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通关作业审单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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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查验操作规程

海关查验操作规程

海关查验操作规程1. 引言海关查验是进出口货物通关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

准确执行海关查验操作规程,对于确保货物安全、防止违法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海关查验操作流程,确保查验工作的高效、准确和安全。

2. 查验前准备2.1 查验人员配备海关应根据查验工作的种类和数量,合理配置查验人员。

查验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2.2 查验设备准备海关应配备先进的查验设备,包括X光机、射频识别仪、翻转台等。

查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2.3 查验区域划定海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查验区域。

查验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和安全条件,同时满足查验作业的需要。

2.4 查验文件准备海关在进行查验工作前,应对相关文件进行准备。

包括货物清单、报关单、承运人提供的文书等。

查验人员应对相关文件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查验过程的依据和准确性。

3. 查验流程3.1 货物接收当货物抵达海关查验区域时,查验人员应及时接收货物,并核对与文件的一致性。

如果有差异或疑问,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2 查验准备查验人员应查验之前,应核对货物清单、报关单等文件,了解货物的属性、数量和价值。

同时,对查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3.3 查验操作根据货物的属性和种类,查验人员应合理选择查验手段和设备。

例如,对于可疑物品,应使用X光机进行检查,对液体或危险品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

3.4 查验记录查验人员应及时记录查验情况,包括货物的状态、数量、封条情况等。

记录应详细、准确,以备后续参考和核查。

3.5 查验结束当货物查验完成后,查验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报关人员等,完成查验报关手续。

同时,查验区域应及时清理和消毒,为下一次查验做准备。

4. 查验安全和风险防控4.1 安全意识查验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安全鞋等,保护自身安全。

4.2 风险防控海关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可疑货物的查验和监控。

海关通关作业审单操作规范

海关通关作业审单操作规范

海关通关作业审单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关审单作业,统一执法,明确职责,提高通关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海关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操作规范。

第二条海关审单作业是指包括计算机电子审单、审单中心专业审单和业务现场接单审核三个分工协作、紧密联系的作业环节。

第三条海关审单作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总署监管司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海关审单作业,各直属海关通关管理部门是审单作业的职能管理部门。

电子审单作业在各职能部门共同支持和参与下由海关通关管理系统自动完成,专业审单工作由审单中心在直属海关通关管理部门领导下完成,接单审核工作由各业务现场在直属海关通关管理部门指导下完成。

第四条审单作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业务规章,以风险分析和信息技术为手段,依托各职能部门提供的参数及业务数据库的支持,对申报人申报的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及其随附单证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第二章电子审单第五条电子审单是指运用通关管理系统的自动审单程序,按照预先设定的报关单的状态判断、逻辑检查、预定式布控、通道决策及其他控制条件,对电子数据报关单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接受申报、选择通道流向,并进行以下相应处理:(一)电子数据报关单不能通过规范性审核的,海关不接受申报并退回电子数据报关单,通关管理系统自动对外发布“不接受申报”信息,允许申报人修改后重新申报;(二)电子数据报关单通过规范性审核的,海关接受申报,电子审单程序自动记录接受申报时间,并对电子数据报关单进行通关风险布控捕捉、审单辅助决策审核和电子审单通道判别。

第六条海关接受申报的电子数据报关单经通道判别处理后,分别按预先设定的通道判别参数转往以下作业环节,并自动对外发送相关通知:(一)转由审单中心进行专业审单,对外发送“等待处理”通知;(二)转由海关业务现场进行接单审核/征收税费,对外发送“现场交单”通知;(三)转由放行环节进行复核验放处理,对外发送“放行交单”通知;(四)转由海关业务现场进行无纸通关处理,对外发送“无纸通关”通知。

报关报检海关查验的操作流程

报关报检海关查验的操作流程

报关报检海关查验的操作流程一、申报阶段1.申报单位或个人向海关提交报关报检申报单,包括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规格、价值等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证书、单据等材料。

2.海关通过电子系统审核申报的货物信息,对申报单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核对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货物信息是否与单据相符等。

二、查验通知阶段1.海关根据申报信息和风险控制要求,决定对货物进行查验。

如果货物属于特殊情况(如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文物等),还需要经过更严格的审核。

2.海关向申报单位或个人发出查验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查验日期、地点、查验人员等。

三、查验准备阶段1.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查验通知,准备好相关货物、单据、证书等,并按要求提前送至指定地点。

2.查验人员根据指令,对查验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准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现场查验阶段1.查验人员对货物进行实地查验,包括检查封签、外包装、内部货物等。

根据需要,可能还需要对货物进行开箱检查、取样检验等。

2.查验人员对货物的真实性、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验证,并与申报单、单证相互核对。

如发现问题或疑点,可能会要求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和证明材料。

五、结果处理阶段1.根据查验结果,查验人员向海关提交查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查验情况、结论等。

2.海关根据查验报告,决定是否放行。

如果需要进一步核查,可能会要求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补充材料或接受其他方式的追踪调查。

3.如果海关对货物有异议,会向申报单位或个人发出异议通知,并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和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海关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核对。

5.最终,海关根据查验结果、证明材料等,决定是否放行货物。

六、查验后处理阶段1.放行的货物可以进行后续的清关手续和流程。

2.没有放行的货物,申报单位或个人需要根据海关的要求,进行补正、退运、销毁等相应处理。

以上是报关报检海关查验的操作流程,其中每个步骤都需要申报单位或个人与海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和配合,以确保海关查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海关操作规程

海关操作规程

海关操作规程1. 法律依据根据《海关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海关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海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海关职责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和流程。

3. 海关手续办理3.1 进出口货物申报海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核实并审核申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基础信息核验海关工作人员应核对申报货物的基础信息,包括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等,与电子数据和实物进行比对核验。

3.3 税收核定和收缴海关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进口货物进行税收核定,并依法收取相应的税款。

3.4 制单和放行海关工作人员对申报货物的手续办理完毕后,根据审核结果和相关要求,制作相应的单证并进行放行手续。

4. 海关监管措施4.1 查验程序海关工作人员有权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以确保货物与申报信息的一致性,并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4.2 风险防控海关工作人员应根据情况判断,对高风险货物进行特殊监管,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防止走私等违法活动。

4.3 信息监测与分析海关工作人员应及时监测并分析进出口货物的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行动,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5. 海关执法行为5.1 稽查和检查海关工作人员应执行稽查任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货物或行为进行检查,保障国家法律的权威和海关监管的有效性。

5.2 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海关工作人员应根据海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5.3 协助侦查海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边防等执法机构,协助侦查、取证等工作,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6. 海关工作纪律6.1 保密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和滥用。

6.2 违规违纪行为处分海关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以保证海关工作的廉洁和公正。

6.3 职业道德要求海关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履行职责时要诚实守信、严守纪律,维护海关形象和声誉。

中国清关流程(一)

中国清关流程(一)

中国清关流程是指货物进出口时需要经过的一系列检验、申报、查验、放行等程序。

下面将详细说明中国清关流程的各个环节:1.货物申报货物申报是中国清关流程的第一步。

进口商或出口商需要向海关提交相应的货物申报单,申报货物的名称、数量、价值、用途等信息。

海关根据申报单核实货物的信息,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验或查验。

2.货物查验海关会对部分货物进行查验,以确保货物符合相关的进出口标准和法规。

查验的方式可以是现场查验、抽样查验或者使用检测设备进行检测。

如果货物通过了查验,海关将会放行货物,允许其进入或离开中国境内。

3.关税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进口商需要根据货物的分类确定相应的关税税率,并按照规定缴纳关税。

同时,还需要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4.监管放行部分特殊货物需要在进出口过程中进行监管放行,例如涉及国家安全、动植物检疫、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货物。

这些货物需要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并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才能放行。

5.报关单备案进口商或出口商需要向海关提交报关单,报关单需要包括货物的详细信息、价值、产地、用途等内容。

海关会对报关单进行备案,以备日后的查验和监管。

6.出口报检出口商需要提交货物的出口报检申请,由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证书。

出口商需要在货物出口前提前办理出口报检手续,确保货物符合出口要求。

7.进口许可证部分特殊货物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例如化工产品、农产品、医药产品等。

进口商需要在货物进口前向相关部门申请进口许可证,并在清关过程中出示相关证件。

以上就是中国清关流程的各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

在进行进出口贸易时,了解清关流程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可以有效地减少货物的清关时间,确保货物顺利进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规范查验作业,提高查验效率,加强监督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进出口货物查验(以下简称查验)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

第三条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查验适用本操作规程。

转关运输货物、进出境快件等的查验参照本规程进行。

第四条海关总署监管司及直属海关监管通关部门是海关查验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Dfs vsADFVBwaegv(一)总署监管司负责全国海关的查验职能管理,主要包括:起草全国海关的查验规章制度井组织卖施;组织开展对全国海关查验工作的动态监控、检查和绩效评估,指导全国海关动态调整查验率等查验量化指标;组织开展全国海关查验相关岗位关员的业务技能等培训;组织开展查验风险分析和风险趋势调研,整理井发布典型通关监管案例和风险趋势预警等。

(二)直属海关监管通关部门负责本关区的查验职能管理,主要包括:起草本关区的查验规章制度井组织卖施;开展对本关区查验工作的动态监控、检查和绩效评估,动态调整查验率等查验量化指标;组织开展本关区查验相关岗位关员的业务技能等培训;组织开展查验风险分析和风险趋势调研,上报和发布典型通关监管案例及风险趋势预警等;视情研究提出不同类型报关单的随机查验比例,提交风险管理部门统筹设定。

查验绩效评估主要包括选择查验效能评估、大型集装箱/车辆检查设备等查验设备使用效能量化考核、人工查验效能评估、查验时效监控等。

第五条对于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以及因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紧急验放的货物,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海关可以优先安排查验。

第六条查验应由海关查验关员或海关查验关员带领武警执勤官兵组织实施。

审单操作规程

审单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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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和程序性审核
第十七条 专业审单应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通关管理系统有明确指令要求和提示信息的内容,审单人员应及
时调阅相关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联网备案信息及通关管理系统提供的 其他参考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处置; 2、对于通关管理系统没有明确指令要求、提示信息、参数和可参照标准 的内容,审单人员可根据实际审单需要调阅随附单证、电子联网备案信 息以及通关管理系统提供的其他参考信息,在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 章及总署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进行审核、处置 ; 3、除上述一的情况外,对于经海关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或事先审核的项目 ,包括公式定价、预归类、预审价、加工贸易手册类报关单等;或由通 关管理系统自动检控的项目,包括适用税率和汇率,通关管理系统“审 单结果”栏中蓝色和绿色检控提示等,实时审单环节不再进行实质性审 核; 4、除上述一的情况外,对于按规定不需发送或不需实时发送随附单证电 子数据的无纸化报关单,审单人员仅对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审核,可不 再调阅随附单证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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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原则
(二)保证审单操作的整体完整和连贯通畅: 为保证审单每个操作有据可依、合理合法,同时保障审单操作完整和
连贯,规程的制定必须结合关税、监通、风管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 在审单操作中一并体现。审单的公共平台是海关各个职能部门实现对单 证管理的公共平台,所以审单是各个职能部门整体意志的统一实现体, 也就是海关监管服务的实现体之一,无法割裂成任一部分。如果按照职 能部分划分来撰写本规程,一方面审单操作规程会变成通关管理系统的 操作手册,另一方面会使审单操作出现大面积断层,审单关员无法通过 规程来实现操作。因此本规程必须从整体完整性出发,以连贯操作、畅 通配合为原则进行撰写。同时为了保证操作的通畅,本规程将分清各审 单岗位的职责为主要内容,按照《审单工作规程》整体要求,结合宁波 关区的特点,以及审单习惯,重新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使工作目标清 晰、审单流程明晰、联系配合有效,能更好的实现审单整体效能。

海关报关操作手册

海关报关操作手册

海关报关操作手册第一章:海关报关概述 (2)1.1 报关的基本概念 (2)第二章:报关前的准备工作 (3)第三章:报关程序与流程 (4)第四章:报关单证及填写规范 (5)1.1.1 报关单证种类 (5)1.1.2 报关单证作用 (6)1.1.3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6)1.1.4 货运单据填写规范 (6)1.1.5 商业单据填写规范 (7)1.1.6 进出口许可证填写规范 (7)1.1.7 检验检疫单据填写规范 (7)1.1.8 其他单证填写规范 (7)第五章:进出口货物申报 (7)1.1.9 申报主体 (7)1.1.10 申报时限 (7)1.1.11 申报内容 (8)1.1.12 申报材料 (8)1.1.13 预申报 (8)1.1.14 正式申报 (8)1.1.15 海关审核与查验 (9)1.1.16 海关征税与放行 (9)1.1.17 后续手续 (9)第六章:海关税费与缴纳 (9)1.1.18 关税 (9)1.1.19 增值税 (9)1.1.20 消费税 (9)1.1.21 其他税费 (10)1.1.22 缴税流程 (10)1.1.23 证明文件 (10)第七章:报关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0)1.1.24 报关单证完整性审核 (10)1.1.25 报关单证准确性审核 (11)1.1.26 合理选择报关行 (11)1.1.27 加强报关单证管理 (11)1.1.28 密切关注海关政策及法规变动 (11)1.1.29 加强与企业内部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11)第八章:特殊货物报关 (12)第九章:报关纠纷处理与申诉 (13)1.1.30 申诉途径 (13)1.1.31 申诉处理流程 (14)第十章:报关企业的管理与发展 (14)1.1.32 报关企业资质的定义与重要性 (14)1.1.33 报关企业许可的申请与审批 (14)1.1.34 组织结构与人员配置 (15)1.1.35 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 (15)1.1.36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16)第十一章:国际报关与跨境电商 (16)1.1.37 国际报关的定义 (16)1.1.38 国际报关的流程 (16)1.1.39 跨境电商报关的定义 (17)1.1.40 跨境电商报关的操作流程 (17)第十二章:海关报关案例分析 (18)1.1.41 案例一:南京海关智慧赋能查获出口侵权轴承案 (18)1.1.42 案例二:进口家具甲醛超标、旧医疗器械——上海海关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18)1.1.43 经验 (18)1.1.44 启示 (18)第一章:海关报关概述1.1 报关的基本概念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海关提出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并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供相关单证、资料和缴纳关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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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通关作业审单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通关作业审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为国严格把关,服务经济、推动发展”的海关工作方针,规范杭州海关审单作业模式,严格管理,统一标准,提高效率,推动廉政,根据海关
有关政策法规和海关总署《通关作业改革指导方案》、《海关通关作业审单操作方式规范》,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海关审单作业指在各职能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包括计算机电子审单、审单中心
专业化审单和隶属海关通关现场接单审核三个分工协作紧密联系的作业环节在内的整个系统。

杭州海关通关管理处是杭州关区进出口货物和运输工具的通关管理和业务运行的职能
管理部门。

负责监控海关作业单证的流转,指导、检查和监督关区审单作业。

第三条审单作业以报检人正式宣布申报的电子和书面报关单及其随附单沙托梅依据,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关管理规定为标准,以风险分析及信息技术为手段,对进出口货
物的合法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填制格式的规范性、正确性展开分类审查。

审单作业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海关的规定实行归类和估价,保证报关单电子数据与书面报
关单以及有关随附单证一致吻合。

第二章电子审单
第四条电子审单指运用通关信息管理系统的自动审单软件,按照预先预设的报关单数
据状态推论条件、地下通道挑选决策条件、原订式
1
摸排条件、逻辑检查条件及其他掌控条件,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展开综合审查,确认与否拒绝接受申报,并根据审查结果自动确认报关单电子数据的地下通道流向,
同时,根据地下通道流向相同,对报关单电子数据展开适当处置。

通关管理处根据风险管理委员会做出的决议,设置或调整通道判别表参数。

第五条海关接到报检人正式宣布申报的报关单电子数据后,电子审单软件首先按预先
预设的审查推论条件参数对所申报的电子数据展开规范性审查。

第六条报关单电子数据不能通过规范性审核的,海关不接受申报,退回报关单电子数据,允许报关人修改后重新申报,系统自动对外发布“不接受申报”信息,并作退单记录。

第七条报关单电子数据通过规范性审查的,海关即为拒绝接受申报,电子审单软件自
动记录拒绝接受申报时间,并对报关单电子数据展开通关风险摸排抓取、审单辅助决策审
查和电子检单通道辨别。

提早申报的入、出口货物许可证件有效期以海关拒绝接受申报之
日为依据。

货物进出口时,例如与申报日汇率、税率发生变化,以电子数据报关单通过海
关计算机系统审查日期的汇率、税率排序。

进口货物运输运输货物可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
境后,货物运到指运地前,向指运地海关提早申报。

申报日期以电子数据报关单通过指运
地海关计算机系统审查日期为依据。

第八条海关接受申报的报关单电子数据经通道判别处理后,分别按预先设定的通道判
别表参数转往以下三个海关作业环节,并自动
2
对外发布相关指令:
(一)转回由审单中心展开专业化审查,并自动对外公布“等候处置”指令;
(二)转由隶属海关通关现场进行接单审核/征收税费处理,并自动对外发布“现场
交单”指令;
(三)转回由离境环节展开核查报检处置,并自动对外公布“办理离境交单相关手续”指令。

交由放行环节复核放行处理程序仅适用于部分特定企业或特定货物,并且只限于已经
实行卡口管理的现场海关。

第九条经电子审单转回由隶属于海关通关现场展开接单审查/征税税费处置或转回由
离境环节展开核查报检处置的报关单电子数据,系统自动顺利完成税费计征处置,核销叛
退税证明,核注舱单、外汇核销单电子数据,核扣工业产品备案手册和进出口许可证件等
备案数据。

第三章审单中心专业化审单第一节职责
第十条杭州关区实行审单中心专业化审单。

审单中心靠各职能部门提供更多的参数积
极支持和自身的专业化优势,对经电子审单环节配送至审单中心的报关单电子数据,展开
专业化审查。

第十一条专业化审单应以贸易管制措施、税费征管、贸易及业务统计等有关法规及报
关单填制规范为依据,并根据各业务职能部门注册备案管理数据、设定的标准参数和其他
参数、各类综合业务数据
3
库数据,审核报关单数据。

第十二条专业化审单包含常规人工审查和重点人工审查岗位。

第二节常规人工审查
第十三条常规人工审核岗位关员应全面审核报关单电子数据是否符合《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并重点按电子审单结果提示信息审核下列数据的合理性、可靠性与规范性:
(一)进出口口岸及口岸与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之间的逻辑关系与否合理;
(二)收发货单位、地区及其与海关监管方式、商品名称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进口货物境内目的地是否为货物使用地的地区代码,出口货物境内货源地是否为发货地的地区代码;收发货地区与监管方式及货物属性之间逻辑关系是否正常;
(三)申报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与否规范,若想满足用户海关审查商品归类、价格核定、监管证件核定及继续执行其他职能的须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与商品编号(不含额外号)与否对应;
(四)审核运输工具名称和提运单号是否均已输入,是否符合海关业务作业要求;审核转关运输货物的运输工具与口岸类别及运输方式之间逻辑关系是否正常;
(五)审查海关监管方式与征免性质、征免规定及经营单位、商品种类间逻辑关系与否正常;
(六)审核是否应随附许可证件,相应的证件代码是否已填报在许可证号、随附单据及备注栏中,许可证件与海关监管方式及商品
4
属性间逻辑关系是否正常;若备注栏填制空间不够,可采取简化填报方法解决,特殊情况请上报审单中心;
(七)审查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各共同组成要素打印与否齐全、恰当;运费、保险费、杂费的费率、单价、总价与否存有过低或过高的情况,币制与否合理;杂费正负值的输出与否与海关排序进出口商品完税价格的建议相一致;
(八)审核件数与包装种类是否相对应,包装种类是否合理;(九)审核毛重与净重之间比例关系是否正常;
(十)审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与否合理,原产国(地区)与商品属性之间逻辑关系与否正常;
(十一)审核法定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成交计量单位及相应数量的输入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十二)审查成交量币制、单价和总价与否与商品属性及单位、数量合理对应;审查确认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十三)对进口货物的起运国(地区)、装货港、原产国(地区)和出口货物的运抵国(地区)、指运港、最终目的国(地区)进行逻辑审核,并确保符合统计要求;
(十四)根据海关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商品性质、企业性质,以及叛退税证明、工业产品手册、借款审核情况,审查确认商品适用于的征免规定。

第十四条常规人工审核关员对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有申报错误且无走私违规嫌疑的,可发出修改通知,说明需修改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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