到的合理损失为限;
C 由于受损害的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使有 可能减轻而未减轻的损失,应在赔偿金额 中扣除。
案例分析
❖我国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用电器,经 检验,发现质量严重缺陷,因买卖 合同中没有订立索赔条款,所以, 有人认为无法向外商提出索赔。你 认为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 买方要求合理否?
❖ 为什么?
❖ 怎样才能避免此状况?
三 、 检验检疫机构
❖ (一)类型 ❖ 1、官方检验机构 ❖ 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
出入境商品实行强制性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的机 构。 ❖ 2、半官方检验机构 ❖ 由一定权威的,由国家政府授权、代表政府行使某 项商品检验或某一方面检验管理工作的民间机构 ❖ 3、非官方检验机构 ❖ 由私人创办的,具有专业检验,鉴定技术能力的公 证行或检验公司。
包括替代履行,减少履行或延迟履行。
二、 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
说明:
1、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按合同履约的一方 当事人要取得免责的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 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而且在通知中应 提出处理的意见。
2、在实践中,为防止争议,通常在不可抗力 条款中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期限。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增加。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贸易争议的增长。
对于各国来说,解决贸易争议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经济发展和国际合作的稳定。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并提出一些有效的方法。
一、预防贸易争议1. 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要预防贸易争议,国家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应明确贸易行为的规范和责任,以防止不公平竞争和不正当贸易行为的发生。
2. 推动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有助于减少贸易摩擦和争议的发生。
国家可以通过与其他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建立更加开放和透明的贸易体系,以促进贸易平等和互利共赢。
3. 加强国际合作和沟通国际合作和沟通是预防贸易争议的关键。
各国应加强多边机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贸易规则的制定和执行。
此外,各国还可以通过磋商和对话等方式解决贸易争端,避免争议升级。
二、处理贸易争议1. 启动争端解决机制当贸易争议发生时,各国可以利用世界贸易组织(WTO)等机构的争端解决机制来处理。
该机制提供了一个公正、透明和规范的平台,通过听证会和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并确保贸易规则的平等和公正。
2. 寻求经济合作伙伴的支持在处理贸易争议时,各国可以积极寻求其他国家的支持和帮助。
通过与经济合作伙伴的合作,可以形成共同的利益和立场,加强对争议的处理和解决。
3. 推进谈判和协商在处理贸易争议时,谈判和协商是最常见的方式。
通过对话和磋商,各方可以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以实现互利共赢。
这需要各方保持开放的态度和灵活的思维,为解决争议做出努力。
三、案例分析:中国与美国的贸易争端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是当前国际贸易中的热点话题。
美国单边主义政策和对中国的贸易制裁引发了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预防和处理贸易争端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预防贸易争端,中国政府已认真落实国内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准入条件的改善,以满足国际贸易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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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我出口公司A向新加坡公司B以CIF新加坡条 件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公司又将该批货物 转卖给马来西亚公司C。货到新加坡后,B 公司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但B仍将原货转 船至马来西亚。其后,B在合同规定的索赔 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 书向A提出退货要求。A应该如何处理?为 什么?(公约39条)
11. . 商商品品检检验验 22. . 索索赔赔 33. . 仲仲裁裁 44. . 不不可可抗抗力力
Copyright by 吴英娜
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
调解
仲裁(裁决都是终局性的 )
诉讼
一般来说,各国商人在解决争议时大都本着“仲裁 优于诉讼,调解优于仲裁,而防止争议胜过调 解,若有争议,尽量友好协商,防止争议最重要” 原则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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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1. . 商商品品检检验验 22. . 索索赔赔 33. . 仲仲裁裁 44. . 不不可可抗抗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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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违约的处理
实际履行(special performance)
即受损方不用金钱补偿等其他方式,而直接要求或通过法院强制 违约方履行合同的方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用 了这种救济方法。但同时规定,一方向违约方提出实际履行要求 时,不能采取与这一要求相抵触的其他救济方法。
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
解除合同 变更合同
出具不可抗力事故的证明机构 方式不可抗力事故后的通知期限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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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条款(2)
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暴风雨、雪灾 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全 部或部分装运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 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延迟装运本合同货物 不负有责任。但卖方须用电报或电传通知 买方,并须在×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向买方 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 际商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件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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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案例2
我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 中明确规定一旦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即将争议提交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后 来双方就商品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所在 地法院起诉我方,法院也发来了传票,传 我方公司出庭应诉。对此,我方应如何处 理?
某出口商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 定装运期为10/11月份。10月20日,出口国政 府公布一项条例,规定从11月1日起,除非 有特别许可证,否则禁止该货物出口。卖 方未能装运货物,于是买方请求赔偿损 失。卖方是否可以免除其交货义务?为什 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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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国内某出口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了一份 农产品出口合同,签订日期为9月1日,合同 规定装船日期为10—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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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买方对于装运货物的任何索赔,必须 于货物到达提单及/或运输单据所订目的港 (地)之日起××天内提出,并须提供卖 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属于 保险公司、轮船公司或其他有关运输机构 责任范围内的索赔,卖方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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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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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检验机构的任务
法定检验是指商检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规 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事项执行强制性的 检验或检疫。
公证鉴定是指根据国际贸易关系人的申请,商检 机构以第三者公证人的身份,对被申请要求检验 的进出口商品以及其他事项进行检验鉴定,并出 具证明。
监督管理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通过行政 手段对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及生产、经 营、储运单位以及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 或认可的检验机构和认可的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 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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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的作用
表明当事人双方自愿将争议交由仲裁机构 来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表明仲裁机构取得了对争议案件的管辖 权,任何仲裁机构都无权受理没有仲裁协 议的案件;
排除了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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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
我方在外贸业务中经常遇到的外国仲裁机 构常设机构有: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 院、英国伦敦仲裁院、瑞士苏黎世仲裁 院、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美国仲裁协 会、意大利仲裁协会等。国际商事仲裁机 构一般是民间组织。
解除合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 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 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并 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 中也没有理由预知发生这种结果。”
此时,受损害一方就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同时有 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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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仲裁协议的形式
形式
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前在买卖合同或服务贸 易合同中订立的条款,即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 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后订立的提交仲裁协议 (submission arbitration agreement)。
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我国仲裁规则确 认了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即合同的变更、 解除、终止、无效或失效,均不影响仲裁 条款或仲裁协议的效力。
解除合同(rescission)
பைடு நூலகம்损害赔偿(damages)
是处理违约的主要方法,即违约方对因其违约而对另一方造成的 损失进行赔偿。一方在另一方违反合同时所享有的要求损害赔偿 的权利,不因为行使其他处理方法而丧失。
保全货物
指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保持对货物的控制权力,以达 到救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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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条款的内容
仲裁的范围;
仲裁的地点;
仲裁机构;
仲裁规则;
裁决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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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 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 的仲裁规则,由申请一方选择由该会在北 京或由该会深圳分会或由该会上海分会在 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 方均有约束力。
我国常设的仲裁机构主要是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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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程序
提出仲裁
提交仲裁申请书; 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书及有关附件后,经审查认为手 续完备,即予立案,并立即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 预缴仲裁费
组成仲裁庭
仲裁的审理
仲裁的裁决:终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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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1. . 商商品品检检验验 22. . 索索赔赔 33. . 仲仲裁裁 44. . 不不可可抗抗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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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检验的内容
对于有形的货物贸易而言,检验主要是针对品 质、数量、包装、卫生、船舶方面的鉴定而言。
在某些货物以及服务贸易中,包括根据一国法律 或政府法令的规定进行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 和劳动保护等条件的检验以及动植物病虫害检 疫。
在有特殊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贸易中,买卖双方还 将进行原产地、度量衡、价值等方面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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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的作用
履行合同的重要环节
有效解决争议
保证进口商品的品质和数量
保证出口商品的品质和数量
为对外贸易关系人办理鉴定业务,提供方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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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检验的机构
国际检验机构
检验条款(2)
例:买卖双方同意以装运港(地)中国出 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质量和重量(数 量)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项下议付所提交 的单据的一部分,买房有权对货物的质量 和重量(数量)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买 方负担。但若发现质量和重量(数量)与 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并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 报告。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地) 后××天内。
国际贸易学
4 实务 (国际贸易争端的预防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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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由于 运输过程较长,货物面临着各种风险,买 卖双方也会由于各自权利、义务的问题, 而产生种种争议(dispute)。
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因大致分为三类:
卖方违约; 买方违约; 合同规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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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1. . 商商品品检检验验 22. . 索索赔赔 33. . 仲仲裁裁 44. . 不不可可抗抗力力
Copyright by 吴英娜
涵义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是指货物买卖合同或服 务贸易合同签订后,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 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 以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发生意外事 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 同。
如违约方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则受损方 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无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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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款
异议与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一般是针对卖方交货品质、数量或 包装或卖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同规定而 订立的,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索赔的依据 索赔的期限 索赔金额 索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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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我某企业与某外商按国际市场通用规格订 约进口某化工原料。订约后不久,市价明 显上涨。交货期限届满前,该商所属生产 该化工原料的工厂失火被毁,该商以该厂 火灾属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解除其交货 义务。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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