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

xx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
xx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

黄疃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

为规范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促进志愿者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申请加入志愿者行列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可到社区志愿服务站登记,填写志愿服务登记表。也可通过网络登记。经登记填表后,由登记单位发给镇海区志愿者服务登记卡,即为准志愿者。

第二条准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达5次、满1 0小时,表现良好,可向注册机构提出注册申请,换发志愿服务证。原登记服务时间可继续累计,并核分发志愿者编号。志愿者编号原则上采取终生制。

第三条服务时数的计算按各服务组织和服务团队具体

工作进行统计,一般包括:

1.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

2.活动策划时间。

3.开会、培训时间。

第四条志愿者在每次活动后,须在登记卡或服务证上填写有关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时数,并由活动组织部门(服务总队)的负责人或服务对象签名确认。各活动组织部门(服务总

队)每季度将各注册志愿者和准志愿者的上季累计服务时数进行汇总审核。

第五条注册志愿者累计服务时间达到星级标准后,区志愿者服务机构将颁发相应的镇海区志愿者星级胸章,以示褒奖。

第六条服务登记卡、服务证和胸章应由志愿者个人妥为保管,如有遗失,即向登记注册机构声明,及时补办。补办的服务登记卡、服务证和胸章及有关的标志性物品的成本费用均由志愿者个人负担。

第七条志愿者在区内参加2个以上志愿服务团队,应使用同一本登记卡或服务证;若在区内调换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可持登记卡或服务证,到转入处报到登记,服务时数继续累计。

第八条志愿者有退会的自由,由本人向服务机构递交退会申请,服务机构作登记备案。服务证经服务机构盖章注销后,可由本人保存留念。

第九条登记注册机构要妥善保管志愿者相关材料。

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1)

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在社区党总支的指 导下,做一些积极有意义的事情,积极塑造培育社会责任感 和社区和谐文化。 二、志愿者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志愿者; 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困难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 1、服务社区工作。围绕社区各项工作开展服务活动, 主要开展志愿者文明督导、卫生督查、政策宣传、科学普及 等活动。 2、服务百姓生活。围绕困难群众家庭生活、困难家庭 子女上学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主要以“一助一”的方式, 定期上门服务。对周边有困难的离退休老人、军烈属、残疾 人家庭提供买米买面、打扫卫生、家庭生活设施维修等服务; 对有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捐赠学习用品等服

务。 3、服务社区及周边环境治理。围绕绿化美化、环境卫 生等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治理等活动。 (二)活动方式 社区成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各自服务内容开展下列服务: 1、为社区空巢老人送温暖:采取“定时间、定内容、 定人员、定“对象”的“四定”方式进行服务。 2、为困难家庭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通过定期上门 进行功课辅导、检查作业、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打扫卫生死角、拣拾垃圾、清理野广告等,从而美 化社区环境。 4、进行信访工作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四、活动要求 1、热情接待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有接等,有记 录、有反馈。 2、坚持无偿服务,积极为居民排忧解难。 3、加强廉政建设,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公道正派, 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街道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街道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愿服务是在街道党工委、团支部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居民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志愿者是在街道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雷锋志愿者管理制度

戴湖小学学雷锋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响应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的号召,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文明校园建设,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二、队伍建设 1、广泛宣传志愿精神,做好志愿者的登记、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志愿者队伍凝聚力。 2、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政教主任和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以大队辅导员为联络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3、加强学校志愿者队伍建设。志愿者必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原则上学校在职教师全员动员参与。以“服务学生、服务人民、奉献社区”为宗旨,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尊老助残,扶贫济困,在服务中做到耐心、细致、周到、热情,自觉把爱心融入到志愿者服务中,培养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志愿参加社区服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相关的公共行为准则,个人行为道德,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被服务对象收取钱物。文明服务,切实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三、工作制度 1、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对学困生和贫困生进行一对一的帮助服务。 2、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关注社区孤、老、残等弱势群体,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等活动,积极拓宽志愿服务渠道,丰富志愿服务内容。 3、发挥教师的优势,根据社区居民等的要求,普及科技知识等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群众体育健身、户外锻炼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4、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社会风气等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督导、保洁员。 5、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无偿爱心献血精神,培训献血知识,带头参加无偿献血。 6、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7、学雷锋志愿服务者要认真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记录,作为考核和评价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次数、质量的依据。 8、志愿者应当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学校个人年度考核目标奖励项目。 四、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三)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四)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五、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二)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 (三)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五)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蚌埠市戴湖小学 2015年10月21日

xx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

黄疃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 为规范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促进志愿者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申请加入志愿者行列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可到社区志愿服务站登记,填写志愿服务登记表。也可通过网络登记。经登记填表后,由登记单位发给镇海区志愿者服务登记卡,即为准志愿者。 第二条准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达5次、满1 0小时,表现良好,可向注册机构提出注册申请,换发志愿服务证。原登记服务时间可继续累计,并核分发志愿者编号。志愿者编号原则上采取终生制。 第三条服务时数的计算按各服务组织和服务团队具体 工作进行统计,一般包括: 1.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 2.活动策划时间。 3.开会、培训时间。 第四条志愿者在每次活动后,须在登记卡或服务证上填写有关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时数,并由活动组织部门(服务总队)的负责人或服务对象签名确认。各活动组织部门(服务总

队)每季度将各注册志愿者和准志愿者的上季累计服务时数进行汇总审核。 第五条注册志愿者累计服务时间达到星级标准后,区志愿者服务机构将颁发相应的镇海区志愿者星级胸章,以示褒奖。 第六条服务登记卡、服务证和胸章应由志愿者个人妥为保管,如有遗失,即向登记注册机构声明,及时补办。补办的服务登记卡、服务证和胸章及有关的标志性物品的成本费用均由志愿者个人负担。 第七条志愿者在区内参加2个以上志愿服务团队,应使用同一本登记卡或服务证;若在区内调换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可持登记卡或服务证,到转入处报到登记,服务时数继续累计。 第八条志愿者有退会的自由,由本人向服务机构递交退会申请,服务机构作登记备案。服务证经服务机构盖章注销后,可由本人保存留念。 第九条登记注册机构要妥善保管志愿者相关材料。

社区志愿服务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制度提要:为了促进和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房地产E网 社区志愿服务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5、服务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6、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党团组织和上级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7、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

并记入服务档案。 8、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志愿者胸章,携带志愿者注册证。 9、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志愿服务记录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志愿服务记录,是指依法成立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 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第三条志愿服务记录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也不得侵犯志愿者个人隐私。 第四条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确认、录入、储存、更新和保护,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对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志愿服务记录应当记载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被投诉信息等内容。 第六条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服务技能、联系方式等。 需要增加志愿者其他个人信息的,必须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

志愿者工作制度

志愿者工作制度 一、志愿者日常工作制度 (一)及时、认真做好志愿者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掌握志愿者活动发展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做好志愿者活动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在青岛志愿服务网站上的发布。 (二)科学总结志愿者工作经验,探索志愿者工作规律,加强志愿者工作机制建设,努力做好志愿者研究工作。 (三)积极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志愿者工作,妥善处理志愿者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努力营造志愿者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做好志愿者工作档案建设,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充实志愿者工作档案。 二、志愿者工作项目管理制度 (一)一助一结对及朝霞重晚晴志愿服务活动 1、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真正掌握社区群众的生活需求,以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为重点工作对象,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志愿者以互助、自助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服务活动。 2、抓住助残日、老人节、志愿者服务日等有利时机,精心设计活动主题,科学组织开展一系列在全市有影响的、群众广泛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掀起志愿服务的高潮。 3、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总结工作,并对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进行督查,保证活动实效。

(二)周日志愿行动 1、年初召开由承办单位参加的周日志愿行动协调会,总结上一年工作,酝酿、讨论下一年工作,确定工作计划。 2、具体工作中,承办单位要提前半月将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报市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协会通过后及时通报新闻单位。 3、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志愿者协会将不定期到现场进行督查。 4、活动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整理活动档案,以备检查。 (三)志愿者服务重大节会 1、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节会信息。 2、根据具体节会需求,本着量力而行、双向受益的原则,制定志愿服务计划,纳入节会整体规划。 3、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相结合的方式,成立专门的志愿者队伍,对之进行系统的培训后,正式上岗服务。 4、认真做好服务期间的宣传和总结工作。 (四)扶贫接力计划 1、6月下旬协调新闻单位发布招募启事,明确要求和政策,同时根据受援地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专业人员的选拔工作。 2、7月下旬确定人选,并对之进行培训。 3、8月下旬召开欢送会,组织志愿者赴受援地开展扶贫服务。 4、志愿者协会在平时做好志愿者工作、生活的管理工作。 (五)其他社会公益服务

社区科普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社区科普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一、在区科协和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科普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科普志愿服务是不为物质报酬,出于良知、信念、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科普服务和帮助的活动。 三、社区科普志愿者组织是由有一技之长或自愿为社区科普发展、建设提供服务的社会单位和社区居民组成,按自愿原则进行注册登记。 四、社区科普志愿者服务提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工作理念,自觉参与社区各种科普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科普型社区的各项创建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 五、遵循志愿服务的原则,服务热情周到,不收受任何报酬、礼品等。 六、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讨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科普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40个小时,并认真做好服务活动的登记和档案资料的整理。

社区科普活动制度 一、在街道科协的领导、统筹、协调下,在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带领下开展科普活动。 二、科普活动纳入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三、科普活动有专人组织、有专项经费投入、有齐全记录。 四、“北京科技周”、“科普之夏”活动有计划、有安排,组织好5月“科普宣传月”、7月“科普文化节”活动。 五、定期组织科普志愿者队伍,每月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1次。 六、每年开展大型科普活动不少于三次,中型活动不少于六次,每月举办小型科普活动1-2次,定期播放科教录像和开设科普课堂。 七、坚持科普活动室、科普培训基地及电子触摸屏的利用,办好健身、养生、保健等兴趣班,聘请有关专家举办科普知识讲座。 八、每季度更新1次科普橱窗。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是社区中以党员为主体,以志愿者为基本形式的群众自我服务组织。 二、党员志愿者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以社区为载体,通过各种组织和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推动社会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党员志愿者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居民群众解难”为准则,以志愿服务为动力,以创建“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社会稳定、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为目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四、凡在社区内居住的党员,均可加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 五、凡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的党员,须填写《党员志愿者申请表》,表明自己参与社区服务的意向。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的意向、特长及工作需要,将其编入社区中的一个志愿者服务队伍。党员志愿者必须按时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并将活动进行登记。 六、党员志愿者应积极向居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培养和增强社区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社区互助意识、社区服务意识。

七、党员志愿者服务主要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散活动主要以家庭和楼院为单位,主要任务是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设点为群众提供专业性服务、维护治安、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等。集中活动主要围绕搞好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教育、社区科普、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等社区工作。 八、党员志愿者要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指导和居民的监督。 九、社区党组织要对党员志愿者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鼓励、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十、社区党组织要每半年总结一次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了解居民需求,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抓先进、树典型,不团拓宽志愿者服务领域,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扩大志愿者服务影响。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304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Community Volunteer Service St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某城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站必须具备“八 个有”:有常设的领导机构;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管城区北顺城社区志愿服务站”牌匾规格:55cm*35cm〉;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word版本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完善志愿者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制实际,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 (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 接受有关教育, 培训; (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提出请求, 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向本单位推荐优秀会员; (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6 )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 (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第二条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宗旨: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条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3、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1、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2、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 3、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4、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5、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第五条活动内容 1、剧院演出或重大活动期间进行文明引导、维护环境卫生等志愿服务。 2、定期组织参加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

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引导员、保洁员。 3、组织开展以人社系统贫困居民为主要对象,以因病、因灾致贫居民为重点对象,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帮助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脱贫解困服务。 4、组织开展以孤寡老人、残疾困难居民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敬老爱老助老、经济困难资助、生活照顾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服务。 5、重点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组织志愿者帮助辅导学业、经予家庭温暖;突出关注困难学子,开展爱心助学,结对助学活动。 6、组织开展以普及科技知识、法律维权知识、劳动技能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者素质,争做社区义务科普员、辅导员。 7、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无偿爱心献血精神,培训献血知识,带头参加无偿献血。 8、组织开展爱心奉献精神宣传活动,举办抗灾避险逃生知识培训、演练活动,积极参与险情巡查、协助排险工作。 第六条学雷锋志愿服务者要认真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记录,作为考核和评价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次数、质量的依据。

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站必须具备“八 个有”:有常设的领导机构;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管城区北顺城社区志愿服务站”牌匾规格:55cm*35cm〉;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邵武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社区志愿者管理手册

XX社区志愿服务队 管 理 手 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构成和职责 (1)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2) 第四章保障与奖励 (2) XX社区志愿者积分卡 (4) XX社区志愿者积分兑换卡 (5)

XX社区志愿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第三条 XX社区志愿者是自愿进行登记,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供力所能及的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 XX社区建立社区志愿者数据库,储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务记录和积分情况。志愿者积分将由社区专人进行维护管理。 第二章志愿服务队的构成与职责 第一条 XX社区志愿服务队由已登记志愿者组成。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职责:在社区党委、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通过招募、培训、管理,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条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服务队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服务队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社区志愿者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 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 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 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 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 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办事处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 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总支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

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 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八个有”: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XX 社区志愿服务队” 标牌〉;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 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 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 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 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 18 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 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 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 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 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

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培训准则)

苏州联通学志愿服务准则 一、志愿者组织的内涵 联合国将志愿者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二、志愿者精神 奉献--“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比如1938年,白求恩大夫放弃优越的物质条件,不远万里从加拿大来到中国,为八路军提供医疗救治服务,帮助创办了军区卫生学校,亲自编写各种教材并讲课。1939年秋,他在抢救伤员时因不幸感染病毒而牺牲。白求恩大夫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中国,这种国际主义精神也是奉献精神的重要体现。 友爱--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1999年10月15日,无国界医生组织因“一直坚持使灾难受害者享有获得迅速而有效的专业援助的权利”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 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进步--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

朝阳路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朝阳路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全市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完美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志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

内容记录;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存档并上报民政局志愿者管理办公室。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和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 2 -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精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 度精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第二条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宗旨: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条局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对局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三)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四)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二)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 (三)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五)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活动内容 (一)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果皮、纸屑)等活动。 (二)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 (三)认真组织开展并参与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健康义诊、免费体检、家电维修等便民、助民活动。 (四)组织开展以人社系统贫困居民为主要对象,以因病、因灾致贫居民为重点对象,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帮助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脱贫解困服务。

某社区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

某社区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 第一条志愿者积分奖励是志愿者激励制度的内容之一,是志愿者最直接的奖励内容,凡参与追梦人实训公益组织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都应当获得相应的积分。第二条志愿者积分等同于时间和货币符号,并通过数据的方式储存在追梦人时间银行当中(志愿者数据库)。 第三条追梦人时间银行是储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务备案记录和积分交易服务平台,志愿者可在追梦人时间银行进行交易。 第四条志愿者第一次在追梦人时间银行储存积分时才可免费领取“志愿者电子积分卡”,并设置积分交易密码,用于以后每一次的交易凭证。 第五条志愿者须妥善保管积分卡和密码,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致电服务中心进行挂失和解绑,以免他人恶意消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并到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新的积分卡,补办积分卡需支付工本费。 第六条志愿者积分可用于购买服务时间和真实货物,每次交易时须按照积分兑换规则进行支付。 第七条“服务时间”是指以时间或次数为单位进行的非现货服务,如洗一次衣服、一次理法、志愿者代购上门、学习辅导课时和旅游配套服务等生活、学习、旅游等方面的服务。 第八条“真实货物”是指将积分换算为货币后直接购买货物,如洗衣粉、大米、菜油、背包、衣服、鞋子和装饰品等货物。 第九条志愿者积分来源有多种途径,如志愿服务时长的积分、推荐志愿者注册的积分、捐款积分、介绍合作单位的积分等。 第十条志愿服务次数一般先以天为单位计,如一天内参加多个不同的志愿服务项目则按参加项目的数量计,如上午做社区服务,下午做孩子学习辅导,则等于2

次志愿服务,而一项志愿服务需要连续几天完成,则按天数计算,如五天的支教活动等于5次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每一次志愿服务都需进行客户评价和监督评价的考核评分,满分为10分,特别差为0分,其他评价是0和10之间,如某志愿者在当次志愿服务过程当中未按执行标准服务他人,导致他人投诉,被考核评分为8分的情况,具体评分标准按每次志愿服务的执行标准每指定的扣分指导为准。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时长的积分换算公式为当次志愿服务时长(每小时计)乘以当次考核评分,如志愿服务时长为3小时,考核评分为10分,最终当次志愿者积分等于3×10=30分。 第十三条推荐他人注册志愿者也可获得积分,每成功推荐一位志愿者注册积分为5分。 第十四条推荐者应当动员自己曾经成功推荐过的志愿者积极参加今后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获得间接积分,积分是按照被推荐的志愿者当次积分的十分之一计算,如志愿者完成一次志愿服务的积分为30分,那么他的推荐者将获得3分。第十五条捐款积分计算公式为1元=1分,如志愿者捐款100元,可获得100 分的积分。 第十六条介绍合作单位是指志愿者通过自己的人脉资源,为追梦人介绍项目合作单位,如赞助商、冠名商和政府资源等,追梦人时间银行将根据贡献的价值大小给予一定比例的积分奖励。 第十七条当志愿者需要使用积分购买服务时,可在追梦人及其合作单位的志愿服务体系之下,进行积分的兑换(交易),如接受一个小时的培训服务等于支付10个积分,购买一支签字笔等于支付2个积分,积分将转入到服务于你的志愿者或平台的账号当中,具体的积分兑换标准按追梦人官网公布的积分兑换表执行。 第十八条志愿者积分只能用于系统内部交易,不可以银行兑现。 第十九条志愿者积分可实行家庭内部转移,如父母的积分可转移到子女的账户中,供子女享受积分兑换的服务内容。

志愿者服务制度

建设街道志愿者服务制度 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为规范和促进街道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街道建设,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志愿者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志愿者; 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困难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志愿者注册条件 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街道志愿者

组织申请。 三、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 街道建立注册志愿者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组织志愿者参加医疗保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业化培训,加强骨干力量培养,不断提高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服务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 1、服务街道工作。围绕街道各项工作开展服务活动,主要开展志愿者文明督导、卫生督查、政策宣传、科学普及等活动。 2、服务百姓生活。围绕困难群众家庭生活、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主要以“一助一”的方式,定期上门服务。对周边有困难的离退休老人、残疾人家庭提供买米买面、打扫卫生、家庭生活设施维修等服务;对有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服务街道及周边环境治理。围绕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治理等活动。 (二)活动方式 街道成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各自服务内容开展下列服务:

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 “志愿者服务活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志愿者服务活动”有效发展~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维护医院和志愿者的形象。 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医院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地展开各项工作。 第三条: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遵守工作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换岗时按要求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如遇到特殊情况~按规定及时请假。 第五条:按照微笑、热情、文明、专业的标准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饮酒~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饮酒~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吃零食。 第六条:珍惜志愿公从形象~上岗时统一披挂“新安县 第二人民医院青年志愿者”的绶带~并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 第七条: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愿者服务。如果不能有效的解决情况~要及时联系院内志愿者服务团队给予帮助。

第八条:遵守各项工作纪律。针对媒体采访的各项要求遵从所在团队的工作安排~展示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第九条:不可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关系~不得向服务对象所要签名、礼品或小费~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工作时间不主动与服务对象合影。 第十条:如遇到突发事件~在确保置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范的应急流程果断处理~遇到无法处理时~第一时间向院办公室及时汇报~注意维护良好的正党秩序~避免扩大事态。 第十一条: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所在服务岗位的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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