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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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管理科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送审稿)

产权管理科

2016年8月

第一部分产权管理科工作职责及主要工作任务介绍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出租出借、产权变动等事项;负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产权转让。

(四)负责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工作;

(五)指导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完成局党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

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事项。负责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产权转让事项;指导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产权管理科工作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及

现有人员分工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政办发〔2015〕23号),同意市财政局设立产权管理科,现有行政编制人员3名。

一、工作岗位设置

主要设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定为资产管理岗,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定为产权变动岗,各岗分为初审岗和复审岗(科里文档流转和工作人员均为相关工作事项的初审岗,副科长和科长均为复审岗)。

二、现有人员分工

(一)熊来顺:科长,主要负责产权管理科全面工作;

(二)陈斌: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具体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国有资产评估、信息工作,科内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

(三)吕松:科员,主要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产权登记工作,资产信息系统的管理,信息工作,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科内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

第三部分产权管理科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

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国有资产,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3〕3号);《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5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指在市财政局的统一领导下,由产权管理科组织实施,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出租出借、资产处置进行审核;对市属国有企业产

权变动情况进行审核。

第三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变动事项主要包括收文、审核、批复等内容第四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管理实行科长主要领导负责制,科长对市直单位和企业申报事项负总责,副科长负直接责任,经办人员负具体责任。

第二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收文、审核、批复

第一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收文

(一)流程描述。科里综合管理岗收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申请文件后,进行收文登记,按管理岗位交办相关人员办理。

(二)主要风险点

收文登记风险事件类型

(三)防控措施

1.每天上午九点之前和下午三点半之前上局内网查看是否有文件,及时读取。

2.收到文件以后,对来文单位、文件名称、文号等信息,在收文登记簿上及时进行登记。

3.登记以后,及时交办。

(四)流程图。

第二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事项的审核

(一)流程描述。局分管领导批示后,由科长签署意见,交具体经办人员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单位报送资料是否齐全等,对初审同意的资产管理事项向复审岗提出审核意见后拟文,经科长同意后报局分管领导批示。

(二)主要风险点

资产管理事项审核风险事件类型

(三)防控措施

1.审核单位申请的资产管理事项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如不符合将告知单位,把相关材料退回申请单位不予办理。

3.审核单位申请的资产管理事项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电话告知单位尽快补充完善,待资料补充齐全后进一步进行审核。

(四)流程图

第三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批复

(一)流程描述。对初审同意且单位申请事项符合资产管理规定和资料齐全的,办理批复意见纸质版,送复审岗审核同意后经“市政府协同办公平台”办理电子公文,发送局办公室核稿,办公室核稿后呈局分管领导审签,局分管领导审签后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交文印中心编制文号、打印纸质文件,经办人员到办公室盖公章,告知申请单位领取批复文件。

(二)主要风险点

资产管理事项批复风险事件类型

(三)防控措施

1.对初审同意的市直单位资产管理事项,及时办理纸质批复文稿,送复审岗复审后,呈送局分管领导审签。

2.对办理的批复文件进行跟踪,了解进度,确保批复文件尽快办理。

3.对已盖公章的批复文件,电话告知单位具体经办人员领取,领取时需签署姓名,确保单位能够收到批复文件。

4.严格审核市直单位资产管理事项,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批复,并告知单位资产管理事项不符合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某条某款。

(四)流程图

第三章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等事项

收文、审核、批复

第一条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等事项收文

(一)流程描述。科里产权管理岗收到市属国有企业关于产权变动等事项申请文件后,进行收文登记,按产权管理岗位交办相关人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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