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

一、一般规定

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2、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3、建设单位应负责结构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抽样检测委托工作;组织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

4、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6、施工单位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分项(专业)工程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监理(建设)单位审定。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应及时修订施工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执行。

7、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应真实、完整。

8、监理单位应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组织对建材产品的检验和验收;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监控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时核查施工技术资料。

9、钢结构、幕墙等专业工程按规定必须检测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单位进行检测;施工结束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专业承包单位应共同验收,并按规定填写验收记录。

10、建筑工程设计荷载增加、结构改动、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批。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11、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含分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工程成品保护,防止碰伤、缺损、污染。

12、施工现场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二、建材产品进场验收

1、建材产品必须按省规定使用登记备案产品。

2、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应分别制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建材产品的进场验收。

3、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应对进场建材产品的外观质量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建材产品不得使用。

4、需送检的建材产品,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建设)单位按规定取样后,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单位检验;必须见证取样送检的建材产品,按“标准”5.3.4条执行。

4.1、见证取样与送检

4.1.1、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与送检的规定,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件)、材料取样、封样,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应按照判定原则处理。

4.1.2、取样人员应在试样上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确保见证取样送检过程的规范性,并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4.1.3、见证取样与送检试块(件)、材料的检测报告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4.1.4、下列试块(件)、材料应按规定数量实行见证取样:

a.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b.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c.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d.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e.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f.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g.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h. 其它应实行见证取样的送检的试块(件)、材料。

4.2、按规定进行建材抽检的建材产品,采购单位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会同监理(建设)、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的取样方法、数量和判定原则现场抽样检验。

下列建材产品应进行建材抽检:

塑料、铝合金门窗;

给排水管材、管件;

管道阀门;

散热器;

防水材料;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家用电工产品;

内外墙涂料;

其它按规定应抽检的建材产品等。

建材产品检验合格,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下进行封存,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建材产品检验及验收档案,及时填写《建材产品进场分类台帐》(附录B—5).

配合比与计量

混凝土、砂浆搅拌前必须取得由检测(试验)单位出具的配合比通知书,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发生变化,应委托检测(试验)单位重新设计配合比。

施工现场必须在搅拌机具旁设置计量设备,悬挂计量标志牌(附录B—6)。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明,并定期校准。

现场应设置专职计量员,具体负责各种原材料的计量,并填写计量记录;计量员应佩戴胸卡。

试块留置与养护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留置标准养护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应满足施工期间确定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和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需要。

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式试块标准养护室(箱)。混凝土、砂浆试块养护的温度、温度应达到技术标准的要求。养护室(箱)必须

建筑结构工程

基槽(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建设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基槽(坑)验收,并填写地基验槽记录。

灌注桩施工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成孔、清渣、钢筋笼、混凝土浇筑等工序进行检查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端承桩必须保证桩孔达到桩端持力层,深度满足设计要求。

复合地基、桩基础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现场拌制砌筑砂浆,原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搅拌时间达到规范要求。

砌体工程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要求;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冬、雨季施工时,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按规定应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严禁进行现场搅拌,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并将供货合同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

混凝土施工缝应按规范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不得随意留置。

大体积混凝土应按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分层、分段施工,并落实控温措施。

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拆除模板及支撑。

预拌混凝土进场,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应会同生产单位进行塌落度等项目的验收,并按规定留置试块。

冬期施工,混凝土的浇筑温度应不低于+5℃,并增加留置不少于2组同条件养护试块。

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进行结构验收,并填写结构验收记录。

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结构进行抽样检测。未经主体结构抽检或抽检不合格的,不得组织主体分部验收。

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结束,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装修材料应使用环保节能材料,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防火、防腐、放虫等处理。

装饰装修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样板间(套、墙)经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通过后,方可展开施工。

塑料、路合金外门窗(异型门窗除外)应采用后塞企口法安装。

屋面及卫生间等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应进行不少于24h的蓄水试验或持续淋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民用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前检查和竣工验收。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安装单位应配置设备检验、调试仪器,并按规定定期校验。

预埋件、预埋套管、电气配管、管道以及设备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经监理(建设)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过程中,安装单位应与土建、装饰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验收,经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水暖、消防、通风与空调、强电、弱电等工程施工完毕,应按规定进行功能性试验,并填写有关记录。

电气产品凡列入3C认证目录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认证产品;产品未列入认证目录的,应按规定程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通风与空调、综合布线等工程在系统调试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检测机构申报设备安装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施工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做好施工技术资料

的收集、整理,并派专人负责。

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内容应真实、完整,严禁涂改、伪造。

施工技术资料签证应齐全,签字及盖章应符合规定要求。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明确分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办法。

监理(建设)单位应及时审核施工现场技术资料。

质量验收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并向监理单位报验,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检验批、分项工程应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的验收。

单位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应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后,方可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竣工前检查。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检查通过后,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组织竣工验收。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工程出现质量缺陷,责任单位应根据实体情况及检测结果,及时提出技术处理意见。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危及生命重大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或事故,施工或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鉴定单位进行结构鉴定,原设计单位应根据检测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应根据处理意见,编制施工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组织施工,并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结束,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专项验收。

承发包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严禁无资质、超越资质登记、超越经营范围施工。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之间、专业承包单位之间不得进行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承接的劳务作业工程,不得再行分包。严禁非法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或无资质施工队伍。

工程承发包必须依法进行。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3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及材料设备采购工程,1000万元以上或10层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高层住宅、公用事业工程主体的劳务分包,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

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依法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由发包方负责在合同签订7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单位审查后,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保存复

印件。

各项劳务作业施工前,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方应通过“青岛建管信息网”,按要求填报劳务作业基本信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建筑劳务作业网上监管系统”对劳务分包单位和从业人员惊醒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劳务作业施工。

分包工程发包方应按规定设立由本单位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分包方应服从发包方的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应具有与承包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向适应的技术、经济和工程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专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项目核算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机械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管理

劳动用工管理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要求及时与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严禁私拉滥招、非法用工。

劳动用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计算标准、支付项目、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劳动用工合同必须加盖法人用工单位公章并由务工人员签字,双方各持一份。

施工单位应通过“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西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登记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变动信息。

持证上岗管理

施工现场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普工。

从业人员上岗应佩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岗位胸卡。

施工单位的现场从业人员应经过岗前教育培训,经考核鉴定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

持证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岗位证书自动失效。

工人权益保护

用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知牌,告知牌应明示建筑工人劳动用工、岗前培训、工资发放等内容,公布监督机构及电话。告知牌的设置执行本标准4.7.3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严禁一任何借口拖延克扣。

施工单位必须将工人工资直接发放给工人本人。

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为企业、项目工人工资发放第一责任人;劳务分包企业对工人工资发放负有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全面负责,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劳务分包款和工人工资,并监督分包单位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本人。

施工单位可按工程总造价的2~5%设立工人工资预备调剂金,并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现场资料

总、分包各方应在施工现场存放必备的队伍管理资料。存放复印件的,应经本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总承包方应存放本单位和所有分包方的管理资料。

现场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建筑工程(专业、劳务)分包登记表(见“标准”附录B—8);

工程总分、包合同及建设、监理单位对分包合同的认可证明;

现场管理人员、工人花名册(见“标准”附录B—9、附录B—10);

现场务工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工程款、分包款、工人工资拨付、发放证明;

体罚资料。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按阶段划分: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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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施工项目质量控制 一、施工项目经理及经理部的质量管理职责 1、施工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质量、方针、目标的制订和实施全面负责。 2、制订工程项目质量方针目标、作出承诺,形成文件,并组织全员进行全过程的贯彻执行,质量方针目标应是: 1)、满足使用要求,具有适用性、安全检查性、可靠性 2)符合国家环保、城市规划、安全消防等强制性要求 3)符合公司的质量目标要求 3、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其基本要求,控制要点,并要求责任部门和单位制订实施措施,质量管理的重点部位有: 主要分项分部工程、功能性施工项目,关键与特殊工序、现场主要管理工作。 4、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质量方针目标管理进行诊断和综合性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 5、建立完善实施质量体系所必须的组织机构、责任、程序、过程,促进质量体系有效运转。 6、加强质量成本、材料质量、质量检验、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各职能 的协调,重视对质量要素和有关费用的核算、评价、分析,降低质量损失费用。

二、质量体系的组织机构 1、质量体系的主要环节: 1)施工准备 2)材料采购 3)施工生产 4)试验与检验 5)功能试验 6)竣工验收 7)、回访与保修 2、质量体系结构 (1)质量责任和权限 1)明确规定工程项目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质量责任 2)明确规定从事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3)规定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控制内容和控制措施 4)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情况,并做出客观的评价报告 5)对施工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质量偏移、采取积极补救措施 (2)组织机构 见附图 3、成立由生产计划、施工技术、安全、材料、等部门组成的QC质量活动管理小组和由各工种、各班组技术骨干组成的QC质量活动小组。 (三)质量控制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1.1 质量承诺:一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工程施工期间,严格贯彻执行我公司“科学管理、质量兴业、重誉守信、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及ISO9001:2000质量体系及公司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对本工程高标准严要求,严密管理,精心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并一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2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参建职工的教育,不断提高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对质量问题坚决执行”三不放过“和一票否决制度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建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首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控制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为了充分发挥质量管理体系的作用,保证工程量优良,协调好公司部门与项目经理部的关系,特成立公司领导、项目有关人员参加的本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小组控制本工程的质量。

1.3 质量管理的措施 采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对施工质量进行系统控制,严格执行ISO9001:2000标准进行管理,全方位加强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对暴露出的质量薄弱环节PDCA循环 PDCA循环 说明: P—计划阶段 D—实施阶段 C—检验阶段 A—处理阶段 (见下图)。 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必须在100%,优良率必须在95%以上,并实行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 很多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都很长,涉及到的工序也复杂,对于工程建设方、施工方来说,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十分有必要。毕竟,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整个工程的使用情况,严重者还导致工程建设失败。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 为建造符合使用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建筑物的寿命和使用功能,对近期和长远的经济效益都有重大影响,所以工程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二、如何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1、加强事前预防 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要做好施工质量控制计划,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预测,并且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样在施工中就可以加强对这些质量控制点的管理,而且在出现问题之后也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将质量问题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点。 2、提高人员素质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要保证施工质量首先就应该提高人员素质。从施工人员来说,企业要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帮助施工人员认识工程建设中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在施工中要不断引进拥有高技术水平的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中能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还要做好定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7.10.07 实施日期: 2017.10.07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有效 法规类别: 工程建筑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0月 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 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 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 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 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 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 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 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 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方法.doc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方法- 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主要有2个特点,即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可靠性是指已完工的建筑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下能够达到的功能水平。在竣工验收时建筑工程要达到一定的规定指标,同时保证其正常功能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持续有效,保证建筑工程应有的使用价值。所谓环境适应性是指该建筑工程与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更高层次的要求是与所在区域的经济环境相协调,这样可更好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2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现状 2.1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 发达国家建筑类企业具有先进的科学技术及雄厚经济实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先进。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这些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在加强企业相关人员树立职业意识及敬业精神的同时,还应在认真总结已有建筑工程施工实际质量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采用更为科学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和方法,更有效地推进与实施建筑工程现场的监理工作,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2.2 建筑质量战略面临调整 现有建设项目质量理念难以满足新形势下,人们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建筑质量战略应更好地体现业主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合理需求,顺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重心进行转移是企业建筑质量战略调整的正确选择。 2.3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创新发展趋势 国际上少数先进建筑类大公司,通过积极应用先进信息技

术、不断强化质量接口管理、开展质量功能及质量再造工程等质量管理工作,在质量管理一体化发展模式的引领下,公司获得蓬勃发展。 3 我国建筑企业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3.1 建筑材料质量问题严重 工期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是建筑施工项目的普遍特点,再加上部分工程存在层层分包、层层克扣的情况,使得真正用于施工的资金不足,造成了偷工减料情况的发生,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已成为质量事故多发的最主要因素。 3.2 质量意识薄弱 虽然追求利润是企业的本质,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于重视成本和利润就会忽视质量管理,达不到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的结果。 3.3 忽视质量管理数据统计工作 质量控制管理在纵深方向发展上存在局限性,如传统的控制图技术存在着数据统计不准确、不全面等方面问题。 3.4 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 “建筑法”作为建筑行业的根本已无法满足其快速发展的需要,技术标准、工程安全标准严重滞后,随着人民对生命财产安全的日益重视,产生了用户对建筑工程质量要求高于工程标准的矛盾。 4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方法和内容 4.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策划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策划是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项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重要内容,质量策划一般包括制定并实现建筑工程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等工作内容,它直接决定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必须加强对质量管理体系得建设。我公司以质量求生存、促发展,靠质量保信誉、增效益。我公司从项目经理部到下面各级施工队伍均设立质检员负责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形成完善得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队伍,定期进行质量管理培训与考核。在施工过程中各级质检员组成检查小组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务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质量管理体系

2、质量管理体系流程 3、质量检查程序 我公司对本工程设三级质量检查组,在每道工序作业期间,班组质量检查组、项目质量检查组与公司质量检查组不断检查、对照设计与施工规程,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向监理工程师填交质量验收通知单前,我司组织三级验收: 班组自检→项目部质安部检查→公司质安科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 三、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既定得质量目标,根据我公司得施工特点,总结以往工程得施工管理经验,我公司将成立项目经理部,指挥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设备等部门得运作,控制项目生产。 工程总体质量保证措施: 1、所有得施工项目均须有详尽得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须经广泛得讨论,它得确定及变更,均须由公司工程部、质安部审核、总工程师室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

工方案执行,不得擅作更改,各级质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2、每个部位、工序施工前,均须进行详细得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分三级:第一级就是由设计人员、甲方监理、质监站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得技术交底;第二级就是由公司总工程师室负责交底,交底得对象就是参于该工程得技术主管及主要得施工管理人员:第三级由该工程得技术主管对现场管理人员与操作者得技术交底。 3、加强施工测量控制管理工作,对甲方或设计单位移交得基准线、点(包括坐标点、水准点)进行认真得复核。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布置现场测量控制网络,并按规范要求进行闭合测量,严格控制测量精确度。测量仪器、工具,须按国家计量管理得相关要求,定期送检,测量仪器在使用时应定期进行常规检查、校准,发现仪器失准或因意外经摔跌、碰撞,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送指定得计量检测所进行鉴定、检修。 4、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得质量。施工中所用得水泥、砖等具有相应得质量证朋书,还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经试验达不到设计要求得原材料或作降级使用、或作退货处理。原材料、半成品得堆放应符合现场要求,分类分规格堆放,并挂上标识牌,以防误用。 5、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各工序在隐蔽前必须经工程监理及质监站监督人员,(必要时需经设计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名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得施工。 6、各工序在施工过程中,须有施工员、质安员在现场指导、监督,对施工中遇到得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或纠正,保证每个工序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及时对己完工序得检查与验收,驻现场质检员在每道工序完成后,须进行外观检查与实测实量检查,资料收集填写检查,对达不到设计要求及验收标准得,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经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得或无法整改得,坚决进行“推倒重来”进行返工。 8、公司质安部将于每月得第一周组织对上月完成得工程项目进行验收、评定,包括外观质量评分,实测实量评分、资料检查评分等,根据检查结果,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不断改进、完善施工工艺。 9、公司质安部每季度将对不合格半成品、成品或不合格得原材料进行统计分析,对一些容易出现质量通病得工序,分析该工序所用材料、工艺、生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人

建筑工程公司ISO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汇编

四川省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2004年月日发布 2004年月日实施

目录 1.档案管理办法 2.质量目标管理细则 3.岗位任职标准及考核办法 4.员工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5.设备管理制度 6.仓库管理制度 7.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办法 10.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细则 11.合格供方评价准则 12.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3.过程(工序)质量控制点设置和管理细则 14.工程项目交付后维修服务回访制度 15.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措施 16.顾客财产管理规定 17.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18.检测设备管理办法 19.检测设备校准规程

20.检测设备操作规程 21.顾客满意度调查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办法 1 目的 对应归档保存的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存放和管理作出有效的规定,确保档案管理标准化,充分合理利用档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和管理利用。 3 职责 3.1 办公室系本公司文书档案、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3.2 办公室档案室负责本公司档案的立卷归档和日常管理、利用工作。 3.3 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未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生产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各种记录等的临时管理。 4 档案分类 4.1技术档案 4.1.1建设工程档案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工作应与工程项目施工进程同步,由该工程项目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组卷成册,汇交工程档案资料内容:GB50328-2001《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条文说明》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1.2设备档案 档案分类 技术档案 文书档案 财务档案 建设工程档案 设备档案 质量管理体系档案 行政管理档案 生产经营管理档案 生产技术管理档案 会计凭证 会计帐薄 会计年度报表 其他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设置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二、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质量目标 1、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规范。 2、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在合理使用与正常维护条件下,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职责

1、总工程师 (1)负责对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与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2)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 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3)组织制定、审核、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质量制度、文件等。 (4)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2、项目顾问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 (2)指导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部 (1) 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与办法; (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 (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 (5)建立健全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咨询、监理、监测机构的资质及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执行情况; (6)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 4、业主现场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建造出优质的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重在过程中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工作上的失误,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结合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自身的情况定期的对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积极分析总结出有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使施工管理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管理过程中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综合治理、经商讨制定本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员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

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85173

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它贯穿于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牵涉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施工质量的预控、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只有认真把住每个环节按质量要求严格控制它,才能建造出高质量、高水准的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质量控制是在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指导下,通过对具体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的计划和实施过程,致力于实现预期的质量目标,是一种过程性、纠正性和把关性的质量控制。只有严格对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建立和运行施工质量保证体系,采取施工质量预控,实施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严把施工质量验收,才能实现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目标。 1、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是以现场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如施工项目经理部)为主体,根据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业主方或总承包方的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总体系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而建立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需要根据施工管理的范围,结合工程的特点建立,其主要内容有: ①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体系; ②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的业务职能(部门)分工; ③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工作流程(可引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制度); ④现场施工质量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⑤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 ⑥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外沟通协调关系网络及其运行措施。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是通过以上内容所形成的现场施工质量保证的制度性和程序性的文件体系,为现场施工管理组织注入质量控制的活力和机制。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有如下特点:系统性、互动性、双重性、一次性。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应以质量计划为龙头,过程管理为重心,按照PDCA循环原理展开,即计划(Plan),明确目标并制定实现目标的行动方案;实施(Do),包含两个环节,计划行动方案的交底和按计划规定的方法与要求展开施工作业技术活动;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文释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文释义 第一章总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章《总则》部分共六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条例》所调整的对象及适用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以及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必须遵守的程序要求;国家增大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和制定依据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后制定的第一部配套的行政法规,也是我国第一部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建设工程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工作的主要场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但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也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平,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工业、民用、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遍布城乡。大量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为我国经济提供了发展基础和蓬勃的活力。特别是1998年以来,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作出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增发国债,集中用于农林水利、交通通讯、城乡电网、经济适用房和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设施和各种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极为关心,多次强调质量责任重于泰山,要抓好工程质量,决不能搞“豆腐渣工程”。建设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特别是发生重大垮塌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巨大,影响恶劣,因此,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必须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可靠。 从总体上看,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的质量是好的。一批国家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稳步提高,建成了一批高难度、高质量的工程项目,如上海杨浦大桥、金茂大厦、深圳地王大厦、江阴长江公路大桥、黄河小浪底枢纽工程、京郑铁路电气化工程等,有的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一般的民用工程的质量合格率也在逐年提高,还建成了一批示范小区。但是,建设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一是,工程垮塌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二是,一些民用建筑工程特别是住宅工程,影响使用功能质量通病比较普遍,已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三是,不仅在建工程存在着质量问题,更令人担忧的是前几年已建成并在使用的一些工程也有质量问题,甚至有的还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隐患。因此,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可靠,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已成为全社会的要求和呼声。 199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正式施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建筑法》的主要立法目的之一。《建筑法》对建筑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主要方面做出原则规定,对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发挥了积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合肥轨道交通2号线机电03标段项目部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编制:何海波 审核:黄智 执行时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把职工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建设,同时也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建设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针对施工现场检查,目的在于在施工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一、检查内容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建筑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为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二、检查方式 1.公司联合检查:每月月中与月底由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在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2.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3.公司安全部日常安全检查:公司安全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4.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5.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安全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概述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一)质量目标及承诺 1. 质量目标: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验收规,工程质 量合格。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各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交工技术文件同步性及竣工资料交验率100%。 (2)钢结构安装一次合格。 (3)焊接一次合格率98%以上。 (4)电气设备一次安装合格。 (5)试压一次合格。 2. 质量承诺: 我公司对项目的管理方式为“公司总控,专业配合,目标责任、网络控制”。 “公司总控”承诺:我公司有幸中标,将以我公司的人才、技术、资金优势全力以赴对工程负总包责任,向业主承担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专业配合”是由公司土建、水、电、安装专业队伍,在施工现场负责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高水平的专业配合。 “目标责任”是通过各种科学的定量手段,签定部经济责任状况,执行目标责任 管理,用一流的管理来实现一流的质量,达到对业主承诺的总目标。 “网络控制”:结合我公司几十年来的施工实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 GB/T19002-IS09002标准模式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结合我公司职能部门对施工 过程的检查,有效严密地完成项目施工。

(二)质量保证体系 1.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程质量领导 小组。施工质量管理组织见下图 2.质量管理职责 2.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要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平衡进度计划、经济效益等各项指针的完成,并督促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 《质保计划》的实施与落实,协调好与外各方面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外部环境。2.2项目技术负责人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目录 一、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 (2) (一)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 (2) (二)装修和设备安装阶段 (2) 二、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3) (一)材料、机械的因素 (3) (二)人的因素 (3) (三)方法的因素 (4) 三、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4) (一)强化质量意识 (4) (二)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4) (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 (四)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信息管理 (5) 四、结束语 (5) 参考文献 (5)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摘要:建筑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但同时也是处在技术和管理严重落后,市场竞争极不规范,尤其是现场的质量进度等问题丛生的阶段。本文论述了建筑工程常见的质量问题以及影响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因素,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办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日益增多,也在不断地满足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从而建筑工程为人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在为人类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某些建筑工程也出现了质量方面的问题。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越来越被社会所普遍关注,而这个问题也成为建设者应该深思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包括两个阶段,即基础和主题施工阶段,装修及设备安装阶段。下面就针对这两个阶段,对建筑工程中的常见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 (一)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建筑工程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是一个建筑工程最基础和最关键的阶段,如果基础打得不够牢、主体设计得不科学与不合理,那么整个建筑工程也就毁于一旦,即使建造好了,也毫无价值可言,更不会通过施工监理行业的监督与管理,那么质量上让人堪忧不已,那么人们就不愿或不会去选择这样的建筑入住或者建工厂或用于其他方面,最终导致了建筑工程的失败。在当前时期下,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不是那么理想。如在实际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钢筋混凝土不够坚硬、混凝土的混凝速度过慢、表层基底没有处理完好、基板与基柱在搭配上的不够协调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那么就非常有可能导致整个建筑工程的失败和无意义,整个建筑即使建成了,那也根本没有价值可言,在质量检测时也自然不会通过的。 (二)在装修及设备安装阶段。如果一个建筑工程不存在基础和主体阶段的种种问题,那么是不是说一个建筑工程就算完满的结束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第六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一、大纲要求及主要内容 (一)、大纲要求: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二)、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7、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8、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9、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二、内容讲解: 1Z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Z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

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主要手段。 例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 )监督管理。 A.建设单位 B.建立单位 C.工商行政 D.政府 答案:D。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 )为主要内容。 A.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B.主体结构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D.环境质量 答案:C。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 )为主要手段。 A.行政审批 B.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C.竣工验收 D.质量考核与抽查 答案:B。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自编)

中国四冶项目部管理手册 第一章总则 一、为提高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手册。 二、本手册在我公司范围内的各个项目部均可适用,是考核评价项目竞技场基本依据。 三、项目管理工作是我公司经营观念最具代表性的管理工作的一种体现,是我公司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整体的一个窗口,能充分体现我公司的特色和文化内涵。 四、充分带动我公司的项目管理工作向更深层次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五、最终目的是将我公司的项目管理基本任务更加规范,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的信誉,为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项目部的企业文化建设 一、培训教育 工程项目开工前对项目部所有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全体职工的基本素质,大力宣传我公司的企业文化,使每个职工充分了解我公司的具体情况,这对项目今后的管理工作起着重要作用。项目部反有员工应严格遵守中国四冶《企业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二、项目部的基地建设 1、项目部的基地建设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基地建设,办公室、生活区要进行划分。 2、办公室和生活区宿舍采用活动板房,生活区内要有食堂、卫生间、浴室等生活配套设施。 3、围墙采用砖砌围墙,砖砌围墙必须双面抹灰、办公、生活区内的场面要硬化并铺混凝土地面,围墙设大门,大门旁设门卫,有专人看管。 三、项目部的布置 1、根据工程所需,设置项目经理办公室,友资料室、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办公室、设材料、综合办等办公室。 2、办公区域内还高以置接待室、会议室等场所,办公区域卫生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清洁。 3、办公室、生活区根据场地大小,按一定比例设置花池,种上花草。 四、项目部办公设施的配置 1、项目部办公室所有办公人员根据需要,每人配备一套固定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设施。 2、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项目部必须配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现代办公设施和条件的可增设局域网。 五、办公区域的标识管理 1、项目部的围墙用白色防水涂料粉刷,围墙上用红色正楷大字写明我公司的一体化管理方针“安全高效、遵规守纪、全力建造顾客满意工程;关爱生命、预防污染、满足所有相关试试看要求;节能耗、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业绩螺旋上长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 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 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 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第三章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 )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 建设工程关系着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质量不过关,随时有倾倒或垮塌的危险,那么这种建设工程就是不合格的。在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这方面,我国是有专门的条例的,下面就让律伴小编为您做详细介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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