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管理论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_走出去_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
12鼓励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探讨

南京市税务学会税收调研论文鼓励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探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外资政策走过了从单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FDI)到吸引FDI与鼓励企业对外直接投资(ODI)并重的发展历程,将“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战略纳入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
“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对我国税收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迫切需要全面提升征管水平,加强征管力度。
本文分析了我国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和征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改进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发展现状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资本流动性增强,企业跨国并购交易增加,国际产业转移出现新趋势,中国企业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
1、从总量来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额迅速攀升,据统计,2002年至2008年,中国企业的年度对外投资额从27亿美元增长到559.1亿美元,年均增长幅度达到66%。
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中国的对外投资仍然呈现上升趋势,其中非金融类对外投资达433亿美元,较2008年增长6.5%。
2、从数量来看,截至2009年初,中国8500多家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74个国家(地区)设立境外直接投资企业1.2万多家,与上年相比,境内投资者增加了约1500家,境外企业也增加了约2000家,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1839.7亿美元,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
按照对外投资企业数量进行统计,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为美国、日本、法国、德国、中国香港、英国、意大利、越南、韩国、澳大利亚等。
美国是吸引中国投资最多的国家,有28%的对外投资企业将投资目的地选在了美国。
3、从结构来看,投资行业呈现多元化,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批发零售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聚集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九成;国有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力量;在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中央企业和单位占81.3%,地方企业占18.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4.07.07•【文号】税总发[2014]85号•【施行日期】2014.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税总发〔2014〕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的要求,顺应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需要,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服务和管理。
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创新服务,推进税务登记便利化(一)创新税务登记方式各地可以根据不同条件,积极探索创新税务登记方式。
1.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协同,一方受理,统一办理。
对纳税人提出的税务登记申请,由受理的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一方负责,纳税人不需再向另一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多部门联合办理。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多证联办机制,相关部门同步审批,证照统一发放,以便利纳税人。
3.“三证合一”。
探索跨部门业务流程再造,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一表登记、三证合一”制度。
市场主体一次性提交包含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需的所有信息,相关部门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准予登记的,向市场主体发放一份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的证照。
4.“电子登记”。
积极探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发证,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纳税人不需要就不再发放纸质税务登记证件。
(二)简化税务登记手续5.简化资料提供。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应根据申请人情况,不再统一要求纳税人提供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等场地的证明材料和验资报告,可不进行实地核查。
6.探索推送服务。
税务机关要积极推进跨部门协作,参与建立市场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推动登记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及时获取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改变以往税务登记由纳税人发起的做法,将获取的市场主体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内容录入税务登记表,直接赋予市场主体纳税人识别号,并主动推送给纳税人签字确认,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并填报信息。
我国“走出去”企业税务风险分析及管理建议

社会发展定。
其次,管理人员强化激励制度的方法和手段,对不同的员工采取不同的激励制度,精准的采用不同的激励方式对员工进行激励,有效提升财政人员的工作效率,形成多元化的激励手段,促进基层财政部门的发展。
(二)优化基层财政部门人才的技能培训。
优化基层财政部门的技能培训,有利于提升财政人员的工作技能,实现人力资源的管理,促进人员间的激励作用。
第一,岗位特色的技能培训制度。
财政部门应该根据岗位的特色制定专业的技能培训,强化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技能,更好的完成岗位的相关工作,为基层财政部门组建优质的财政团队。
第二,财政技能交流会。
财整人员可以组织定期的交流会,形成成员间的相互激励,可以交流平常处理财政问题的方式和方法,帮助财政人员互相提升自己的技能,并发展创新的技能,优化财政部门的人才培训。
(三)深化基层财政部门人才绩效和晋升机制。
基层财政部门的人才绩效考核和晋升机制都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之上,想要深化绩效和晋升机制,需要财政部门增强财政人员工作中的公平感,对财政人员进行相应的激励。
第一,建立公平的绩效考核制度。
基层财政部门首先需要制定不同岗位的考核说明书,并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形成不同的考核制度;其次基层财务部门要加深对财政人员工作表现的了解,将工作绩效对应相应的标准进行考核,对财务人员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做到公平公开,激励财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设定财政人员的晋升通道。
在晋升标准上应该注重财政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技能,为优质的财政人员开设明确的晋升通道,激励员工进行自身素质和技能的提升。
然后进行相应的竞争上岗制度,为基层财务部门提供优质的管理人员,进一步促进基层财政建设。
因此,部门应该明确竞争标准,激励财政人员向着明确的晋升目标不断的努力。
五、结语综上所述,人力资源的激励机制的完善有助于基层财务部门工作的落实和执行,为财政部门提供更多的财政人才。
财政人员可以通过部门的激励机制,不断的提升自己在财政建设工作中的技能和绩效,通过部门的晋升机制实现自己的晋升目标,始终保持自己在财政工作中的热情。
新形势下“走出去”企业税务筹划全周期管理探析(杨博)

财税金融1引言在国家“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指导与支持下,中国企业在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海外投资等方面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走出去”企业承包的海外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参与的市场国别和行业越来越广泛。
在多年的经营和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海外税务管理经验。
随着国际形势变化,全球经济下滑,国际税收规则改革,市场国别税务稽查严厉,税务压力日益严峻,“走出去”企业需要进一步提升税务管理理念和水平。
“走出去”企业可以将税务筹划作为贯穿项目始终的、连贯的过程,以税务筹划全周期管理的理念统筹项目的整体安排,从而达到更好的税务管理效果。
2“走出去”企业现状2.1市场竞争加剧“走出去”企业在海外市场拓展项目,一直面临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
近年来国内市场规模增长放缓,更多的企业通过“走出去”到海外市场寻找机会。
但受全球经济形势、局部冲突、市场规模、债务限额等因素影响,国际工程市场的规模却在不断萎缩。
海外市场竞争愈加激烈,“走出去”企业较难获取新项目,单个项目的利润水平下降,经营业绩下滑。
2.2业务转型在新形势下,“走出去”企业的海外业务与管理经营正在发生转型。
①业务模式转型。
“走出去”企业的业务类型经历了从以设备出口为主到以工程施工,再到工程项目总承包为主的转变。
在国际市场新形势下,“走出去”企业尝试从对外工程承包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以此来拉动工程承包收入,同时获得投资回报。
②属地化程度加深。
为了在市场国别深耕,降低生产要素获取成本,应对市场国别对项目参与者本地化准入的限制,“走出去”企业加强属地化的举措,在公司主体设置、人员构成、管理理念等方面的属地化进一步加深。
③项目市场区域转移。
亚洲和非洲市场,是“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重点市场区域。
现阶段因亚洲地区在经济、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的优势,加上非洲地区面临债务问题,亚洲地区较非洲地区的项目机会更多。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后中国“走出去”企业海外营业额,在亚洲地区已经远超非洲地区。
加强我国“走出去”企业税收征管的思考

工作研究“十五”计划期间,我国启动了“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对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打造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
如何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税收这一宏观调控手段,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管理,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国际税收服务是今后一段时期税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我国“走出去”企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一)税收服务落后于“走出去”企业的步伐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启动实施,推动我国企业迈开了国际化的步伐,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在政策上重视“引进来”而忽视了“走出去”,同时“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专业性强、管理难度大,使得企业境外所得的税收管理未能引起基层税务机关的足够重视。
(二)管理机构不够清晰按照目前部门职能的划分,企业到境外投资的税收管理属于国际税收事项,应属于涉外税收部门征管,但对境内企业到境外投资的境外所得征收所得税则又隶属所得税部门管理,形成管理机构的多头交叉,一方面容易造成政策制定、执行上的不统一、不协调;另一方面,也容易出现管理上的缺位和推诿扯皮现象,使得管理质量和效率难以得到保证,不利于对“走出去”企业境外税收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税收征管制度不完善当前我国对跨国税源的管理仅局限于对“请进来”企业的税收管理,而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管理则一直是跨国税源管理的真空地带。
针对境外投资税收上的一些特殊政策规定以及管理上的一些特殊需求,尚缺乏规范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造成企业发生境外投资行为时,不能按规定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实申报境外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名称及投资注册国家或地区等信息。
(四)企业境外投资信息难掌握一方面由于境内外企业财务制度的差异和税收管辖权等原因,导致税务机关对企业境外投资活动的涉税信息难以全面掌控。
另外由于目前协税护税机制未能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境外投资税务登记制度也没有建立,税务部门很难从国资委、商务部、外经贸等部门获取有关信息资料,只能靠纳税人主动申报获得零星资料。
新形势下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管理工作论文

新形势下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管理工作论文关于新形势下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管理工作论文一、企业税务管理的原则1.诚信原则。
从现代意义上看,诚信不仅是一种用来评价人的道德要求和标尺,其更是现代企业在经济市场立足的黄金原则,是企业取得生存发展空间的核心竞争力。
在税务管理工作中,企业应诚信经营、诚信纳税,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开拓企业与其他机构的合作平台,增加经营效益。
2.法制原则。
学法、知法、懂法,是法制社会对每一位公民提出的标准。
同样的,企业在开展税务管理工作时,也要切实做到“三法”,落实依法纳税、合法经营,一切税务管理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做违反法律法规的偷税、漏税行为。
3.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税务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希望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对自身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进行合理的投资、统筹,进而达到资源优化、合理配置,减少税收成本,降低税收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企业在开展税务管理工作时要充分考虑获取税收利益可能付出的成本代价或丧失的机遇利益,做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综合考虑,确保税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目前我国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1.管理观念落后。
一直以来,国内企业在自身经营发展过程中,把重点放在了谋求经济效益提高的部署上,缺乏了对国家税收法的深入了解,对税务管理工作重视力度不足,错误地认为企业只要在市场谋得发展空间,就不存在效益这一问题,这使得管理人员在进行税务管理工作时过于形式化,很多工作都是走过场,并没有深入考究。
再加上,由于受到我国计划经济的影响,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管理认识缺乏时代认识,管理手段弱化,使税务管理工作难以在企业管理中占据最佳位置,发挥出真正的作用。
2.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对税务管理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尤其是对税务管理的法制原则,经常出现企业通过偷税、漏税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这些行为脱离了我国税收法律规定范围,不仅影响了企业的统筹规划,影响了国家税收政策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实质作用,还进一步损害了企业的效益、国家的利益。
企业税务管理论文.doc
企业税务管理论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不断的完善,国家在税收方面也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企业税务管理中税务师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市场化转型及政府全面依法治国的法制化进程,企业的并购、重组、上市等行为越来越多,企业的税务管理为了遵从政策导向势必发生相应改变。
政府部门对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法制化转型,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举措将会越来越完善,大型企业尤其是跨国大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相应的税务管理工作迫切需要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税务师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将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发挥越来越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本文从税务师的业务范围及大型企业税务管理中对税务服务的需求点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充分发挥税务师作用的对策思考。
一、税务师的职业定位与业务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0号】,税务师应具备财会、税收专业理论与方法,能独立解决涉税服务业务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是面向社会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专业人员,税务师应具备较高的财务与会计知识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
由于税务师在实际工作中不可避免地要与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和相关法务部门人员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要求税务师的职业定位不仅税收专业技能应用,更是社会(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及个人)的税收治理参与者、税法实施监督者和税收法治推动者。
二、企业税务管理中的税务政策需求(一)企业内部需求相对于中小型企业,大型企业一般采取多元化发展,业务范围涉及多个不同行业。
近年来为响应国家号召,实施“走出去”战略,跨国大型企业数量逐步增加,管理组织机构与管理模式不再单一,分工越来越专业化,为适应国家职能机关的管理需要,大型企业都有单独的税务管理组织如税收管理部,税收管理部与企业的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紧密联系、密切协作是企业运行必不可少的环节。
企业的设立、改制、重组、上市、资本运作业务均涉及复杂的管理知识和许多政府部门的政策,业务繁杂且耗时较长,各个部门的政策环环相扣,稍有疏忽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既成损失。
企业“走出去”战略的税收问题探讨
企业“走出去”战略的税收问题探讨在国家政策鼓励下,我国企业正在积极走向世界。
本文主要探讨我国如何在税收方面支持企业“走出去”,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
同时,提出了构建相关的税收法律体系,建立税收优惠体系,完善税收抵免方法,提供优质的税收服务,建立海外投资准备金制度等一系列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构想。
关键词:税收优惠税收抵免投资风险准备金税收协定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始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后期开始较快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达733亿美元,分布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我国对外投资的全球排名已由2005年的第17位上升到2006年的第13位。
虽然近年来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有较大的发展,但总体而言,对外投资规模还很小。
我国对外投资累计规模仅为世界外商投资总规模的1%,约为外商对华投资累计规模的1/10。
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种种风险和问题,在诸多风险和问题中,除了企业自身经营机制上的问题外,国家的各部委,尤其是商务、金融、财税等方面也有责任助其“走出去”企业规避各种投资风险,进一步提高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从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促进企业“走出去”的历程来看,各国都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了多种税收支持和激励政策。
因此,在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初期,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税收这一宏观调控工具,促进企业跨国经营是很有必要的。
我国现行有关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政策(一)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内容较广,包括有:关于境外所得计算:企业设立的全资境外机构所得包括境外全部收入扣除境外实际发生的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成本费用,非全资机构所得包括已分配的利润、股息、红利等。
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境外业务之间盈亏相抵,但不准将境内外业务之间盈亏进行抵补。
关于境内外税额抵扣的计算: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采取分国(地区)不分项的计算方法,对低于计算出的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从应纳税总额中按实际扣除,扣除的余额统一按33%的税率计算征收所得税;超过扣除限额的,超出部分当年不能扣除,但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用以后年度税款扣除限额后的余额补扣。
国有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探究
国有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探究【摘要】国有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着各种税务风险,需要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本文首先介绍了税务风险的类型与特点,然后分析了国有企业“走出去”常见的税务风险,包括跨境税收规划、转让定价风险等。
接着探讨了国有企业应对税务风险的策略,强调了税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最后提出了税务风险防范与管理措施,强调了国有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应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加强税收合规意识,并将税务风险管理与战略规划相结合,以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税务风险管理不仅是国有企业走出去的必然选择,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国有企业,“走出去”,税务风险,应对策略,税务合规,税收合规意识,管理措施,战略规划。
1. 引言1.1 国有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探究国有企业“走出去”是我国对外投资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在这一过程中,税务风险成为国有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税收政策、税收制度以及税务管理等方面的差异性,使得国有企业“走出去”面临着各种不同类型和特点的税务风险。
如何有效地防范和管理这些税务风险,成为国有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税务风险的类型和特点需要被深入了解。
除了常规的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外,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合约税务规定、跨国付款等方面都可能给国有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国有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需要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类型和特点的税务风险进行分析和应对。
针对国有企业“走出去”常见的税务风险,国有企业需要制定相关的税务风险管理策略。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税务合规管理、提高税收合规意识等方面。
国有企业还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并遵守当地税收法规,以降低税务风险。
国有企业“走出去”必须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税收合规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纳入到公司战略规划中,以确保国有企业在境外市场的稳健发展。
税务风险管理不仅是企业的法律责任,更是企业的经营成败关键。
“走出去”企业的税务管理初探
二、 税收 政策 的现 状 所 得税 是 重要 的宏 观 调控 的工具 , 可 以通过 扣
除标准 、 税收优惠的调整来引导和调节纳税人的经 济行为 , 从 而达到促进经 济增 长和社会稳定 的 目 的。我 国对涉外企业所执行的纳税依据为《 企业所 得税税法》 。 2 0 0 8 年1 月1 日起生效的《 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 实施条例统一 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 , 并引进 了一
定。此后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拟定 了《 财政部
国家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业 境外 所 得 税 收 抵 免 有 关 问
题 的通知》 ( 财税[ 2 0 0 9 1 1 2 5 号) , 对《 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中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解释 , 以便对境 外所 得税收抵 免制度 的具体实施 细则加 以指导 。 《 关于境外注册 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 准认定为居 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 2 0 0 9 1 8 2 号) , 定义 了境外居 民、 企业及其相关税收的管理
许多发达 国家为 了鼓励 企业 “ 走 出去” 进行海
外 并购 采 用 了海外 投 资 亏损 准 备金 制度 , 如法 国国 内税 收法 典 第 3 9 条 规定 , 进 行海 外 投 资 的企 业 ( 一 般 不超 过 5 年) 按 照投 资 额 的一 定 比例 提取 亏损 准
国际市场 、 海外投资环境等的同时 , 也 日益关注税
去” 企 业 的 了解 , 在 实 际运 作 过 程 中“ 走 出去 ” 企业
会 遇到 新 的 问题 , 现行 的税 制对 我 国投 资管 理 制度
资, 将投 资 的一 定 比例计 人准 备金 , 享受 免税 待 遇 。若发生 了投资损失 可以利用准备基金进行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