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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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是当前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任务,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

为了更好地推动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保留,需要出台一系列措施和细则。

一、制定灵活多样的引才政策。

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制定具有吸引力的政策,包括薪酬、福利、科研经费等方面的优惠。

同时,可以根据不同领域和学科的需求,制定差异化的人才引进政策,激励高层次人才的加入。

二、加大引才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媒体、互联网,向国内外宣传和推广我国创新环境和发展机会,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和创新。

同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人才交流、讲座等形式,宣传国内科研机构的优势和资源。

三、优化引进程序和流程。

简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手续,提供高效的服务。

建立专门的引进机构或窗口,负责高层次人才的申请、评审和安排。

同时,建立并完善高层次人才的评价机制,全面评估其学术水平和创新潜力。

四、提供优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高质量的生活服务,解决高层次人才在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需求。

同时,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培训支持力度,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

五、完善引进人才的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的人才奖励制度,对于取得创新成果和重要突破的人才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政策支持。

同时,加强人才激励和保护机制,保障高层次人才的权益和福利。

六、建立留住人才的长效机制。

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后,要通过给予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环境,来留住他们。

建立健全的职业发展通道和晋升机制,为人才提供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

通过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同时,加强对人才的管控和评估,引进严格的考核机制,保证人才的工作能力和质量。

总之,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是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需要从政策、宣传、流程和保障等多个方面加以完善。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引进制度和机制,才能更好地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为国家的发展注入强大的创新动力。

高层次人才制度实施意见

高层次人才制度实施意见

高层次人才制度实施意见高层次人才制度实施意见在新时代,人才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对于国家的发展非常重要。

为了有效地推进高层次人才制度建设,国务院印发了《高层次人才制度实施意见》,本文将重点介绍该实施意见的内容和意义。

一、实施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性高层次人才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拥有高水平人才是一个国家保持竞争力和长期繁荣的关键。

在中国,高层次人才制度建设面临着许多挑战,如流失、缺失、利用率低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制订了《高层次人才制度实施意见》,旨在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在国内,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凝聚力和利用率,推进高层次人才制度的建设。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实现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地结合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这将促进国内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和集中,提高国内的人才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国企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新产业发展,使中国在全球竞争中更有话语权。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1、高层次人才的分类本实施意见明确了高层次人才的分类。

其中,按照专业领域和职业类型分为学术型、技术型和创新型;按照履历和成就分为国际级、国家级和省部级。

针对每个层次和类型,本意见提出了特殊的人才政策和支持措施。

2、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引进高层次人才是实施意见的重点,提出了多种引进方式和支持措施。

如:在财政、住房等方面提供特殊支持和优惠政策,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的工作和居住条件。

同时,在落户政策、家属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也加强了配套服务,尽力为引进人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本实施意见还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多种培养方式和支持措施。

如: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重点培养,鼓励高层次人才参与国内外重大科研项目,并通过对人才成长路径和职业规划的精心指导,激励人才以更好的方式贡献国家。

三、实施意见的意义和影响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对于高层次人才制度建设的深入思考和探索。

这是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国内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应对人才竞争和全球环境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

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优秀4篇

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优秀4篇

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优秀4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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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实施细则-青人社规[2019]2号

青岛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实施细则-青人社规[2019]2号

青岛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实施细则正文:---------------------------------------------------------------------------------------------------------------------------------------------------- 青岛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实施细则各区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青岛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2019年1月8日青岛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健全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奖励制度,打造技能人才集聚高地,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坚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技能人才支撑计划的意见》(青厅字〔2018〕33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包括国家级和省级技能领军人才。

其中国家级技能领军人才是指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技能类)的人员以及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和铜牌的人员。

省级技能领军人才是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技能类奖项获奖人员。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引进包括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情形。

全职引进是指本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以下简称为“本市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调入手续,或者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在青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柔性引进是指本市单位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的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且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内容及本人从事的专业(岗位)属于技能技术职业范围。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1.16•【字号】鄂政办发[2002]4号•【施行日期】2002.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2]4号)现将《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切实培养、引进和用好高层次人才,是我省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实施人才战略重大决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1]14号)的重要举措,对于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新世纪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科技进步,推进科教兴鄂战略,实现我省振兴崛起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为我省高层次人才的快速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营造宽松环境。

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实施人才战略的重大决策,努力培养造就适应新世纪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加速科技进步,推进科教兴鄂战略,实现我省振兴崛起的奋斗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实施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人才战略为核心,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把改革创新作为动力,把高层次、高新技术人才作为重点,抓住加入WTO契机,立足我省高新技术发展和支柱产业、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加大投入,营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凝聚和造就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为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实现新世纪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07•【字号】粤发[2008]15号•【施行日期】2008.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2008年10月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把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作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新引擎(一)用世界眼光谋划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思路。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高层次人才是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条件下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

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努力建设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善于科学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型广东等重大战略部署,紧跟世界发展趋势,紧贴全省发展目标,紧盯科技发展前沿,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改善生活环境、提升人文环境、创新制度环境,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的首选区、安居乐业的目的地、实现人生价值的大舞台。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局面。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面对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局面,必须以政策创新打造吸引人才新优势,以制度创新搭建培养人才新平台,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工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最好的服务、最优的环境、最大的诚意汇聚各方精英,构筑人才高地,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意见

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构筑新世纪杭州人才高地,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市委〔2004〕13号)精神,现就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围绕2010年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及我市实施“五大战略”的需要,大力引进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及高技能人才。

二、我市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3、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和各类省部级“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选;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45周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5、大中型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具有特殊才能的高技能人才。

三、可通过调动的方式,也可以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投资兴办实业等柔性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

四、高层次人才引进到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在单位人员编制限额内允许其先进后出,在当年度自然减员中冲抵。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原则,可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条件较好的学校就读。

六、建造专家公寓,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过渡住房问题。

2005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建造专家公寓;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筹措资金建造或购置专家公寓。

七、对引进到我市工作落户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安家补助。

补助金额按以下标准掌握:引进到财政全额补助单位工作的两院院士100万元;本意见第二条第2款的人员30万元;第二条第3款的人员20万元;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出站后愿意留在我市工作的10万元。

夫妻双方同属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由补助标准高的一方享受安家补助。

高层次人才认定单位意见

高层次人才认定单位意见

高层次人才认定单位意见为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实践活动,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实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构建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营造鼓励人才创业创新的良好社会环境,努力培养和集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为建设中西部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目标要求。

根据《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提出的建立中西部人才高地,形成与浙中城市群相适应的各类人才创业创新发展中心的目标,围绕我市汽摩配、电子信息、医药化工、新能源(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重点支柱产业,通过大力培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以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快速发展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和企业群,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

二、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3、继续开展新世纪“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

认真抓好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加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各部门各单位对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的培养对象,要积极提供科研平台,落实科研资助经费,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

4、积极开展多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训。

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任务,根据我市重点支柱产业发展的需要,通过行业协会或有关部门组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学科的高级研修班和培训班,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的综合创新能力。

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外专业对口机构进修深造、开展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和出国培训。

5、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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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关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占领了主导地位。

在知识经济时代,高层次人才将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未来的一切竞争最终归结为人才的竞争。

当前,我州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与竞争,也面临着发展的机遇,欲在竞争中求得发展,迫切需要造就和培养一大批高层次跨世纪人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州战略,造就人才智力优势,促进我州的建设和发展,现就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着眼发展,明确高层次人才开发的工作目标近年来,我州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有效地推动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但高层次人才数量少、结构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截止到2005年底,全州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8,118人,仅占全州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9.1%,占全州人口总数的0.37%,与发达地区相比明显偏低。

而且这些高层次人才主要分布在医疗卫生、教育等战线,高新技术人才、外向型人才和懂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极为紧缺,这一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州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高层次人才开发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来抓,尽快抓出成效。

按照中央关于“三支队伍一起抓”的要求,我州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要坚持培养、引进、使用并举的方针,努力增加数量,全面提高质量,合理调整结构;力争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专业技术人才。

培养和引进5名左右在国内科技界具有一定影响的高级专家。

5O名左右学科带头人,5OO 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骨干。

新增享受国务院津贴人员1O名,省、州拔尖人才3O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5OO名左右。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重点培养和引进能够担任大型企业正职的人才1O名,能够担任中型企业正职的人才1OO名,擅长市场营销和财务管理的高级企业管人才300名。

(三)党政领导干部。

县市、州直单位党政班子要形成以35一45岁干部为主体,5O岁、4O岁、3O岁左右干部构成的梯次年龄结构。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达到1O%以上,第一学历为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所占比例要有较大提高。

各县市党政班子、州直综合部门和涉外部门领导干部要有1--2名经达国外中长期培训,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和现代管理能力的干部。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快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步伐(一)加快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在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拔尖创新人才工程”等人才培养计划的同时,继续抓好州管专家、“突出贡献人才”的选拔和管理,重点培养和选拔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完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制度,为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按照民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选拔确定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动态管理。

根据我州产业化发展的实际需要,每年遴选5名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尖子人才,到国内外知名学府或科研机构深造,加速成才;遴选1O名年龄40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到国(境)外研修;积蓄后备骨干人才。

现有高层次人才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80学时。

要以州林管局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为基础,探索产学研结合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路子。

(二)加快培养高层次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市场意识强,熟悉国内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在生产经营、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经营管理者队伍。

用5年时间,把全州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轮训一遍。

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培养具有战略头脑、善于经营管理的外向型企业家,善于跻身和拓展国际市场、既懂产品技术又懂营销技巧的复合型国际营销人员和金融、旅游、涉外劳务、房地产等第三产业方面的专业型经营管理人员。

采取举办高级研修班、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每年选派5O名以上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到发达地区或高等院校进行培训。

充分利用现有办学条件,与高等院校联合办班,培养高层次企业管理人才。

(三)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

每年选调10O 名县级领导干部,到州委党校、清华大学、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深圳经理学院进行为期1个月的培训;遴选3O名本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的优秀科级以上干部,到州委党校进行1个月以上的岗位培训;分期分批抽调优秀党政人才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从高等院校选调20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分别担任乡镇长助理和聘任为副乡镇长。

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派200名大学生充实到农村、街道社区工作。

定期从高校、科研单位选拔35岁左右、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县级党政领导班子。

三、拓宽渠道,注重实效,积极吸纳高层次人才(一)多层面挖掘区域内人才潜力。

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领力、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或通过技术服务参与收益分配。

大力推行“院地合作”项目,州政府每年拨出100万元资金,用于院地合作培育人才项目。

建立和完善高等院校和地方党政机关科技干部挂职交流制度,鼓励延边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有真才实学、懂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到州直部门、县市、乡镇或企业担任科技副职。

同时,有计划地选派一些优秀党政后备干部到延边大学等高校进行经济、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强化学习,造就一批懂经济会管理的党政人才。

依托延边大学与州政府合作建立的州高级人才培训基地,培养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搞好产学研结合,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协作,联合开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的新技术、新产品。

充分利用延边大学每年投放的专门支持延边经济发展服务项目的100万元项目科研经费。

(二)多渠道引进国外智力。

加强与国家和省外专局的联系,加大引进国外专家的力度,推动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上规模、上层次。

帮助我州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域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远程智力和技术服务。

通过承办各种与我州产业发展有关的活动邀请各行业的权威人士到延边考察指导或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顾问,借脑借智,提供各种智力支持。

(三)多方式引进留学和域外高层次人才。

加强与国务院西部办、东北办和相关部委的联系,充分利用“霞光工程”、“院士专家东北行”咨询服务活动、“博士服务团”活动、“东东合作”科技对接活动等机会,为我州重点骨干企业的产业升级、结构调整、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等项目搭建智力支持的桥梁。

坚持以我为主、按需引进、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

组成专门猎头队伍,收集各类高层次人才的信息资料,创造一切可能提供的优惠条件,引进急需人才。

制定优惠政策,为留学和域外实业家到延边开辟新事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制定引进计划,开通留学人员来我州服务的“绿色通道”,以开发区和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创业载体,吸引留学人员带成果、带项目、带资金来延边创业。

鼓励和支持企业根据需要建立博士后工作站。

收集在域外干出一番事业的延边籍和曾经在延边生活工作过的人才信息资料,以感情为纽带,鼓励他们回乡投资兴业。

四、加大投入,深化改革,为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一)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

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设立包括选拔、考核、激励、监督、约束、培训、任职资格认定在内的人才管理体系。

逐步实现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职业化管理,实行聘任制、任期制,逐步实行年薪制。

对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实行聘用制和合同化管理,积极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办法,评聘分开的单位任职资格的评审可。

允许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自主设立岗位,接任职条件自主聘任专业技术人员。

制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业绩评价标准,建立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重点选拔一批适应知识经济发展需求、有较强学术和技术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和年龄在4O岁以下,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有较大发展潜能的青年专业人才。

通过公平竞争,选拔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担任科研机构、重大课题组的主要负责人,缓解目前我州科研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匮乏的状况。

(二)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打破人才流动中所有制和身份的界限,破除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观念,健全市场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建立以人才实际效能为基本依据的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改善人才测评手段,建立人才评荐机构,保证引进人才的质量。

改善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代理制度,实行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可在确定和考核工作量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工作制,鼓励他们从事各种技术服务活动。

放宽引进国内人才政策,建立高层次人才来创业的“绿色通道”。

引进高层次人才涉及档案、工资、住房及亲属随迁、就业、子女就学、落户等事宜的,要从宽从优,特事特办。

辞职来我州的高层次人才,经有关部门考察、审核,可办理复职手续。

县市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在州人才服务中心落户。

(三)强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

改进完善现有的科技奖励办法,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对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显著效益的专业人才,经专家委员会评选,授予“州突出贡献人才”称号,设立特等奖、突出贡献奖和贡献奖,根据贡献大小,分别予以重奖,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州里给予对等匹配奖励。

对在我州转化技术成果的科技人员,受益单位应从项目转化当年纯受益中一次性提取3O%,或从项目产生效益起,连续3一5年每年提取IO%给予奖励。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厂长、经理等高级管理人才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可按年度新增利润的5%一8%一次性提取报酬。

鼓励企业以股票期权的形式奖励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才。

(四)搞活工资分配机制,大幅度增加高层次人才收入。

坚持按劳分配和接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依照供求关系和市场机制确定高层次人才的工资待遇,真正使做出一流贡献的人才获得一流的收入。

不需要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可以完全放开;由用人单位根据贡献大小自行确定。

收益分配可以采取一次性现金或住房等实物奖励;可以采取承包的形式,与科技人员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可以采取岗位工,资与课题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也可以采取技术入股的形式,在其成果所形成的效益中分红。

(五)建立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高层次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

采取以政府拨款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

金融机构投资为保障,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为补充的多元化融资体制。

每年投入一定数量的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从事高科技项目研究开发、为高层次人才创办高科技企业提供周转资金等。

对于在组织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内外培训、资助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等方面需要的资金,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方案,经州财政审核后,按实际需要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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