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管理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为,加强机械设备租赁及其计量管理工作,明确各环节中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机械租赁可控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遵循先内后外的原则,以内部调配为主、市场租赁为辅,防止盲目租用增大成本或造成本公司机械的闲置。
第三条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和开工后分阶段将工程需用机械设备使用计划,以文字形式报公司设备管理部进行内部调配,上报的内容包括:机械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租入管理第四条各项目部在租用外部设备时,按照规定填写《机械租赁审批表》报请公司审核,项目部外租机械(大型机械)单台使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对租赁的机械应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并上报公司审核加盖审核章。
第五条租入机械尽量实行工程任务包干形式使用,如果工程量不饱和可采用台班计量或月租方式,并限定最低工作时间,尽量降低超时单价的补偿,防止设备窝工浪费。
第六条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天将租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油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填写《设备工作单》。
第七条对租入的设备要加强计量签认管理。
计量签认原则上由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使用工程结算单格式,按工程结算程序逐月进行结算,由合约商务部进行计价。
第八条计量签认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日期、工作内容、起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台时及驾驶人员和使用人员签字等。
第九条对租入设备的油料添加需有出租方授权人员的签认。
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需每月结合计量签认汇总租入设备的油料消耗,如发现油料超耗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项目设备部门要建立完善《设备租赁台帐》,对项目外租设备坚持每月经济分析,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力争使外租设备做到经济、合理、高效。
第三章租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租入机械设备的使用、调度由生产经理或现场调度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下若需要使用施工设备,需告知项目经理。
第十二条使用机械设备单位每天要对设备的使用情况按规定及时予以签认。
公司集中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租赁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外部设备租赁,包括但不限于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工具、配件等。
第三条公司集中租赁设备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规划: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规划设备租赁计划。
2. 优化配置: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
3.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租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4. 安全可靠:确保设备租赁过程安全、可靠。
第二章设备租赁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租赁的统一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设备租赁计划,合理分配设备资源。
2. 负责设备租赁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及履行监督。
3. 负责设备租赁费用的核算、结算及管理。
4. 负责设备租赁过程中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5. 负责设备租赁档案的建立、保管及查询。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租赁的使用、维护及保养,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按照设备租赁合同规定使用设备。
2.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发现有设备故障或损坏,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4. 租赁期满后,按照规定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第三章设备租赁流程第六条设备租赁流程如下:1. 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设备租赁申请。
2. 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对租赁申请进行审核,确定租赁方案。
3. 设备租赁合同签订:设备管理部门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
4. 设备验收:租赁双方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确认设备状态。
5. 设备使用:租赁方按照合同规定使用设备。
6. 设备维护保养:租赁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7. 租赁期满:租赁双方办理设备交接手续,归还设备。
第四章设备租赁费用管理第八条设备租赁费用按照市场行情及设备租赁合同规定执行。
第九条设备租赁费用结算方式如下:1. 按月结算:租赁费用按月结算,每月月底前结清。
2. 按项目结算:租赁费用按项目结算,项目完成后结清。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11篇)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11篇)设备租赁管理制度(通用11篇)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篇11、为规范租赁经营,提高出租的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完好率和质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责任规定。
2、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械及配件,应当具备生产(制度)许可证,产品合格。
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
4、出租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书,签订协议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5、禁止国家明令淘汰的、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出租。
6、出租工作由物业管理科管理实施。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第二条、物资设备部是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
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自有设备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
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
设备租赁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设备租赁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设备租赁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
1. 设备租赁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
2.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
三、安全管理措施
1. 设备管理
(1)设备租赁企业应定期对租赁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设备租赁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
2. 人员管理
(1)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3)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水平。
3. 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等。
(3)施工现场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 应急管理
(1)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降低事故损失。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
1.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企业应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五、附则
1.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租厂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篇)

出租厂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出租厂房、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出租厂房、设备的安全管理。
本制度中,出租厂房还包括经营场所(酒店、商场)、办公场所等。
第二章出租厂房、设备满足条件第三条集团公司各单位进行厂房、设备出租时必须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发生租赁业务前必须签订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划定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或在租赁合同中注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有的内容,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内容履职尽责。
第三章出租方的责任和权利第五条各单位出租的厂房、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各单位厂房、设备出租前,对承租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其资质必须与合同约定的作业活动相符,不准将本单位的厂房、设备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资质审查包括相应证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责任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等情况。
第七条当一个区域内有多个承租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出租方对此区域各个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盲区,确保区域的整体安全。
第八条当承租方在承租厂房进行施工与检修时,出租方应当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周边设施(包括隐蔽工程)、危险物品等情况向承租方说明。
第九条出租方应定期对出租的厂房、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及隐患书面通知承租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落实。
第十条出租方可随时到现场了解掌握出租厂房、设备的用途、经营项目范围等。
第十一条出租的厂房、设备发生事故时,出租方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协助抢险。
第四章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第十二条承租方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保障租赁设备的使用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设备租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租赁、回收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设备租赁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设备租赁前的安全要求第四条出租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合法证明文件。
第五条出租方应对租赁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无安全隐患。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应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第七条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设备操作手册、维护保养指南等资料,指导承租方正确使用设备。
第八条出租方应对承租方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承租方了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设备租赁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第九条承租方在租赁设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条承租方应定期对租赁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止设备出现故障。
第十一条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拆卸租赁设备,如需改装、拆卸,应征得出租方同意。
第十三条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设备周围环境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四章设备租赁后的安全要求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将设备完好无损地归还出租方。
第十五条承租方在归还设备时,应向出租方提供设备使用情况报告,包括设备使用时间、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十六条出租方在接收设备时,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无损坏。
第五章安全责任第十七条出租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一)确保出租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二)对承租方进行安全培训;(三)监督承租方正确使用设备;(四)对租赁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承租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一)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二)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三)发现设备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四)确保设备使用环境安全。
第六章违章处理第十九条出租方和承租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租赁设备的管理制度
租赁设备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设备租赁管理,提高设备租赁效率,保障公司设备利用的合理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设备租赁管理的范围公司内部所有设备的租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等。
三、设备租赁管理的原则1. 合理使用:设备租赁需符合实际需求,严格按需租赁,不得滥用或浪费。
2. 安全保障:设备租赁需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违规操作或使用,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3. 经济适用:设备租赁需符合经济性原则,不得超出预算范围或租赁不合理设备。
4. 合规合法:设备租赁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违法租赁。
四、设备租赁管理的责任1. 设备部门负责人统一负责公司内部设备租赁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设备租赁费用的预算和支付工作。
3. 行政部门负责设备租赁合同的起草和签订工作。
4. 租赁设备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保养工作。
五、设备租赁管理的流程1. 提出需求:使用部门提出设备租赁需求,明确设备类型和数量,提出租赁申请。
2. 预算评审:财务部门进行租赁费用的预算评审,确定租赁费用预算。
3. 合同签订:行政部门负责起草设备租赁合同,并与租赁公司进行洽谈和签订合同。
4. 设备验收:设备部门负责对租赁设备进行验收,并流程签字确认。
5. 使用管理:租赁设备使用人员严格按照设备使用和保养要求进行使用管理。
6. 结束归还:使用部门在租赁周期结束时,将设备按规定归还,设备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完成归还手续。
六、设备租赁管理的监督1. 设备部门负责对租赁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2. 财务部门负责对租赁费用的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3. 行政部门负责对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七、设备租赁管理的奖惩1. 奖励:对使用部门合理租赁设备,并在使用和保养方面表现优异的,予以奖励。
2. 处罚:对违规租赁设备,滥用设备或违规操作设备的,予以处罚并进行追责。
设备租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设备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确保租用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租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合同的签订、设备交付、使用、回收及报废等环节。
三、安全责任1. 设备租赁部门负责制定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设备租赁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3. 租赁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制度,确保设备租赁过程中的安全。
四、安全措施1. 设备检查(1)租赁前,租赁方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无安全隐患。
(2)租赁方应向租用方提供设备检查报告,并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保持良好状态。
2. 操作培训(1)租赁方应向租用方提供设备操作培训,确保租用方了解设备的基本操作和安全注意事项。
(2)租用方应参加培训,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3. 安全警示(1)租赁方应在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租用方注意安全。
(2)租用方在使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的提示。
4. 定期检查(1)租赁方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租用方应配合租赁方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
5. 事故处理(1)发生设备事故时,租用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向租赁方报告。
(2)租赁方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原因查明后,租赁方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检查1. 设备租赁部门应定期对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设备租赁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设备租赁业务的安全性,保障租用方和租赁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设备租赁业务的健康发展。
某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三篇)
某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某矿租赁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促进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某矿租赁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申请和审批1. 租赁设备的需求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给设备管理部门。
2.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租赁设备的申请,并记录相关信息。
3. 设备管理部门将审批通过的租赁设备申请转交财务部门进行租赁合同的签订和款项的支付。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接收和验收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与租赁公司或个人协商并安排租赁设备的交付。
2. 设备交付时,设备管理部门应与租赁方进行设备的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3. 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设备交付和验收的情况,并将记录归档保存。
第四条租赁设备的使用和维护1. 租赁设备的使用应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进行,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和使用条件。
2. 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由设备用户负责,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3. 如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设备用户应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协调相关维修工作。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归还和结算1. 租赁设备的归还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与租赁方协商并安排设备的回收。
2. 设备回收时,设备管理部门应与租赁方进行设备的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3. 租赁设备归还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并核对租赁款项,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退款。
第六条其他事项1. 租赁设备的保险等事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协调。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租赁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3. 对于违反租赁设备管理办法的行为,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附则本办法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于修订后重新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某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某矿租赁设备的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利用率,促进生产效益的提升。
设备租赁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了规范设备租赁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租赁效益,降低租赁成本,确保设备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1. 完善设备租赁管理制度,规范租赁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 优化设备租赁资源配置,降低设备闲置率,提高设备利用率。
3. 加强设备租赁合同管理,确保租赁双方权益,降低租赁风险。
4. 提高租赁设备的安全性能,保障用户使用安全。
三、工作内容1. 制订设备租赁管理制度(1)明确设备租赁的范围、对象、流程和审批权限;(2)规范租赁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3)建立设备租赁台账,详细记录设备租赁情况;(4)制定设备租赁费用标准,合理确定租赁价格。
2. 优化设备租赁资源配置(1)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合理配置设备租赁资源;(2)定期对闲置设备进行评估,制定设备处置方案;(3)建立设备租赁信息平台,实现设备资源共享。
3. 加强设备租赁合同管理(1)严格审查租赁合同,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2)定期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3)加强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租赁双方权益。
4. 提高租赁设备的安全性能(1)对租赁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2)对租赁用户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用户安全意识;(3)建立租赁设备安全档案,记录设备安全状况。
5. 建立设备租赁信息反馈机制(1)设立设备租赁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用户问题;(2)定期收集用户反馈意见,改进设备租赁管理工作;(3)开展设备租赁满意度调查,提高用户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设备租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2. 建立健全设备租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责任到人;3.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设备租赁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4. 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设备租赁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工作质量;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五、实施时间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六、预期效果通过实施本计划,提高设备租赁管理水平,降低租赁成本,确保设备安全使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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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管理
第一条设备租赁遵循先内后外、经济实用、以内部调配或租赁为主、外部租赁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内部设备使用效率。
确因工程需要对外承租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二条设备租赁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分为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个管理层级,分别为设备租赁的管控层、主责层及执行层。
各层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租赁的归口管理部门,上级管理部门对下级管理部门具有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能。
第三条外租供方实行集中管理、资格准入制度。
所有参与XX二局项目设备租赁活动的外租供方,必须办理准入资格手续,并取得合格外租供方资格。
第四条设备租赁分为工作量法、月租和台班/小时三种方式,优先选择按工作量法计量租赁费,按月租或台班租赁要严格控制单价,禁止以小时或台班计费长期租赁设备。
第五条项目部设备租赁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制定设备租赁计划上报设备租赁申请;
(二)按照上级公司批复意见组织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拟定与初评;
(三)组织租赁设备的进场、验收及建立台账;负责设备现
场调配,提高设备利用率;监督设备的使用、维修及保养;
(四)负责租赁设备台班的签认、单机消耗管理、租赁费的核算及上报;负责按照上级公司批复意见结算租赁费;负责组织租赁设备的退场工作;
(五)负责制定租赁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六条外租供方应为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不得选用自然人。
第七条外租供方资格必须合法,具有“两证一照”,并在有效期内。
“两证一照”是指企业依法取得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
第七条外租供方设备必须是合法取得、法定检测合格、技术状态完好的设备。
第八条外租供方必须具备与经营业务相匹配的信誉和能力。
各单位在引进外租供方过程中必须对其能力、业绩和信誉进行考核,核实外租供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按规定填写《外租供应方评价表》。
第九条项目应按公司规定对外租供方进行评价,对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选择的外租供方,经查实后取消其准入资格,并追究项目相应责任。
第十条对当年合格外租供方名录内未涵盖的设备及供方,确有需要时,由项目初评和推荐,报子(分)公司审核、准入后,
报公司最终审核通过后纳入合格外租供方名录。
第十一条各单位在选用租赁设备时,必须优先采用内租。
确需外租的,必须从本单位合格外租供方名录中选用。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外租设备的使用年限,外租设备必须是出厂在5年以内且性能良好的设备。
第十三条各单位选择外租设备时,要公平、公正的比性能、比价格,租赁价格不得高于公司发布的设备租赁指导价和子(分)发布的设备租赁限价,否则必须上报审批。
第十四条严禁租用公司内部员工集资或参股购买的机械设备。
第十五条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子(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申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由子(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定后组织落实机械设备来源。
第十六条租赁设备进场前,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认真研究施工组织,确定需要租赁设备的数量和时间,杜绝设备盲目进场。
第十七条项目部必须充分调查项目所在地地设备租赁的市场价格,根据调查情况填写《设备租赁审批表》,经项目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报子(分)公司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设备租赁手续,签订有效的租赁合同。
第十八条铁路混凝土箱梁提、运、架设备,轨行式铁路T 梁架桥机,电气化作业车、大养设备、长轨铺轨机、岩石隧道掘
进机、盾构、搅拌站、造桥机(移动模架)、200t以上龙门吊、湿喷机械手、滑模摊铺机及其它原值大于500万元的大型设备租赁方案需上报公司审核。
第十九条对于通用设备计划连续租用2年及以上或者一个项目单台设备租赁费达到设备原值80%以上的原则上鼓励单位购置,确因资金不足的单位可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解决。
第二十条合同双方应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在设备租赁进场前完成租赁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严禁先使用后申请,或先使用后签订合同,避免因手续不完善而发生纠纷。
第二十一条租赁合同必须依照公司发布的合同范本拟定,并履行两级评审制度,即由项目部负责拟定并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子(分)公司评审,合同的批准和签订由子(分)公司负责,未经书面授权项目不得签订任何设备租赁合同。
第二十二条租赁的机械设备规格型号、技术性能要与上报的设备相关资料一致,并按公司批复意见执行;严禁用“以小充大”等方式提高设备的租赁单价,否则按违纪追究经办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租赁合同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租赁设备名称、规格、数量;
(二)设备的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和辅助设施费;
(三)用途和租赁期限;
(四)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五)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职责;
(六)操作人员的配备、油料使用规定等。
第二十四条租赁合同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出租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营改增”以后按照财务管理部门相关办法执行。
(二)租赁合同中要注明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由出租单位承担,承租单位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合同中要约定维修保养时间、本月最少工作时间及相关规定的扣款。
(四)合同中要注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及相关的责任。
(五)合同要明确设备租赁未经项目部同意中途退场给项目部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明确外租供方在施工现场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设备租赁费采取量价双控方式进行管控,设备租赁合同单价不得超过公司下达的租赁指导价和(子)分公司下发的设备租赁限价;项目部应按工序对机械使用费进行成本预算,明确机械使用费的控制总量,在合同签订及结算过程中不得超出预算。
按工作量法计费的设备租赁合同,总额实行上限封顶,严禁“开口”合同;因特殊原因超出指导价或预算,按照原申报程序进行审批。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须保留外租供方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人员资格证以及对外租供方的评价记录。
租赁特种设备时须要求外租供方提供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单次临时性租用设备,结算额度在5000元(含)以下的,如能够即时开具发票、结清租费,外租供方不受准入条件限制;项目应严格控制临时性租用设备的次数,当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月租价格。
第二十八条租赁设备进场时必须进行逐台验证,项目部应与租赁供方共同确认机械设备规格型号、技术状况、出厂日期,评估设备价值,清点随机工具、辅机、附件及使用、维修保养技术资料,填写《设备进出场签认记录》,确保进场设备机况良好,价值明确,随机工具、附件及技术资料齐全,并建立租赁设备台账。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应指定租赁设备使用有权签认人,在设备租赁使用期间每日填写《设备租赁现场签认单》,设备租赁完成工作量需由项目总工复核签认,设备租赁使用时间和当月单机消耗由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复核签认。
第三十条项目部要合理安排和调配租赁设备施工,尽量提高租赁设备利用率,每月通过审核《设备租赁现场签认单》对任务量不足的设备要及时退租;对油料超耗的租赁设备要重点分析原因,对盗卖油料的外租供方,项目部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退租。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每季度将对每台设备租赁进行机况验证,对于验证不合格的设备要求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不合格的设备必须退租。
第三十二条外协队伍使用项目部的机械设备,项目部必须根据劳务合同约定在当月劳务队伍结算中进行扣款。
严禁项目帮助外协队伍提供设备租赁担保。
第三十三条《设备租赁费结算审批单》要以《设备租赁现场签认单》和设备租赁合同为依据,认真填写并在其中注明需要扣款或增加款项的原因和金额,上报子(分)公司审批。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门须依据租赁合同和《设备租赁费结算审批单》、《设备租赁现场签认单》在结算额度内支付租赁费用,杜绝无结算支付或超结算支付。
第三十五条末次结算前,项目部要组织对外租供方使用的材料、施工安全、质量与人员管理等考核奖罚情况进行清算,在末次结算中一并结清;结算单要注明“末次”结算字样,并经外租供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第三十六条设备租赁结算应严格执行“四不结算、三不付款”制度。
“四不结算”即没有合同的不结算、租赁期限、台班数量及工作量超出合同没有补充依据的不结算、超出合同单价未修订的不结算、不符合设备租赁管理规定的不结算;“三不付款”即结算未经批准的不付款、结算签认手续不完备的不付款、结算依据不明确的不付款。
第三十七条租赁费支付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到合同指定的账户。
第三十八条设备租赁使用完毕退场前,项目部必须与外租供方签订退租协议,双方共同清点零部件、工具、技术资料,随机移交租赁供方,做好交接记录;对于重要设备拆卸前要进行运转检验,确认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将租赁合同进行封闭。
第三十九条由上级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监察部、财务部、安质部、物资部、设备部等有关人员组成设备管理监察组对设备租赁进行监督、监察。
第四十条设备管理监察组的主要职能是:
(一)监督检查设备租赁管理工作制度等贯彻执行情况;
(二)审核投入公司内部工程项目使用的设备租赁合同;
(三)督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组织并参加设备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检查设备租赁费、调遣费及非正常损坏的修理补偿款等;
第四十一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擅自外租机械设备,或未按规定审批、违规超过限价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XX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违规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和《XX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给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