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账制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分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单位资金管理,确保工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施工单位和工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分账管理制度内容1. 工资支付专户设立施工单位应在银行设立工资支付专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工资支付专户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工资支付专户的开立和使用,应遵循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
(2)工资支付专户的资金,仅限于支付工人工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工资支付专户的资金,不得提取现金。
2. 工资支付(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资支付给工人。
(2)工资支付应以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确保工人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3)施工单位应建立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准确性。
3. 工程款支付(1)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应将工资支付与其他款项分账管理。
(2)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工程款支付给建设单位或相关方。
(3)施工单位应建立工程款支付台账,记录工程款支付情况,确保工程款支付的真实性、准确性。
4. 工资支付专户监管(1)施工单位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工资支付专户的使用情况。
(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资支付专户的监管,确保工资支付专户资金的安全、合规。
三、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工人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资支付专户的管理,防止资金挪用、侵占。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工资支付专户资金的安全、合规。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
建筑公司分账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公司资金使用,保障工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提高建筑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所有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装饰装修等工程建设项目。
三、分账制管理制度1. 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设立(1)建筑公司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在当地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2)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为临时户、专用户等人民银行规定的单位结算账户,其开立与使用应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2. 工资支付专户管理(1)工资支付专户内的资金仅用于发放工人工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工资支付专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不得提取现金。
(3)工资支付专户的日常管理由建筑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确保资金安全。
3. 工资支付流程(1)建筑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工资支付计划,明确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等。
(2)财务部门根据工资支付计划,通过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个人账户。
(3)财务部门定期核对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工资支付准确无误。
四、分账制管理制度执行1. 建筑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分账制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2. 建筑公司应定期对分账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分账制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1. 本制度由建筑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实施建筑公司分账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建筑公司资金使用,保障工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提高建筑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分账制管理制度

分账制管理制度一、分账制管理的定义与目的分账制管理是指企业将经济业务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分开核算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清晰反映业务收支:通过分账,可以准确了解各项业务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明确责任与权益:对于涉及多方合作的业务,分账能够明确各方的责任和应得权益,避免纠纷。
3、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分类核算有助于财务人员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4、便于成本控制和利润分析:不同业务或项目的成本和利润可以分别核算,便于进行成本控制和利润分析,优化资源配置。
二、分账制管理的适用范围分账制管理适用于多种业务场景,例如:1、电商平台:电商平台需要对不同商家的销售额、佣金、退款等进行分账管理。
2、连锁企业:各连锁店的收支可能需要单独核算,以评估各店的经营业绩。
3、合作项目:多个企业合作开展的项目,需要对资金投入、收益分配进行分账管理。
4、金融机构:如第三方支付平台,需要对不同用户的资金进行分账处理,保障资金安全和合规运营。
三、分账制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分账制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准确性原则:分账数据应准确无误,能够真实反映各项业务的财务状况。
3、一致性原则:分账的核算方法和标准应保持一致,以便进行数据对比和分析。
4、及时性原则:分账信息应及时记录和更新,确保财务数据的时效性。
5、保密性原则:涉及分账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四、分账制管理的流程1、设立分账科目:根据业务需求,在财务系统中设立相应的分账科目,如“业务 A 收入”、“业务 B 成本”等。
2、资金入账:将各项收入按照对应的分账科目进行入账,确保资金来源清晰可查。
3、费用核算:对各项费用进行分类核算,按照分账科目进行归集。
4、利润分配:根据事先约定的规则,计算各分账项目的利润,并进行合理分配。
5、财务报表编制:分别编制各分账项目的财务报表,以及综合反映企业整体财务状况的报表。
分账制管理制度

分账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工人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范围内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建设项目工人工资分账支付,是对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款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本制度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公用、交通、水利、通信、铁路、电力、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监督项目部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协调项目部的工人工资支付事宜。
公司相关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对“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和支付期限等作出明确约定,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工人工资拨付到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参照施工招标的《中标通知书》中单列的人工费金额除以中标金额计算;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参照比例为15%-20%。
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双方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对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对分包单位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监督。
项目经理部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四条执行,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工人工资比例。
分账制管理制度

分账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分账制管理,明确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的分账制管理。
三、确定分账单位各部门自行设立分账单位,根据业务特点、经济核算需要等因素确定分账单位,确保分账单位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清晰明确。
四、分账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
分账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会计制度,规范分账行为;2. 真实准确。
分账行为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业务活动及财务状况,不得虚假记载、隐匿事实;3. 独立自主。
各分账单位应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活动,确保分账真实、完整、规范;4. 协同配合。
各分账单位内部应密切协作,互相配合,确保分账数据的及时准确。
五、分账管理职责1. 公司领导层(1)审批分账单位的设立和调整;(2)审定分账单位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表;(3)对分账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财务部门(1)负责分账单位的会计核算;(2)组织编制分账单位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表;(3)审核分账单位的财务报表。
3. 分账单位负责人(1)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分账制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2)编制并落实本单位的年度预算;(3)对本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监管。
六、分账制管理流程1. 设立分账单位(1)各部门负责向公司领导层提出设立分账单位的申请;(2)公司领导层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审批设立分账单位;(3)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协助设立分账单位的相关账户。
2. 编制年度预算(1)各分账单位负责人根据业务情况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预算;(2)公司领导层审核并批准分账单位的年度预算;(3)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重要事项,须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并征求批准。
3. 财务核算(1)各分账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的财务核算;(2)财务部门对分账单位的财务核算进行审核,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3)财务部门协助分账单位进行差错调整,确保分账数据准确无误。
4. 编制财务报表(1)各分账单位负责人根据业务情况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报表;(2)财务部门审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公司领导层审定财务报表后予以公布。
分账管理制度条例

分账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分账管理,保障财务资金安全,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对于经费、资金的分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培训经费、行政部门的办公用品经费、财务部门的日常开支经费等。
第三条分账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规范合规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全面、系统的分账管理制度,并在各部门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严格执行分账管理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当配备专门负责分账管理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分账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二章分账管理的流程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求,制定年度经费预算,并经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根据经费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分账管理流程进行操作。
第八条对于部门使用的资金,应当及时进行登记、核算,并建立完整的账目记录。
第九条部门使用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费用报销流程进行报销,报销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报销单据,并提供相应的发票或票据。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的费用报销进行审核,确保费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经过财务部门审核的费用报销,应当及时进行划拨发放,并做好资金流向的登记和记录。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月对自己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月度报表,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第三章分账管理的原则第十三条各部门使用的经费应当合理、节约、规范使用,不得超支或滥用资金。
第十四条经费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对于存在投资、开发、研究等行为需要进行资金投入的部门,应当提出详细的项目申请,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方可进行资金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公共经费的使用,应当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相关部门和员工的监督。
第四章分账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企业领导层应当建立健全分账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企业账户分账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资金收支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其他结算账户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分账管理的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
(三)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四)透明性原则:确保分账管理的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第二章分账管理制度第四条分账管理范围(一)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二)企业成本、费用支出;(三)企业投资收益;(四)企业融资活动;(五)企业其他资金收支。
第五条分账管理方式(一)按照业务类型设立不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二)对资金收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流向清晰;(三)定期进行账户对账,确保账实相符;(四)建立分账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资金收支情况。
第六条分账管理职责(一)财务部门负责分账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账户设立、资金收支、账户对账等工作;(二)业务部门负责提供资金收支相关信息,配合财务部门进行分账管理;(三)审计部门负责对分账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七条分账管理流程(一)设立账户:根据业务需求,在合规前提下设立不同账户,明确账户用途;(二)资金收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金收支,确保资金安全;(三)账户对账:定期与银行、支付机构等对账,确保账实相符;(四)台账管理:建立分账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资金收支情况;(五)监督与考核:审计部门对分账管理进行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问责。
第八条分账管理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分账管理;(二)加强账户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四)确保分账管理的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分账管理制度

企业分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落实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分账管理,保障企业财务的安全、真实及合规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企业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会计主体1. 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明确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分账工作。
2.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第四章分账管理1. 分账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部分,应当建立健全的分账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2.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各类账户,严格控制各类账户的使用权限。
3. 企业应当严格控制资金的流动,确保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合法合规。
4. 企业应当定期对各类账户进行核对和调整,保证资金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章资金管理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和合理配置。
2. 财务部门应当制定严格的资金使用规定,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3.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审批流程,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权限。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资金使用,应当及时追究责任。
4. 企业应当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预防和化解各类资金风险。
第六章财务管理1.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各项财务事务的监控和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评估。
3. 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各项经济活动的财务记录和分账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章审计与监督1.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财务风险评估,发现并解决财务问题,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 企业应当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明确责任和权限,发现并及时整改各类财务问题。
3.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八章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财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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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账管理制度
分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工人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范围内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支付分账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建设项目工人工资分账支付,是对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款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本制度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公用、交通、水利、通信、铁路、电力、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监督项目部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协调项目部的工人工资支付事宜。
公司相关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对“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和支付期限等作出明确约定,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工人工资拨付到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比例参照施工招标的《中标通知书》中单列的人工费金额除以中标金额计算;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款参照比例为15%-20%。
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双方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对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对分包单位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监督。
项目经理部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四条执行,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工人工资比例。
分包单位对其所招用的工人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项目经理部按照分包合同约定,除分包单位委托总包代发的部分外,将工人工资通过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划转至分包单位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由分包单位支付给对应的工人。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工资计算方式、支付周期和支付日期,并按照约定支付工人工资。
约定的工人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应当建立工人考勤、工资结算和支付等管理台账,存档备查,并将相关信息按月报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工人考勤、工资结算和支付等资料应当保存至工程竣工且结清全部工资后2年以上。
工人考勤明细表应当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工人考勤和工资结算明细表须经工人签名确认。
第七条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工人工资账户的开户行宜选择同一家商业银行。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工人工资个人账户,禁止将工人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办理工人工资支付手续时,项目经理部应当向商业银
行提交工资明细表。
第九条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且结清应付工人工资后,可以申请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撤销手续。
项目经理部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的,应当取得建设单位对工程完工且施工单位已结清工人工资的确认意见。
分包单位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的,应当取得项目经理部关于分包工程已完工且分包单位已结清工人工资的确认意见。
账户撤销后,账内余额归开户人所有,并划转到开户人的基本账户。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应当保证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资金足以支付工人工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资金少于应支付工人工资的,分包单位应当及时补足。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人工资款或其它款项,致使项目拖欠工人工资的,建设单位应当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或者项目经理部未按本规定要求落实工资分账制度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管理机构进行举报。
项目经理部拖欠或者克扣工人工资的,相关人员可以向分公司、公司及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