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试点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级
交通运输行业推行信用承诺的意见

交通运输行业推行信用承诺的意见一、实施信用承诺的总体要求实施信用承诺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大胆创新,尽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建立并实施信用承诺制,要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原则,有利于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利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推动交通运输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信用承诺的对象在江苏省境内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港口经营等活动,以及在资质(资格)申请、招投标活动、专项资金申请、科技项目立项、信用修复申请等工作中,向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行政事项申请、办理相关事务的各类相关市场主体。
三、信用承诺类型1.行政许可型信用承诺。
对已获得行业信用评级为良好及以上或列入红名单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信用承诺许可的方式提出许可申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先行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实施信用承诺的具体事项清单,以及需承诺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实施许可主体明确,并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具体事项办事指南中公开。
2.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
市场主体在资质(资格)申请、招投标活动、专项资金申请、科技项目立项等活动中,需分别按照省厅已有规定实施自律型信用承诺。
3.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
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时,失信主体要按已有规定,承诺一定时间内不再产生失信行为。
4.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
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综合信用、服务质量等信用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信用承诺书的主要内容信用承诺包括以下主要方面内容:1.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许可时所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
2.信用承诺后,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认真履行相关法定义务。
3.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监督检查,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监督,对检查、舆论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18年11月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5)(一)单位基本情况 (5)(二)法人企业财务状况 (7)(三)公路旅客运输生产情况 (9)(四)公共汽电车运营情况 (10)(五)轨道交通运营情况 (11)(六)出租汽车运营情况 (14)(七)城市客运轮渡运营情况 (15)(八)水路运输生产情况 (16)(九)能源消费情况 (18)(十)法人企业季度财务状况 (20)(十一)公路旅客运输月度生产情况 (21)(十二)道路货物运输生产情况 (22)(十三)公路客运站旅客运输情况 (24)(十四)物流平台月度运营情况 (25)(十五)城市公共交通月度运营情况 (26)(十六)水路运输月度生产情况 (27)(十七)港口分航线进出港旅客人数 (28)(十八)港口分货类吞吐量 (29)(十九)港口集装箱吞吐量 (31)(二十)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运量 (33)(二十一)港口分货类分运输方式集疏运情况 (34)(二十二)分装(卸)货港分货类吞吐量 (35)(二十三)能源消费季度情况 (37)(二十四)企业运行景气状况 (39)四、主要指标解释 (40)五、附录 (66)(一)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66)(二)港区间水运量纳入吞吐量统计范围的港口名单 (67)(三)重点港口企业名录 (68)(四)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69)(五)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69)一、总说明(一)为准确、及时、全面了解和反映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经营业户生产经营情况,满足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

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前言近年来,随着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规模不断扩大,公路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全面开放,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公路、水路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市场准入制度基本健全。
交通运输市场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等特点,交通运输流动性、网络化和管理属地化之间的矛盾导致行业监管难度增大,诸多失信行为尚未得到有效监督和惩戒,“失信成本低,守信成本高”、“优难胜、劣难汰”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统一、竞争、开放、有序交通运输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根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192号)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方案》(厅规划字[2012]12号)的要求,加快开展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有效解决目前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信用信息不完整、信用信息交换不充分、信用信息公共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对于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公信力和服务质量,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快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强化对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统一工程实施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框架,明确系统间共享与协同要求,使部省两级系统能够形成有机整体,真正实现系统的实施效果,发挥系统的整体效益和规模效益,特编制本《建设指南》。
本《建设指南》适用于部级、省级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
第1章概述1.1建设目的通过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有效解决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信用信息不完整、信用信息交换不充分、信用信息公共服务水平低等问题,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公信力和服务质量,维护市场公平与秩序,加快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供应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供应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11•【字号】厦府办规〔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供应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促进供应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第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11日厦门市促进供应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建设具有特色的供应链示范城市,提升供应链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供应链平台建设(一)鼓励供应链数字服务平台及实验室建设。
支持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与行业领先数字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合作,打造供应链数字服务平台。
按其年实际支付技术服务费的2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验室。
支持供应链试点企业应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互联网等新技术,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验室,对项目技术投入符合条件,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审认定的,给予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二)鼓励企业加快供应链数字化转型。
鼓励企业加快供应链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化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供应链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水平。
支持数字化重大项目投入,推进打造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商务局)(三)推进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建设。
支持供应链企业进行商业模式、服务业态创新,推进智慧物流与智慧制造、智慧商贸的深度融合,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实施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口岸通关等一体化服务。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依法依规具有从 业 资格 的人 员聘用期 间信用扣分满 600分
的 ,每 人次扣 30分 。
8。
未按规定 时限填 报安 全 生产 信用信 息未履行 安全 生产承
诺 的 ,每 项扣 10分 。 生产 经 营单位发 生以上 扣分情形 的 ,其 主要负责人 、 主要技术
— —
12 -ˉ
安全 生产管理人 员同分值扣分 。 负责人 、
政处罚(含 通报批评)等 失信信息
;
(四 )安 全生产表彰 、 奖励和先进成呆等信息。
上述信息应通过交通运 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 信 息系统 (以 下 简称安全生产信用管理 系统)及 时填报 ;新 增 或发生变化 的信息 应在 15个 工作 日内填报 。 第十条 主管部 门应通过监督执 法、 举报核实、 与相关管理部
(二 )依 法依 规具有有关行 业从 业 资格 的人 员安全 生产不 良行
为扣分标准
:
1.严 重违法经 营活动或行为被有关政府管理部 门行政 处罚 的
扣 zO0分 ;其 他违 法违规 行为被 有关政府 管理 部 门行政 处 罚 的扣
50分 。
2.拒 不执行安全 生产行政处 罚的 ,每 项加扣 zO0分 。
AA的 生产经 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给 予优惠和扶持 ,并 在有关单位
采购交通运输服务、 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 ;对 安全生产信 用等级为 D的 生产 经 营单位和从 业人 员,应 当根据其失信行为的 严重程度 ,依 法依规采取增加监督执法频次、 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 公开曝光 、 象、 约谈、 取消经营资质 (格 )或 限制性经营、 依法实施市 场禁入或 限入、 从重处罚等措施予以惩戒 ,并 可引导市场慎重选择 其相关服务 。
-9—
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1 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 2017 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的通知》 (交科技函[2017]412 号),《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评价指标 第 1 部分:公路建设市场》由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承担编制工作,标准 计划编号为 JT 2017-85。
2018 年 3 月,部公路局委托我院开展公路施工设计监理信用评
价制度修订研究(《关于商请开展公路施工设计监理信用评价制度修 订工作的函》交公便字〔2018〕51 号),并于 5 月启动调研工作。标 准编制组中罗凯、石磊同时参与制度修订研究,紧跟制度修订情况, 以便制度修订与标准相匹配。
2018 年 5 月 14 日、2018 年 7 月 17 日,标委会秘书处、编制单 位就标准编制问题向部科技司标准化管理处进行两次汇报,标准化管 理处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给出了相关建议,并要求与已发布《公路水路 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分类编码与格式》编码进行统一。会后编制 单位对标准架构、表述、信用等级等方面的统一,与标准与管理办法 之间的关系、标准的延续性等几方面问题做出了对应调研与修改,于 2018 年 8 月完成修改后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交通运输信息通信 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正式提交。
其他被认为失信的履约行为 1-10 分
GLJC3-3-X
其他被认为失信的行为
1-10 分
2.2 确定主要内容的依据
2.2.1 关于标准的范围
本部分标准规定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指标建立的基本原则、 一般要求和评价指标内容。适用于开展公路建设市场施工、监理、勘 察设计、试验检测等从业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考虑到建设单位信用 评价办法正在征求意见,本部分尚未将建设单位纳入标准范围。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24年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综合评审工作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24年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综合评审工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5.11•【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24号•【施行日期】2024.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24号关于开展2024年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综合评审工作的公告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延续国内水路运输有关政策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3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6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办法〉的通知》(交办水〔2018〕168号,以下简称《综合评审办法》),我部组织研究确定了2024年新增运力规模和推荐发展船型(详见附件1)。
为做好2024年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综合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根据部公布的上述政策和信息,组织辖区内有意向参加综合评审的企业填写《2024年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上报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信息追溯有截止日期要求的,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请提醒企业周知。
二、各参评企业可最多在原油船、成品油船、化学品船、液化石油气船、液化天然气船中选择一种船舶类型参加综合评审,多余申请无效。
三、申报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对企业提出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核实相关材料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并重点核实企业申请材料中关于《综合评审办法》附件所列的“扣分项目及标准”相关信息,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复核汇总后,填写附件3,并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本省份各参评企业的材料和附件3报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二季度建筑业发展突出企业记入信用评价的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二季度建筑业发展突
出企业记入信用评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4.06.12
•【字号】厦住建建筑〔2024〕35号
•【施行日期】2024.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信用
正文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二季度建筑业发展突出企业
记入信用评价的通知
厦住建建筑〔2024〕35号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各建筑业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做强做大,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规〔2020〕8号)要求,我局拟按季度发布信用记录系数标准,公布建筑业发展突出企业,并记入信用综合评价C类信用监管行为记录。
2024年二季度标准具体如下:
根据企业通过统计部门审核的2024年二季度产值,按照产值总量和增幅,记入不同档次C类信用监管行为。
一、我局将及时按照上述标准,对相应企业进行公布并记入信用综合评价C类信用监管行为。
二、企业因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当季不记入信用综合评价C类信用监管行为。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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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仁 智 )
港 航 建 设 领 域 业 ,
萁 中出 入境 旅 客 突破 1 0 ( ) 万人 次 , 货邮 苔 t : I 土 量8 . 7 6 万 吨 。( 黄瑞鹏 )
厦 门 试 点 水 路 运 输 企 业 信 用 评 级
日前 , 厦 港 厂 J 管 理 局 紧抓 港 航 业 社
涵
建 率儿 ^ 动 水 路 运 ,根 据 政 域 内 营 者,
宁 波栎 社 国际 机 场旅 客总 量6 85 5 人 次 ,
检查 : 就 是 用 清 洁 能 源 或 者 是 对 船 舶 尾 气 进 行 处理 , 对 它 这 个 诚 信 度 以 及 持 证 的 情
况 进 行检 查 , 最终保障环渤海控甫 l _ 区 天 更 蓝, 空 气 更 清 洁 。” 班 综 生 说 ,未 来 , 这 个 新 规 将 逐 步 扩 大 整 个渤海 区域 , 2 0 1 8 年 的1 月1 号 将 对 所 有 渤 海 湾 的其 他 港 [ ] 船 舶 停 靠进 行 这个 要 求 , 2 0 1 9 年1 月1 号只要 进入 到这个 水域 , 不 管 是 航 行、 作业、 停泊, 都 要按 这个标准去 执行, 辐 射 将 越 来 越 广。( 来源: 河北 广播 网 )
l 。 作 办法 值 得 内 外 口孝 借 鉴 。 据 介 绍 ,剧 际 卫牛 港 ,是 界卫 生 组 织
失 信 行 为 累计 分, 最 终 确 定 、 较好 、 ’ 股、 较差、 差 五个信 用等级 , 分 圳 A A级 、
A级 、B级 、 c级 、1 ) 级 表 爪 :AA级 企 、 将 破
会信 用 体 系建 , 输 、 I , 【 信 用评
点二 [ : 作=
该 用 纵 周 期 为一 年 ,从 I 川1 日起 垒
1 2 月3 1 H结 束
宅 綦 准 分为 l ( 1
宁波 成 为全 国首个 “ 全 港 创 卫 示范 城 市”
世界 卫 生 组 织考 核 官 员于 1 0 日在 宁 波 签 署一 T S J [ 建国际一 口牛 港 口岸 评 什 报 告 , 宁波 市破丁 F 式 授 牌成 为 “ 全港 刨卫 示范城 市 ” , 文 现 了全 域 所 有 口岸 都 是 国 际 卫 生 港 。 世 卫专家组 认 为, 宁波 创建 国际卫 生港模 式和
列入“ 红 名单 ” , : 受扶 持 政 策 . f ) 级 J 1 / _ 的川 ‘ 努 开展 将 受 、 法 信 用 砰 级 适 用 丁嗄 门 『
晰 有 田内 水 路 运 输 、 务 经 营 、 内 船 舶 管 理、 『 I , 努 营 , " 将 逐 步 推 r 全 肯昕 有 内水路运 输 、 内叭舶 管理 、
介绍说, 从 明年 1 月1 号起 , 新 规 定 将 首先 在
阳 个 重 点 港 口实 行 ,分 别 为 环 渤 海 秦 皇 岛 港 、唐 山 港 、 天津港、 黄骅港, 船 舶 在 这 些 港 口靠 泊 期 间 必 须 使 用 含 疏 量 低 于 0 . 5 %的
燃油, 主管机 关要 进行现 场 监督检 查 。
在 河 北 辖 区 秦 皇 岛 港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l I J 港 和 黄 骅
港 内 的船 舶 , 在 靠 岸 停 泊 期 间 也可 以 采取
使 用 清洁 能 源 、 尾 气 后 处 理 等 方 式 达 到 等 效 减 排 效 果 。除 此 之 外 , 海 事-  ̄ l S i ] 也将 逐 一 对供 油企 业 、 船 舶进行 检 查 。 第一项 检 查 : 对 船 舶 供 油 单 位 的 检 查 ,主 要 是 联 合 地 方 质量 监督 部 门 , 对 燃 油 质 量 进 行 检 查 。第 二 项 检查 : 就 是 对到 港船 舶的检 查 , 如 果 它 使 用超标 的, 我们 要对 船 舶进 行处 罚 。 第三项
) 铀 “ 堕
N日 ^ , S
港 口的所 有船 舶 进行 油品 检 查 , 船 舶 在 靠
岸停 泊期 间如 果 使 用含硫 量 大于 0 . 5 %的 燃 油, 将受 到处 罚 。  ̄ z . r J g 省 海 事 局 危 管 防 污 处 处 长 班 综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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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固际 认证 , 也 是 《“ 健 康 中圜 ( 2 0 3 0 ) ”规 划 要 》明 确 提 m 的 最 新 国 家 ・ 略 。 宁 波 自2 0 0 8 年启动 创建 国际卫生 港 , 并 于2 0 1 2 年1 2 月在 围 内首 次 提 出 “ 伞 港 创 卫 ”目 标以来 , 辖 区内的人谢 、 穿山、 悔 … 等 港 区 已 桐 继 创 T ! 成功. : I E 仑 港 、 镇 海 港 和 栎 社 国 际 机 场 也于今 年 1 1 月9 日通 过 世界 卫 生 组 织 实地 测 评 , 至此 , 宁 波 对 外开 放 的忻 有 海 港 和 空 港 口岸 全 部 成 功 创 建 国际 卫 牛 港 , 宁波 成 为全固首个 “ 全港 创一 I 示 范 城 。
一
宁 波 拥 有 个 X , J  ̄ ' I - 开 放 的 海 港 口岸和 个 对 外 开 放 的 空 港 口岸 , 是一 个集 海港和
空港于一 ・ 体 的多功 能 、 综 合 性 的现 代化 大 港 。目前 全 港 通 航 国 家 1 ( ) ( ) 多 个. 通 航 港 口 6 0 0 多个, 遍 布 全 球 各大 洲 。2 【 ] 1 5 年, 宁 波 舟 山港货 物 吞 吐 最8 9 亿吨 , 居l H = = 第一 位 ; 集 装箱吞 吐量 达2 0 6 3 万标箱 , 世界 第P _ q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