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一、背景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是指承包商在中标后作为保证项目履约的资金保障。
为了规范管理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流程,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项目,涉及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使用和退还流程。
三、保证金的缴纳1.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后的指定日期内一次性向指定账户缴纳。
2. 缴纳金额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项目部履约保证金金额。
3. 缴纳方式包括电汇、现金等。
四、保证金的管理1.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由项目管理部门专门设立账户进行管理。
2. 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3.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有违规使用将按规定处理。
五、保证金的使用1. 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如有合同履约问题需要使用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应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2. 使用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时,应执行相关程序,确保使用合规。
六、保证金的退还1. 在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包商。
2. 退还项目部履约保证金前,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检查项目履约情况,确保无争议。
3. 退还项目部履约保证金时,应填写相关退还手续,保证金应原路退还至承包商指定账户。
七、风险控制1. 保证金管理涉及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内部审计,确保管理规范。
2. 如有风险事件发生,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撤销资格等。
以上内容为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的基本规定,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某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某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保障某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承包商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承包商违约而导致的损失,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文档所涉及的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2.1 履约保证金的意义承包商在签署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承包商履约的一种保证。
一旦承包商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项目,业主可以依据合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以弥补因违约而产生的损失。
2.2 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同的约定确定。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总价的3%-5%,机电安装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总价的5%-10%。
3. 质量保证金3.1 质量保证金的意义业主要求承包商缴纳质量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质量保证金是承包商在项目验收合格之后,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缴纳的一种质量担保。
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工程项目发生缺陷或失效,业主可以通过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的方式来弥补由此造成的损失。
3.2 质量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同的约定确定。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为总价的1%-3%,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为总价的2%-5%。
4. 保证金的缴纳和管理4.1 保证金的缴纳承包商在签署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缴纳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质量保证金应在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4.2 保证金的管理业主应在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缴纳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其存入银行保证金账户,并在银行开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
业主应对保证金账户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和有效。
同时,业主应在合同中规定承包商应当保证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低于规定数额,并且应当保证保证金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收回。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制度编号:[编号]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项目部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并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部。
三、定义1. 履约保证金:指项目部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向合同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对合同履约的保证。
2. 甲方:指项目的发起方,为合同中约定的服务的使用方。
3. 乙方:指项目部,为合同中约定的提供服务的一方。
四、保证金缴纳1. 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双方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风险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可以是以现金形式缴纳,也可以是以银行保函、保证人担保等形式提供。
具体缴纳方式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五、保证金管理1. 保证金应存放于项目部的专用账户,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保证金管理制度,确保保证金的安全、稳定和有效使用。
3. 项目部应对保证金的存量和增减情况进行定期核对和监管,确保保证金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如项目部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 如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保证金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项目部。
六、保证金监管1. 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保证金存放证明给甲方,保证金的存放证明需包括保证金存放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存款证明等信息。
2.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部的保证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3. 如发现项目部使用保证金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挪作他用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项目部返还相应金额,并可对项目部采取相关措施。
七、附则1. 如项目部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项目部返还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并可对项目部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所有,并在必要时可以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为了确保对方履行合同义务,而向对方提供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作为一种履约保障,以降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风险。
为了规范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保证各方的权益,我国制定了《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1. 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的规定,合同双方约定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方式。
通常情况下,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可以是一次性缴纳,也可以是分期缴纳。
2. 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的。
如果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规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没有发生违约情况,那么履约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给缴纳方。
如果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对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损失,并将剩余的保证金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1. 保证金账户:双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时或者合同生效之前,约定一个专门用于存放履约保证金的账户。
双方可以共同指定一个独立账户,也可以各自指定一个账户。
2. 保证金的监管:为确保履约保证金的安全性和独立性,应当委托一个第三方机构或者银行进行监管。
这样可以避免履约方挪用保证金,保证保证金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保证金收益的处理:保证金存放在银行或者第三方机构账户中,所产生的利息归缴纳人所有,但是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方有权要求从保证金利息中扣除相应的损失。
三、履约保证金的违约处理1. 违约情况的认定: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未能按照约定的合同条款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违约可以是完全违约,也可以是部分违约。
在出现违约情况时,无论是哪一方违约,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2. 追索履约保证金: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追索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以弥补由于违约带来的经济损失。
追索保证金的方式一般是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则追究违约方应承担的额外赔偿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的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制度

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的过程中,收取客户履约保证金的相关工作。
三、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公司收取客户履约保证金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2. 公平公正原则:公司收取客户履约保证金必须公平公正,不得歧视任何客户。
3. 严格管理原则:公司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必须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4. 专款专用原则:公司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必须单独核算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履约保证金的收取1. 法律依据:公司收取客户履约保证金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2. 收费标准:公司应根据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按照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
3. 收费通知:公司应向客户发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通知,明确收费金额、时间和方式。
4. 收费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转账、支票等方式收取履约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的存管1. 存放银行:公司应将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存入指定的银行,由专人进行存管管理。
2. 单独账户:公司应为履约保证金设立单独账户,不得与公司经营账户混合使用。
3. 保密管理:公司应对履约保证金的存管信息进行保密管理,不得外泄。
4. 定期核对:公司应定期核对履约保证金的存管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六、履约保证金的使用1. 合同约定: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在客户违约或发生损失时使用履约保证金进行赔偿。
2. 合法用途:公司不得将履约保证金用于非法或超出合同范围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3. 记录备案:公司应对履约保证金的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和备案,确保合法合规。
4. 报告程序:公司应建立履约保证金使用的报告程序,实行领导审批和监督管理。
七、履约保证金的退还1. 退还条件: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公司应当及时退还客户的履约保证金。
2. 退款流程:公司应设立完善的退款流程,保证客户合法权益,确保退款及时准确。
关于新时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

关于新时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中标企业履行合同行为监督管理,确保履约保证金操作过程的规范、公开和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和《县国有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保证金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制度是防止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使招标人(采购人)蒙受损失而设置的经济责任担保制度, 是保护招标人(采购人)合法权益、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一种有效措施。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银行汇票、支票、现钞、银行转账等以及由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从中标人基本帐户转入。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心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公管局)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保证金实施集中统一监管。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管理遵循统i帐户、集中监管、单独核算、规范退还的原则。
第六条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所有权仍归属中标人。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县公管局要求参加项目履约约谈,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凭中标通知书、履约约谈材料、履约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等材料,与招标人(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项目的签约和履约情况由县公管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网站进行公示,履约保证金的违约处理情况是项目履约情况公示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县公管局可以根据招标人(采购人)要求和招标文件、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账户扣除违约金划转到指定帐户。
公司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合同的履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降低合同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履约保证金的合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
第二章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原则第三条履约保证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安全、高效、便捷原则;3. 风险控制与激励并重原则。
第三章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支付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的收取:1. 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包方、供应商等)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甲方(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比例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的支付:1.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2. 乙方在合同履行完毕且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四章履约保证金的账户管理第六条履约保证金应专户存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账户的管理:1. 专人负责,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2. 定期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账实相符;3. 做好账户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反映履约保证金的收付情况。
第五章履约保证金的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监督检查的内容:1.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履约保证金账户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3. 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2. 对挪用、侵占履约保证金的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公司履约保证金的管理,确保合同履行的有效性,降低合同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xxx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劳务)分包正逐步成为公司项目组织实施的主要形式,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司招标管理八项原则,不断强化项目实施主体各方的约束,确保分包合同顺利履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是公司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工程(劳务)分包作业时,一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任何分包方(含业主指定的分包方)都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足额向公司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既是合同生效和实施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司对项目部过程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实行分级管理1、公司直属项目部和委托一级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由公司负责管理。
分包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上交公司计财处,任何单位不得截留。
2、二级公司或区域性公司自行承接并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分包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由本单位自行收缴并负责管理。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管理责任划分:两级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是履约保证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保证金额度的计算、督缴、退还审查等工作;项目经理部是履约保证金收缴的责任主体,负责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催收分包方应缴保证金;两级公司计财部门是履约保证金存管责任主体,负责出具票据、签发履约保证金到位确认书、存管和退还等工作。
第五条分包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向公司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承兑汇票(三个月内)、银行保函、经公司有关单位确认的债权(到期债权)以及以往工程缴纳且具备退还条件的保证金。
1、以债权或以往工程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时,需由分包方提出申请,且经付款单位同意,报请两级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分包方的债权或以往工程保证金仅限于在原债务单位的项目上作为担保,不能跨单位调剂。
3、总(分)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按《xxx工程项目总(分)包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退还程序1、分包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经本工程项目部验收确认工程实体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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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为规避风险,凡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必须实施履约保证金制度。
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
三、项目主办人员在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必须详细审阅合同、招标文件,是否包含
履约保证金有关条款。
四、在收到中标分供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时方可支付预付款。
五、对于初次合作或不受信任的分供商,必须严格实施履约保证金制度。
六、对于已经愉快合作的分供商可以允许对方将未结清尾款转为履约保证金,目
的在于增强分供商资金运作能力,从而体现双赢原则。
七、当需要用未结清尾款作为新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时,首先由分供商提出申请并
说明理由,报工程部审核,工程部根据该分供商过去合作中的履约表现给出意见后转预算部审核,预算部根据该队伍的原工程费用审核情况,在认为确有足够资金可以转用时方可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
八、预算部在结算支付该分供商尾款时,应扣除原转用的履约保证金,转用的履
约保证金在转用项目结束后再归还该分供商。
九、本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
备注说明,非正文,实际使用可删除如下部分。
本内容仅给予阅读编辑指点:
1、本文件由微软OFFICE办公软件编辑而成,同时支持WPS。
2、文件可重新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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